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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SHAN ELECTRICAL AND LIGHTING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29, 2021
53661_rns_2021-09-29_8316bd00-1821-47ec-87a1-475e3aa7863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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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重 大资产购买的方式实现合计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1.48%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作出审慎判断,认为: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 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相关事项已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披露,并已对 审批风险做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2、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除西格玛 持有的国星光电39,876,500 股股份存在质押担保以及西格玛存在为电子集团提 供信用担保情形之外,西格玛名下的其他资产、广晟集团及广晟金控持有的国星 光电股份不存在被抵押、质押或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的情形,本次交易购买的标 的资产不存在其他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交易对方正在积极促使和配合相关 各方办理解除股票质押和信用担保的手续。另外,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 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造成不利影响,对上市公司的人 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突出主业、 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之盖章页)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9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