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2491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05 年度及104 年度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54 巷6 號
電話:(02)8911-2000
- 1 -
目 錄
目 錄 |
|
|
|
項
目 |
頁
次 |
財務報告
附註編號 |
|
一、封面 |
1 |
- |
|
二、目錄 |
2 |
-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3~6 |
- |
|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
7 |
- |
|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
8 |
- |
|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
9 |
- |
|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
10~11 |
- |
|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
|
|
(一)公司沿革 |
12 |
一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2 |
二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2~17 |
三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7~25 |
四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5~26 |
五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6~49 |
六~廿七 |
|
(七)關係人交易 |
49~51 |
廿八 |
|
(八)質押之資產 |
51~52 |
廿九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52~54 |
三十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 |
- |
|
(十二)其他 |
55~56 |
三十一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55~60 |
三十二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55、60 |
三十二 |
|
3.大陸投資資訊 |
56 |
三十二 |
|
(十四)部門資訊 |
56 |
三十三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61~76 |
|
|
- 2 -
G&F 基 富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1 1 F - l , N O . 2 9 9 S e c . 4 C h u n g - H s i a E . R d . T a i p e i , T a i w a n , R . O . C TEL:(02)2781-2559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9號11樓之1 FAX:(02)8771-7049
會計師查核報告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祥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
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
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吉祥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
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
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
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
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吉祥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
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吉祥公司民國105年度
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
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
意見。
茲對吉祥公司民國105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自產自銷轉型為貿易營運之存貨評價
吉祥公司由於光碟產業過度競爭,且具替代性的多媒體資訊產品推陳
出新,致銷售金額持續下滑;而新客戶開發不易,主要原物料成本高漲及
國際匯率波動,銷售費用難以反應在客戶端售價上,導致此一營運模式已
- 3 -
不易對吉祥公司貢獻更大之經濟效益,故漸漸轉型為以貿易方式來維持營
運。惟此等營運模式相較自產自銷而言,將提高存貨取得成本及降低銷貨
利潤,導致存貨的帳面價值存有超過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其存貨跌價損失
將影響吉祥公司之財務績效,與存貨評價之相關資訊,請詳個體財務報表
附註九,故將轉型後之存貨評價列為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本會計師為因應上述存貨評價事項,業已執行下列主要查核程序:
-
1.檢視各項存貨之庫齡報表,並比較分析各期存貨庫齡之變化情形。
-
2.評估吉祥公司對存貨之評價,所採用會計政策之合理性。
-
3.評估吉祥公司對存貨之評價,是否已遵行既訂之會計政策。
-
4.瞭解管理階層評價存貨所採用之公允價值,暨期後交易市場公允價值之 變動情形,以評估存貨淨變現價值之合理性。
-
5.瞭解倉儲管理之內部作業流程、檢視其平時之入、出庫管理情形及年度 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層區分及管控過時陳舊 存貨之有效性。
-
6.針對庫齡天數較長之存貨,檢視其期後銷售狀況,暨評估其所採用之淨 變現價值基礎,以驗證吉祥公司管理當局於個體財務報表日,對存貨價 值衡量之正確性。
-
7.評估吉祥公司管理當局於個體財務報表日,對有關存貨評價之揭露是否 允當。
訴訟及或有負債
-
吉祥公司對於重大未決之法律訴訟案件於和解前,管理當局於個體財
-
務報表日所提列之訴訟、和解損失,是否足以因應未決法律訴訟或和解之 不確定性結果,將影響吉祥公司個體財務報表認列相關損失及負債之完整 性,亦對吉祥公司的財務績效及財務狀況產生影響,其相關資訊請詳個體 財務報表附註十四、十七及三十,故將訴訟及或有負債之查核列為關鍵查 核事項之一。
-
本會計師為因應上述訴訟及或有負債事項,業已執行下列主要查核程
-
序:
-
1.評估吉祥公司帳列估計訴訟或和解損失負債準備之合理性。
-
2.檢視查核期間及期後之董事會議事錄、重大訊息公告及新聞報導,以搜 尋吉祥公司是否有法律糾紛、涉訟或和解損失未列帳之情形。
-
3.評估相關訴訟案之被求償項目及金額,是否帳列足額的損失及負債準備。
-
4.檢視外部律師對該些訴訟案之意見,並取得律師對相關訴訟案之正 - 4 -
式詢證回函,並徵詢管理當局之意見及看法,以驗證訴訟案發展現
況、損失及其負債估列之完整性。
5.評估管理當局對訴訟案之負債準備,暨或有負債之揭露是否允當。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
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
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吉祥公司繼續經
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
層意圖清算吉祥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
方案。
吉祥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
-
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 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 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 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
-
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2.對於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吉祥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做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吉祥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 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 - 5 -
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
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
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
可能導致吉祥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 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吉祥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 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 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
-
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
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
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
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吉祥公司民國105年度
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
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
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
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 picture [17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6 x 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87)台財證(六)第14998 號 (89)台財證(六)第15443 號
==> picture [455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資產 |
附 註 |
105年12月31 日 |
105年12月31 日 |
104年12月31 日 |
104年12月31 日 |
|
負 債 及 權 益 |
附 註 |
105年12月31 日 |
105年12月31 日 |
104年12月31 日 |
104年12月31 日 |
代碼 |
項目 |
|
金額 |
% |
金額 |
% |
代碼 |
項目 |
|
金額 |
% |
金額 |
% |
1100
1150
1170
1200
1210
130X
1410
1479
11XX
1543
1550
1600
1920
1960
1980
15XX |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
預付投資款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非流動資產合計 |
六
八
五、八
廿八
五、九
十、廿九
十一、廿九
十二
十三
廿九 |
$
3,389
375
6,437
61
57
100
130
- |
-
-
1
-
-
-
-
- |
$
9,680
359
6,264
3
105
23
4,115
52 |
1
-
1
-
-
-
1
- |
2150
2162
2170
2180
2200
2220
2310
2322
2399
21XX
2645
2670
25XX
2XXX
3110
3200
3300
3310
3320
3350
3XXX |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其他應付票據-關係人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預收款項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存入保證金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合計
權益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待彌補虧損 權益合計 |
廿八
廿八
十四
十四、廿八
十五
五、十七
十八 |
$
518
1,071
6,187
-
18,951
47,603
1,264
9,420
18 |
-
-
1
-
3
7
-
1
- |
$
1,048
-
8,072
28
33,380
52,017
2,707
14,220
71 |
-
-
1
-
5
7
-
2
- |
|
|
|
10,549 |
1 |
20,601 |
3 |
|
|
|
|
|
|
|
|
|
|
-
667,540
105
100
-
- |
- 99
-
-
-
- |
-
685,188
149
100
-
65 |
- 97
-
-
-
- |
|
|
|
85,032 |
12 |
111,543 |
15 |
|
|
|
|
|
|
|
|
|
|
-
93,702 |
- 14 |
300
96,033 |
- 14 |
|
|
|
|
|
|
|
|
|
|
93,702 |
14 |
96,333 |
14 |
|
|
|
|
|
|
|
|
|
|
178,734 |
26 |
207,876 |
29 |
|
|
|
|
|
|
|
|
|
|
744,080
41,546
1,733
5
(287,804) |
110
6
-
- (42) |
704,080
41,546
1,733
5
(249,137) |
100
6
-
-
(35) |
|
|
|
667,745 |
99 |
685,502 |
9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99,560 |
74 |
498,227 |
71 |
1XXX |
資 產 總 計 |
|
$
678,294 |
100 |
$
706,103 |
