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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PG HI-TECH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Nov 1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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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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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 共一册
本册为 第一册
中广信评报字**[2011]**第 194 号
━━━━━━━━━━━━━━━━━━━━━━━━━━━
关于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
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 估 报 告 书
评估机构名称: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委托评估方: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日期: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2 |
|---|
| 评估报告书摘要3 |
|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7 |
| 一、绪言7 |
|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7 |
| 三、评估目的10 |
| 四、评估对象及范围10 |
| 五、评估基准日12 |
| 六、价值类型及定义13 |
| 七、评估依据14 |
| 八、评估方法15 |
| 九、评估过程16 |
| 十、评估假设17 |
| 十一、评估结论19 |
|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19 |
|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2 |
| 十四、评估报告日23 |
| 资产评估书备查文件目录25 |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 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 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 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 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 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 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 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 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报告书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 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单独使用可能会导致对评估结论的误解。
委托方: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
被评估单位: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高 科")
评估目的:为金辉高科用于股份制改造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金辉高科用于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金辉高科的股东全部权益所包括的资产、负债及相关收益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6 月 30 日
主要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长期应收款 5 - -
评估结论: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通过资产基础法评估计算,评估结果计 算如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成本法) 表1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6 月 30 日 被评估单位: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0,955.41 10,955.41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2 12,113.36 12,014.30 -99.06 -0.82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 -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3 页
| 长期股权投资 | 6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7 | - | - | ||
| 固定资产 | 8 | 1,579.33 | 1,480.27 | -99.06 | -6.27 |
| 在建工程 | 9 | 8,643.84 | 8,643.84 | 0.00 | 0.00 |
| 工程物资 | 10 |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11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2 | - | - | ||
| 油气资产 | 13 | - | - | ||
| 无形资产 | 14 | 1,666.48 | 1,666.48 | 0.00 | 0.00 |
| 开发支出 | 15 | - | - | ||
| 商誉 | 16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 | 183.83 | 183.83 | 0.00 | 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 | 39.89 | 39.89 | 0.00 | 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 | - | - | ||
| 资产总计 | 20 | 23,068.77 | 22,969.71 | -99.06 | -0.43 |
| 流动负债 | 21 | 5,722.82 | 5,722.82 | 0.00 | 0.00 |
| 非流动负债 | 22 | - | - | ||
| 负债合计 | 23 | 5,722.82 | 5,722.82 | 0.00 | 0.00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4 | 17,345.94 | 17,246.89 | -99.05 | -0.57 |
评估基准日时,金辉高科资产账面值 23,068.77 万元,评估值 22,969.71 万元,增减值-99.06 万元,增减幅度-0.43%;负债账面值 5,722.82 万元,评 估值 5,722.82 万元,增减值 0 万元,增减幅度 0%;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账面值 17,345.94 万元,评估值 17,246.89 万元,增减值-99.05 万元,增减幅 度-0.57%。则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 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壹亿柒仟贰佰肆拾陆万捌仟玖佰元整 (¥172,468,900.00)。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通过收益法评估计算,评估结果计算如 下表所示: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收益法) | ||||||
|---|---|---|---|---|---|---|
| 表1 | ||||||
|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6 月 30 日 | ||||||
| 被评估单位: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项 | A | B | C=B-A | D=C/A×100% | ||
| 流动资产 | 1 | 10,955.41 | |||
|---|---|---|---|---|---|
| 非流动资产 | 2 | 12,113.36 | |||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4 | - | |||
| 长期应收款 | 5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6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7 | - | |||
| 固定资产 | 8 | 1,579.33 | |||
| 在建工程 | 9 | 8,643.84 | |||
| 工程物资 | 10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11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2 | - | |||
| 油气资产 | 13 | - | |||
| 无形资产 | 14 | 1,666.48 | |||
| 开发支出 | 15 | - | |||
