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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G Annual Report 2015

Nov 13, 2015

51973_rns_2015-11-13_e1b45483-fa0b-4890-b909-0a570a12cd6b.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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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4年及 103年度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 82號8樓 電話: (02)2370-0988

$\sim$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 104年度(自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 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 告中均已揭露, 差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

特此聲明

18 $\mathbf{B}$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目錄

民國 104年度



一、封面 $\mathbf{1}$
二、聲明書 $\overline{2}$
三、目錄 $3\nightharpoonup 4$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5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6\sim$ 7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8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9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0 - 11$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12 - 78$
(一)公司沿革 12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2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2 - 14$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5 - 28$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8 - 31$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1 - 61$
(七)關係人交易 $61 - 63$
(八)質押之資產 63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3 - 64$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65
(十二)其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65 - 78$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70 - 74$
2.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75 - 76$
3.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77
4.大陸投資資訊 78
(十四)部門資訊 $67 - 69$

BAKER TILLY CLOCK & CO 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台北市104南京東路二段111號14樓(頂樓) 14th Fl., 111 Sec. 2, Nanking E. Rd. Taipei 104, Taiwan, R.O.C. 電話:(02)2516-5255 傳真:(02)2516-0312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NO.00111040CA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4年12月31日及民國103年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 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 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規劃並執行杳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 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 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 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 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 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厚生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4年12月31日及民國103年12月31日之 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 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情形。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面較調整 案,備供參考。

民國 104年12月31日及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代碼




%
%
11xx 流動資產 \$
10,714,652
71 \$
9,689,304
69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680,084 4 1,654,772 12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 1,951,468 13 1,961,349 14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lambda$ 82,874 $\mathbf{1}$ 82,074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140,997 $\mathbf{1}$ 165,917 1
1200 其他應收款 12,824 9,836
1310
346,309 $\boldsymbol{2}$ 300,556 $\overline{2}$
1320 營建工程 $\bm{+}$ 5,266,867 35 3,583,461 26
1410 預付款項 120,755 $\mathbf{1}$ 83,704 $\mathbf{1}$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十一 2,100,474 14 1,835,635 13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12,000 12,000
15xx 非流動資產 4,414,980 29 4,442,789 31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400,703 $\overline{3}$ 319,894 $\overline{2}$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十二 20,100 20,100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十三 79,387 117,022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十四 868,729 6 886,358 6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十五 2,990,753 20 3,044,683 22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廿八 5,473 5,810
1915 預付設備款 19,581 21,540
1920 存出保證金 10,254 7,382
1980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十一 20,000 20,000
1xxx


\$
15,129,632
100 \$
14,132,093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徐

會計主管:施則

民國 104年12月31日及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代码 % %
21xx 流動負債 \$ 2,930,438 20 \$ 966,002 $\overline{7}$
2100 短期借款 十六 1,812,000 12 20,000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十七 379,524 3
2150 應付票據 十八 111,683 1 127,958
2170 應付帳款 十八 98,423 1 145,234 1
2219 其他應付款一其他 156,474 1 196,334 $\overline{2}$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178,429 1 161,080 1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十九
2312 預收房地款 二十 168,609 1 289,235 3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25,296 26,161
25xx 非流動負債 232,446 $\mathbf{1}$ 232,346 $\mathbf{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廿八 185,058 $\mathbf{1}$ 184,499 $\mathbf{1}$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廿一 194 71
2645 存入保證金 47,194 47,776
2xxx 負債總計 3,162,884 21 1,198,348 8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廿二 11,967,735 79 12,934,725 92
3100 股 4,904,684 32 4,971,894 35
3200 資本公積 528,814 3 535,995 4
3300 保留盈餘 6,745,831 45 7,398,970 53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374,590 9 1,047,712 $8\,$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23,045 $\overline{2}$ 339,818 $\overline{2}$
3350 未分配盈餘 5,048,196 34 6,011,440 43
3400 其他權益項目 (204, 550) (1) 27,866
3500 庫藏股票 (7,044)
36xx 非控制權益 (987) (980)
3xxx 權益總計 11,966,748 79 12,933,745 92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5,129,632 100 \$ 14,132,093 100

(請參閱会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徐

民國 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代碼


附註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0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4000 營業收入 廿四 $\overline{\mathbb{S}}$ 2,290,940 100 $\overline{\mathbb{S}}$ 5,543,681 100
5000 營業成本 廿五 1,235,218 54 1,841,732 33
5900 營業毛利 1,055,722 46 3,701,949 67
6000 營業費用 244,056 11 352,235 7
6100 推銷費用 73,362 3 114,020 $\overline{3}$
6200 管理費用 153,352 7 220,849 $\overline{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7,342 $\mathbf{1}$ 17,366
6900 營業利益 811,666 35 3,349,714 60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208,284 9 160,731 $\overline{3}$
7010 其他收入 廿六 118,632 5 103,773 $\overline{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廿七 104,390 5 54,490 $\mathbf{1}$
7050 財務成本 (23, 854) (1) (2, 561)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
損益之份額
9,116 5,029
7900 税前淨利 1,019,950 44 3,510,445 63
7950 所得稅費用 廿八 230,132 10 241,673 4
8000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789,818 34 3,268,772 59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232, 660) (10) (35, 774)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244) (2,260)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94) (2, 722)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廿八 (50) (462)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232, 416) (10) (33, 514) $\overline{\phantom{0}}$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
損益
(235, 322) (10) (31,998)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得稅
廿八 (2,906) 1,516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57,158 24 \$ 3,232,998 59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ΥP 789,825 34 \$ 3,268,779 59
8620 非控制權益 (7) (7)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24 \$ 59
8710
8720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 557,165 3,233,005
每股盈餘(元) 廿三 (7) (7)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1.60
\$
6.57
\$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59
\$
6.56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徐

日至12月31日 表 民國 104年及 103年 1月 甲 $\left\langle \Phi \right|$

其子公司

i
Ri $\frac{1}{\varpi}$

医马

厚生股

ι

單位:新臺幣仟元


ф


N
Жļ
Ē
Ψ


ŔŔ.

植益项目
₩.
非控制
摧 益
權益總額

資本公積 盈餘公積

¥.

盈餘公積
未分配
盈 餘
÷
未實現損益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
庫藏股票 $\frac{1}{4}$
民國 103年1月1日餘額 4.971.894
Ø
535,995
Ø
855,066
69
492,178
Ø
3,779,586
Ø
5,126,830
Ø
61.380
69 \$10,696,099 (973)
\$10,695,126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92,646 (192,646)
普通股现金股利 ı ı (994,379) (994,379) (994,379) (994,379)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ı I I , 360
(152
152,360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净利 3,268,779 3,268,779 3,268,779 $\widehat{\in}$ 3,268,772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綜
合損益
ı ľ I $\mathsf{l}$ (2,260) (2,260) (33,514) (35,774) (35,774)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I I 3,266,519 3,266,519 (33,514) I 3,233,005 ε 3,232,998
民國 103年12月 31日餘額 4,971,894 535,995 1,047,712 ,818
339
6,011,440 7,398,970 27,866 ı 12,934,725 (980) 12,933,745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ı 1 326,878 (326, 878) ľ
昔通股現金股利 ľ 1 (1,392,130) (1, 392, 130) ľ I (1,392,130) (1,392,130)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I I ı 5,773)
$\check{\Xi}$
16,773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净利 1 ł 789,825 789,825 ł 789,825 $\mathord{\mathop{\varepsilon}}$ 789,818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综
合損益
t I l (244) (24) (232, 416) (232, 660) (232, 660)
本期综合损益總額 $\overline{\phantom{a}}$ I I 789,581 789,581 (232, 416) l 557,165 ε 557,158
購入庫藏股票 ı ſ ſ (132,025) (132,025) ı (132, 025)
庭分库藏股票 (67,210) (7,181) f (50, 590) (50, 590) ł 124,981
民國 104年12月31日餘額 4,904,684
Ø
528,814
÷,
\$1,374,590 323,045
Ø
5,048,196
s,
6,745,831
မာ
(204, 550)
Ø
(7,044)
s
\$11,967,735 (987)
\$11,966,748

道金圆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٦

經理人:徐正

董事長:徐正

$\circ$

合*********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單位:新臺幣仟元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0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 1,019,950 \$ 3,510,445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94,627 96,250
利息費用 23,854 2,561
利息收入 (38, 696) (31,031)
股利收入 (67, 231) (56,084)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
益)之份額
(9,116) (5,029)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42 (83)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29,822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62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益) (7, 54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流動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 (800) (35,086)
應收帳款 24,920 (4,963)
其他應收款 578 (7, 376)
存貨 (45,753) 49,976
營建工程 (1,683,406) 549,872
預付款項 (37,051) (37, 702)
應付票據 (16, 275) (7, 488)
應付帳款 (46, 811) (38, 531)
其他應付款 (40, 911) 22,103
負債準備 (924)
預收房地款 (120, 626) (693, 413)
其他流動負債 (865) (3, 410)
淨確定福利負債 (171) (25,049)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950, 668) 3,314,860

