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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ntier Biotechnologies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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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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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0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15日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前沿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公司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 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 限为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2号文),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99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0元,共募集资 金184,41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688.99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171,729.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75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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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 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分配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 |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
|---|---|---|---|---|
| 1 | 1,000 万支注射用HIV 融合抑制剂项目[注] | 400,000,000.00 | 134,950,000.00 | 134,950,000.00 |
| 2 | 艾可宁+3BNC117 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 | 1,245,350,000.00 | 1,161,500,000.00 | 1,161,500,000.00 |
| 3 | 新型透皮镇痛贴片AB001 临床研发项目 | 47,750,000.00 | 46,900,000.00 | 46,900,000.00 |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7,500,000.00 | 57,500,000.00 | 57,500,0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316,440,079.54 |
| 合计 | 2,350,600,000.00 | 2,000,850,000.00 | 1,717,290,079.54 |
注:本项目设计年产能为1,000万支,项目总投资额为40,000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拟用于本项目的一期
产能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16,287万元,其中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3,495万元,投产后预计年产能 为250万支。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为自上一次授权期 限到期日(2021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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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 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 款等)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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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 东利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为自上一次授权期 限到期日(2021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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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 理,可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行为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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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0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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