100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678,294 |
100 |
$
706,103 |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基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6年3月27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碧華 經理人:陳碧華 會計主管:林志聰
==> picture [42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105 年及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代碼 |
項 目 |
附 註 |
105 年度 |
105 年度 |
104 年度 |
104 年度 |
|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4000
5000
5900
6000
6100
6200
6900
7000
7010
7020
7050
7070
7900
7950
8200
8310
8311
8320
8300
8500
9750
9850 |
營業收入淨額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損失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損)利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損)利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關聯
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
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稀釋每股(虧損)盈餘 |
廿
九、廿八
廿八、三十一
廿一、廿八
廿二
廿三
十一
五、廿四
十六
十九 |
$
18,250
( 16,007 ) |
100
( 88 ) |
$ 39,229
( 34,514 ) |
100
( 88 ) |
|
|
|
|
2,243 |
12 |
4,715 |
12 |
|
|
|
|
(
470 )
( 11,389 ) |
( 3 )
( 62 ) |
(
1,438 )
( 14,066 ) |
( 4 )
( 36 ) |
|
|
|
|
( 11,859 ) |
( 65 ) |
( 15,504 ) |
( 40 ) |
|
|
|
|
(
9,616 ) |
( 53 ) |
( 10,789 ) |
( 28 ) |
|
|
|
|
4,444
(
2,858 )
(
356 )
( 17,650 ) |
24
( 15 )
( 2 )
( 97 ) |
86,487
(
3,777 )
(
600 )
( 41,111 ) |
221
( 10 )
( 1 )
( 105 ) |
|
|
|
|
( 16,420 ) |
( 90 ) |
40,999 |
105 |
|
|
|
|
( 26,036 )
- |
( 143 )
- |
30,210
- |
77
- |
|
|
|
|
( 26,036 ) |
( 143 ) |
30,210 |
77 |
|
|
|
|
(
2,631 )
- |
( 14 )
-
|
-
(
118 ) |
-
- |
|
|
|
|
(
2,631 ) |
( 14 ) |
(
118 ) |
- |
|
|
|
|
$ ( 28,667 ) |
( 157 ) |
$ 30,092 |
77 |
|
|
|
|
$ (0.36)
$ (0.36) |
|
$ 0.47
$ 0.47 |
|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基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6年3月27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碧華 經理人:陳碧華 會計主管:林志聰
- 8 -
==> picture [46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105 年及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
目 |
普通股股本 |
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 |
資本公積 |
保
留
盈
餘 |
保
留
盈
餘 |
保
留
盈
餘 |
權益合計
|
|
|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待彌補虧損 |
|
|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104 年度淨利
104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104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現金增資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
$ |
630,000 |
$ |
41,546 |
$
1,733 |
$
5 |
$(
266,305 ) |
$ 406,979 |
|
|
|
-
- |
|
-
- |
-
- |
-
- |
30,210
(
118 ) |
30,210
(
118 ) |
|
|
|
- |
|
- |
- |
- |
30,092 |
30,092 |
|
|
|
74,080 |
|
- |
- |
- |
(
12,924 ) |
61,156 |
|
|
$ |
704,080 |
$ |
41,546 |
$
1,733 |
$
5 |
$(
249,137 ) |
$ 498,227 |
|
105 年1 月1 日餘額
105 年度淨損
105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105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現金增資
105 年12 月31 日餘額 |
$ |
704,080 |
$ |
41,546 |
$
1,733 |
$
5 |
$(
249,137 ) |
$ 498,227 |
|
|
|
-
- |
|
-
- |
-
- |
-
- |
(
26,036 )
(
2,631 ) |
(
26,036 )
(
2,631 ) |
|
|
|
- |
|
- |
- |
- |
(
28,667 ) |
(
28,667 ) |
|
|
|
40,000 |
|
- |
- |
- |
(
10,000 ) |
30,000 |
|
|
$ |
744,080 |
$ |
41,546 |
$
1,733 |
$
5 |
$(
287,804 ) |
$ 499,560 |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基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6年3月27日查核報告)
==> picture [46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陳碧華 經理人:陳碧華 會計主管:林志聰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105 年及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 目 |
105 年度 |
104 年度 |
|
金 額 |
金 額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稅前淨(損)利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損失
折舊費用
呆帳費用轉列收入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處分投資利益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其他-估計訴訟損失(迴轉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變動數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變動數
應付票據
其他應付票據-關係人 |
$(
26,036 )
-
44
-
356
-
17,650
(
2 )
-
-
3,000
-
(
16 )
(
173 )
(
58 )
48
(
77 )
1,354
52
(
530 )
1,071 |
$
30,210
1,904
45
(
99 )
600
(
2 )
41,111 (
78 )
(
1,850 )
2,656
( 82,078 )
9,453
4,186
23,928
42
(
39 )
1,570
(
208 )
(
52 ) (
366 )
- |
(續次頁)
- 10 -
(承前頁)
(承前頁) |
|
|
項 目 |
105 年度 |
104 年度 |
|
金 額 |
金 額 |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營業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減少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減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減少
現金增資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1,885 )
(
28 )
(
161 )
(
1,443 )
(
53 )
(
19,599 ) |
7,972 ( 40,890 ) ( 54,301 )
707 (
12 ) (
2,126 ) |
|
(
26,486 )
-
(
356 ) |
( 57,717 )
2 (
600 ) |
|
(
26,842 ) |
( 58,315 ) |
|
-
-
-
65 |
5,715
76
3,000
176 |
|
65 |
8,967 |
|
(
4,800 )
(
300 )
(
4,414 )
30,000 |
(
8,971 )
300
-
61,156 |
|
20,486 |
52,485 |
|
(
6,291 )
9,680 |
3,137
6,543 |
|
$
3,389 |
$
9,68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基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6年3月27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碧華 經理人:陳碧華 會計主管:林志聰
==> picture [46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1 -
==> picture [203 x 7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於民國84年4月14日
奉准設立,主要業務為電腦多媒體系統設備及多媒體資訊產品買賣、進
出口貿易、代理經銷報價與投標及電腦多媒體系統之設計研發,資料儲
存及處理設備買賣等。
本公司股票於民國89年2月21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掛牌上櫃,另本公司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核准於民國90年9
月19日起正式掛牌上市。
由於光碟產業過度競爭且需求受替代性產品影響,致銷售持續下
滑,且新客戶開發不易,主要原物料成本高漲及國際匯率波動,銷售費
用難以反應在客戶端售價上,導致此一營運模式已不易貢獻更大之經濟
效益,故考量相關營運成本因素下,轉型以貿易方式維持公司之營運。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業已於民國106年3月27日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准
並通過發布。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尚未適用修正後之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下列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
告(SIC)(以下稱「IFRSs」)。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第1050050021號函,本公司將自民國106年度開始適用證券發
- 12 -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該修正除配合民國106年適用之IFRSs新增若干會計項目及非
金融資產減損揭露規定外,另配合國內實施IFRSs情形,強調若干
認列與衡量規定,並新增關係人交易及商譽等揭露。
該修正規定,其他公司或機構與發行人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
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者,除能證明不具控制或重大
影響者外,係屬實質關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揭露與本公司進
行重大交易之關係人名稱及關係,若單一關係人交易金額或餘額達
本公司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10﹪以上者,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
示。
此外,若被收購公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預期
效益有重大差異者,該修正規定應附註揭露。
民國106年追溯適用前述修正時,將增加關係人交易及商譽減
損之揭露。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對各期間財務狀
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二)已發布經金管會認可將於民國106 年適用之IFRSs
依據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1050026834號函,本公司將
自民國106年起開始適用下列業經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將於
民國106年適用之IFRSs。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註2)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註3)
IFRS 10、IFRS 12及IAS 28之修正「投
[年1][月1][日 ]
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 2016]
IFRS 11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年1月1日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IAS 1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IAS 16及IAS 38之修正「可接受之折
2016年1月1日