| 商誉 | 16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 | 183.8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 | 39.89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 | - | |||
| 资产总计 | 20 | 23,068.77 | |||
| 流动负债 | 21 | 5,722.82 | |||
| 非流动负债 | 22 | - | |||
| 负债合计 | 23 | 5,722.82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4 | 17,345.94 | 100,489.64 | 83,143.70 | 479.33 |
评估基准日时,金辉高科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17,345.94 万元, 评估值 100,489.64 万元,增减值 83,143.70 万元,增减幅度 479.33%。则佛 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 价值评估值为壹拾亿零肆佰捌拾玖万陆仟肆佰元整(¥1,004,896,400.00)。
由于被评估企业目前处于投产初期,账面资产较小,且收入仍处于刚 发展阶段;委估企业所经营的业务涉及国家"十二五"优先扶持发展产业 (新能源)链;据现掌握的数据显示现委估企业的产品供不应求;据被评 估企业提供的数据,现产品对解决(锂)动力电池安全问题已具备独特技 术。上述因素构成被评估企业未来的客户群将为产业链内的中、高端客户。 随着企业未来投产的预期顺利实现,将会给企业的收入带来较大的发展空
间。因此本次评估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的评估值差异较大。为了更好的对 评估对象于基准日时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以及实现本次的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结论选取收益法评估值,即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 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壹拾亿零肆佰捌拾玖 万陆仟肆佰元整(¥1,004,896,400.00)。
特别说明事项
1、本次评估计算的评估值是基于企业发展预期愿景顺利如期实现的前 提。
2、本次被评估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国家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较少,故本 次评估的评估结论受日后国家出台的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影响较大。
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至 2012 年 6 月 29 日一年内有效。
中广信评报字**[2011]**第 19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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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绪言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佛山佛塑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 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 料有限公司用于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 司评估人员执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 如下: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
委托方名称: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85 号
注册资本:陆亿壹仟贰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伍元
实收资本:陆亿壹仟贰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伍元
法定代表人:黄平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高分子聚合物、塑料化工新材料、塑料制
品、包装及印刷复合制品、热缩材料、工程塑料制品、建筑及装饰材料、 电线电缆产品、聚酯切片和化纤制品(上述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由 分支机构经营);塑料机械设备制造、加工及工程设计安装;辐照技术服务 (由下属分支机构筹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持有效资质证书 经营);仓储,普通货运(有效期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出版物、包装装 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投资; 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 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及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
(二)被评估单位
被评估单位名称: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 7 号
注册资本:玖佰贰拾壹万美元
实收资本:肆佰肆拾壹万壹仟壹佰贰拾美元
法定代表人:吴耀根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等离子渗透微孔薄膜、功能性 聚合物膜片、绝缘薄膜、各种用途半透膜等环保用有机膜。
股东结构:
| 投资者 | 2011.6.30 | |||
|---|---|---|---|---|
| 金额(人民币元) | 比例% | |||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129153.08 | 48.125 | ||
| 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 | 25443518.15 | 39.375 |
| 佛山金科达投资有限公司 | 7618181.62 | 12.5 |
|---|---|---|
| 合计 | 64190852.85 | 100 |
历史沿革: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6 年 2 月 10 日经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佛外经贸促字【2006】12 号"文批 准,由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BYD(HK)CO.,LITMITED(比亚 迪香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合粤 禅总字第 002501 号",注册资本 281 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 154.55 万美元, 出资比例为 55%,外方出资 126.45 万美元,出资比例为 45%。
2009 年 12 月 24 日经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佛禅城外经贸【2009】 158 号"文批准,由佛山金科达投资有限公司以相当于 113.1 万美元的人民 币现金购买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新增的 40.14 万美元注册资 本。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21.14 万美元。
2010 年 3 月 4 日经佛山市禅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佛禅城外经贸 【2010】36 号"文及 2010 年 9 月 19 日经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禅经 外发【2010】27 号"文批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99.86 万美元。增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921 万美元。其中,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 443.23 美元,出资比例为 48.125%; BYD(HK)CO.,LITMITED(比亚 迪香港有限公司)出资 362.65 美元,出资比例为 39.375%;佛山金科达投 资有限公司出资 115.12 美元,出资比例为 12.5%。
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所审字[2009]第 08000320238 号审计报告披露: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008 年 度资产合计 67,868,860.34 元,负债合计 9,300,409.94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8,568,450.40 元,净利润为 34,357,232.21 元。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所审字[2010]第 09005590042 号审计报告披露: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009 年 度资产合计 121,079,557.82 元,负债合计 47,081,463.30 元,所有者权益合 计 73,998,094.52 元,净利润为 38,463,015.57 元。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所审字[2011]第 10005270196 号审计报告披露: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010 年 度资产合计 192,890,825.99 元,负债合计 62,434,928.43 元,所有者权益合 计 130,455,897.56 元,净利润为 67,364,184.58 元。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关系
