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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ed Photonics (Hangzhou),Inc.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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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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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 年度工作中,诚 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8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8 次,亲自出席8 次,没 有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形;召开了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3 次。对于公司2020 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会议议案, 充分核实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本人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2020 年度经营活动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积极参与
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沟通及监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对公司有关重 大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
1、在2020 年1 月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在2020 年4 月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续 聘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 认可意见》、《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关联交易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0 年度薪酬计划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提名陈伟华为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3、在2020 年6 月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在2020 年8 月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5、在2020 年11 月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签署 <股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 立意见》、《关于签署<股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在2020 年12 月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 司2020 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0 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两会审 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 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战略发展委员会对公司的 投资项目和战略部署等发挥了监控和指导作用。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谨慎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计委员会关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为公司选聘审计机构发表相关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 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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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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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最后,希望 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为全面提升企业价值而努 力奋斗。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支 持和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亚明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