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 13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IAS 16 及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 2016 年1 月1 日
-
性植物」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 2014 年7 月1 日
-
提撥金」 IAS 27 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 2016 年1 月1 日
-
益法」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 2014 年1 月1 日
-
額之揭露」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 2014 年1 月1 日
-
與避險會計之持續適用」 IFRIC 21「公課」 2014 年1 月1 日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 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2:給與日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 用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之企業合 併開始適用IFRS 3 之修正;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 修正係適用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3:除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2016 年1 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6 年1 月1 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
本公司認為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經金管會認可將於民國
106年適用之IFRSs,將不致對本公司會計政策造成重大變動:
-
1.IAS 36「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之修正
-
IAS 36 之修正係釐清本公司僅須認列或迴轉資產或現金產
-
生單位減損損失,當期並揭露其可回收金額。此外,認列或迴轉 減損之可回收金額時,若以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衡量,本公司將 揭露公允價值層級,對屬第2 或第3 級公允價值衡量,並將額外 揭露衡量公允價值之評價技術及每一關鍵假設。若以現值法衡量 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則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本公司預 期上述修正將使本公司增加有關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
(1)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 14 -
釐清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組之公允價值衡量例外(組
合例外),其適用範圍為符合IFRS 9或IAS 39適用範圍之金
融資產、負債及其他合約。
(2)IAS 40「投資性不動產」
此修正釐清,判斷所取得之不動產為資產或業務,應參
考IFRS 3之規定。而判斷不動產為自用不動產或投資性不動
產應參考IAS 40之規定。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民國106年適用之IFRSs修正規定對各期間財務狀況與財
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三)IASB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
本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IASB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除IFRS 9及IFRS 15
應自民國107年度開始適用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 註2
IFRS 2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
2018年1月1日
分類與衡量」
IFRS 4之修正「於IFRS 4『保險合約』
2018年1月1日
下IFRS 9『金融工具』之適用」
IFRS 9「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IFRS 9及IFRS 7之修正「強制生效日
2018年1月1日
及過度揭露」
IFRS 10及IAS 28之修正「投資者與
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 未定
入」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IFRS 15之修正「IFRS 15之闡釋」 2018年1月1日
IFRS 16「租賃」 2019年1月1日
IAS 7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IAS 12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
2017年7月1日
得稅資產之認列」
IAS 40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2018年1月1日
IFRIC 22「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 15 -
本公司認為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準則及解釋將不致對本公
司會計政策造成重大變動:
IFRS 15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代IAS 18「收入」、IAS 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本公司如適用IFRS 15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辨認客戶合約;
-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決定交易價格;
-
(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規範因取得合約而發生之增額成本,在預期可回收
之範圍內將認列為資產,應按與合約期間收入認列方式一致之基
礎攤銷,該等規定將使若干客戶取得成本延後認列為費用。
IFRS 15及相關修正規定,當另一方參與提供商品或勞務予
客戶時,若本公司於移轉特定商品或勞務予客戶前控制該商品或
勞務,則本公司為主理人。
IFRS 15及相關修正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
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2.IFRS 16「租賃」
IFRS 16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IAS 17「租
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IFRS 16時,若本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期
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IAS 17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應
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個體綜合損益
- 16 -
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息法
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個體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之本金
金額及支付利息部分皆表達為籌資活動。
對於本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
成本基礎編製。歷史成本通常係依取得資產所支付對價之公允價
值決定。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
,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
(三)外幣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
(以下簡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依當日之匯率換算
為功能性貨幣。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
,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
當期認列於損益。
- 17 -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例如權益工具)
,按報導日即期匯率調整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
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不予重新換算。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
動資產:
動負債:
現金及約當現金包含庫存現金及週轉金、銀行存款及可隨時轉
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
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不符合前述定義之定期存
款,則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
一方時認列。
- 18 -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本公司之
金融資產為放款及應收款。
(1)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且無活絡市場公
開報價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係以公允價值加計可
直接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
成本減除減損損失來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
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其他應
收款、其他金融資產及存出保證金。
(2)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
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
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影響
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應收款係於每一報導日評估其減損跡象,當有客觀證據
顯示,因應收款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應
收款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影響者,該應收款則視為已減損
。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為該資產之帳面價值與預期未來現
金流量(已反映擔保品或保證之影響)以該應收款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值之間的差額。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
中扣除,惟應收款係藉由備抵評價科目調整。當判斷應收帳
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
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為損益
(3)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未來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該金融資產除列。
- 19 -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總
額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2.金融負債
(1)認列衡量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者(包括長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及存入保
證金),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
衡量;後續評價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本公司僅於義務解除、取消或到期時,始將金融負債除
列。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
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七)存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
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
業下之估計銷售價格減除預計成本或銷售費用後之餘額。存貨成本
之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法。
個體財務報表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
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
司所享有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
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個體財務報告當年度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
報告中,當年度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
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當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權益
交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
