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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you Corporation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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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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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3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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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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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5.77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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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30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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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332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9 月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并对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11日,在公司官网上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9月11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 会和人力资源部指定联系方式未收到异议或不良反馈。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 授予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1 年9 月28 日,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9 月29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10 月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况
- 1、授予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
2、授予数量:300 万份。
3、授予人数:33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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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权价格:35.77 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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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占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日总股本的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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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获授的股票 期权数量(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 总数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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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
| 刘斌 | 副总裁 | 12.0000 | 4.0000% | 0.0253% |
| 何承军 | 财务负责人 | 2.0000 | 0.6667% | 0.0042% |
| 李翠翠 | 董事会秘书 | 3.0000 | 1.0000% | 0.0063% |
|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329人) |
283.0000 | 94.3333% | 0.5966% | |
| 合计(332人) | 300.0000 | 100.0000% | 0.6324%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7、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 分三期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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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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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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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终止本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根据 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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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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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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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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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以公司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 | 以公司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 | ||
|---|---|---|---|
| 行权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增长率A | |
| 触发值(An) | 目标值(Am) |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1 年 | 20% | 50% |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2 年 | 44% | 80% |
| 第三个行权期 | 2023 年 | 100% | 150%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可行权比例Y | |
| 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各考核年度 的净利润增长率A |
A≥Am | Y=100% | |
| An≤A<Am | Y=80% | ||
| A<An | Y=0 |
注:上述“净利润”指未扣除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成本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激励计划产生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行权,不 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 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4、总部/下属公司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可行权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根据其所 属总部/下属公司当年的业绩目标达成率(R)及总部/下属公司可行权系数(M) 确定。
业绩目标达成率(R)=∑(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指标目标值)×绩效 指标权重
总部/下属公司可行权系数(M)按以下方法确定:
(1)在公司可行权比例 100%的前提下,若下属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率 R≥100%,则行权系数 M=1;在公司可行权比例 80%的前提下,若下属公司业绩 目标达成率 R≥100%,则行权系数 M=0.8;
(2)在公司可行权的前提下,若下属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率 80%≤R<100%, 则行权系数 M 值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
(3)在公司可行权的前提下,若下属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率 R<80%,则行权 系数 M=0;
(4)在公司可行权的前提下,且至少有一个下属公司可行权,总部方可行 权,具体行权系数 M 值届时由公司总裁办公会确定。
5、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 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 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 ||||
|---|---|---|---|---|
| 个人年度考核得分(X) | X≥90 | 90>X≥80 | 80>X≥60 | X<60 |
| 考核结果 | A(优秀) | B(良好) | C(合格) | D(不合格) |
| 个人可行权系数(N) | 1.0 | 0.5 | 0 |
若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 计划可行权额度×总部/下属公司可行权系数(M)×个人可行权系数(N)。激 励对象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性说明
2021 年10 月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授 予日为2021 年10 月18 日,向332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00.00 万份。
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情况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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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权代码:03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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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权简称:华阳 JL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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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
六、本次激励计划计提的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 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 权的公允价值,并于授予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 300 万份股票 期权进行测算,总价值为 3,024.82 万元。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 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计划 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表所示:
|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
2021 年 (万元) |
2022 年 (万元) |
2023 年 (万元) |
2024 年 (万元) |
|
|---|---|---|---|---|---|
| 授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
|||||
| 300.00 | 3,024.82 | 412.29 | 1,465.90 | 801.97 | 344.66 |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 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 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 成本。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七、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及下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团队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