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Focus Medi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22, 2021
54090_rns_2021-01-22_984c358f-aa75-45c7-95b5-80c506f0326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投资基金认购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 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调整投资基金认购份额的基本情况
经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 众鸿意")、上海分众鑫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鑫晟")参与设 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兴卓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 企业"、"基金"),并与北京风云际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悦超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藏 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戴科英(以下合称"其他各方")签署了《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众兴卓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 简称"原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CH415)。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4日、2018年6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合伙企业依据实际运营情况调整合伙企业的认购规模,经合伙企业各 方达成一致,签署了《关于<原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本次调整后,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4,130万元,其中分众鑫晟认缴 出资金额不变,分众鸿意认缴出资金额相应调整为人民币54,400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调整投资基金认购份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调整投资基金认购份额后,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兴卓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人民币64,130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风云际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关联关系:其他各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他各方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 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7、经查询,其他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协议签订各方基本情况
1、北京风云际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 号院 7 号楼 1 层 101-03 室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悦超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凤凰风云思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A0190
3、上海分众鑫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晓静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 8 号 3 幢一层 X 区 1008 室(上海市崇明 工业园区)
4、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晓静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 8 号 3 幢一层 X 区 1009 室(上海市崇明 工业园区)
5、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维航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23 号楼 5 层 501
6、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愿平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扎西路西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8 号工 位
7、戴科英,中国国籍自然人。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各方调整前认缴出资额
|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
|---|---|
| 北京风云际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悦超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 |
| 上海分众鑫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 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9,900 |
|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 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100 |
| 戴科英 | 2,000 |
| 总计 | 50,000 |
|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
|---|---|
| 北京风云际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悦超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 |
| 上海分众鑫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 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4,400 |
|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 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30 |
| 戴科英 | 600 |
| 总计 | 64,130 |
(三)原合伙协议有关出资额度、比例及出资安排约定与补充协议约定不一 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原合伙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调整事项是基于基金实际运营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 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 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承诺,在本次调整投资基金认购金额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 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