,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 20 -
當喪失對子公司控制時,本公司係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衡
量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剩餘投資之公允價值及任何處分價款
與喪失控制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年度損益。此外,
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
係與本公司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於個體財務報表予以
銷除。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
公司對子公司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表。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
除累計折舊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
得資產之支出、拆卸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
符合資本化要件之借款成本。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
之總成本若屬重大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
,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於處分或預期無法由使用或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得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
,係由該資產帳面金額與處分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
損益項下。
-
2.後續成本
-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
-
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 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
3.折舊
-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
-
算,並依資產之個別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 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 - 21 -
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耐用年限,請參
閱附註十二。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
檢視,若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租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
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
賃。
營業租賃下,租賃收益或租金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分
別認列為收益或費用。
(十一)負債準備
本公司因過去事件負有現時義務(法定或推定義務),且很有
可能須清償該義務,並對該義務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
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
報導期間結束日清償義務所須支出之最佳估計。若負債準備係以
清償該現時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衡量,其帳面金額係為該等現金
流量之現值。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以外之非
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
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
額,則本公司就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
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
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
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立即認列於
當期損益。
- 22 -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
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
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
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
額,惟不超過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
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三)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
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1.商品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銷貨退回係
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列:
(1)本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具體而言,銷售商品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法定所有權移轉
時認列。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
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
非折現金額衡量。
屬確定提撥退休計畫者,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就應提
- 23 -
撥之數額認列為當年度費用;屬確定福利退休計畫者,則按精
算結果認列確定福利成本。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務
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
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
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
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
(十五)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除與企業合
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
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
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列為
股東會決議年度之當期所得稅。
-
2.遞延所得稅
-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報導日之帳面金額與其課
-
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衡量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 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之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或購置 機器設備、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 使用時認列。下列情況暫時性差異則不認列為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 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 未來不會迴轉者。
-
(3)商譽之原始認列。
- 24 -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
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業於報導日預期
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效
果。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
,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
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
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
內予以調減。
所得稅費用係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者
,係就相關資產及負債於報導日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
之暫時性差異,以預期實現或清償時之適用稅率加以衡量
。
五、 重大會計判斷 、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
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
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
影響之未來期間予以認列。
(一)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公司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
模式及行業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及未來可能之
收益及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策略所帶來的估計改
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二)存貨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本公司評估報導日
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巿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
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
- 25 -
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大變動。存貨評
價估列情形請參閱附註九。
(三)負債準備-訴訟準備
本公司依據歷史經驗定期評估法律訴訟等義務之發生及相關
法律成本,若該現時義務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予以
認列相關法律事項之負債準備。請參閱附註十七。
(四)應收款項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應收款項存有減損跡象時,本公司應考量其
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
計未來現金流量(不包括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
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
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五)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
稅所得的金額及時點。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稅捐機關可能的查
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
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係於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
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
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之時點及稅率為估計之
依據。
六、 現金及約當現金
庫
存
現
金
銀
行
存
款
約當現金-銀行本票
合
計 |
105.12.31
$
71
3,318
-
$
3,389 |
104.12.31
$
71
1,409
8,200
$
9,680 |
|
|
|
- 26 -
- 七、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持有供交易:
非衍生性金融資產
國內興櫃股票
|
105.12.31 $
- |
104.12.31
$
- |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認列於損益之金額,請參閱附註廿二。
八、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非關係人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減:備抵呆帳
淨 額
合 計
|
105.12.31
$
375
408,877
(402,440)
6,437
$
6,812 |
104.12.31
$
359
408,908
(402,644)
6,264
$
6,623 |
|
|
|
未逾期亦未減損
已逾期但未減損
0~60 天
61~90 天
91~360 天
361 天以上
小 計
合 計
|
105.12.31
$
5,952
860
-
-
-
860
$
6,812 |
104.12.31
$
5,706
400
-
517
-
917
$
6,623 |
|
|
|
- 27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105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迴轉
