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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shan NationStar Optoelectron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2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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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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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 是/否/不适用 | 说明 |
|---|---|---|
|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 ||
|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审 | ||
| 是 | ||
| 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 ||
|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 | ||
| 是 | ||
| 部门,是否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 ||
|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 | ||
| 是 | ||
| 会报告一次。 | ||
|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 | ||
| --- | --- | |
| 进行一次检查: | ||
| (1)募集资金使用 | 是 | |
| (2)对外担保 | 是 | |
| (3)关联交易 | 是 | |
| (4)证券投资 | 是 | |
| (5)风险投资 | 是 | |
|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是 | |
| (7)购买或出售资产 | 是 | |
| (8)对外投资 | 是 | |
|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 是 | |
|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 | 是 | |
| 情况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 | ||
| 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 | 是 | |
| 告。 | ||
| 6、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 | ||
|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 | 是 | |
| 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 ||
|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次一年度内部审计 | 是 | |
| 工作计划。 | ||
|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 ||
| 1、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 | ||
| 是 | ||
| 息内部报告制度。 | ||
| 2、公司是否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 | ||
| 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 | 是 | |
| 问,并及时、完整进行回复。 | ||
|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 | ||
| 是 | ||
| 对象签署承诺书。 | ||
|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 | 是 |
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易日内,是否编制《投 | 资者关系 | 活动记录 | 表》 | |||||||||
|---|---|---|---|---|---|---|---|---|---|---|---|---|
| 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 | 所使用的 | 演示文稿 | 、 | |||||||||
| 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 | 有)及时 | 在深交所 | 互 | |||||||||
| 动易网站刊载,同时在 | 公司网站 | (如有) | 刊 | |||||||||
| 载。 | ||||||||||||
| 制 | ||||||||||||
|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 | ||||||||||||
| 信息知情人 | 员登记管 | 理 | ||||||||||
|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 | ||||||||||||
| 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 | 密管理及 | 在内幕信 | 息 | |||||||||
| 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 | 信息知情 | 人员的登 | 记 | 是 | ||||||||
| 管理做出规定 | ||||||||||||
| 。 | ||||||||||||
|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 | 息依法公开 | 披露前, | 填 | |||||||||
| 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在 | 是 | |||||||||||
| 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
| 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 | 上签名确 | 认。 | ||||||||||
| 3、公司是否在年报、 | 半年报和相 | 关重大事 | 项 | |||||||||
| 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 | 内幕信息 | 知情人员 | ||||||||||
| 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 品种的情况进行自 | |||||||||||
| 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 | 人员进行内幕交易、 | 是 | ||||||||||
| 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 | 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 | |||||||||||
| 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 | 实、追究责任,并在2 | |||||||||||
|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 | 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 | |||||||||||
| 所和当地证监局。 | ||||||||||||
| 4、公司董事、监事、 | ||||||||||||
| 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
| 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 | 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 | |||||||||||
| 其衍生品种前是否以书 | 面方式将其买卖计划 | 不适用 | 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 | |||||||||
| 通知董事会秘书。 | 员的配偶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 |||||||||||
|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 | 制 | |||||||||||
|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 | 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 | |||||||||||
|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 并及时签订《募集资 | 是 | ||||||||||
| 金三方监管协议》。 | ||||||||||||
|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 | |||||||||||
| 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 | 一次审计,并对募集 | 是 | ||||||||||
| 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 | ||||||||||||
| 规性发表意见。 | ||||||||||||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 | ||||||||||||
| 3、除金融类企业外, | 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 | 投资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 | ||||||||||
| 投资于持有交易性金融 | 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 | |||||||||||
|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 | ||||||||||||
| 融资产、借予他人、委 | 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 、、 | ||||||||||
| 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 | 投资、直接或者间接 | 不适用 | 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 | |||||||||
|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 | 、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 ||||||||||
| 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 | 及其他变相改变募集 | |||||||||||
| 司或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其他 | ||||||||||||
| 资金用途的投资。 | ||||||||||||
|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 ||||||||||||
|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 | 资时后12个月内,是 | |||||||||||
| 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 不适用 | ||||||||||
| 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 | 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 或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 | 制 | |||||||||||
|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 | 开发行股票上市后10 | |||||||||||
| 个交易日内通过深交所 | 业务专区“资料填报: | |||||||||||
| 关联人数据填报”栏目 | 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 | 是 | ||||||||||
| 息。关联人及其信息发 | 生变化的,公司是否 | |||||||||||
| 在2个交易日内进行更 | 新。公司报备的关联 | |||||||||||
| 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 、完整。 | |||||||||||
| 2公司独立董事监 | 事是否至少每季度查阅 | 是 | ||||||||||
| 、、 |
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 |||||
|---|---|---|---|---|---|
| 3、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 | |||||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 | 是 | ||||
| 以执行。 | |||||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 |||||
|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否 | |||||
| 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 |||||
|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 |||||
|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 | |||||
|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 | 是 | ||||
| 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 |||||
|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 |||
|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 |||||
|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 | |||||
| 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 | 是 | ||||
| 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 |||||
|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险投资: | |||||
|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 |||||
| 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风险投资。 | |||
| 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 | |||||
| 十二个月内。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了《控 | |||||
|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 | |||||
| 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是 | ||||
| 人是否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 | |||||
| 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 | |||||
| 备案工作。 | |||||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签 | |||||
| 署并及时更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 | 是 | ||||
| 案。 | |||||
|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是否每年利用不少于十天的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 是 | 独董姓名梁彤缨张建琦吴青 | 天数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0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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