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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 Lightings Tech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r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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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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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聚灿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或“公司”)2022 年创业板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聚灿光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9.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56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08,155.0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到账。上述资 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15Z00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9,296.03 万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4,052.89 万元,购买大额 存单及理财产品余额 27,000.00 万元,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支出等的净额为 3,716.89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7,819.0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819.0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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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及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宿迁”)及中信 证券分别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吴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宿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浦发银行苏 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9010078801000007917 、 89010078801700008261)、兴业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06690100100194765)、交通银行宿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98899991013000292254)。

2024 年 9 月 9 日,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原有募投项目基 础上新增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芯片项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子公司聚灿宿迁及中信证券分别与浦发银行苏 州分行、兴业银行吴中支行、交通银行宿迁分行在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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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办理完毕部分专户的注销手续。主要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账户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000007917 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700008261 正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94765 正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98899991013000292254 正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700008261 81.4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94765 457.9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98899991013000292254 279.63
合计 - 819.02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84,052.89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情况

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8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的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关于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况

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公告募集资金专户中 11.4986 万元因诉讼被法院冻结,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告资金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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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拟调整募投项目 “M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 片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相应执行。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在 2025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审阅主要核查资料、现场检查、访谈 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 行了核查。主要核查资料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 用原始凭证、复核会计师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

经核查,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人 对聚灿光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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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8,155.02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39,296.03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84,052.89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3.9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改
变项目(含
部分改变)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Mini/MicroLED 芯片
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
108,155.02 28,155.02 8,924.33 19,812.57 70.37% 2026年8月 不适用
2.年产240万片红黄光
外延片、芯片项目
80,000.00 30,371.70 64,240.32 80.30% 2026年12月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8,155.02 108,155.02 39,296.03 84,052.89 77.7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1
目前募投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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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公司已在本报告期内全部提前归还完毕。*2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情况*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27,000.00万元购买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7,819.0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27,000.00万元购买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剩余819.02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注*1、2026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3 月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2、截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 亿元分批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 荐代表人。至本报告期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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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 年公司存在少量大额存单实际持有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情形,上述大额存单均 在董事会审议的使用期限内持有,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存放安全,在市场利率呈下行趋势的环境下,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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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 琳 张 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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