105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迴轉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
個別評估
減損損失
$
-
$
-
$
-
-
$
- |
群組評估
減損損失
$
402,644
(204)
$
402,440
$
402,743
(99)
$
402,644 |
合
計
$
402,644
(204)
402,440
$
402,743
(99)
$
402,644 |
|
|
|
|
九、 存貨
105.12.31
商品存貨
商品存貨 |
成
本
$
78,481 |
備抵跌價損失 $ (
78,381 )
104.12.31 |
帳
面
價
值
$
100
帳
面
價
值
$
23 |
|
成
本
$
78,404 |
備抵跌價損失 $ (
78,381 ) |
|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已
出
售
存
貨
成
本
存
貨
報
廢
損
失
營
業
成
本 |
105 年度 $
16,007
- $
16,007 |
104 年度 |
|
|
$
33,758
756 |
|
|
$
34,514 |
- 十、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項
目
非
上
市
(
櫃
)
股
票
累計減損-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淨
額 |
105 年度 $
9,445 (
9,445 ) $
- |
104 年度 |
|
|
$
9,445
(
9,445 ) |
|
|
$
- |
- 28 -
-
(一)本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投資,基於其公允價值合理估 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因此無法以公 允價值衡量,而採用成本衡量。
-
(二)本公司民國104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為2,656 仟元,帳列「其他利益 及損失」項下。
-
(三)建邦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4 年5 月8 日經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辦理減資消除普通股10,716 仟股,減資金額為107,165 仟 元,減資幅度為37.7%,每股按面額10 元退還股東減資股款。減資 基準日為民國104 年5 月31 日,本公司依持股比例應收減資退還 股款為5,715 仟元,並已就超過該等投資淨值之部份認列處分金融 資產利益為4,108 仟元,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另,建邦 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經104 年9 月29 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自 104 年10 月1 日起解散,申請解散登記乙案經104 年10 月7 日府 產業商字第10488817200 號函核准在案,現正辦理清算中。截至105 年12 月31 日止,上開股票計944 仟股作為融資擔保品設質予主要 管理階層,請參閱附註廿八(九)。
-
(四)上項資產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廿九。
十一、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子公司:
105.12.31
被
投
資
公
司
華訊創業投資( 股) 公司
浩瀚數位( 股) 公司
大友國際光電( 股) 公司
大吉祥國際建設( 股)公司
合
計 |
持股比例
99.97%
49.48%
43.81%
99.30%
|
帳面價值
$
18,488
151,121
23,135
474,796
$
667,540 |
|
|
|
- 29 -
104.12.31
被
投
資
公
司
華訊創業投資( 股) 公司
浩瀚數位( 股) 公司
大友國際光電( 股) 公司
大吉祥國際建設( 股)公司
合
計 |
持股比例
99.97%
49.48%
43.81%
99.30%
|
帳面價值
$
20,227
167,242
22,980
474,739
$
685,188 |
|
|
|
(一)本公司享有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益份額明細如下:
被
投
資
公
司
華訊創業投資(股)公司
浩瀚數位( 股) 公司
大友國際光電(股)公司
大吉祥國際建設(股)公司
合
計 |
105 年度
$ ( 1,739)
( 16,123)
155
57
$ ( 17,650) |
104 年度
$ ( 4,346)
( 29,693)
( 6,695)
( 377)
$ ( 41,111) |
|
|
|
、 十二、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成 本
105 年1 月1 日餘額
增 加
處分及報廢
105 年12 月31 日餘額
累計折舊
105 年1 月1 日餘額
增 加
處分及報廢
105 年12 月31 日餘額
累計減損
105 年1 月1 日餘額
處分及報廢
105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5 年12 月31 日淨額 |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
其他設備 |
合
計
$ 1,192,500
-
-
$ 1,192,500
$
996,597
44
-
$
996,641
$
195,754
-
$
195,754
$
105 |
|
$ 1,191,716
-
- |
$
452
-
- |
$
332
-
- |
|
|
$ 1,191,716 |
$
452 |
$
332 |
|
|
$
995,962
-
- |
$
429
16
- |
$
206
28
- |
|
|
$
995,962 |
$
445 |
$
234 |
|
|
$
195,754
- |
$
-
- |
$
-
- |
|
|
$
195,754 |
$
- |
$
- |
|
|
$
- |
$
7 |
$
98 |
|
- 30 -
成 本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增 加
處分及報廢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累計折舊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增 加
處分及報廢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累計減損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處分及報廢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4 年12 月31 日淨額 |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
其他設備 |
合
計
$ 1,219,599
-
(27,099)
$ 1,192,500
$ 1,016,763
45
(20,211)
$
996,597
$
202,642
(6,888)
$
195,754
$
149 |
|
$1,218,815
-
(27,099) |
$
452
-
- |
$
332
-
- |
|
|
$1,191,716 |
$
452 |
$
332 |
|
|
$1,016,173
-
(20,211) |
$
413
16
- |
$
177
29
- |
|
|
$
995,962 |
$
429 |
$
206 |
|
|
$ 202,642
(6,888) |
$
-
- |
$
-
- |
|
|
$
195,754 |
$
- |
$
- |
|
|
$
- |
$
23 |
$
126 |
|
(一)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 提折舊:
機器設備 6-10年
辦公設備 5年
其他設備 5年
十三、 預付投資款
項
目
Gold Target Fund |
105.12.31 |
104.12.31
$
- |
|
$
- |
|
本公司於民國93年6月30日以美金77,750仟元(折合新台幣約
2,624,833仟元)作為對Gold Target Fund公司之預付投資款,取得
- 31 -
7,775股,每股價格美金10仟元,佔其15%之股權,此基金公司募集
規模為美金500,000仟元。因該基金合約係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
前董事長呂學仁先生簽訂,據民國93年12月20日台灣板橋地方法
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之起訴內容所載,該投資為前董事長為掩飾其
投資方式取得資金證明之行為,該案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出具日止尚
未判決確定,惟本公司基於穩健保守原則,已將其全數提列減損損失。
十四、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非關係人
應計技術合作金
應付賠償損失
其 他
小 計
合 計
|
105.12.31 |
104.12.31
$
52,017
7,559
24,144
1,677
33,380
$
85,397 |
|
$
47,603 |
|
|
7,559
9,877
1,515 |
|
|
18,951 |
|
|
$
66,554 |
|
應付賠償損失係一年內到期之分期和解金額,請參閱附註十七。
十五、 長期借款
債
權
人 借款性質
第一銀行
信用借款
台北富邦銀行 擔保借款
合 計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淨 額
|
105.12.31
$
9,420
-
9,420
( 9,420 )
$
- |
104.12.31
$
14,220
-
14,220
( 14,220 )
$
- |
擔
保
品
-
備償戶及股票
|
|
|
|
|
- 32 -
-
1.利率:自民國105 年9 月1 日(即展期日)起,按該行2 年期定 期儲存機動利率加年利率1.745%(合計為年利率2.915%)按月 計付。
-
2.本金:自展延日起每月攤還400 仟元。
-
(三)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之借款已於民國102 年4 月30 日到期清償, 惟原借款提供之擔保品為持有之關係人浩瀚數位(股)公司股票 46,250 仟股,因關係人浩瀚數位(股)公司對該銀行尚有未清償之 借款,而本公司為該借款之保證人,因此仍設質於該銀行作為關 係人借款之擔保品。
-
(四)上列長期借款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附註廿九。
十六、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
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
率,不得低於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
帳戶。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
額分別為156仟元及226仟元。
(二)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
利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算其退休
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
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惟基
數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
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
儲存於台灣銀行之專戶。
本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
金額分別為0元及(84)仟元。
- 33 -
本公司原設有退休金專戶但已無舊制員工,業於民國104年
9月22日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3項規範,
請領賸餘款項並註銷帳戶之,並於民國105年3月11日經新北
市政府勞條字第1050394158號函准予結清。
項
目 |
105 年度 |
105 年度 |
105 年度 |
|
104 年度 |
104 年度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
- |
|
$ |
6,764 |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
- |
|
(
10,594) |
|
|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
|
- |
|
$ ( |
3,830)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資產 |
)之變 |
|
動 |
如下: |
|
|
|
項 |
|
目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
負債(資產) |
|
105 年1 月1 日餘額 |
|
|
|
$ |
6,764 |
$ ( 10,594) |
$ ( |
3,830) |
再衡量數: |
|
|
|
|
|
|
|
|
結清退休專戶之權利(義
務)現值 |
|
|
|
( 6,764 )
9,395
|
|
|
|
2,631 |
結清領回退休基金金額 |
|
|
|
|
- |
1,199
|
|
1,199 |
105 年12 月31 日餘額 |
|
|
|
$ |
- |
$
-
|
$ |
- |
項 |
|
目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
負債(資產) |
|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
|
|
|
$ |
6,615 |
$ ( 10,361) |
$ ( |
3,746) |
利息費用(收入) |
|
|
|
|
149 |
(
233) |
( |
84) |
小 計 |
|
|
|
|
6,764 |
( 10,594) |
( |
3,830) |
再衡量數: |
|
|
|
|
- |
- |
|
- |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
|
|
|
$ |
6,764 |
$ ( 10,594) |
$ ( |
3,830) |
本公司已於民國105年3月結清並收回存於「台灣銀行勞
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現金,計1,251仟元(含代墊款52仟元)。
(三)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台灣銀行按該基金年
度投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
- 34 -
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
融機構,投資國內外上巿、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
不動產之證券化商品等)辦理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形係由勞工
退休基金監理會進行監督。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