委托方是被评估单位的控股股东。
(四)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报告 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三、评估目的
为金辉高科用于股份制改造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及范围
评估对象:金辉高科用于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金辉高科的股东全部权益所包括的资产、负债及相关收益
| 资产 | 2011.06.30 | 2010.12.31 |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710,824.66 | 33,259,232.14 |
|---|---|---|
| 应收票据 | 46,876,122.10 | 29,228,108.71 |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账款 | 25,809,015.49 | 17,338,040.72 |
| 其他应收款 | 7,144,518.50 | 38,064,895.43 |
| 预付款项 | 1,490,889.35 | 1,300,034.67 |
| 存货 | 7,328,115.67 | 10,691,621.5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4,600.00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9,554,085.77 | 129,881,933.22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15,793,300.71 | 16,415,942.72 |
| 在建工程 | 86,438,355.90 | 37,781,995.62 |
| 工程物资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无形资产 | 16,664,779.92 | 5,818,181.72 |
| 开发支出 | - | |
| 商誉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38,256.91 | 2,166,645.2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8,885.57 | 826,127.50 |
| 其他非流动性资产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1,133,579.01 | 63,008,892.77 |
| 资产总计 | 230,687,664.78 | 192,890,825.99 |
| 负债及股东权益 | 2011.06.30 | 2010.12.31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 |
| 应付票据 | - | - |
| 应付账款 | 4,756,458.86 | 3,018,825.73 |
|---|---|---|
| 预收款项 | 838,556.48 | 1,757,211.87 |
| 应付职工薪酬 | 5,819,242.86 | 6,037,144.64 |
| 应交税费 | 5,564,095.75 | 5,435,368.82 |
| 应付股利 | 29,082,965.57 | 45,156,220.37 |
| 其他应付款 | 1,147,636.44 | 1,030,157.00 |
| 应付利息 | 19,280.56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7,228,236.52 | 62,434,928.43 |
| 长期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 57,228,236.52 | 62,434,928.43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资本 | 64,190,852.85 | 25,175,409.80 |
| 资本公积 | 4,861,073.60 | 4,982,073.60 |
| 盈余公积 | 13,390,205.27 | 13,390,205.27 |
| 未分配利润 | 91,017,296.54 | 86,908,208.8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3,459,428.26 | 130,455,897.56 |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0,687,664.78 | 192,890,825.99 |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 致,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金辉高科 2011 年 6 月 30 日审计报告。(广会所审字【2011】第 10005270332 号)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时,被评估单位中对企业价值影 响较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生产线及在建工程基建项目,这些资产均存在于 被评估单位厂区内且已在被评估单位账面上反映。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时,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无形 资产为 1 个土地使用权、1 个专有技术及 1 个软件,以上无形资产法律权属 状况正常,均属于金辉高科公司所有。被评估单位不存在账面未记录的无 形资产。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时,被评估单位不存在申报表外 资产。
五、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点的资产及负债状况提出价值结论,为使评估基 准日与评估目的实现日尽量接近以方便实现评估目的,委托方根据实际情 况选择 2011 年 6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值的确定、评估 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之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报告书中 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值标准。
六、价值类型及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结果的价 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 制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 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七、评估依据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 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行为依据
1、委托方与我公司共同签订的《评估业务约定书》。
2、委托方经济行为文件
(二)法规依据
1、财政部令第 33 号《企业会计准则》(2006 版);
2、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 的有关企业财务、会计、税收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度 3 月 16 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 年度 10 月 27 日修订);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准则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 德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财企[2004]20 号,2004 年 2 月 25 日;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 7 项资 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07]189 号,2007 年 11 月 28 日;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 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会协[2003]18 号,2003 年 1 月 28 日;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 通知,中评协[2004]134 号,2004 年 12 月 30 日。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四)产权依据
1、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评估单位填写的评估明细表;
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车辆行驶证等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准日审计报告(广会所审字【2011】第 10005270332 号)及其他资料;
