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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 Lightings 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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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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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8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5: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 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扩 大激励对象覆盖面,强化激励效果,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拟定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聚灿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继承或取消归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外,其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的会议室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三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