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若
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
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
定揭露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構
成該基金總資產之公允價值,請詳政府公告之各年度勞工退休基
金運用報告。
折現率
長期平均調薪率 |
105.12.31
-%
-% |
104.12.31 |
|
|
2.25%
1.00% |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各國已公布的統計數字及經
驗估計。
十七、 其他非流動負債
估計訴訟和解損失
估計保證損失
民間借款
合 計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淨 額
|
105.12.31
$
84,902
9,877
8,800
103,579
( 9,877)
$
93,702 |
104.12.31
$
100,367
11,010
8,800
120,177
( 24,144)
$
96,033 |
|
|
|
(一)本公司被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以下簡 稱:投保中心)提起應與呂學仁等五人負連帶賠償投資人損害之 訴,求償金額計2,668,614 仟元,訴訟過程如下:
- 35 -
訴訟院級 日期 判決 本公司賠償金額
板橋地院 97.1.24 一審勝訴
高等法院 97.7.31 二審敗訴 [連帶賠償2,573,524 仟元]
及法定利息(註)。
最高法院 99.3.25 [原判決部分廢棄、 ]
發回續審
高等法院 101.4.27 更審 [連帶賠償2,202,614 仟元]
及法定利息(註)。
最高法院 102.7.10 [原判決除假執行部分]
外廢棄、發回續審
(註)法定利息:按年利率5%計算截至清償日止之利息。
其後本公司與投保中心於民國103年2月14日簽定和解協
議書,投保中心並於民國103年3月21日向臺灣高等法院及臺
北地方法院,就對本公司求償的部分聲請撤訴,和解協議要點如
下:
-
1.本公司同意給付124,000 仟元予授權投保中心代行和解之投資 人[臺灣高等法院102 年度金上更(二)字第5 號案件及臺北地 方法院101 年度金字第5 號案件]。
-
2.本公司於協議書簽訂前,匯付頭期款24,800 仟元至投保中心 之指定帳戶。
-
3.未付和解金餘額99,200 仟元,本公司同意自民國103 年3 月 至民國105 年5 月止,按月分27 期給付。
-
4.本公司原估列本案求償損失250,000 仟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負 債-其他」項下,惟已和解金額為124,000 仟元,故沖銷「其 他非流動負債-其他」126,000 仟元轉列「其他收入」項下。
-
5.上述27 期和解金,已於民國105 年5 月16 日全數償還完畢。
-
(二)本公司於民國91、92 年度委任復耀有限公司(Gemini Limited, 為海外承銷商)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以下稱:ECB)。復耀有限 公司取得之承銷收入,依法應納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計7,286 仟 元,訴求本公司依約予以償付。本案經台灣高等法院民國100 年 8 月17 日判決,本公司應支付復耀有限公司6,933 仟元及法定利 息1,300 仟元共計8,233 仟元,本公司帳列「什項支出」及「其
- 36 -
他非流動負債-其他」項下。本公司不服於民國100年9月13日
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於民國102年6月5日業遭駁回。
-
(三)東芝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芝)於民國100 年6 月1 日對本公司 因侵害其光碟產品之專利權,提起求償27,000 仟元及法定利息 之訴,東芝復於民國101 年7 月27 日擴大求償金額為99,000 仟 元。民國101 年9 月7 日本公司遭判決應賠償5,895 仟元,經上 訴智慧財產法院於民國103 年2 月27 日判決本公司及負責人, 應再連帶給付東芝66,559 仟元及法定利息,其後上訴最高法院 於民國104 年8 月19 日遭駁回。
-
民國104 年12 月30 日台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東芝與本公
-
司及負責人間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就各在新台幣 30,000 仟元及法定利息等範圍內,予以扣押。
-
(四)本公司因關係企業Mediacopy Texas,Inc.向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洛杉磯分行借款提供保證,其後該行要求本公司負擔借款本金美 金12,630 仟元及利息美金627 仟元之保證負債。本公司於民國 99 年8 月4 日與該等銀行簽訂「債務延期和清償協議書」,本公 司同意支付計美金2,000 仟元,簽協議書時支付美金150 仟元, 其餘分五年按月攤還,並轉讓已質押之桑緹亞( 股) 公司股票 5,000 仟股予該銀行,另提交新台幣64,000 仟元(美金2,000 仟 元)之本票予該銀行作為履約保證。
上述保證負債已於民國104 年7 月31 日清償完畢。
-
(五)美國加州Conjunctive Points Properties I,L.P.於民國98 年 12 月14 日向美國加州高等法院洛杉磯分院,對本公司提起求償 房租計美金2,926 仟元及其相關利息之訴(於民國99 年3 月獲 悉),爰因關聯企業Mediacopy Texas,Inc.於民國94 年2 月28 日至96 年12 月31 日向其承租辦公室期間未繳租金,而本公司 為承租保證人,其後於民國101 年5 月23 日收到美國加州高等 法院洛杉磯分院判決,本公司應給付美金2,899 仟元及律師費美 金125 仟元,合計美金3,024 仟元。
民國103 年3 月5 日頂極方程式有限公司(Formula Ten - 37 -
Corporation)所寄存證信函表示,Conjunctive Points
Properties I,L.P.已將債權轉讓予該公司,要求本公司清償欠
款。並於民國104年11月25日與本公司以美金400仟元達成和
解協議,於民國104年11月26日給付美金50仟元,自民國104
年12月29日分24期按月給付美金14.58仟元。民國105年3
月8日台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OXFORD INVESTMENTS LIMITED
PARTNERSHIP禁止頂極方程式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收取債權及利
息,本公司銜依法院命令辦理(目前未付餘額計美金306仟元)。
截至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案保證負債餘額
分別為9,877仟元(美金306仟元,分別帳列「其他應付款」9,877
仟元及「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0元)及11,010仟元(美金335
仟元,分別帳列「其他應付款」5,744仟元及「其他非流動負債-
其他」5,266仟元)。
十八、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額定股本
已發行股本
|
105.12.31
$ 10,000,000
$
744,080 |
104.12.31
$
10,000,000
$
704,080 |
|
|
|
已發行普通股變動如下:
105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
股數(仟股)
74,408
70,408 |
股本
$
744,080
$
704,080 |
|
|
|
1.本公司於民國104年3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本次發行股數為1,550仟股,每股
發行價格13元,私募總金額20,150仟元,已於民國104年3
月27日收足股款,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04年3月27日,業經
經濟部民國104年4月29日經授商字第10401065810號函核
准變更登記。
- 38 -
-
2.本公司於民國104 年11 月9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本次發行股數為3,000 仟股,每股 發行價格7 元,私募總金額21,000 仟元,已於民國104 年11 月9 日收足股款,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04 年11 月9 日,業經 經濟部民國104 年12 月7 日經授商字第10401256840 號函核 准變更登記。
-
3.本公司於民國104 年11 月26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本次發行股數為2,858 仟股,每股 發行價格7 元,私募總金額20,006 仟元,已於民國104 年11 月26 日收足股款,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04 年11 月26 日,業 經經濟部民國105 年1 月7 日經授商字第10501000170 號函核 准變更登記。
-
4.本公司於民國105 年9 月5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 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本次發行股數為4,000 仟股,每股發 行價格7.5 元,私募總金額30,000 仟元,已於民國105 年9 月5 日收足股款,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05 年9 月5 日,業經經 濟部民國105 年9 月20 日經授商字第10501226940 號函核准 變更登記。
-
5.截至民國105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 現金增資已私募完成,但尚未補辦公開發行之新股,其相關資 訊如後,私募有價證券自交付日起未滿三年不得轉售。
-
董事會日期 發行股數(仟股) 發行價格(元) 總金額(仟元) 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105.09.05 |
4,000 |
$ |
|
7.5 |
$ |
30,000 |
105.9.20經授商字第10501226940號 |
104.11.26 |
2,858 |
|
|
7 |
|
20,006 |
105.1.7經授商字第10501000170號 |
104.11.09 |
3,000 |
|
|
7 |
|
21,000 |
104.12.7經授商字第10401256840號 |
104.03.26 |
1,550 |
|
|
13 |
|
20,150 |
104.4.29經授商字第10401065810號 |
101.07.25 |
1,000 |
|
|
5 |
|
5,000 |
101.8.21經授商字第10101170670號 |
100.05.27 |
27,000 |
|
(註) |
5 |
|
135,000 |
100.7.19經授商字第10001150620號 |
99.10.29 |
29,000 |
|
(註) |
4 |
|
116,000 |
99.11.29經授商字第09901266500號 |
99.09.13 |
1,000 |
|
(註) |
4.55 |
|
4,550 |
99.10.01經授商字第09901220300號 |
- 39 -
註:該次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案件,後經101 年股東 常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每仟股減少483.33333 股, 減資比例為48.333333%,減資後股數分別為13,950 仟股、 14,983 仟股、517 仟股,業經 101.8.21 經授商字第 10101170670 號函核准在案。
(二)資本公積
項
目
普
通
股
發
行
溢
價
普
通
股
發
行
折
價
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
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合
計 |
105.12.31
$
4,650
(4,650)
41,546
$
41,546 |
104.12.31 |
|
|
$
4,650
(4,650)
41,546 |
|
|
$
41,546 |
依有關法令規定,資本公積中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
之溢額(包括以超過面額發行普通股、公司債轉換溢價、實際取
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及庫藏股票交易等)得
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股利或撥充
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此外,認
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得用以彌補虧損。
(三)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
員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本公司已於105年6月8日股東常會
決議通過修正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並於章程中另外訂定員工及
董事酬勞之分派政策。
修正後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
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虧損,依法定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其餘再依法
令規定或業務需要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
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
之。
修正前章程係以當年度稅後淨利分別以5%至10%及3%為上
- 40 -
限,分派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依104年5月修正後公司法及105
年6月經股東會決議之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員工紅
利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淨利分別以5%至10%及不超過3%,提撥員
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另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
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
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5%分配股東紅利,
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
