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ocus Lightings Tech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Jan 26, 2024

55686_rns_2024-01-26_e00779f4-3d34-4fbd-9504-1d139cca918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128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 [2024]215Z0020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 中国 北京

目 录

序号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6

==> picture [128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922-926(1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15Z0020 号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董事会 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聚灿光电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聚灿光电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聚灿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聚灿光电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聚灿光电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聚灿光电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

(此页无正文,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 [2024]215Z0020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 年 1 月 26 日

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9.2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08,56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04.98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金额为 108,155.0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 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15Z004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5.11 万元。

2023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5.11 万元,购买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余额 8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0,000.00 万元,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 159.15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 为 108,249.0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8,249.0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 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信证券 ” )分别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 “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 ” )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聚灿宿 迁 ” )及中信证券分别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 简称 “ 兴业银行吴中支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 “ 交通银行宿 迁分行 ”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10078801000007917、89010078801700008261)、兴业银行吴 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6690100100194765)、交通银行宿迁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98899991013000292254)。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办理完毕部分专户的注销手续。主要情 况如下:

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账户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000007917 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700008261 正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94765 正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98899991013000292254 正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700008261 121,541,099.8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94765 60,424,352.1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98899991013000292254 525,096.44
合计 182,490,548.4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65.11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以及对外转让或 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聚灿光电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 协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 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6 日

3

附表 1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8,155.02 108,155.02 108,155.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1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Mini/Micro LED 芯片
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
108,155.02 108,155.02 65.11 65.11 0.06% 不适用
合计 108,155.02 108,155.02 65.11 65.11 0.0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000.00 万元,公司将在授权期限
到期前,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归还上述资金。*1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8,249.0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中,80,000.00万元购买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1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18,249.05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将 1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投入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2023 年 8 月 21 日,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