3、有关询价资料与参数资料;
4、《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表》;
5、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记录及收集的其他有关资料。
八、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资产评估, 要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 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资产、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资产等 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方法是比较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思路。
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 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 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考虑到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国内类似资产 的交易案例也很难寻找,难以取得对应的标杆案例进行类比。所以本次评 估不考虑采用市场法进行估算。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由于被评估单位属 于高新技术型企业,在未来的经营期间实现投产后将获得较好的收益,为 保证本次评估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时市场价值的公允反映以及方便本 次评估目的的顺利实现,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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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估过程
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止,经过了评估准备阶段、现 场评估阶段、评定估算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分述如下:
(一)评估准备阶段
评估人员与委托方就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 协商一致,并制订出资产评估工作计划,与委托方签署《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现场评估阶段
在申报资产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与负债进行 了全面清查,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主要工作如下:
1、听取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 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企业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6 页 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按评估规范的要求,对流动资产中 的存货类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进行了重点核查;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6、对各项资产收集价格信息资料;
7、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 算。
(三)评定估算汇总
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和汇总,计算评估结果,撰写评估说明和报 告。评估报告初稿撰写完成后,评估公司根据内部审核流程对评估报告进 行了内部审核。评估项目组根据内部审核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提交报告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 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审核、修订的结果,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通用假设
1、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2、评估对象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 大变化。
3、假设资产持续经营,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7 页 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 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4、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 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5、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 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 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6、本次估算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在本次评估假设前提下,依 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估算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估算中的一切取 价标准均为估值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及价值体系。
(二)特定假设
1、本次评估预测是建立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企业收益资料基础上的。
2、本次评估根据企业投产生产线的经济使用寿命来确定企业收益预测 年限。
3、本次评估假设企业的生产线如期上线并运行正常,不存在违反国家 相关管理法律法规。
4、委估企业的产品将与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未来多年内,对应快速 增长;并随着相关行业标准完善得以稳步发展。
5、委估企业通过 3 年项目贷款解决生产线投产的资金问题,该项目贷 款享受国家相关项目贷款利息优惠。
本次评估结论是在以上评估假设成立的前提下计算得出,对因评估假 设前提的变动所对评估结论造成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十一、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通过资产基础法评估计算,评估结果计 算如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成本法) 表1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6 月 30 日 被评估单位: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0,955.41 10,955.41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2 12,113.36 12,014.30 -99.06 -0.82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 - 长期应收款 5 - - 长期股权投资 6 - - 投资性房地产 7 - - 固定资产 8 1,579.33 1,480.27 -99.06 -6.27 在建工程 9 8,643.84 8,643.84 0.00 0.00 工程物资 10 - - 固定资产清理 1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12 - - 油气资产 13 - - 无形资产 14 1,666.48 1,666.48 0.00 0.00 开发支出 15 - - 商誉 16 - - 长期待摊费用 17 183.83 183.83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 39.89 39.89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 - - 资产总计 20 23,068.77 22,969.71 -99.06 -0.43 流动负债 21 5,722.82 5,722.82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22 - - 负债合计 23 5,722.82 5,722.82 0.00 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4 17,345.94 17,246.89 -99.05 -0.57
评估基准日时,金辉高科资产账面值 23,068.77 万元,评估值 22,969.71 万元,增减值-99.06 万元,增减幅度-0.43%;负债账面值 5,722.82 万元,评 估值 5,722.82 万元,增减值 0 万元,增减幅度 0%;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账面值 17,345.94 万元,评估值 17,246.89 万元,增减值-99.05 万元,增减幅 度-0.57%。则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 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壹亿柒仟贰佰肆拾陆万捌仟玖佰元整