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
之10%。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
積,直至與實收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
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
資本額25%之部分為限。
民國104年度盈虧撥補案,業經民國105年6月8日股東會
決議通過。民國103年度虧損撥補案,業經民國104年6月17
日股東常決議通過。有關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之虧損撥補情形等
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因帳上尚有待彌補虧損,尚
無估列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有關本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之
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
訊觀測站」查詢。
十九、每股盈餘
基本及稀釋每股虧損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淨損 |
|
105 年度
|
每股盈餘
(元)
$
(0.36) |
|
稅後金額 $ (26,036)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
動在外股數(仟股)
71,698 |
|
- 41 -
104 年度
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淨利 |
稅後金額
$
30,210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
動在外股數(仟股)
64,886 |
每股盈餘
(元)
$
0.47 |
|
|
|
|
廿、營業收入淨額
本公司所產生收入之分析如下:
商品銷售收入
減:銷貨折讓
淨
額 |
105 年度
$
18,284
( 34 )
$
18,250 |
104 年度
$
39,236
( 7 )
$
39,229 |
|
|
|
廿一、其他收入
利
息
收
入
租
金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合
計 |
105 年度
$
-
1,793
2,651
$
4,444 |
104 年度
$
2
1,358
85,127
$
86,487 |
|
|
|
廿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處分金融資產淨益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淨損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其 他
合 計
|
105 年度
$
2
-
140
-
-
(
3,000)
$ (
2,858) |
104 年度
$
78
4,817
139
(
4,871)
(
2,656)
(
1,284)
$ (
3,777) |
|
|
|
- 42 -
廿三、 財務成本
銀行借款之利息 |
105 年度 $
356 |
104 年度
$
600 |
|
|
|
廿四、 所得稅
(一)預計所得稅
1.本公司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 節如下:
項
目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
按所適用之稅率計算之稅額
所得稅之影響數
虧損遞延數
當期應付所得稅
以前年度之當期應付所得稅
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額
當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
|
105.12.31 |
104.12.31
$
30,210
$
5,136
(8,624)
3,488
-
-
-
-
-
$
- |
|
$ ( 26,036) |
|
|
$
(4,426)
3,596
830 |
|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均為0元。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
得稅費用均為0元。
- 43 -
發生年度 |
|
虧損金額
$
155,539
1,143,592
200,510
158,429
12,164
17,626
152,742
112,573
20,515
4,884
$ 1,978,574 |
最後可抵減年度 |
民國96年度
民國97年度
民國98年度
民國99年度
民國100年度
民國101年度
民國102年度
民國103年度
民國104年度
民國105年度
合 計 |
|
|
民國106年度
民國107年度
民國108年度
民國109年度
民國110年度
民國111年度
民國112年度
民國113年度
民國114年度
民國115年度
|
|
|
|
|
-
5.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
截至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因未來尚無重
-
大之課稅所得,而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分別為 2,316,459仟元及2,338,427仟元。
-
6.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負債
截至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因未來尚無重
大課稅所得,而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負債金額分別為10仟元及
50仟元。
105.12.31 104.12.31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5,264 $ 15.264
105 年度(估列) 104 年度(實際)
稅額扣抵比率 -% -%
105.12.31 104.12.31
99 年度以後 $ (287,804) $ (249,137)
- 44 -
(四)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民國103年度止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
徵機關核定在案。
廿五、 營業租賃
105.12.31 104.12.31
1年內$ 70 $ 70
1年至5年- -
合計$ 70 $ 70
(二)本公司簽訂商業財產租賃合約,租賃期間為二年,承租人於租賃 期間結束時,對該不動產不具有優惠承購權。
依據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承租人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
總額如下:
1
年
內
1年至5年
合
計 |
105.12.31
$
300
-
$
300 |
104.12.31 |
|
|
$
1,800
600 |
|
|
$
2,400 |
廿六、 資本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
提下,使資本結構達到最適狀態,以維護股東權益價值。本公司本期
策略維持與上期相同,其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
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本公司定期
檢視集團資本結構是否適當,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
相關風險。本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平衡股利、發行
新股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 45 -
廿七、 金融工具
(一)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項(含關係人)
存出保證金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合 計
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票據及款項(含關係人)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合 計
|
105.12.31
$
3,389
6,812
118
100
-
$
10,419
$
6,705
67,625
9,420
-
$
83,750 |
104.12.31 |
|
|
$
9,680
6,623
108
100
65 |
|
|
$
16,576 |
|
|
$
9,148
85,397
14,220
300 |
|
|
$
109,065 |
-
(二)公允價值之資訊:
-
1.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
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
下表係提供原始認列後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的相
關分析,其衡量方式依公允價值可觀察之程度分為第一至第三
級: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巿場之報導日公開報價(未經
調整)。
第二級:除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 接(即價格)或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巿場資料(非
- 46 -
可觀察參數)。
本公司於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資產-國內興櫃股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資產-國內興櫃股票
|
|
105.12.31 |
105.12.31 |
合
計
$
-
合
計
$
- |
|
第一級
$
- |
第二級 第三級
$
- $
-
104.12.31 |
|
|
|
第一級
$
- |
第二級
$
- |
第三級
$
- |
|
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並無任何金融資產移轉公允價值層
級之情形。
-
3.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
(1)金融資產以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期初餘額
處
分
期末餘額 |
105年度 $
-
- $
- |
104年度 |
|
|
$
14,324
(
14,324 ) |
|
|
$
- |
興櫃股票之公允值係依據興櫃股票收盤價,並考量流
動性估算。
本公司極為注重財務風險之管控,針對巿場風險、信用風
險、流動性風險即時作有效的追蹤與管理,確保公司具有足夠且
較低成本的營運資金,並降低巿場不確定性對於公司的不利影
響。
本公司之重要財務活動係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
制度進行覆核。財務部門於執行財務計畫時,均恪遵權責劃分及
- 47 -
相關財務風險管控程序,而內部稽核人員亦定期針對規定之遵循
與曝險額度進行複核。另本公司並未進行以投機為目的之金融工
具(包括衍生性金融工具)交易。
1.市場風險
(1)匯率風險
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功
能性貨幣為新台幣),因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微小,故預期不
致發生重大之匯率風險。
(2)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指由於巿場利率之變動所造成未來現金流
量波動之風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浮動利
率借款。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係以財務報導期間
結束日浮動利率借款之浮動利率變動為計算基礎,並假設
持維一個會計年度。假設利率上升或下降1%,本公司於民
國105年度及104年度之損益,約將分別增加或減少94仟
元及142仟元。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帳款。本公司係與信
譽良好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
信用評等。本公司尚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或單一交易相對人
進行交易。
3.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標,係為確保本公司有足夠之
流動性,以支應未來12個月內之營運需求。本公司係透過維
持適當之資金,以支應各項合約義務。
下表係按到期日及未折現之到期金額(含本金及利息),彙
總列示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金融負債分析:
- 48 -
105.12.31
|
|
|
105.12.31 |
105.12.31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票據及款項(含關
係人)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合 計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票據及款項(含關
係人)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合 計
|
短於1 年
$
6,705
67,625
9,420
$ 83,750 |
2~3 年
$
-
-
-
$
- |
4~5 年 5 年以上
$
- $
-
-
-
-
-
$
- $
-
104.12.31 |
|
合 計 $
6,705
67,625
9,420 $ 83,750
合 計 $
9,148
85,397
14,220
300 $ 109,065 |
|
短於1 年
$
9,148
85,397
14,220
-
$ 108,765 |
2~3 年
$
-
-
-
300
$
300 |
4~5 年
$
-
-
-
-
$
- |
5 年以上
$
-
-
-
-
$
- |
|
廿八、 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明細揭露如下:
1.進貨
子公司
2.其他交易事項
營業費用-租金支出
子公司
營業費用-其他費用
子公司
營業外收入-其他收入
子公司
|
105 年度
$
-
105 年度
$
34
-
$
355 |
104 年度
$
104
104 年度
$
1,314
14
$
618 |
|
|
|
- 49 -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進貨等交易,其交易價格與付款條件與
非關係人並無重大差異;其餘關係人交易,因無相關同類交易
可循,其交易條件由雙方協商決定。
其他應收款
子公司
其他應付票據
管理階層
應付帳款
子公司
其他應付款項
管理階層
子公司
合計
|
105.12.31
$
57
$
1,071
$
-
$
3,330
44,273
$
47,603 |
104.12.31
$
105
$
-
$