單位:新臺幣仟元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0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收取之利息 35,129 30,642
收取之股利 67,231 56,084
支付之利息 (22, 801) (2,655)
支付之所得稅 (208, 931) (248,90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080,040) 3,150,029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272, 573) (447, 63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31,62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20,000 6,096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0,1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264, 839) (1,078,376)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3,110) (57, 529)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14
取得不動產投資 (280)
預付設備款(增加)減少 1,959 19,937
存出保證金增加 (2,872) (4,855)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541, 435) (1,550,895)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1,792,000 (180,0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379,524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582) 3,420
發放現金股利 (1, 392, 130) (994, 379)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132, 025)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646,787 (1,170,95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974, 688) 428,175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654,772 1,226,59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80,084 \$ 1,654,772

董事長:徐正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徐正

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金額除另行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準)

  • 一、公司沿革
  • (一)厚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厚生公司)係於民國52年依中華民國 公司法之規定核準設立,註冊地址為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82 號8樓。主要係從事產銷橡膠膠布、塑膠膠布、塑膠發泡皮及聚 氯脂膠皮等產品及買賣前項產品之相關原材料,為朝多角化經 營,84年9月增加投資興建房屋與自有房地出租、出售及管理業 務。厚生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稱本公司)之主要營運活動及營 運部門資訊,請參閱附註四及卅七之說明。

(二)厚生公司股票民國81年3月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

(三)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厚生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臺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5年3月18日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103年4月3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號令, 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104年起全面採用金管會認可並 發布生效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9號「金融工具」)編制財務報告,本公司適用2013年版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

該準則係針對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權益規定較為廣泛之揭露內 容。

本公司依該準則增加有關合併個體與未合併個體之資訊揭露。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 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現行準則更 為廣泛,例如,現行準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 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露,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13號「公允價 值衡量,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揭露。 經評估該準則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無重大影響,並依 規定增加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3.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一其他綜合損益 項目之表達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規定列示於其他綜合損 益之項目應依據後續是否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予以分組(即按照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後續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分組)。該修正同時規定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 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分組類別與以單獨列示。

本公司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捐益表之表達方式。

4.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修訂以淨利息取代適用修訂 準則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福利負 倩(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修訂同時改變確定福利成本 之表達,並規定更廣泛之揭露。

適用該準則修訂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並無重大影響,

本公司並已依規定增加確定福利計畫之資訊揭露,請參閱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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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之影響

準 則 / 解 釋 編 號


M,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 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 未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
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
號之修正
投資個體: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 民國105年1月1日
適用
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 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理 民國 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 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 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揭露計畫 民國 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 揭露計畫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 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民國106年1月1日
認列
號之修正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 折舊及攤銷可接受方法之釐清 民國 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 農業;生產性植物
號之修正
民國 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之修正 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 單獨財務報表下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 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
計之繼續
民國 10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 公課 民國 10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修訂本 2010年至2012年改善計畫 民國 103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修訂本 2011年至2013年改善計畫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修訂本 2012年至2014年改善計畫 民國105年1月1日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
結果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按金管會 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 稱 IFRSs)編製。

(二)編製基礎

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 基礎編製,歷史成本通常係依取得資產所支付對價之公允價值。 (三)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包含厚生公司及由厚生公司所控制個體(即子公 司)之財務報告。控制係指厚生公司可主導某一個體之財務及營運 政策之權力,以從其相關營運活動中獲取利益。

合併綜合捐益表已適當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年度自收 購生效日起或至處分生效日止之營運損益。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 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 虧損餘額。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本公司所使 用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公司合併個體間之重大交易、餘額、收益及費損業已於合併時 全數消除。

當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 時,此變動係以權益交易處理。為反映本公司及非控制權益對子 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已予調整其帳面金額。非控制權益之調整 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並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1.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詳細資訊如下:

投資公司 本公司持有之所有權權益百分比

$\mathcal{Z}$
子公司名稱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厚生公司 達冠育樂公司(台灣) 80% 80%
厚生公司 板建開發公司(台灣) 100% 100%

(1)達冠育樂公司主要業務為高爾夫球練習場、遊樂場、運動器 材胃賣,經主管機關核准暫停營業。板建開發公司主要業務 為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住宅及商業大樓出租及出售。

  •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財務報表,係依據各該被投資公 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所編製,該等子公司民國 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396,899仟元及 485.612 仟元,負債總額分別為 6,992 仟元及 7,658 仟元,民 國 104年及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綜合損益淨額分 別為損失 88,047 仟元及 12,636 仟元。
  • 2.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 3.對本公司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無。

(四)外 幣

各合併個體之個別財務報告係以該個體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 (功能性貨幣)編製表達。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各合併個體之財 務績效及財務狀況予以換算為新臺幣。

編製各合併個體之個別財務報告時,以該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 貨幣(外幣)交易者,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認列。於報導期間結束 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即期匯率重新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按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以 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不予重新換算。兌換差額於發 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本公司與不動產開發業務有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 分流動或非流動之基準,其餘科目劃分標準如下:

流動資產包括為交易目的而持有及預期於一年內變現或耗用之資 產,資產不屬於流動資產者為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包括為交易 目的而發生及須於一年內清償之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 非流動負債。

(六)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甚小之短期並具 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七)存貨及營建工程

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存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為基 磁計算; 營建工程已售未售成本之分攤, 採售價比例或建坪比例, 但擇定以後同一工程前後年度不得變更。淨變現價值係指估計售 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 之餘額。

(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係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具有重大影響之企業,但非子公司權 益。而重大影響係指參與被投資者財務及營運政策決策的權力, 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該等政策決定的權力。

除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外,關聯企業之財務績效及資產與負 倩係按權益法納入合併財務報告。在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在 合併資產負債表中原始係依成本認列,其後依本公司所享有被投 資者淨資產份額之變動而調整。當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 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時,僅於本公司發生法定義務、推定 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

取得成本超過於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 借净公允僧值份額之部分,係認列為商譽,且包含於投資之帳面 金額。若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 額超過取得成本之部分,於重評估後立即認列為利益。

當有合併個體與關聯企業發生交易時,未實現損益於合併時按其 所佔比例消除。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按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列示。成本 句括可直接歸屬於取得或建置資產之增額成本。

折舊係採直線法,於資產耐用年限內沖銷其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金 額。折舊係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建築物,3~50年;機器設備, 3~24年;運輸及其他設備,3~15年。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 舊方法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檢視,任何估計變動之影響係推延 適用。

處分或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以處分 僧款與資產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十)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所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若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 者兼俱,始得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應按其原始成 本進行衡量,包括相關交易成本,並就建購期間有關利息資本化, 後續衡量採用成本模式,按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之金額衡 暈。

折舊係採直線法,於資產耐用年限內沖銷其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金 額。建築物折舊係按25~50年計提。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 方法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檢視,任何估計變動之影響係推延適 用。

(十一)租 賃

本公司之租賃交易係屬非融資租賃之營業租賃,融資租賃係指當 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之租 賃方式。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入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入。

卷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除非另有系 統化的方式更能代表租賃資產經濟效益消耗之時間型態。

(十二)無形資產

商譽以外其他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 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列示。攤銷金額係依直線法按下列耐用年數計 提:抟術權利金,專利使用權有效年限或合約年限;雷腦軟體設 計費,2~5年;專利權及其他,經濟效益或合約年限。估計耐用 年限及攤銷方法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檢視,任何估計變動之影 響係推延適用。

(十三)有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報導期間結束日檢視有形及無形資產之帳面金額以決定 該等資產是否有減損跡象。若顯示有減損跡象,則估計資產之可 回收金額以決定應認列之減損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 額。若可按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時,共用資產亦分攤至個別之現 金產生單位,否則,則分攤至按可以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之最小 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者。評估使 用價值時,係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以稅前折現率加以折現,該折 現率係反映現時市場對下列項目之評估:(1)貨幣時間價值,及(2) 尚未用以調整未來現金流量估計數之資產特定風險。

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預期低於帳面金額,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立 即認列於當期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迴轉時,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則調增至修正後之估計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 過若以往年度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應 有之帳面金額為限(商譽除外)。迴轉之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 期損益。

(十四)負債準備

本公司因過去事件負有現時義務(法定或推定義務),且很有可能 須清償該義務,並對該義務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報導 期間結束日清償義務所須支出之最佳估計。若負債準備係以清償 該現時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衡量,其帳面金額係為該等現金流量 之現值。

因虧損性合約所產生之現時義務,應認列並衡量為負債準備。當 所簽訂之合約履行義務所不可避免之成本,超過預期從該合約獲 得之經濟效益時,視為存在虧損性合約。

(十五)員工福利成本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 認列為費用。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劃下預期支付之金額, 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企業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負債。

屬確定提撥計書者,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就應提撥之退休金 數額認列為當期費用;屬確定福利退休計畫者,則按精算結果認 列退休金成本。

在確定福利退休福利計畫下,提供福利之成本係使用預計單位福 利法決定,並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精算評價。再衡量數於發生 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當確定福利計畫 之退休金發生縮減或清償時,將縮減或清償損益列入當期損益。 (十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應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 時認列。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原始認列 時,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應從 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直接可歸屬於透過 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 認列為損益。

(十七)金融資産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慣例交易係指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其交付期間係在因法規或市場慣例所訂 之期間內者。

1.金融資產分類

金融資產係分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 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 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指 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金融資產係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b.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

分,且有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c.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 衍生工具除外)。

诱過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 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捐失係認列於損益。該認列於損益之利益 或捐失不包含該金融資產所產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包含於 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 非衍生金融資產。

