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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SHAN ELECTRICAL AND LIGHT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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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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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佛山照明( 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 0 0 0 5 4 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 2021-02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国星光电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国星光电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加强产业链协同,提升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的 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择机购买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星光电”)不超过其现有总股本 5% 的股份。

(二)关联关系说明

因公司与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同是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至第10.1.6 条等相关规定,国星光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董事雷自合先生、 程科先生、黄志勇先生为关联董事,公司购买国星光电部分股份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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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国星光 电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雷自合先生、程科先生、 黄志勇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 国星光电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企业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广军 注册资本:61847.716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1 年8 月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1935264036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 显示屏,交通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 光电模组,电子调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 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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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 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 有国星光电的股权比例为21.32%,是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相关信息,国星光电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 2019 年12 月31 日
总资产 5,723,573,588.15 6,632,452,147.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579,505,023.59 3,659,330,594.23
的净资产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263,270,351.87 4,069,104,73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1,148,282.79 407,804,642.18
的净利润

注:以上数据来自国星光电2020 年度财务报告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以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择机购买国星光电股票,交易价格将遵循深 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定价交易规则或大宗交易定价交易 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进一步优化公司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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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布局,加强产业链协同,并获取持续稳定的投资分红回报,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国星光电不超过其现有总股本 5% 的股份,并将本次投资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变动不会 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星光电(包括其控股子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045.70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六、 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 发挥双方的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本次通过二 级市场购买国星光电部分股份,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将此 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 发挥双方的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本次通过二 级市场购买国星光电部分股份,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 有效。本次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 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七、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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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购买国星光电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 意见;

    • 3、独立董事关于购买国星光电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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