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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PG HI-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Oct 3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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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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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4 7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 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曼莉女士主 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 2014 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颁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 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 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具体准则,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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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 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 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

本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由于公司对参股企业英威达纤维 (佛山)有限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因此将其股权投资合计 4,396.09 万元从长期 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列报。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交易基本
信息
2013 年1 月1
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
(+/-)
2013 年12 月31 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
的股东权益
(+/-)
英威达纤维(佛
山)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为:5.63%

-

-34,691,366.74

+34,691,366.74

-
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持股比例
为:
0.0214%
-
-9,269,501.44

+9,269,501.44

-
合计 -
-43,960,868.18

+43,960,868.18
-

执行此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有影响, 对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和 2013 年度净利润均不产 生影响。

  • 2、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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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规定,本公司对在职和退休员工 提供的离退休后福利属于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中所述“设定受益计 划”的范畴,故需要对该部分设定受益计划进行精确测算,确认相关的义务并在员工提供 服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上述设定受益计划,公司聘请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 公司进行精算,本次精算估值按 2014 年 9 月 30 日止时点的数据进行测算,以预期累计 福利单位法确定设定受益计划的现值和相关服务成本,并对 2014 年 1 月 1 日的财务报表 进行追溯调整:调增应付职工薪酬 9,127.78 万元(根据准则要求,该长期职工福利在“其 他非流动负债”列报),调减未分配利润 9,127.78 万元。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4 年1 月1 日应付职工薪酬 2014 年1 月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91,277,756.00 -91,277,756.00

此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 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 露》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佛 山分行申请人民币17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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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纬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延长经营期的 议案》。

佛山纬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业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2 月,由公司与香港冠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山公司”)共同出资,出资 比例分别为75%、25%。注册资本211 万美元;注册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火车站侧;法定 代表人:孔德敬;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塑料复合编织材料及其相关产品,产品内外销售。

根据纬业公司成立时的合作合同及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有关批复,纬业公 司的经营期限为11 年(即从纬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2004 年2 月25 日起至2015 年2 月24 日止)。鉴于纬业公司的经营期将于2015 年2 月24 日到期,为了使塑料复合编织 材料产品等相关业务运营持续稳定,经公司与冠山公司协商,拟在双方合作事项仍按原 合作合同的约定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延长纬业公司经营期3 年,使纬业公司的经营期限 由原来的11 年变更为14 年。

延长纬业公司经营期限将有利于纬业公司及公司的经营与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 2014 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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