本公司持有上市櫃之股票係於活絡市場交易而分類為備供 出售金融資產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公允價值表達。本公 司亦持有非於活絡市場交易之未上市櫃股票但被分類為備 供出售金融資產,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公允價值表達。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 益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 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 處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類為損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 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 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 額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 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 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3)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 款金額之非衍生金融資產。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其 他應收款、其他金融資產(包括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係採 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 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 2.外幣兌換損益
  • 外幣計價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係以其外幣金額按報導期間結 束日之即期匯率予以換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之兌換差額,係包含於公允價值利益或損失並認列為損益。 貨幣性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因攤銷後成本變動所導致之兌換差額 應認列於損益,非屬貨幣性項目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例如權益 工具),其外幣兌換差額應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3.金融資產之減損
  • (1)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係於每一 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據,當有 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 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 產即已發生減損。
  • (2)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 其他金融資產,該資產經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集體評 估減損。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 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 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 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 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 備抵帳戶予以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 面金額超過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 木。

  • (3)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 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 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 轉。

  • (4)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 性下跌時,將被認為是一項客觀滅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

a.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b.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c. 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

d.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5)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 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 捐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 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 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 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 (6)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 除,惟應收帳款及其他金融資產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 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及其他金融資產無法收回時,係沖銷 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 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4.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 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 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當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 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 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十八)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金融自債或權益工具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 倩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某一企業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 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 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購 胃、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3.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目的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者,於後續會計期間結束日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公允 僧值衡量,任何因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相 關淨益或淨損係列入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4.外幣兌換損益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時,外幣計價且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 倩,係以該負倩之攤銷後成本決定兌換損益金額,並列入合併 綜合捐益表之「兌換利益及捐失」。

外幣計價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以其外幣金額按報導期間結 束日之即期匯率予以換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倩之兌換差額,係屬公允價值利益或損失並認列為損益。

5.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始將金融負債除列。除 列金融自倩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退 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1.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1)本公司已經將 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2)本公司對於已經 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3)收入金 額能可靠衡量;(4)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 司;及(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銷貨收入之對價為一年期以內之應收款時,其公允價值與到期 值差異不大且交易量頻繁,則不按設算利率計算公允價值。 2. 勞務收入

依合約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合約完成程度予以認列。 (二十)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當期所得稅

當期應付所得稅係以當年度課稅所得為基礎。因部份收益及費 損係其他年度之應課稅或可減除項目,或依相關稅法非屬應課 税或可減除項目,致課稅所得不同於合併綜合損益表所報導之 淨利。本公司當期所得稅相關負債係按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 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以前年度所得稅之高低估,列為 當期所得稅之調整。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於股東會決議 分配盈餘年度列為當期費用。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 稅基礎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 就所有未來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則係 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僅在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始得 互抵:(1)企業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 倩互抵;且(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由屬同一課稅主管機關 對同一納稅主體課徵,或對不同納稅企業個體徵收,但各主體 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預期清償或回收之每 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 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 所得稅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 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 投資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 產,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之利

益,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 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 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 亦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 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 率衡量,該稅率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 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 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3.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 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廿一)庫藏股票

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成本認列為庫藏股票。 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一 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 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 餘。庫藏股之帳面價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與股 本,其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 額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 保留盈餘;其帳面價值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者, 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附註四所述之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有 關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資訊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估計及 相關假設係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視為攸關之因素。實際結果可能與估 計有所不同。

估計與基本假設係持續予以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會 計估計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估計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以下係有關未來所作主要假設之資訊,以及於財務報導結束日估計不 確定性之其他主要來源,該等假設及估計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 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

(一)存貨及營建工程之評價

由於存貨及營建工程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 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淨變現價值。 由於產業快速變遷,本公司評估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及營建 工程因正常捐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其成 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及營建工程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 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本公司存貨及營建工程之帳面金額詳附註九及附註十。

(二)金融資產一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持有之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其公允價值衡 量主要係參考近期籌資活動、同類型公司評價、公司技術發展情 形、市場狀況及其他經濟指標所做估計。任何判斷及估計之變動, 均可能會影響其公允價值之衡量。有關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之說 明,請參閱附註卅一。

本公司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之帳面金額詳附註七及 附註十二。

(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某項採權益法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且帳面金額 無法被回收,本公司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本公司係依據被 投資公司之未來現金流量預測評估減損,包含被投資公司內部管 理階層估計之銷貨成長率及產能利用率,並分析其相關假設之合 理性。

本公司民國 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未針對採用 權益法之投資認列任何減損損失。

(四)應收款項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會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 計。減捐捐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 (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 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 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本公司應收款項扣除已提列備抵呆帳後之帳面金額詳附註八。 (五)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減損評估

資產減捐評估過程中,本公司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 式及膠皮、房地產產業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 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 之變遷或公司策略所帶來的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 損。

本公司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針對有形資產 及無形資產認列減損損失之情形詳附註十五。

(六)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計算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 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計畫資產之 預期報酬率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會重大影響本公司 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本公司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帳面金額詳附註廿一。

(七)收入認列

銷貨收入原則上係於獲利過程完成時認列。相關退貨及折讓負債 準備係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及折 讓,於產品出售當期列為銷貨收入之減項,且本公司定期檢視估 計之合理性。

本公司認列之退貨及折讓負債準備帳面金額詳附註十九。

(八)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使用時方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時,必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 貨收入成長及利潤率、免稅期間、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稅務規 劃等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的改 變,均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

本公司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帳面金額詳附註廿八。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現金及零用金 \$
566
\$
624
銀行存款 644,788 237,333
短期票券 34,730 1,416,815

\$
680,084
\$
1,654,772
借供出售金融資產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
1,967,786
\$
1,797,397
國外上市公司股票 77,704 77,704
興櫃公司股票 90,360 220,160
上市(櫃)、興櫃公司以外股票 186,054 206,674
開放型債券基金 18,103
開放型指數基金 13,678
金融債券 200,204
加(減):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201, 718) (20, 692)

\$
2,352,171
\$
2,281,243

\$
1,951,468
\$
1,961,349
非流動 \$
400,703
\$
319,894
  • (一)因被投資公司持續虧損,民國 104年度經評估認列減損損失 620 仟元。
  • (二)原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上市(櫃)公司股 票,因97年發生全球金融風暴,於97年7月1日重分類至備供 出售之金融資產計 721,625 仟元,相關資訊如下:
  • 1.重分類資產至104年12月31日及103年12月31日止尚未除 列部分之帳面餘額分別為 445,502 仟元及 575,719 仟元。
    1. 重分類資產之相關公允價值變動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 月 31 日認列業主權益調整項目為損失 130,217 仟元及損失 1,563 仟元。另上述上市(櫃)公司股票,如不於 97 年 7 月 1 日 重分類為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則應於104年及103年1月1 日至 12 月 31 日認列公允價值變動損失 130,217 仟元及損失 1,563 仟元。
  • (三)本公司自民國99年7月1日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簽訂借貸業務信 託契約,將所持有部分之上市櫃股票信託交付予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管理、運用,信託收益之受益人為本公司,合約期限至105年 7月13日止。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股票交付信託總股數及帳 面金額分別計 30,346 仟股及 347,246 仟元。
  • (四)本公司自民國 104 年 6 月 5 日與元富證券簽訂借貸業務信託契 約,將所持有部分之上市櫃股票信託交付予元富證券管理、運 用,信託收益之受益人為本公司,合約期限至委託人主動終止。 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股票交付信託總股數及帳面金額分別計 4,200 仟股及 288,800 仟元。
  • (五)有關投資大陸地區情形詳附註卅六。

八、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
83,838
\$
83,090
備抵呆帳 (964) (1,016)

\$
82,874
\$
82,074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
144,508
\$
170,429
備抵呆帳 (3,511) (4, 512)

(一)本公司對客戶之授信期間原則上為發票日後30天,部分客戶則為 月結30天至90天。備抵呆帳係參考帳齡分析、歷史經驗及客戶 目前財務狀況分析,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二)除已提列減損者,其餘應收票據及帳款金額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之 帳齡分析請參閱下表。本公司針對已逾期但未提列減損之應收帳 款,經評估其信用品質並未發生重大改變且相關帳款仍可回收, 故尚無減損疑慮。

(三)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之帳齡分析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未逾期亦未减損 S 180,825 \$
207,059
已逾期但未减損 43,046 40,932
180天以內 42,909 40,856
181~365天 137 76

S 223,871 \$
247,991

(四)備抵呆帳之變動如下:

年度 103 - 年 度
S 5,528 S 5,179
349
(1,053)
\$ 4,475 S 5,528
104

$\mathbf{1}$ $\mathbf{2}$ $\mathbf{3}$ $\mathbf{4}$

九、存 貨

$\sim$ .

