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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 Medi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Aug 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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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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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 2025-053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 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 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按照《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2 日(星期五)
-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兆丰世贸大厦 28 楼公司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 |
| 2.00 |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11 |
| 2.01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 2.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2.03 |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 |
| 2.04 |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现金对价及资金来源 | √ |
| 2.07 | 锁定期安排 | √ |
| 2.08 |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 |
| 2.09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10 |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 √ |
| 2.11 |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 √ |
| 3.00 |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 |
| 5.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6.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7.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 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 8.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9.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 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
√ |
| 10.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情形的议案》 |
√ |
| 11.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 | √ |
| 12.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 √ |
| 13.00 | 《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14.00 | 《公司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 15.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16.00 | 《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2 需逐项表决;议案 1-议案 10、议案 12、议案 15 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 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对外 披露,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凭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 东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 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授 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
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股东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 续;
(3)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邮件等形式办理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 地邮戳日期为准。
2、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8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
3、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南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1-22165288 传真:021-22165288
现场登记/邮政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 28 层 邮政编码:20005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一。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7 日
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027,投票简称:分众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7 日(现场股东会当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本次股东会的
所有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具有表决权,兹委托 代表本公司/本 人出席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 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 |||||
|---|---|---|---|---|---|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议案》 |
√ | |||
| 2.00 |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 2.01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
| 2.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 2.03 |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 | |||
| 2.04 |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 2.06 | 现金对价及资金来源 | √ | |||
| 2.07 | 锁定期安排 | √ | |||
| 2.08 |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 | |||
| 2.09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 2.10 |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 √ | |||
| 2.11 |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 √ | |||
| 3.00 |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4.00 | 《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 | |||
| 5.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 的议案》 |
√ | |||
| 6.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 7.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 8.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 9.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 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
√ | |||
| 10.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情形的议案》 |
√ |
| 11.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 | √ | |||
|---|---|---|---|---|---|
| 12.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 √ | |||
| 13.00 | 《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 14.00 | 《公司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 报告的议案》 |
√ | |||
| 15.00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 16.00 | 《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的议案》 |
√ |
本次委托仅限于本次股东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