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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 Lightings 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ug 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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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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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9

证券代码:300708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9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 680,152,34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2,831,660 股后的 647,320,6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

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 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2 年 4 月 13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计划公示名单提出异议的情况,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 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4 月 29 日,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 事会确定 2022 年 4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2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7.50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相应报告。

9、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0、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相应报告。

11、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相应报告。

12、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3、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 董事曹玉飞先生、徐桦女士已在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4、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 应报告。

三、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 2025 年 8 月 9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680,152,34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2,831,660 股后的 647,320,6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1)授予数量调整: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为:306,000×(1+0.45)=443,700 股。

(2)授予价格调整: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5.55÷(1+0.45)=3.83 元/股 (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处理方式)。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价格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 306,000 股调整为 443,700 股,预留授予价格由 5.55 元/股调整为 3.83 元/股。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 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 予数量及价格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 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