$\bar{z}$

$\ddot{\phantom{a}}$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188,918
\$
174,429

2,360
在製品 30,826 36,647
製成品 158,269 113,610

378,013 327,046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31,704) (26, 490)

\$
346,309
\$
300,556

(一)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銷貨成本如下: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S 926,135 1,117,988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5.214 (32, 394)
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 13,305 18,482
存貨盤盈 (11)

\$ 944,643 1,104,076

(二)民國 103年度存貨跌價回升利益係本公司去化部分已提列跌價之

存貨,致產生回升利益。

(三)存貨投保火險金額民國 104年12月31日及103年12月31日分 別為 352,608 仟元及 388,078 仟元。

十、營建工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待售房地—板橋世界花園橋峰 \$ 305,052 \$
486,499
待售房地─板橋謙岳 14,922 14,922
在建房地一新店富裔河案 602,241 602,241
在建房地一台中市麗格案 1,910,585
在建房地一台北市琢白案 2,434,067
營建用地 台北市琢白案 2,429,799
預付土地款 50,000

S 5,266,867 \$
3,583,461
  • (一)板橋謙岳案係本公司97年8月19日與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簽 訂合作興建契約,由本公司提供新北市板橋區中山段 598-10、 598-16 及 598-36 地號等 14 筆土地面積 3,903 平方公尺作為委建 基地(板橋謙岳大樓新建工程), 帳面金額171,202 仟元, 大陸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規劃、設計及興建事宜,雙方並共同委託預售 房地,以實際房屋售價及營造單價計算後,依合約規定比率分配 錨售收入。本新建工程已於103年度完工並陸續交屋認列收入及 成本。
  • (二)新店富裔河案係本公司98年6月19日與僑礎建設公司(被德士通 科技公司合併,現更名為富裔實業公司)簽訂合作興建房屋契約, 由本公司提供新店莊敬段 440 等6 筆地號土地面積 2,183.61 平方 公尺作為興建集合住宅大樓基地及相關容積移轉費用,帳面金額 600,872 仟元, 僑礎建設公司負責規劃、設計及建造事宜, 雙方並 共同銷售,本案共同銷售總金額40%為土地售價由本公司取得。 僑礎建設公司保證本公司受分配金額不得低於 756,000 仟元,並 於契約訂定後7年內仍無法完成開發,則無條件同意本公司將本 合建案之權利義務概括讓與本公司指定之人。
  • (三)新店富裔河案預售契約已售累計總額(含營業稅)民國104年12月 31 日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620,532 仟元及 593,570 仟元, 採工程完工交屋結算損益。已於民國101年9月取得建築執照, 目前進度為外牆立拆架作業完成,預計105年度完工。
  • (四)在建房地—新店莊敬段係民國 98 年 6 月 19 日向非關係人購買新 店莊敬段 437-1 等10 筆地號土地計 2,358.27 平方公尺, 作為本公 司與僑礎建設公司(被德士通科技公司合併,現更名為富裔實業公 司)合建案基地使用,合約總價款 600,000 仟元,依合約訂定後 7 年內仍無法完成開發,賣方同意無條件依當時現狀以 756,000 仟 元買回該土地。

  • (五)台北市琢白案係本公司與大陸建設公司、桓邦建設公司及桓鉅建 設公司於民國101年5月16日簽訂共同出資合作開發興建大樓契 約,並於該日向非關係人購買台北市信義段 52-2 及 52-3 等 2 筆 地號土地面積計 3,500 平方公尺,作為合建案基地使用,合約總 僧款8.713.512仟元,本公司負責合建案25%土地取得計2,178,378 仟元及必要之容積移轉費用,就合建部份分回權利價值20%之房 地車位。另為申請建造執照,於民國101年8月向非關係人分批 購買台北市區土地捐贈台北市政府申請不動產容積移轉事宜,該 土地總價款 1,000,254 仟元,本公司依契約負擔 25%計 250,064 仔元。已於民國103年6月取得建築執照,目前進度為二十六樓 版灌漿作業完成,預計106年度完工。

  • (六)台中市麗格案係本公司與大陸建設公司於民國103年10月17日 簽訂共同出資合作開發興建大樓契約,並於該日向非關係人購買 台中市西屯區惠國段103、104及106地號等3筆地號土地面積計 3,621.49 平方公尺,作為合建案基地使用,合約總價款3,800,000 仟元,本公司負責合建案50%土地取得計1,900,000仟元,就合 建部份分回權利價值 54.5%之房地車位。
  • (七)台中市麗格案預售契約已售累計總額(含營業稅)民國104年12月 31 日為 91,895 仟元,採工程完工交屋結算損益。已於民國 104
  • 年11月取得建築執照, 105年3月開工,預計107年度完工。 (八)營建工程房地已售尚未過戶情形詳附註二十。
  • (九)已提供作為金融業借款擔保情形詳附註卅三。
  • (十)待售房地投保火險金額民國 104年12月31日及103年12月31
    • 日分別為 275,304 仟元及 506,201 仟元。

十一、其他金融資產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已質押之定期存款 \$ 50,000 \$
50,000
預售房地案信託資金 117,163 89,386
三個月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 1,953,311 1,716,236

13

\$ 2,120,474 \$
1,855,635

\$ 2,100,474 \$
1,835,635
非流動 \$ 20,000 \$
20,000
利率區間% $0.56 - 4.30$ $0.56 \sim 1.80$

已質押之定期存款係作為購料款及物流業務之擔保。

十二、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大溪育樂股份有限公司特別股 \$ 20,100 -S 20,100
因其非於活絡市場公開交易,且無法取得足夠之類似公司之產業資
訊及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財務資訊,因此無法可靠衡量其公允價值。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被投資公司名稱 帳面金額

権%
帳面金額

權%
厚和建設公司(台灣) S 29,412 26.2 S 69,320 26.2
風和開發公司(台灣) 42,980 39.9 38,808 39.9
瑞孚開發公司(台灣) 6.995 48.26 8,894 48.26

S 79,387 S 117,022

(一)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主要經營業務如下:

1.厚和建設公司:委託營造商興建商業大樓、國民住宅出租出 售。

2.風和開發公司:委託營造商興建住宅及商業大樓出租及出售。 3.瑞孚開發公司:國際貿易、投資顧問、辦公大樓出租及房屋 土地仲介。

(二)有關本公司關聯企業之財務資訊彙整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總資產 \$ 354,546 \$
500,499
總負債 27,170 26.312
淨資產 \$ 327,376 \$
474,187
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
淨資產之份額
S 79,387 \$
117,022
104年度 103 年度
總收入 \$ \$
年度總(損)益 \$ (146, 811) \$
68,700
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
淨(損)益之份額
\$ 8,851 \$
5,029
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
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46,750) \$
13,446

(三)民國 104年及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採權益法評價之厚 和建設公司、風和開發公司及瑞孚開發公司,係依據該被投資 公司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財務報告認列投資損益。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4

期初餘額



期末餘額


\$
444,026
\$ \$ \$ \$
444,026


698,877 698,877
機器設備 1,004,885 15,111 29,209 990,787
運輸設備 28,595 28,595
其他設備 168,074 7,999 176,073

\$2,344,457 \$
23,110
\$
29,209
\$ \$2,338,358
累計折舊及減損


\$
391,888
S
17,521
\$ \$ \$
409,409
機器設備 889,211 17,088 29,167 877,132
運輸設備 24,354 904 25,258
其他設備 152,646 5,184 157,830

\$1,458,099 \$
40,697
\$
29,167
\$ \$1,469,629

\$
886,358
\$
868,729

103

期初餘額

重分類 期末餘額


\$
445,179
\$ \$ \$
(1,153)
\$
444,026
建築
698,877 698,877
機器設備 952,128 52,757 1,004,885
運輸設備 27,970 2,156 (1, 531) 28,595
其他設備 164,774 3,721 (421) 168,074

\$2,288,928 \$
58,634
\$
(1,952)
\$
(1,153)
\$2,344,457
累計折舊及減損
建築
\$
373,348
\$
18,540
\$ \$ Ŝ
391,888
機器設備 871,113 18,098 889,211
運輸設備 24,575 1,227 (1,448) 24,354
其他設備 148,612 4,455 (421) 152,646

\$1,417,648 \$
42,320
\$
(1, 869)
\$ \$1,458,099

\$
871,280
\$
886,358

(一)土地先後按民國 64年、68年、69年、70年公告地價及81年、 89年之公告現值調整帳面價值,廠房及各項設備於62年及69 年依物價指數按規定重估。另配合94年1月土地稅法修改有關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調整原重估增值。

(二)民國 104年12月31日及103年12月31日投保火險金額分別 為 399,669 仟元及 392,747 仟元。

十五、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104年度
期初餘額
$\hbar$

重分類 期末餘額


\$1,156,954 \$ \$ \$ \$1,156,954


2,656,317 2,656,317

\$3,813,271 $\boldsymbol{\mathsf{s}}$ \$ \$ \$3,813,271
累計折舊及減損

\$ 280,434 \$ \$ \$ 280,434
\$


488,154 53,930 542,084

\$ 768,588 S 53,930 \$ \$ 822,518
\$

\$3,044,683 \$2,990,753
公允價值 \$6,917,986 \$6,924,838
103年度
期初餘額
$\hbar v$
重分類 期末餘額


\$1,156,674 \$
280
\$ \$ \$1,156,954


2,656,317 2,656,317

\$3,812,991 \$
280
\$ \$ \$3,813,271
累計折舊及減損

\$
280,434
\$ \$ \$ \$
280,434


434,224 53,930 488,154

\$
714,658
\$
53,930
\$ \$ \$
768,588

\$3,098,333 ٠ \$3,044,683
公允價值 \$6,925,203 \$6,917,986

(一)土地明細: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

成本
成本
龍潭三洽水段 14,352 33,886
\$
14.352 33,886
S
苗栗大湖段 230,387 474,283 230,387 474,283
桃園南崁段 15,395 267,367 15,395 267,367
板橋新板段 144 317,418 144 317,418
南投埔里段 4,108 64,000 4.108 64,000

\$1,156,954 \$1,156,954
  • (二)本公司所有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係參考相似不動產於較不 活絡市場之近期交易價格,再依據交易發生至今的經濟狀況變 化,交易價格調整後之評價。
  • (三)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投資性不動產產 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174,625仟元及166,848仟元。
  • (四)民國 104年12月31日及103年12月31日出租之帳面金額分

