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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WON CHINA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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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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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1-002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在补充流动资 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 305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获准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4335 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246.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987.1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71,259.62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字 [2020 ] 第 6887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 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昆山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千灯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浦支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雍景湾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千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259.62 万元,其中,超募 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6,919.36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35,000.00 34,340.27
2 研发中心项目 5,000.00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5,000.00 54,340.27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 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19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55% 。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 集资金总额的 30% ,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承诺本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 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相关审批程序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部分超募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 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