(¥172,468,900.00)。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通过收益法评估计算,评估结果计算如 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收益法)
表1
|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6 月 30 日 | |||||
|---|---|---|---|---|---|
| 被评估单位: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项目 | A | B | C=B-A | D=C/A×100% | |
| 流动资产 | 1 | 10,955.41 | |||
| 非流动资产 | 2 | 12,113.36 | |||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4 | - | |||
| 长期应收款 | 5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6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7 | - | |||
| 固定资产 | 8 | 1,579.33 | |||
| 在建工程 | 9 | 8,643.84 | |||
| 工程物资 | 10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11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2 | - | |||
| 油气资产 | 13 | - | |||
| 无形资产 | 14 | 1,666.48 | |||
| 开发支出 | 15 | - | |||
| 商誉 | 16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 | 183.8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 | 39.89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 | - | |||
| 资产总计 | 20 | 23,068.77 | |||
| 流动负债 | 21 | 5,722.82 | |||
| 非流动负债 | 22 | - | |||
| 负债合计 | 23 | 5,722.82 |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20 页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4 | 17,345.94 | 100,489.64 | 83,143.70 | 479.33 |
|---|---|---|---|---|---|
评估基准日时,金辉高科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17,345.94 万元, 评估值 100,489.64 万元,增减值 83,143.70 万元,增减幅度 479.33%。则佛 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 价值评估值为壹拾亿零肆佰捌拾玖万陆仟肆佰元整(¥1,004,896,400.00)。
由于被评估企业目前处于投产初期,账面资产较小,且收入仍处于刚 发展阶段;委估企业所经营的业务涉及国家"十二五"优先扶持发展产业 (新能源)链;据现掌握的数据显示现委估企业的产品供不应求;据被评 估企业提供的数据,现产品对解决(锂)动力电池安全问题已具备独特技 术。上述因素构成被评估企业未来的客户群将为产业链内的中、高端客户。 随着企业未来投产的预期顺利实现,将会给企业的收入带来较大的发展空 间。因此本次评估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的评估值差异较大。为了更好的对 评估对象于基准日时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以及实现本次的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结论选取收益法评估值,即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 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壹拾亿零肆佰捌拾玖 万陆仟肆佰元整(¥1,004,896,400.00)。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一)在评估基准日至本评估报告出具期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 场基本情况未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本公司不能预计本评估报告后的政策与 市场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二)根据中注协的文件要求,评估人员关注了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评 估对象的法律权属问题,评估人员不对其发表意见,本评估报告也不能作 为判断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依据。资料提供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 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对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 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 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参与本次评估的评估师及评估人员在被评估资产中没有现实和 预期的收益,同时与相关各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和偏见。
(五)评估结果未考虑评估范围内资产已设定的抵押、欠付的债项、 税费等因素对价值的限制性影响。
(六)本次评估计算的评估值是基于企业发展预期愿景顺利如期实现 的前提。
(七)本次被评估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国家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较少, 故本次评估的评估结论受日后国家出台的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影响较大。
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以上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假设条件是:我们的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 依赖于资料提供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资料提供方提供 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 合法为假设前提。
(二)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 产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 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
(三)按现行有关规定,本报告的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 效,即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至 2012 年 6 月 29 日。当 本次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实现时,可用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目的 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实现时作价的参考依据。超过一年,其评估结果失去效 用,如继续实现原目的,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四)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主管单位,以及送交财 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 方许可,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见诸于公开 媒体。
十四、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2011 年 9 月 26 日
(本页为评估师签字页)
法定代表人:汤锦东 注册资产评估师:
(签章)
注册资产评估师: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26 日
资产评估书备查文件目录
- 一、 评估明细表
- 二、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三、 委托方承诺函
- 四、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 五、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 六、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七、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格证书复印件
- 八、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 九、 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