別為 1,591,739 仟元及 1,629,012 仟元。

(五)投資性不動產投保火險金額民國 104年12月31日及103年12

月 31 日分別為 1,806,583 仟元及 1,760,552 仟元。 (六)已提供作為金融業借款擔保情形詳附註卅三。

  • (七)上述本公司持有苗栗大湖段及南投埔里段土地,經評估認列其 使用僧值小於帳面價值部份之 104 年 12 月 31 日累計減損為 280,434 仟元。
  • (八)上述農地之帳面金額 140,443 仟元,因受法令限制無法辦理過 戶,故土地所有權狀所有人仍為個人,惟所有權狀均由本公司 保管,另苗栗大湖段所有權人為本公司董事長設定抵押權予本 公司。

(九)有關部分土地訴訟情形詳附註卅四。

十六、短期借款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銀行信用借款 \$
990,000
\$
抵押借款-上海銀行 20,000 20,000
抵押借款-華南銀行 802,000

\$
1,812,000
\$
20,000
利率區間% $1.03 - 2.50$ 2.50
  • (一)本公司與德士通科技公司(現更名為富裔實業公司)合作興建新 北市新店區住宅大樓,民國102年1月31日與上海銀行簽定授 信合約,提供新店莊敬段之土地作為擔保,授信總額度382,400 仟元,借款利率採固定年利率 2.5%,借款期限至 106年 1月 19日止。
  • (二)本公司與大陸工程公司合作興建台中市西屯區住宅大樓,民國 103年12月9日與華南銀行簽定授信合約,提供台中市惠國段 之土地作為擔保,授信總額度 950,000 仟元,借款利率採固定 年利率 2.35%,借款期限至109年2月10日止。
  • (三)質抵押擔保情形詳附註卅三。

十七、應付短期票券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S. 380,000 \$
減:未攤銷折價 (476)

S 379,524
利率% $1.158 - 1.178$

質抵押擔保情形詳附註卅三。

十八、應付票據及帳款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 111,683 S 127,958
應付帳款 69,583 116,394
應付帳款一工程保留款 28,840 28,840

\$ 210,106 S 273,192
  • (一)應付款項除營建工程部分保留 10%外,餘平均賒帳期間為 45 ~60天,本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 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
  • (二)本公司暴露於匯率與流動性風險之應付款項相關揭露,請參閱 附註卅一。
  • 十九、負債準備一流動

$\mathcal{L}^{(1)}$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期初餘額 S \$ 924
本期認列
本期沖轉 (924)
期末餘額 S S

(一)負債準備係依歷史經驗、管理階層的判斷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 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及折讓,並於相關產品出售當期認列為銷 貨收入之減項。

(二)上述準備因均係屬短期或因折現影響不大,故未予折現。

二十、預收房地款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世界花園橋峰案一一般客戶 \$ 158,965
新店富裔河案一一般客户 159,984 130,270
台中麗格案一一般客戶 8.625

S 168,609 289,235

廿一、員工退休金

(一)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計畫,係屬確定 提撥計書。前述公司依員工每月薪資 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 險局之個人專戶。依上述相關規定,本公司於民國104年及103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於綜合損益表認列為費用之退休金成 本分別為 6,074 仟元及 5,989 仟元。

(二)確定福利計畫

1.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計畫,係屬確定福 利計書。依該計書之規定,員工退休金係按服務年資及退休 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前述公司每月按員工薪資總額10 %提撥員工退休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 該等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 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本 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由中央主 管機關擬訂之機關管理,故本公司無權參與退休基金之運 用。民國103年起改按2%提撥員工退休金基金。

2.有關確定福利計畫所認列為費用之退休金成本金額列示如 $F$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期服務成本 \$ 79 \$
57
淨利息成本 149 506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149) (117)
縮減或清償損失 12,525

Ŧ.
\$ 79 \$
12,971

3.本公司因確定福利計畫所產生之義務列入資產負債表之金額 列示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已提撥確定福利義務之。
現值
(8,054) S (7, 484)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7,860 7.413
提撥狀況 (194) (71)
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94)
\$ (71)

4.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期初確定福利義務 S (7, 484) \$
(29,260)
當期服務成本 (79) (57)
利息成本 (149) (505)
福利支付數 25,105
精算(損失)利益之再衡
暈數
(342) (2,767)
經驗調整 201 (3, 473)
假設變動 (543) 706
期末確定福利義務 \$ (8,054) \$
(7, 484)

5.本公司計書資產現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期初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7,413 \$ 6,863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149 117
雇主提撥數 250 388
福利支付數
計畫資產報酬利益 48 45
期末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S 7,860 \$ 7,413
實際報酬 \$ 197 S 161

本公司計書資產之主要類別係銀行存款。

6.本公司精算評價之主要假設列示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50% 2.00%
薪資預期增加率 2.00% 2.00%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曝露於下列風險:

  • (1)投資風險:中央主管機關擬訂之機關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 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權益證券、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整體 資產報酬率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低 於該利率之情形,由國庫補足之。
  • (2)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 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 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假若因報導期間結束日折現率增加或減少 0.25%,且其他

假設固定不變的情況下,本公司民國104年12月31日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將減少 263 仟元或增加 275 仟元。

(3)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 來薪資。因此計書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增加。

假若報導期間結束日之預期薪資增加率增加或減少 0.25 %,且其他假設固定不變的情況下,本公司104年12月 31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將增加273仟元或減少263仟元。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 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 際變動情形。

此外,於前述敏感度分析中,報導期間結束日之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與列入個體資產負債 表之確定福利負債採用相同基礎衡量。

7.本公司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認列精算損益於損益分別為 損失 294 仟元及 2.722 仟元。另本公司預計於民國 104 年 12 月31日報導日後之一年內對確定福利計畫提撥金額為182仟 元,確定福利義務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3年。

廿二、權 益

(一)普通股股本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額定股本 \$ 6,800,000 \$
6,800,000
已發行股本 \$ 4,904,684 \$
4,971,894
(二)資本公積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股本溢價 \$ 843 \$
855
公司債轉換溢價 493,245 500,005
處分資產增益 1,238 1,238

33,488 33,897

\$ 528,814 \$
535,995

依照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但超 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包括以超過面額發行普通 股、因合併而發行股票之股本溢價、公司債轉換溢價及庫藏股 票交易等)及受領贈與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 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依民國101年1月4日公布之公司 法修訂條文, 前述資本公積亦得以現金分配, 惟因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三)保留盈餘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企業生命週期係屬「成熟期」, 惟為求企業永續經營,因應未來市場需求,並考慮公司未來 之資本支出預算及需要暨兼顧維持穩定之股利發放,每年度 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納稅捐,次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其 餘分配如下:
  • (1)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 額時,不在此限。
  • (2)必要時得經股東會決議及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 公積。
  • (3)如尚有餘額,則提撥;
    • a.員工紅利不低於百分之一。如當年以本公司股票配發員工 紅利,其對象得包括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 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 b.董監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一,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 事會決定之。
    • c.其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分派股東紅利,其中現 金股利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十,但遇當年度有重 大投資計書、重大營運變動事項及產能擴充或其他重大 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時,得由董事會擬議全數改採股票 股利發放之,並於報經股東會同意後辦理。

以上分派議案由董事會擬具後,再提請股東會決議。

  • 2.依民國 101 年 1 月修訂之公司法之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繼 續提撥至其總額達實收股本總額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 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者,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 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
  • 3.本公司分配盈餘時,必須依法令規定就當年底之股東權益減 項(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現金流量避險 準備及權益工具投資等,惟庫藏股票除外)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後方得以分配,嗣後業主權益減項數額迴轉時,得就迴轉金 額分配盈餘。
  • 4.本公司103年度及102年度盈餘分配已於104年6月12日及 103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與原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 發情形相同,有關通過盈餘分配案之股東股利、員工紅利及 董監事酬勞相關資訊如下:
103 102
員工現金紅利 S 29,420 \$ 17,338
董監現金酬勞 29,420 17,338
股東現金股利(103年
及102年度每股分別為
2.8元及2.0元)
1,392,130 994,379

S 1,450,970 1,029,055

本公司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103年度及102年度估列金 額與其實際配發金額相同。

5依民國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本公司董事會於104年12 月11日通過章程修訂,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 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員工酬勞不低於1%,董監事酬勞不 高於2%,本公司預計於民國105年度之股東常會配合上述法 規修正公司章程。

  • 6.本公司董事會於105年3月18日擬議通過104年度盈餘分配 案之股東現金股利 416.898 仟元、員工現金酬勞 10.405 仟元 及董監事現金酬勞10.405仟元,其擬配發之員工酬勞及董監 事酬勞金額與本公司 104 年度之費用列帳之金額相同。其估 列基礎係以104年度之稅前淨利,以章程所訂之成數估列(以 1%及1%估列)。
  • 7.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配發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 勞等盈餘分派情形之相關資訊,可自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 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

(四)特別盈餘公積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期初餘額 \$ 339,818 492,178
本期迴轉數一處分待售
房地
(16,773) (152,360)
期末餘額 S 323,045 339,818

