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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ed Photonics (Hangzhou),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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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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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光科技”)于 2021 年5 月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 司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
根据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东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深电子”)的 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重新审议并同意为东深电子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500 万元的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用于东深电子开具投标 保函、履约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做出如下授权:
1、所担保额度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流动资金贷 款等用途,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被担保方与金融机 构具体协商办理。
2、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业务,签署相关各项担保合同(协 议)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经与金融机构协商,综合考虑少数股东的综合担保能力,由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东深电子全额担保,由东深电子的少数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对本公司提供相 应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 限以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情况为准,至下一次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深电子
| 1、东深电子 | |
|---|---|
| 法定代表人: | 郭华 |
| 成立时间: | 1998 年3 月30 日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000 万元 |
| 注 册 号: | 914403002795383764 |
| 住所及主要经营地: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5 号楼601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件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集成与维护;水文监测、水质监测及水资源利用与调度专业软件开发应用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承担电子自动化工程、监控系统工程和专用通信网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股权结构: | 目前,公司持有67.5%股权,郭华持有7.5%股权,深圳市汇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1.25%股权,深圳市汇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75%股权。 |
三、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1、东深电子
| 1、东深电子 | ||
|---|---|---|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1 年3 月31 日 |
| 总资产 | 446,301,357.20 | 450,738,497.43 |
| 负债 | 283,312,257.05 | 289,458,751.48 |
| 净资产 | 162,989,100.15 | 161,279,745.95 |
| 2020 年年度(经审计) | 2021 年1-3 月 | |
| 营业收入 | 169,641,284.01 | 11,465,205.52 |
| 净利润 | 2,137,851.93 | -4,006,569.50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不包含子公司),公司已审批生
效的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31,80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61,519.91 万元,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 失金额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参加 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东深电子为公司子公 司,信誉及经营状况正常,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 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为东深电子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5,500万元的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东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正常,到目前 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 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 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 司为深圳市东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