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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an Ener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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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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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的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查,我们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我 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产生,关 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属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常 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 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有利 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 远发展规划。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向中山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议案的独立意见

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下属控 股公司中山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润”)提供财务资助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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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用于收购天然气设备及附属设施资产组及补充流动资金。提供财务资助事 项有利于公司拓展周边地区燃气项目,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规模。本次向中山中 润提供财务资助采取了必要的风险保障措施,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没有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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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林彬____________________

陈秋雄____________________

廖仲敏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1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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