依金管會民國101年4月6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 號函規定,將未實現重估增值轉入保留盈餘,但因首次採用 IFRSs 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不足提列,故僅就因轉換採用 IFRSs 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 538,996 仟元予以提列特別盈餘 公積。嗣後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五)其他權益項目-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本公司 子公司 關聯企業
104年1月1日餘額 S. (61, 571) -S 37,419 \$ 52,018 S 27,866
本期認列 (81,740) (81,740)
採權益法認列 (103,926) (46,750) (150, 676)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43,311) S (66, 507) S 5,268
___
S (204, 550)
本公司 子公司 關聯企業
103年1月1日餘額 \$ (35, 794) - \$ 58,602 \$
38,572
S 61,380
本期認列 (25,777) (25, 777)
採權益法認列 (21, 183) 13,446 (7, 737)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61, 571) S. 37,419 \$
52.018
S 27,866

(六)庫藏股票


\$
7,152 132,025
(6,721) (124, 981)
431 \$ 7,044
股 數(仟股)

1.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 東權益,經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票。

  • 2.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對買回已發行在外股份之數量比例, 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 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計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 之金額。
  • 3.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 享有股利之分派、表決權等權利。
  • 廿三、每股盈餘

(一)基本每股盈餘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789,825 \$ 3,268,779
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494,838 497,189
基本每股盈餘(元) \$ 1.60 S 6.57

(二)稀釋每股盈餘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789,825
S 3,268,779
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494,838 497,189
潛在普通股-員工分紅(仟股) 870 1,139
稀釋每股盈餘之股數(仟股) 495,708 498,328
稀釋每股盈餘(元) \$
1.59
\$ 6.56

廿四、營業收入

本公司所產生收入之分析如下: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銷貨收入淨額 S 1,235,208 1,321,116
倉儲收入 215,732 205,834
營建收入 840,000 4,016,731

\$ 2,290,940 5,543,681

廿五、營業成本

本公司所產生成本之分析如下: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銷貨成本 944,643
\$
1,104,076
\$
倉儲成本 84,363 76,525
營建成本 206,212 661,131

1,235,218
$\mathbf S$
1,841,732
\$
廿六、其他收入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利息收入 38,696
\$
\$
31,031
股利收入 67,231 56,084

12,705 16,658

$\mathbf S$
118,632
S
103,773

廿七、其他利益及損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處分投資損失 \$ \$
(29, 822)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損失)利益
(42) 83
外幣兌換利益 112,271 86,822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620)
什項支出 (7.219) (2, 593)

\$ 104,390 \$
54,490

廿八、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與會計利潤之調節如下: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1,019,950
\$
3,510,445
兌換利益 (20, 389) (85, 637)
股利收入 (67, 231) (56,084)
出售有價證券利益 (1,727)
土地免税交易利益 (439, 019) (2,654,349)
已實現投資損失 32,200

(68) 17,761
課税所得 \$
493,243
\$
762,609

當期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 83,851 \$
129,644
未分配盈餘加徵 154,977 73,944
缴納土地增值稅 17,515 89,786
遞延所得稅淨變動數 896 (33, 454)
其他所得稅調整 (27,107) (18, 247)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30,132 \$
241,673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評價損(益)
\$ (2,906) \$ 1,516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 (50) (462)
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
所得稅
$\mathbf{\hat{z}}$ (2,956) $\mathcal{S}$ 1,054
(三)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遞延所得稅資產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虧損扣抵 \$ 2,354 \$ 2,682
員工福利費用 616 675

2,503 2,453

\$ 5,473 \$ 5,810
2.遞延所得稅負債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土地增值稅 \$ 166,357 \$ 166,357
兌換利益 18,149 14,682

552 3,460

$\mathbf S$ 185,058 \$ 184.499
(四)厚生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355,240 \$ 262,634
104年度預計 103年度實際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
10.57% 6.56%
(五)厚生公司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86年度以前 S \$
87年度以後 5,048,196 6,011,440

\$ 5,048,196 \$ 6,011,440

(六)厚生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核定至102年度。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104年度 103 年度
屬於營業成
本者
屬於營業費


屬於營業成
本者
屬於營業費
用者
合 計
用人費用 114,126
S.
77,015
S.
191,141
\$
133,608
S
117,190
\$
250,798
S.
直接人工 73,838 73,838 83,490 83,490
薪資費用 28,385 68,431 96,816 30,527 103,987 134,514
勞健保費用 7.400 4,319 11,719 7.339 5,050 12,389
退休金費用 4,103 2,981 7,084 11,652 7,308 18,960
其他用人費用 400 1,284 1,684 600 845 1,445
折舊費用 75.405 19,222 94,627 72,808 23,442 96,250
員工人數(人數) 214 210

三十、資本管理

本公司企業生命週期係屬「成熟期」,惟為求企業永續經營,因應 未來市場需求,並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需要暨兼顧維持 穩定之股利發放。整體而言,本公司採用審慎之風險管理策略。

卅一、金融工具

(一)金融工具之種類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680,084 \$
1,654,77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含非
流動)
2,352,171 2,281,2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0,100 20,10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223,871 247,991
其他應收款 12,824 9,836
其他金融資產(含非流動) 2,120,474 1,855,635
存出保證金(含流動) 22,254 19,382

S 5,431,778 \$
6,088,959
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S 1,812,000 \$
20,000
應付短期票券 379,524
應付票據及帳款 210,106 273,192
其他應付款 156,474 196,334
存入保證金(含流動) 47,194 47,776

S 2,605,298 \$
537,302

(二)財務風險管理目的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係為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匯率風 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風險。為降低相關財務風險, 本公司致力於辨認、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性,以降低市場 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本公司之重要財務活動,係經董事會並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 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計劃執行期間,本公司必須恪遵關於整 體財務風險管理及權責劃分之相關財務操作程序。

(三)市場風險

本公司主要暴露於外幣匯率變動及利率變動等市場風險,係採 自然避險以管理相關風險,並未使用相關避險金融工具。

1.外幣匯率風險

本公司外幣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外銷交易產生之外幣資產帳 款、投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國外公司股票、國外金融債券及 三個月以上到期之外幣定期存款。

有關受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4 年 12 月 31 Β 103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32.76 \$2,640,345 31.57 \$1,932,016

4.209 6,795 4.06 63,491

0.2709 6,535 0.2632 31,436
人民幣 4.973 20,234 5.076 7,971
非貨幣性項目


金融負債
32.76 199,690 31.57 98,054
貨幣性項目

32.86 3,853 31.67 6,832

4.269 4,084 4.12 1,624

0.275 2,200 0.2673 2,406
人民幣 5.023 30 5.126 5

有關外幣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係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 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計算。當新臺幣對外幣升值/貶值 10% 時,本公司於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損 益將分別增加/減少 266.374 仟元及 202.405 仟元。

2.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指由於市場利率之變動所造成非衍生金融工具公 允價值變動之風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短期借 款及應付短期票券。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係以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固定利 率借款為計算基礎,並假設持有一個年度。假若利率上升/下 隆5個百分點時,本公司於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109,576仟元及1,000仟元。 3.其他價格風險

本公司權益工具之價格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之投資;且所有重大權益工具投資皆經本公司董事會核 准後始得為之。

有關權益工具價格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係以財務報導期間結束 日之公允價值變動為計算基礎。假若權益工具價格上升/下降 10%時,本公司於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之權益將分別增加/減少 213,654 仟元及 182,177 仟元。

(四)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違反合約義務並對本公司造成財務損失 之風險。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來自於營運活動產生之應 收款項,及投資活動產生之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營運相 關信用風險與財務信用風險係分別管理。

  1. 登運相關信用風險

為維持應收帳款的品質,本公司已建立營運相關信用風險管理 之程序。個別客戶的風險評估係考量包括該客戶之財務狀況、 本公司內部信用評等、歷史交易紀錄及目前經濟狀況等多項可 能影響客戶付款能力之因素。本公司亦會在適當時機使用某些 信用增強工具,如預收貨款及信用保險等,以降低特定客戶的 信用風險。

截至民國 104年12月31日及103年12月31日,前十大客戶 之應收帳款餘額占本公司應收帳款餘額分別為 64.78%及 53.17%,其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2.財務信用風險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 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均係國內信用良好之銀行, 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五)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標,係為維持營運所需之現金及約 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及足夠的銀行融資額度等,以確 保本公司具有充足的財務彈性,營運資金足以支應已約定還款 期間之金融負債。

104 年 12 月 31 日

短於1年 4~5 年
$2 - 3$ 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990,000
S 20,000 S 802,000 S \$1,812,000
應付短期票券 379,524 379,524
應付票據及帳款 210,106 210,106
其他應付款 156,474 156,474
存入保證金 26,612 13,829 939 5,814 47,194

\$1,762,716 \$ 33,829 S 802.939 S 5,814 \$2,605,298
年 12 月 31
103
В
$2 \sim 3$ 年
短於1年
4~5 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20,000 S S S \$ 20,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73,192 273,192
其他應付款 196,334 196,334
存入保證金 29,234 9,427 2,940 6,175 47,776

S 518,760 \$ 9,427 \$ 2,940 \$ 6,175 S 537,302

(六)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之決定,係使用下列方法 及假設為之:

(1)上述金融商品不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其他金 融資產、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及應付款項。此類金融 商品之到期日其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允價值之合理 基礎。上述金融商品亦不包含存出保證金及存入保證金, 因其返還日期具不確定性,故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帳面價 值估計公允價值。

(2)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係以市場價格為公允價值。

2.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衡量

下表係提供原始認列後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的相關分 析,並以公允價值之可觀察程度分為第一至第三等級。

