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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SHAN ELECTRICAL AND LIGHTING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9, 2021
53661_rns_2021-11-09_8439701c-0eb3-4031-a60c-9ba33ec33f2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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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 “ 中证天通 ” )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 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审计业务,具备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较好地发挥了审计机构的作用。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 公司的利益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 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转让全资子公司 51% 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转让灯光器材公司51%股权,是为了盘活固定资产, 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主业。本 次股权转让事项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公允、合理,转让 方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希元 张仁寿 窦林平
2021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