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FSPG HI-TECH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23, 2018
53936_rns_2018-03-23_b69e9127-c759-4d54-97ec-00f63217ca4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控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 保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9,131.39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经 审计净资产的13.18%,没有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 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日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披露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分红管 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的规定,拟定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对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 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 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同意公司2017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5,792.27万元。
四、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各 个层面和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 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 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五、对公司2017年度发生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于 2016 年度购入的拟交割商品期货合约已全部交割完毕,本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购入期货合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就参与期货套保交易建立了 健全的组织机构及《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公司期货套保交易仅限于与企业正常生产经 营所使用的原材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将期货交易 作为拓宽采购与销售渠道的途径以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 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效 益。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是必要的,风险是可控的。
六、对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通过了解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及其对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情况,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以及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审计质量较高。公司续聘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和 2018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对公司2018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 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18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八、对公司 2018 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 全。公司已就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 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 2018 年使用闲 置资金不超过 5 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九、对公司 2018 年预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为了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 部分控股子公司 2018 年拟开展外汇交易业务,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 民币 40,000 万元,并在授权额度内循环使用。公司进行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波 动情况下锁定相关购汇成本,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公司相应制定《公司外汇交易业务 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防范和规避国际结算业务中因汇率波 动产生的风险,强化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2018 年预计开 展外汇交易业务事项。
(此页无正文,仅用于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 廖正品 邓鹏 罗韶德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