  • (1)第一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以來自活絡市場相同資產或負 債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2)第二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除第一等級之公開報價外,以 屬於該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 導而得)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 (3)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評價技術係非以可觀察市場資 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 公允價值。

  • 3.有關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本公司依資產及負債之性 質、特性與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分析如下:

(1)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104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1,955,015 \$ \$ \$1,955,015
興櫃公司股票 6,004 6,004
非屬上市(櫃)、興
櫃公司股票
175,521 175,521
開放型債券基金 17,196 17,196
開放型指數基金 13,255 13,255
金融債券 185,180 185,180

\$2,170,646 6,004
S
\$
175,521
\$2,352,171
103 年 12 月 31 - 8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1,961,349 \$ \$ \$
1,961,349
興櫃公司股票 138,495 138,495
非屬上市(櫃)、興
櫃公司股票
181,399 181,399

1,961,349
S.
$\pmb{\mathbb{S}}$
138,495
\$
181,399
\$2,281,243
(2)以非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104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貧產
非屬上市(櫃)、興
櫃公司特別股股
S \$ \$
20,100
\$
20,100
104 年 12 月 31 - 8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非屬上市(櫃)、興
櫃公司特別股股 \$ \$ \$
20,100
\$
20,100

4.屬第一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項目係以市場報價作為公允價輸入 值,明細如下:


E
市場報
上市(櫃)公司股票 主要交易所收盤價
開放型債券(股票)基金 發行單位公告之淨資產
金融債券 主要交易所收市價

5.屬第二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項目係以櫃檯買賣中心最近成交價 格及報價資料可觀察之輸入值,作為評估公允價值之基礎。 6.本年度自第二等級移轉至第一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 形:

104年度 103 年度
期初餘額 \$
138,495
S
本年度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
86,686
轉列第一等級 (219, 177)
期末餘額 \$
6,004
S

民國 104 年度元晶太陽能科技(股)公司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 票終止並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金融資產以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104年度 103 年度
期初餘額 S 181,399 S 281,259
本年度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
(5,878) (14,398)
轉列第二等級 (85, 462)
期末餘額 S 175,521 S 181,399

民國 103 年度元晶太陽能科技(股)公司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 票交易。

    1. 有關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項目係以淨資產價值法評價技術 作為評估公允價值之基礎,本公司經審慎評估選擇採用評價 模型及評價參數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此對公允價值衡 量係屬合理,惟當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價參數可能導致 評價之結果不同,假若評價參數上升/下降10%時,本公司民 國 104年及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損益權益將分別 增加/減少 17.552 仟元及 18,140 仟元。
  • 卅二、關係人交易

厚生公司與其子公司(係厚生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金額及餘額,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已予以銷除,並未揭露於本附註。本公司與 關聯企業及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明細揭露如下: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本公司為合併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與關係人重大交易

1.本公司與關係人之債權債務情形如下

(1)存出保證金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 180 \$ 180
主要管理階層控制個體 728 728

\$ 908 \$ 908
(2)存入保證金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 274 S 274
主要管理階層控制個體 87 87

\$ 361 \$ 361
$2.\frac{2}{3}$ 務收入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主要管理階層控制個體 \$ 24 \$ 61
3.租金收入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關聯企業 \$ 1,123 \$ 1,123
主要管理階層控制個體 355 355
合 計 \$ 1,478 \$ 1,478
4.租金支出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關聯企業 \$ 1,080 \$ 1,080
主要管理階層控制個體 3,235 3,235
合 計 \$ 4,315 \$ 4,315
5.佣金支出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關聯企業 \$ \$ 4,975
6.購買之勞務合約
主要管理階層控制個體
訂約日 契約總價 104年12月 103年12月
31 日已支付 31 日已支付
龍潭科技廠案新
建工程設計費
101年2月 7,391 7,391 7,391

7.本公司帳列投資性不動產之苗栗大湖段農地帳面金額 94,553 仟元,受法令限制無法辦理過戶,係由厚生公司主要管理階 層名義持有,其所有權狀由厚生公司保管,並由其設定抵押 權予厚生公司以茲保全。

(二)對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成員之薪酬資訊如下:

(1)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 52,620 \$ 76,233
退職後福利 852 26,144
S
__
53,472
__
102,377

(2)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無。

(3)短期福利之薪酬資訊包含股東會決議之盈餘分配案,其中所 分配予董事、監察人及管理階層之分紅。

(4)相關詳細資訊可參閱年報內容。

卅三、質押之資產

計有下列資產已提供作為金融業借款、購料及國際物流業務之擔 保,其帳面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其他金融資產 \$
50,000
S 50,000
營建工程-在建土地 4,942,625 602,241
營建工程-營建用地 2,429,799
投資性不動產一房屋及土地 199,596 205,991

\$
5,192,221
\$ 3,288,031

卅四、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為進口原料開立之信用狀,截至104年12月31日尚有未使用 餘額為美金72仟元及日圓15,120仟元。

(二)應付保證票據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銀行借款之保證票據 1,917,000
.
$\mathbb{S}$ 1,917,000

(三)重大營業租賃一出租人

1.租賃協議

本公司出租所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租賃期間民國 105年1 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投資性不動產出租所 赚得之租金收入及所產生之直接費用請詳附註十五及廿五說 明。

2.不可取消之應收營業租賃款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一年內 \$
157,514
\$
161,019
一年至五年 233,985 230,124

\$
391,499
\$
391,143

(四)本公司 103 年購置大陸建設台中寶格預售屋案,合約總價

246.490 仟元,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已支付76.360 仟元。 (五)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中農地帳面金額39,178仟元,因該土地之 登記名義人自行以權狀遺失名義申請補發該土地所有權狀,並 將部份土地虛偽設定新臺幣80,000 仟元抵押權予他人,本公司 提請訴訟並經台灣高等法院於88年11月刑事判決該土地之登 記名義人背信確定,並應給付本公司新臺幣12,300 仟元之侵權 損害賠償款。

上述農地 90 年 12 月經土地登記名義人之抵押權人聲請法院第 三次拍賣部分流標,法院已結束拍賣程序,本公司認為抵押權 人與土地登記名義人間之債權係虛偽不實,並已提起訴訟,95 年12月19日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確定抵押權人與土地登記名義 人間之債權係虛偽不實。

(六)本公司102年3月以新店莊敬段440地號土地與德士通科技公 司(現更名為富裔實業公司)合建開發「新店富裔河案」,並以該 土地設定抵押予上海銀行,作為土建融資之擔保;其中建築融 資額度為 450,000 仟元。

卅五、重大之期後事項

  • (一)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於民國104年12月11日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公開市場買回厚生公司股票20,000 仟股, 預定買回之期間為104年12月29日至105年2月3日,買回 之價格區間為15元至22元,且股價若跌破買回之區間價格下 限15元,仍可繼續買回股份。截至財務報告出具日止執行期間 屆滿,累計買回總股數及金額分別計 7,471 仟股及 118,962 仟 元。另於民國 105 年 2 月 16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公開市場 買回厚生公司股票20.000仟股,預定買回之期間為105年2月 17日至105年4月6日,買回之價格區間為15元至22元,且 股價若跌破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15元,仍可繼續買回股份。截 至財務報告出具日止,買回總股數及金額分別計 180 仟股及 3,197 仟元。
  • (二)本公司於民國105年3月18日經董事會決議,為提升股東權益 及每股盈餘,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現金減資比例約 為10%。
  • 卅六、附註揭露事項

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母子公司間重大交易及其餘額業已全數銷 除。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04年度

附表一

1.資金貸與他人 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 附表二 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 無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附表三 20%以上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無 20%以上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 無 資本額20%以上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無 以上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

  • 10.其他: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附表四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附表五。
  • 2.被投資公司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04年度

無 (1)資金貸與他人 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 附表二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含投資子公司、關聯 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 無 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 無 本額20%以上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 無 本額20%以上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 無 收資本額 20%以上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 無 額 20%以上 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

  • (三)大陸投資資訊:
  •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 ......等相關資訊:附表 六。
  • 2.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之重大交 易事項:無。

卅七、部門資訊

(一)營運部門

  • 1.應報導營運部門包括膠皮、營建及倉儲部門,膠皮部門係產銷 橡膠膠布、塑膠膠布、塑膠發泡皮及聚氯脂膠皮等產品;營建 部門係興建住商大樓租售;倉儲部門係物流倉儲管理。
  • 2.部門捐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董監事酬勞、權 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此衡量金額係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此外, 營運部門所使用之會計政策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 策彙總說明並無重大不一致。

(二)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104 年度
.




