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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 Lightings Tech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1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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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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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聚灿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小文 联系电话:010-5931-2928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宇鹏 联系电话:010-5931-293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2018年3月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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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董事殷作钊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
(1)问题描述:2018年11月14日,公司董
事殷作钊先生在按照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公
司股份时,由于操作失误,将一笔“卖出”指令
误操作成“买入”,错误委托买入公司股票3
万股,买入成交价格为12.427元/股。
(2)整改情况:
上市公司:1)公司向殷作钊先生告知法律、
法规中关于短线交易股票的规定,要求其严格
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2)殷作钊先生提前
终止原股份减持计划,自2018年11月15日
起6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3)殷作钊
先生在本次交易中未获得收益,但已将该笔3
万股股票交易税后所得50%上交公司。
保荐机构:1)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并在年度
培训中对此部分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2)
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做好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2018年业绩下滑
(1)问题描述: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
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数据大幅下滑。
(2)整改情况:
上市公司:1)加快聚灿宿迁一期、二期扩产
项目建设,四季度已有部分产能释放;2)加
强成本费用等管控,努力提升业绩。
保荐机构:1)持续关注行业变化情况及公司
聚灿宿迁一期、二期扩产项目建设、搬迁进展
以及产能释放后的消化措施;2)督促公司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3)督促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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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2018年业绩下滑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55,871.89万元、
2,037.16 万元和-12,193.11 万元,分别较上年
同期下降10.02%、81.48%和237.67%。
亏损主要原因如下:(1)2018年,公司综合
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除受市场竞争加剧、产
品价格下降影响外,更主要系聚灿宿迁一期、
二期扩产项目处于建设期,未能充分释放产
能,而原苏州工厂设备全部搬迁至宿迁工厂,
又损失了一部分产能,导致产品单位生产成本
未能与价格保持同步下降;(2)2018年,公
司期间费用率同比大幅上升,主要原因为①聚
灿宿迁一期、二期扩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研发投
入较多及新增部分管理人员,综合导致管理费
用大幅增加,②为保证扩产和提供必要的营运
资金,公司新增银行借款及其他应付款,同时
受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失有所增长,综合导
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
2、公司厂区搬迁及注册地址变更
为更好整合生产资源、提高生产协同率,公司
于2018年将苏州工厂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搬
迁至宿迁工厂,由于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项目
整体规划需要,已将公司原位于苏州工业园区
新庆路8号的土地和闲置厂房进行回购,鉴于
公司在苏州另一处位于泾东路东、望江路南土
地尚在建设,公司将注册地址变更至苏州工业
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01-05室。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1、持续关注LED行业变化情况及公司聚灿宿
迁一期、二期扩产项目建设及产能释放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产能释放后的市场消化情况;2、
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3、督导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的
管理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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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年12月1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融资规则
讲解、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规则讲解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措施
1.全体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不适用
2.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稳定公司股价
的承诺
不适用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
披露方面的承诺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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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不适用
5.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关
联交易、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
不适用
7.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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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丁小文 韩宇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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