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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PG HI-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6

May 2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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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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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5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200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 报告:

一、 独立董事出席 2005 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2005年,佛塑股份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独立董事朱义坤、曾庆民、李新 春均能够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 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情况

1、2005 年4 月15 日,独立董事为公司2005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知佛塑股份与关联企业之间存在部分日常关联 交易,该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为佛塑股份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 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佛塑股份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关 于公司2005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2、2005年4月18日,独立董事为公司200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佛塑股份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佛塑股份正常经营业务所需, 属正当的商业行为,是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公平合理,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佛塑股份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已经履行法 定的批准程序。佛塑股份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 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佛塑股份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3、2005年4月18日,独立董事为公司截止2004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 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33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2.43%,没有超 过公司净资产的50%;公司不存在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4、2005年4月18日,独立董事为公司于2005年2月28日向佛山东冠包装材料 有限公司、佛山东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转让部分生产设备定价公允性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佛塑股份对本次设备转让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佛塑股份与东冠公司和东彩公司之间发生上述交易前,经广东羊城会计师 事务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在参照评估价值和资产帐面净值的 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 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情况。

5、2005年12月5日,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 银行、商务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符合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有利于改善公司股权结 构,有利于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 认为该方案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 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在方案实施过程 中将采取有利措施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如在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 关股东会议上为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实施类别表决,公司董事会办理 征集投票委托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总之,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原则,符合 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谨慎、认 真、勤勉、忠实的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曾庆民、朱义坤、李新春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