調整及沖銷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
公司以外客户之收入
\$1,227,293 \$840,000 \$ 203,037 S 20,610 \$ \$2,290,940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
公司客户之收入
\$ \$
$\overline{\phantom{m}}$
\$ 60 \$ S 60 \$
部門(損)益 S 188,866 \$633,788 \$. 97,424 \$ 44,940 - 5 \$ 965,018
未分類之相關(損)益 (153, 35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208,284
税前淨利 \$1,019,950
所得税費用 \$ 230,132


其他 調整及沖銷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
公司以外客户之收入
\$1,296,392 \$4,016,731 \$ 192,617 \$ 37,941 $\mathbf{s}$ \$5,543,681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
公司客户之收入
\$ \$ S 60 \$ S (60) - \$
部門(損)益 \$
185,237
\$3,355,600 \$ 94,734 S. $(65,008)$ \$ \$3,570,563
未分類之相關(損)益 (220, 84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60,731
稅前淨利 \$3,510,445
所得稅費用 \$ 241,673

(三)地區別資訊: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非流動資產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03 年 度 地區別 104 年 度 \$3,968,706 \$4,076,985 \$1,918,793 $$5,093,461$ 亞 洲 235,040 271,546 歐 洲 136,202 178,049 美 $\hbar$ 905 625 其他地區 \$4,076,985 $$2,290,940$ \$5,543,681 \$3,968,706 송 計

上述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商品、遞延所得稅資產、退休辦法 下之資產及保險合約之合約權利。

(四)產品別資訊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
1,235,208
\$
1,321,116
840,000 4,016,731
215,732 205,834
\$
2,290,940
\$
5,543,681

(五)重要客户資訊:104年度及103年度其收入占損益表上收入金額 10%以上之客户如下:



Þ
銷貨金額 所佔比例 銷貨部門
104 甲客户 \$142,659 11.55% 膠皮事業部
103 甲客户 \$185,344 14.03% 膠皮事業部

$\mathcal{L}$

L.

ਜ਼ਿ
Z.
n>
Ŗ

ì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04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Z
属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Z
属母公司 背書保證
對子公司
Z
背書保證最 高限額(註3) \$1,196,774
以财產擔保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3.76%

之背書保證
賞際動 支金額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0.000$ \$ 450,000 \$ 292,500 \$ 450,000
Ķ
本期背書
證最高餘額
對單一公業
背書保證



$$598,387$ $$450,$
關係 산 차
被背書保證對象 公司名稱 公司(原名稱:
徳士通科技
富奋實業(股)
(脫公司)
肖鲁保证
44
公司名稱 厚生公司
編號 $($ #1) 0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本公司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註 3:本公司依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背書保證之總額度以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十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五。

附表二之1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不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显价:新喜繁仟斤.

ナード・ディ・ゴール
持有气
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與有價證券
ш




(35.2)


持股比例
L
允價值
$\prec$ s
備註
厚生公司 永豐金控(股)公司-上市 储供出售金融資産一流動 32,449,425 304,051
မာ
0.32 304,051
69
S
#1
40
南亞塑膠(股)公司-上市 2,306,900 140,721 0.03 140,721 ω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上市 4,143,170 306,595 0.07 306,595 m
透束新(股)公司-上市 4,101,761 105,620 0.08 105,620
透百(股)公司-上市 5,266,447 96,113 0.37 96,113
透傳電信(股)公司-上市 2,171,000 146,760 0.07 146,760 m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上市 583,000 44,891 0.01 44,891
華国建設(股)公司-上市 835,000 49,182 0.30 49,182
五山金融控股(股)公司-上市 Щ. 1,060,848 20,315 0.01 20,315
華碩電腦(股)公司-上市 100,000 27,200 0.01 27,200
大聯大投資控股(股)公司--上市 330,000 10,378 0.02 10,378
尚茂電子(股)公司-上櫃 6,267,250 31,148 8.24 31,148
Citigroup Inc.一國外上市 57,400 97,312 97,312
渣打銀行次順位債券 800,000 26,625 $\overline{\phantom{a}}$ 26,625
匯豐控股次順位債券 200,000 6,504 1 6,504
摩根大通銀行次順位債券 $\overline{a}$ 200,000 6,480 I 6,480

$\div$
1,419,895
မာ

$\overline{71}$

附表二之2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不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備註

公允價
20,391
÷,
36,307 34,924 32,836 21,113 17,196 6,473 6,781 I 10,000 309 ı
持股比例
X
$\mathbf{I}$ İ $\overline{\phantom{a}}$ $\mathbf{I}$ $\overline{\phantom{a}}$ $\mathbf{I}$ $\mathbf{I}$ ľ 2.25 5.13 1.24 0.24


(註2)

20,391
မာ
36,307 34,924 32,836 21,113 17,196 6,473 6,781 $\overline{\phantom{a}}$ 10,000 309 1 186,330

63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51,818 20,000 20,000 22,516 10,000 11,395 124,690
E
\$
$\overline{\tilde{\kappa}}$
储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 $\overline{\phantom{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發行人之關係
與有價證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花族集團次順位債券 英國友誠人壽保險永續證券 渣打集團次順位金融債 匯豐控股次順位永續債 來寶葉團優先無擔保債 路博邁投資基金-NB 高收益債券
基金了
華南永昌全球特選物聯網指數基
永豐歐洲 50指數基金 厚生化學工業(股)公司 厚生玻璃工業(股)公司 臺陽(股)公司 匯頂電腦(股)公司 $\pm$
$\div$
持有气
公司
厚生公司

附表二之3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不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與有價證券





金金
(35)
持股比例
X
公允價值 備註
其董事長為厚生公司
之監察人及厚生公司
董事長之兄弟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I 71,927
ِص
12.86 71,927
မာ
÷, 1,604,379 36,283 1.65 36,283
元晶太陽能科技(股)公司--上市 Щ. 12,780,000 219,177 3.63 219,177
6,000,000 57,002 8.45 57,002
267,241 1,589 0.44 1,589
2,875,000 4,416 1.03 4,416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20,100 ı 20,100
一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37,945,776 355,552 0.37 355,552
766,046
2,372,271
ò,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係指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3:已提供作為金融業借貸業務信託之情形詳附註七。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

$\frac{1}{2}$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民國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仟元 Ψ
其他约定 $\mathsf I$
₩.
價格法定之 取得目的及 興建住商大
多考依據使用情
鑑價報告
$\begin{array}{c} \end{array}$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移轉日期 I
I
與發行人
之 闘 係
所有人
45
æβ 自然人
價款支 付情形
在建土地--103 年 10 \$1,900,000 \$1,899,692
$\mathbf{m}$
谈生 月 17 日
时產名稱 市惠國
$+$
$40\,$
εĶ
hp" 厚生公司
取得不動 之公

附表三

附表四之1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仟元

安樂

導入
;合併總;
總寶產之
ж

I


榛件


租间
.一般出;
顯著不,
與無

8
m
租金收入
人像
與交易
之 關
$\overline{\phantom{0}}$





দ্য
板建開發(股)公

べる
œŖ

$\rightsquigarrow$


$\ddot{\phantom{1}}$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 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附表四之2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仟元





$\vee$
;合併總;
總資產之

$\frac{1}{\sqrt{D}}$
ľ


條件


租间
$\overline{\mathsf{K}}$
一般出




$\Im$
E 租金收入
人像
長嗣

奥之
1 医皮肤病 医皮肤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医心包




ali
1
$\overline{15}$
板建開發(股)公
ì
$\begin{array}{c} \n\vdots \ \vdots \ \vdots\n\end{array}$

易人名

$\Leftrightarrow$

$\ddot{\phantom{a}}$

μ,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 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單位:新臺幣仟元 本期認列 之投資
(損)益
15,915 $\widehat{6}$ 6,757 4,173 (1, 814)
被投資公 司本期
(損)益
一体同
$15,915$ \$
બ્ર
(37) 24,782 10,457 (3,759)
帳面金額 \$394,845 (3,950) 29,412 42,980 6,995


$\star$


100.00 80.00 26.20 39.90 48.26

56,000,000 4,800,000 7,597,927 3,990,000 48,260
去年年底 \$560,000 63,007 75,979 59,850 483
原始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 \$560,000 63,007 75,979 59,850 483
Ш
兼項
主要管

住宅及商業大樓 1
租及出售

委託管造廠商
$\frac{1}{2}$
ł.
高爾夫球練習場
遊樂場、運動器*
買賣
商宅
委託營造商興建
民住

業大樓、
₩D
出租出
建出
委託營造廠商興爽
住宅及商業大樓!
租及出售
國際貿易、投資顧
問、辦公大樓出租
土地仲介
uni
щć
ĸ
資損益
註:係依據其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告認列投
所在地區
∢¤

40

⊲¤

√ุน

√ุ่ง
被投資公司
板建開發(股)
1D.
達冠育樂(股)

厚和建設(股)
公司
風和開發(股)
公司
瑞孚開發(股)
公司
投資公司
\$
厚生公司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等相關資訊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附表五

$\mathcal{L}_{\mathcal{L}}$

附表六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 104年度

بہ
ž.
KP)
eg.
Ĺa -예


至本期

医回收
I
ķв.
期末投
帳面金額
18 71,927
(270萬美)

本期認列
演演
$(1 \pm 1)$ $\overline{1}$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12.86%
Ķш.
公司本期

$\frac{4}{\sqrt{2}}$

$71,927$ \ $8 \quad (21,801)$
潜匪出
本期期末
$\sqrt{2}$
積投資

∢ৰ
(270 萬美元)
s,
本期匯出或收回
金額
收回 I
the.

I
H
本期期初
漢國
$\overline{10}$

∕ਥ
(横投资)
হি
71,927

(270, 1)
မာ

投資方:
Ķщ
安託投
實收資本額 ୍ଟ
559,432
(2,100萬美
69

\$0
۱₩
ш
4D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
寧波厚生(股)公 膠皮製造與銷
নি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7,180,641
ۻ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71,927(270萬美元)

台灣匯
資金額

É
赴大陸地區
$\frac{1}{10}$
本期期未累
ਦੇ
1萬美
1,927(270

註1:本期無認列投資損益。

註2:依據投審會「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按股東權益之60%計算。

$\ddot{\phant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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