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oran Ener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5, 2021

54907_rns_2021-02-05_06cbb7a1-b59a-48f5-ae1e-4d1b5f07790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佛 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 就佛燃能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1 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75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6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94 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78,064 万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为 6,575.7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1,488.22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2046 号”《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9 年4 月11 日,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佛山市天然气 高压管网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35,400.00 万元中的18,992.00 万元,用于新增募 投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 目的建设。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2019 年12 月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佛山市天然气 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和“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建设完 成期分别由2019 年12 月31 日、2020 年1 月31 日延至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1 月31 日。

2020 年5 月8 日,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高要市管道天 然气项目二期工程的募集资金16,088.22 万元中的4,000 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 目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的建设。

2020 年11 月20 日,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佛山 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16,408 万元中的13,800 万元,用于 新增募投项目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 工程的建设。

2021 年2 月2 日,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高明沧 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 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 45,792 万元中的22,700 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40%股 权收购项目的并购投资款。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募投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万元)
1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 2,608.00
2 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 4,000.00
3 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 7,000.00
4 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 4,035.57
5 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 56.43
6 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 15,000.00
7 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12,088.22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 4,000.00
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收购项目 22,700.00
71,488.2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金(万元)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万
元)
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计划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
1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
网三期工程项目
2,608.00 2,608.00 100.00% 2021 年6 月30
2 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
气专线工程项目
4,000.00 5.00 0.13% 2022 年6 月30
3 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
压管道工程项目
7,000.00 4,689.38 66.99% 2021 年9 月30
4 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
压管道工程项目
4,035.57 3,037.61 75.27% 2021 年1 月31
5 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
气专线工程项目
56.43 56.43 100.00% 2020年12月31
6 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
利用二期工程项目
15,000.00 12,803.38 85.36% 2022年12月31
7 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
目二期工程项目
12,088.22 7,519.27 62.20% 2020年12月31
8 水南至禄步(萨米特
陶瓷)天然气高压管
道工程项目
4,000.00 545.54 13.64% 2020年12月31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
程项目
2021年1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 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
程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3 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
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项目延期的原因

1、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该项目原计划于2021 年1 月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受2020 年上半 年新冠疫情影响,施工单位未能如期复工复产,同时,部分工程涉及到与其他工 程项目在同一区域施工,需要相互协商安排施工时间,造成该项目的整体建设进 度有所延后。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 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 年12 月31 日。

2、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该项目原计划于2020 年12 月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后期主 要向城区以外区域覆盖建设,部分管网路由需要经过农村区域,与村民协商关于 管道定位、范围测量、青苗补偿等工作的耗时较长,造成该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 有所延后。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的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2 年12 月31 日。

3、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

该项目原计划于2020 年12 月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受2020 年上半 年新冠疫情影响,施工单位未能如期复工复产,造成工程进度慢于预期;同时, 因复工复产延后造成部分施工场地超过土地租赁期限,需重新与土地权属方协商 续租事宜,导致工程项目未能如期达到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水 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1 年12 月31 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审慎决定对“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 管道工程项目”、“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和“水南至禄步(萨米 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银河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海明 黄钦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