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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L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Nov 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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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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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1 吉祥全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11/05 發言時間 16:15:33
發言人 陳碧華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暨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9112000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浩瀚數位(股)公司 公告處分桃園市龜山區華亞廠建物及其座落土地全部
符合條款 4 事實發生日 108/11/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11/05
2.標的物名稱及性質:桃園市龜山區華亞廠建物及其座落土地全部
3.交易價格:新台幣28.08億元
4.交易相對人: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5.與公司關係:無
6.預計讓與損益:
浩瀚公司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12億元,實際認列利益依會計師查核後之數據為準
7.鑑價機構:
(1)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8.鑑價價格:
(1)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24.51億元
(2)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24.06億元
9.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0.讓與營業、資產金額:新台幣14.22億元
11.讓與營業、資產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淨額比例:99.9%
12.讓與營業、資產占資產總額比例:95%
13.經紀人:第一太平戴維斯股份有限公司
14.經紀費用:依雙方契約約定
15.讓與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整合資源及活化資產、並創造資產效益
16.決策過程:本處分案經浩瀚公司董事會決議後提請一○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核議
17.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為整合資源及活化資產、並創造資產效益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浩瀚公司雖前已於民國一百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依照公司法第185條規定以重度決議通
過「處分本公司固定資產及閒置設備」乙案,且歷經長年之委託銷售持續性執行股東
臨時會決議後出售廠房,然因交易相對人考量維護本處分案交易安全、兼顧買賣方權
益之目的,於交易中敦請浩瀚公司再依公司法第185條及其相關法規之程序召開股東臨
時會並作成授權決議,俾利雙方交易程序順利進行,本處分案資產帳面價值占資產總
額比例為95%。綜上所述,浩瀚公司為雙方最大利益考量依據公司法第185條第1項之規
定,提請一○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核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