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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you Corporation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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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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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规定和要求,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2020 年度的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除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未发生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违规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3、公司不存在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4、报告期内,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为562,500万元(含票据池业务的10亿元 额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6.9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的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31,971.42 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的对 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并能够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 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魏志华(签名):

毛蕴诗(签名):

罗中良(签名):

2021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