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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 Lightings 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an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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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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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2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20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2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审核情况的说明》。

4、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01人,授予的股票期权调整为249.00 万份,期权简称:聚灿JLC1,期权代码:03633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2018年12月14日,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19年1月21日,首次行权价格: 11.46元/股。

6、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确定2019年10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7.33元/股的价格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52.5万股限制性股票,以14.66元/股的价格 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64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 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

8、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9、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2019年5月20日,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5,938.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 利518.77万元。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7月18日实施完毕。

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78), 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0,738,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9936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198,177.06 元。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

2021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20),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021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112), 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2,017,637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8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9月29日实施完毕。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2-009),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 元人民币(含税)。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 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 整,调整如下: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 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规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现暂以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后的情况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价格调整为(5.73-0.02-0.019936-0.02-0.04)/1.8=3.127 813 元/股,数量调整为 5.94 万股,公司董事会现暂以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实施完毕后的情况对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

整,价格调整为(7.33-0.019936-0.02-0.04)/1.8=4.027813 元/股,数量调整为 0.9 万股。公司董事会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 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 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 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上述规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现暂以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后的情况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价格调整为(11.46-0.02-0.019936-0.02-0.04)/1.8=6.3111 47 元/份,数量调整为 71.28 万份;公司董事会现暂以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实施完毕后的情况对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价格 调整为(14.66-0.019936-0.02-0.04)=8.100036 元/份,数量调整为 41.85 万份。公 司董事会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及数量。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判断,我们 同意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 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行权价格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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