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ocus Lightings Tech CO.,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8

Aug 29, 2018

55686_rns_2018-08-29_1ea570c7-77a0-478e-9eb5-72529ebfde80.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聚灿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小文 联系电话:010-5931-2955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宇鹏 联系电话:010-5931-293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2018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019.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40%,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40.66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122.2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96.9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9.52%。公司亏损主
要原因如下:1、2018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
利率同比有所下降,除行业景气度回落、产品
价格下降影响外,更主要系公司2018年上半
年对苏州厂区实施搬迁以及宿迁一期、二期扩
产项目尚在基建期,未能充分释放产能,导致
产品单位生产成本未能与价格保持同步下降;
2、2018年上半年,公司期间费用率同比大幅
上升,主要原因为(1)聚灿宿迁一期、二期
扩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研发投入较多及新增部
分管理人员,综合导致管理费用大幅增加,
(2)
为保证扩产和提供必要的营运资金,公司新增
银行借款及其他应付款,同时受汇率波动影
响,汇兑损失有所增长,综合导致财务费用大
幅增加。
二、2018 年上半年,公司进行生产设备及配
套设施搬迁工作,由当前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
新庆路8 号厂区逐步搬迁至江苏省宿迁经济
开发区通湖大道西侧、东吴路南侧厂区。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1、持续关注产品价格变动趋势、聚灿宿迁一
期、二期扩产项目建设、搬迁进展以及2018
年下半年逐步释放产能后公司的产能消化措
施;2、督导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3、督导公司做好内幕
信息的管理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1)培训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年度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
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不适用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11.其他(包括经营环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一、2018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019.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40%,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40.66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122.2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96.9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9.52%。公司亏损主
要原因如下:1、2018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
利率同比有所下降,除行业景气度回落、产品
价格下降影响外,更主要系公司2018年上半
年对苏州厂区实施搬迁以及宿迁一期、二期扩
产项目尚在基建期,未能充分释放产能,导致
产品单位生产成本未能与价格保持同步下降;
2、2018年上半年,公司期间费用率同比大幅
上升,主要原因为(1)聚灿宿迁一期、二期
扩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研发投入较多及新增部
分管理人员,综合导致管理费用大幅增加,
(2)
为保证扩产和提供必要的营运资金,公司新增
银行借款及其他应付款,同时受汇率波动影
响,汇兑损失有所增长,综合导致财务费用大
幅增加。
二、2018 年上半年,公司进行生产设备及配
套设施搬迁工作,由当前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
新庆路8 号厂区逐步搬迁至江苏省宿迁经济
开发区通湖大道西侧、东吴路南侧厂区。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1、持续关注产品价
格变动趋势、聚灿宿
迁一期、二期扩产项
目建设、搬迁进展以
及2018 年下半年逐
步释放产能后公司
的产能消化措施;2、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3做好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
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措施
1.全体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不适用
2.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稳定公司股价
的承诺
不适用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
披露方面的承诺
不适用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不适用
5.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关
联交易、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
不适用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7.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丁小文 韩宇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