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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shan NationStar Optoelectronics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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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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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进行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 运作。现将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主要议案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 名,其中职工 监事1 名。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监事会 共召开了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 会议届数 | 会议时间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关于制定公司2020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第四届监事会 |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第二十六次会 | 2020 年 4 | 《关于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议 | 月7 日 |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 《关于调整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 | |||
| 议>部分内容的议案》 | |||
|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关于制定公司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第四届监事会 | 2020 年4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第二十七次会 | 全票通过 | ||
| 议 | 月20 日 |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0 年8月6 日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0 年 8月19 日 |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全票通过 |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0 年 8月 24 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0 年9月15 日 | 《关于终止实施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0 年10月21 日 |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全票通过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0 年12月29 日 | 《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 监事会职责,着重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检 查和审核。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相关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制度 的相关规定。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勤勉履职, 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制度,未出现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监督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有
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 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不存在违规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 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 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上 述自评报告无异议。
(六)对定期报告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列席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 法性,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股东和董事会的工作。 同时,监事会将积极有序的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