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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 Lightings 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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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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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5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潘华荣先生、孙永杰先生、徐桦女士、曹玉飞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火生先生、黄荷暑女士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荷暑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 的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朱火生先生、黄荷暑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四名非独立董事、 两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 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换届后,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徐英盖先生、秦臻先生、程飞龙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英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727,488股;秦臻先生之妻 唐菂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66,800股;程飞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40,000股,在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20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0,000股已完成 归属,120,000股尚未归属。未归属部分中,60,000股归属条件已成就,其余股份 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上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徐英盖先生、秦臻先生、程飞龙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潘华荣先生 ,1969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潘华荣曾任 金谷包装董事长兼总经理、鑫谷光电董事兼总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聚灿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

截至公告日,潘华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9,245,978股,为公司发起人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5%以上股东兼董事候选人孙永杰先生系表 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 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孙永杰先生 ,1993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7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红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任本 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孙永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920,000股,与公司董事长潘华荣 先生系表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徐桦女士 ,1979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 聚灿有限采购经理、生产经理、生产运营总监、第一届监事会主席;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本公司人 事总监、采购总监;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聚灿宿迁董事长;2023 年 6 月至今,任聚灿宿迁执行董 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徐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100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获授20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0,000股已完成归属,120,000股尚未 归属。未归属部分中,60,000股归属条件已成就),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 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曹玉飞先生 ,1987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 半导体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半导体光电器件的物理特 性研究,拥有授权专利 7 项,学术论文 10 余篇。掌握了高光效 LED 外延片、芯

片生产过程中 GaN 干法蚀刻技术开发、LED 透明电极、高性能背光 LED 芯片 等关键技术,曾获“安徽省科技进步奖”、“芜湖市科技进步奖”等奖项,2021 年度 荣获“宿迁市科技专家” 、“宿迁市领军人才”称号并入选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 2022 年度荣获“宿迁英才群英计划成果贡献奖”并入选“宿迁市卓越工程师”,2023 年 1 月当选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曹玉飞先生曾任安徽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芯片技术高工;2020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目前主持芯片研发工 作;2022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曹玉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获授20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0,000股已完成归属,120,000股尚 未归属。未归属部分中,60,000股归属条件已成就),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

朱火生先生 ,1966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华信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智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东方雷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9 月至今,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朱火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 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黄荷暑女士 ,1979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4 年 7 月至今任安徽大学教师;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安徽大学副教授、硕士生 导师;2021 年 7 月至今任安徽威尔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任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黄荷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 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