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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PG HI-TECH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Jun 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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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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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股份 公告编号:2010 022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引进安全型电容器用金属 化膜生产线项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0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引进安全型电容器用金属化膜生产线项目的议 案》。(见本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达公司”)拟增资引进年产 300 吨安全型电容器用金属化膜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 1587.37 万元(折合 233 万美元),易 事达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63.4 万美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标准,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合资股东为康大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大国际),法定地址:香港九龙何文田俊 民苑G 座三楼2 号;法定代表人:Klaus Schafsteck;经营范围:镀膜设备的维修、售 后服务及相关备品、备件的贸易。康大国际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易事达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6 月,注册资本:535.6 万美元, 其中本公司出资 401.7 万美元,占 75%股权,康大国际出资 133.9 万美元,占 2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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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志辉;住所: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 4 号;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金属化 塑料薄膜、薄膜电容器系列及配件;兼营金属化产品技术咨询。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6478 万元,负债总额 726 万元,净资产 5752 万元,2009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5235 万元、净利润 581 万元;截至 2010 年 4 月 30 日,该公司(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62 万元,负债总额 303 万元,净资产 5958 万元,2010 年 1-4 月实现营业收 入 2176 万元、净利润 206 万元。
本次增资项目投资总额 1587.37 万元(折合 233 万美元),易事达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63.4 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新增出资 122.55 万美元;康大国际新增出资 40.85 万美元。项 目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 69.6 万美元由易事达公司向银行贷款解决。本次增资完成 后,易事达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为 699 万美元,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双方股东均以易事达公司 2008 年度结余可分配利润和 2009 年 度可分配利润中的共 720 万元人民币折为等值美元按照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不足部 分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康大国际以现汇出资。
该项目建设期约 5 个月,项目建成后,易事达公司预计可新增电容器用金属化膜生 产能力 300 吨,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 2250 万元、利润总额 336 万元。
(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易事达公司的增资合同及按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章程须经政府有权部门审 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易事达公司生产的电容器用金属化膜产品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该项目的实施符 合公司“发展高技术新材料”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易事达公司在电容器用金属化膜 市场的地位和水平,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公司与湖南永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生产经营高档卷烟用 BOPP 薄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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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0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南 永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生产经营高档卷烟用 BOPP 薄膜项目的议 案》。(见本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司拟与湖南永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包装)共同投资成立合资 公司生产经营高档卷烟用 BOPP 系列薄膜。项目总投资 8768 万元,首期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合资方情况:永安包装于 2004 年 8 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400 万元,股东分别为三 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占股比 52%)、上海金丰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占股比 48%)。经 营范围:生产加工各种薄膜、纸制品、包装制品、包装材料,防伪、环保技术产品的开 发,产品自销。法人代表:郭为希;住所:湖南省浏阳市永安镇。永安包装与本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成立的合资公司暂定名称为湖南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东林公 司),主要生产经营烟用 BOPP 薄膜,该项目总投资 8768 万元。拟分二期注资,首期注 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永安包装现金出资 50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5%,本公司现 金出资 49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5%。第二期由公司与永安包装分别以设备、土地、 厂房等资产评估作价增资投入。其余资金由湖南东林公司自筹解决。本公司所需投资资 金将自筹解决。
本项目建设期 6 个月,注册地址拟定于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 17 号。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能 5500 吨,每年新增销售收入 14157 万元,利润总额 194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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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永安包装将按上述内容签订湖南东林公司的合资合同及章程,此合资合同及 章程需经政府有权机关审批,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永安包装与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烟)所属卷烟厂有稳定的 业务合作关系,长期为湖南中烟供应原辅材料,公司与永安包装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 在湖南烟膜市场的地位。
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高技术新材料”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烟用 薄膜市场的地位,有利于公司盈利增长,提升综合竞争力。 该项目预计对公司本度盈利不会产生影响。
三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0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议案》。(见本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佛山 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公司)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1 万 元增加至人民币 21566 万元。本次增资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卓越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4 月,注册资本:1001 万元;法定 代表人:刘亚军;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85 号 503 室;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及 对外投资,物业管理(以上经营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自有物业出租,室内清洁服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卓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1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1566 万元,新增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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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人民币 20565 万元全部由本公司出资。其中,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54,770,718 元,以 本公司合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人民币 150,879,282 元。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 包括位于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 9 号的 29423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地号:060012060545) 和位于轻工三路 11 号的 2846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地号:060012060474)。根据佛山大 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10 年 3 月 31 日 为基准日所作评估,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50,879,282 元。本次涉及 的土地使用权价值采用剩余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经评估上述土地总地价为人民币 264,582,279 元,减去拆迁补偿价值人民币 113,702,997 元,土地现状下的投资价值为人民 币 150,879,282 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卓越公司本次增资章程等有关文件需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广东省、佛山市有关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政策,拟对位于佛山市禅城 区轻工三路 9 号、11 号及汾江北路 82 号的土地按规划要求自主开发房地产项目(土地开 发事项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 2010 年 3 月 22 日的《土地开发事项的进展公告》及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公司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的公告》)。对全 资子公司实施增资,便于该公司对禅城区轻工三路 9 号、11 号土地实施自主开发。
由于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受国家对宏观经济调控及房地产投资和经营政策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行业系统性风险。房地产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也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公 司已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委托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负责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 9 号、11 号及汾江北路 82 号地块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管理、营销策划等工作,以避免管理风险。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以土地和资金对卓越公司实施增资是该公司实施房地产项目开 发的必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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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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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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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山大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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