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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PG HI-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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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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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3 日以 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1
为 130,905,914.51 元,加上 2016 年初未分配利润 274,539,557.95 元,提取 10%法定盈 余公积 13,090,591.45 元,现金分配股利 48,371,158.54 元,公司 2016 年期末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 343,983,722.47 元。拟定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16 年末总股本 967,423,1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5 元现金股 利(含税),共分配利润 48,371,158.55 元,剩余 295,612,563.92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2016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 2016 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6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2017 年度审计费用为 78 万元(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2017 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1 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公告》。
会议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800 万元;关联董事黄晓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董事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公司向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 超过 900 万元;关联董事黄晓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董事同意 6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董事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
超过 100 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董事同意 6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公司向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关联董事黄晓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董事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6)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董事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 不超过 600 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董事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 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董事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公司向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 生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董事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 超过 1400 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董事同意 6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公司向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 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董事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公司向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代收水电费、物管费,预计发生金 额不超过 100 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董事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 1.8 亿元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 2017 年 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 2017 年 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17 年,公司拟开展外汇交易业务,为了规避国际结算业务中因汇率波动产生的风 险,强化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相应制定《公司外汇交易业 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品种、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和 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 2017 年 度预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黄晓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 意推荐淡念阳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淡念阳先生简历如下:
淡念阳先生,1972 年 8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期货从业资格、 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香港广新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长、新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经理、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经理、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广新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部长。淡念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淡念阳先生除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于李胜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 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专业会计人士,于李胜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 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推荐罗绍德先生为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罗绍德先生简历如下:
罗绍德先生,1957 年 2 月出生,会计学硕士,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硕士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广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任湖南财经学院教师、中国会计学会基础理论研究委员会委员、云南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 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召开二 ○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