28
$
-
52,017
$
52,017 |
|
|
|
-
4.背書保證明細:關係人背書保證情形詳附表二。
-
(二)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對董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105 年度 104 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467 $ 1,860
-
(三)截至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將帳面價值35,082 仟元 (19,000 仟股)之浩瀚股票質押予其他關係人陳益二,以作為融資 借款之擔保品,借款額度為35,000 仟元,借款餘額為0 元。
-
(四)截至民國105 年及10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將帳面價值分別 為6,669 仟元及7,386 仟元(皆為4,000 仟股)之浩瀚股票質押予 子公司華訊創業投資(股)公司,以作為融資借款之擔保品,借款 額度分別為3,150 仟元及3,000 仟元,借款餘額分別為3,150 仟 元及0 元。
-
(五)截至民國105 年及10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將帳面價值均為 0 元之機器設備質押予其他關係人陳益二先生,以作為融資借款 - 50 -
之擔保品,借款額度及借款餘額均為100,000仟元及0元,本件
機器設備質押融資案,業於民國106年3月9日解除質權。
-
(六)對關係人浩瀚數位(股)公司向銀行借款所提供之擔保情形,詳附 註十五之說明。
-
(七)本公司於民國93 年度出售機器設備予子公司浩瀚數位(股)公司 產生未實現處分利益382 仟元,帳列「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 益」,截至民國105 年及104 年12 月31 日止未攤銷餘額,分別 為119 仟元及121 仟元。(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項)
-
(八)本公司於民國93 年度出售建邦創業投資(股)公司及聯太創業投 資(股)公司之股票予子公司華訊創業投資(股)公司,產生之處分 利益分別為1,495 仟元及9,299 仟元,帳列「遞延貸項-聯屬公 司間利益」,因建邦創業投資(股)公司及聯太創業投資(股)公司 於期後分別辦理減資,故將部分「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 沖轉「處分投資利益」,截至民國105 年及104 年12 月31 日未 攤銷餘額均為66 仟元。(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項)
-
(九)截至民國105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向主要管理階層李信隆融 資借款,借款額度為60,000 仟元,借款餘額為3,330 仟元,本 公司提供下列資產作為融資借款之擔保品:
項
目 |
105.12.31 |
105.12.31 |
104.12.31
金
額 仟
股
$
-
-
-
-
-
-
-
-
$
-
- |
|
金
額 |
仟
股 |
金
額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建邦股票
子公司浩瀚股票
子公司華訊股票
子公司大友股票
合
計 |
$
-
31,677
18,488
23,135 |
944
19,000
15,995
4,950 |
$
-
-
-
- |
|
$
73,300 |
40,889 |
$
- |
廿九、 質(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下列資產業經提供作為向銀行借款、民間借款及訴訟和解
之擔保:
- 51 -
項
目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合 計 |
105.12.31
$
-
157,076
-
$
157,076 |
104.12.31
$
-
170,976
65
$
171,041 |
|
|
|
三十、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截至民國105 年及10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因借款、訴訟和 解等保證,而簽定之保證票據均為110,505 仟元。
-
(二)有關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99 年度特偵字第11、16 號、100 年度特偵字第1、3 號起訴書中犯罪事實欄五所載,被告 謝漢金(吉祥全公司前負責人)、羅福助(吉祥全公司有實質主導 權與決策權之人)及吳一衛等人意圖為自己利益與使吉祥全公司 為不利益之犯意聯絡,以人頭先行低價購入吉祥全公司新北市中 和區立言街38 號廠房(以下稱系爭廠房)再出售牟利,安排吉祥 全公司於民國97 年4 月29 日以總價480,000 仟元將系爭廠房出 售予無購買資力之買方人頭毛保國並完成簽約手續。又被告謝漢 金及羅福助明知上開不動產交易實質買受人為羅福助,為關係人 交易,依法應於財務報告中記載相關內容而充分揭露此等關係人 交易資訊,惟渠等於依法應編製吉祥全公司民國96 年度、97 年 第1 季財務報表上記載之「期後事項」部分,及97 年上半年、 97 年第3 季、97 年度財務報告均隱瞞上開交易相對人為公司實 質關係人之事實,而隱匿此等關係人交易資訊為虛偽之記載。該 案件經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於民國103 年8 月11 日刑事判決,羅 福助、謝漢金及吳一衛為不利益且不合營業常規之交易,使吉祥 全公司遭受7,000 萬元之重大損害,謝漢金及吳一衛共同犯證券 交易法第171 條第1 項第2 款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判處有期 徒刑;另吉祥全公司財務報告公告不實部分,謝漢金共同犯證券 交易法第171 條第1 項第1 款之公告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被
- 52 -
告謝漢金已於民國103年9月26日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該案件
目前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惟最終結果仍待後續判決,始能確
認。另投資人保護中心認為本公司前處分廠房受有損失乙事,由
投資人保護中心於民國100年11月7日依投保法規定代位本公
司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被告謝漢金
對本公司支付受損害之賠償金額,該案件於民國105年12月16
日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宣判:原告(即投資人保護中心)
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投資人保護中心已於106年1
月9日聲明上訴,該案件目前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本公司就
上述不動產交易均經董事會等完整之內部授權程序處理、符合公
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及本公司相關規定,交易價
格亦有獨立客觀之機構鑑價以確認其合理性。又起訴書所載上開
不動產交易實質買受人為羅福助,惟本公司簽約交易對象及款項
收取均非此人。該案件雖經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被告已提起
上訴至臺灣高等法院,系爭判決目前仍未確定,本公司也將密切
關注此案之進展。本案件係針對本公司前負責人之判決案件,不
致對本公司之營運或財務產生直接或重大影響。上述訴訟案件本
公司於民國101年4月初接到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投
資人保護中心據此訴請本公司前負責人、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
等連帶賠償投資人損害之訴訟,請求金額83,304仟元及按年息
5%計算到清償日止之利息,該案件於民國105年4月12日業經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駁回請求損害賠償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投資
人保護中心不服復於105年5月3日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惟該案
駁回前本公司已與投資人保護中心於民國103年2月14日簽訂
和解協議書達成和解,和解重要內容請參閱附註十七(一),且投
資人保護中心已於民國103年3月21日就本公司部分向臺灣臺
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撤回訴訟事宜。
(三)因投資人保護中心對本公司之求償案件,於民國101 年度遭台北 地方法院強制執行,查封及扣押本公司所持有之桑緹亞(股)公
- 53 -
司、建邦創業投資(股)公司、華訊創業投資(股)公司及大友國際
光電(股)公司之股票分別計6,432仟股、1,684仟股(減資後股
數,減資前股數為1,792仟股)、15,995仟股(減資後股數,減資
前為19,994仟股)及4,950仟股(減資後股數,減資前股數為
19,800仟股)。其後本公司與投資人保護中心於民國103年2月
14日達成和解協議,並經台北地方法院於民國103年3月6日撤
銷假扣押,且於民國103年3月12日簽訂質權設定契約,本公
司將前述遭查封及扣押之股票辦理質權設定予投資人保護中
心;本公司與投資人保護中心已於民國105年5月16日支付完
最後一期和解款項,並於民國105年6月21日完成有價證券解
質事宜。截至民國105年12月31日及104年12月31日止,將
持有建邦創業投資(股)公司、華訊創業投資(股)公司及大友國際
光電(股)公司分別為0股及944仟股,0股及15,995仟股,0股
及4,950仟股(減資後股數,減資前股數為19,800仟股)辦理質
權設定予投資人保護中心。
-
(四)關於美國加州Conjunctive Points Properties I,L.P.於民國 98 年12 月14 日向美國加州高等法院洛杉磯分院,對本公司提起 求償房租計美金2,926 仟元及其相關利息之訴案,本項保證負債 估列情形請參閱附註十七(五)。
-
(五)本公司於民國96 年1 月10 日接獲前(民國93 年度)Global Solutions Holdings Ltd.轉投資公司New Star Digital 之借款 銀行KOREA EXCHANG BANK 來函,要求本公司負擔對New Star Digital 之背書保證責任計美金10,000 仟元。截至105 年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目前尚未接獲相關求償之法律文件,故暫時尚未 具實際負擔或給付保證責任之風險。
-
(六)關於本公司侵害東芝股份有限公司光碟產品專利權案,本項訴訟 損失估列情形請參閱附註十七(三)。
-
(七)截至民國105 年及10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對外提供融資保 證之餘額分別為2,067,379 仟元及2,118,763 仟元,另詳附表二。
- 54 -
三十一、 其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
105 年度 |
105 年度 |
105 年度 |
|
104 年度 |
104 年度 |
|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者 |
合 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保險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
-
-
-
-
-
- |
$ 5,813
342
156
98
44
- |
$ 5,813
342
156
98
44
- |
$
-
-
-
-
-
- |
$ 6,294
536
226
160
45
- |
$
6,294
536
226
160
45
- |
|
-
本公司105 年度及104 年度平均員工人數分別為15 人及13 人。
-
(二)捐贈:本公司於民國105 年度及104 年度尚無重大之捐贈支出。
-
(三)截至民國105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將持有浩瀚數位(股)公 司股票21,394 仟股交付信託予元大商業銀行管理運用,本公 司保留信託財產之運用決定權,並依本公司及債權銀行主辦行 同意始得處分信託財產。截至查核報告提出日止尚未與債權團 協議解除信託保管。
-
(四)截至民國105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將持有大吉祥國際建設 (股)公司股票50,000 仟股交付信託予永豐裕資產管理(股)公 司,使永豐裕資產管理(股)公司為本公司之利益,就信託財產 為管理、運用及經本公司同意後處分信託財產。
三十二、 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
2.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附表三)
- 55 -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以上:無。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10.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及金額:無。
-
11.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是否以資產負債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無。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四)
-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三十三、部門資訊:不適用。
- 56 -
附表一
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仟元
編號
(註1) |
貸出資金
之公司 |
貸與
對象 |
往 來
項 目
(註2) |
是否
為關
係人 |
本期最
高金額
(註3) |
期末
餘額
(註8) |
實際動
支金額 |
利率
區間 |
資金貸
與性質
(註4) |
業務往來
金額
(註5) |
有短期融通
資金必要之
原因(註6) |
提列備
抵呆帳
金額 |
擔保品 |
擔保品 |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與
限額(註7) |
資金貸與
總限額
(註7) |
備註 |
|
|
|
|
|
|
|
|
|
|
|
|
|
|
名稱 |
價值 |
|
|
|
|
1 |
華訊創業
投資(股)
公司 |
大友國際
光電(股)
公司 |
其他應
收款-
關係人 |
是 |
5,000 |
- |
- |
- |
短期融
通資金 |
- |
營運週轉 |
- |
無 |
- |
7,424 |
7,424 |
註7 |
|
1 |
華訊創業
投資(股)
公司 |
吉祥全球
實業(股)
公司 |
其他應
收款-
關係人 |
是 |
3,150 |
3,150 |
3,150 |
- |
短期融
通資金 |
- |
營運週轉 |
- |
股票 |
6,669 |
7,424 |
7,424 |
註7 |
|
2 |
浩瀚數位
(股)公司 |
大友國際
光電(股)
公司 |
其他應
收款-
關係人 |
是 |
24,000 |
22,700 |
22,700 |
- |
短期融
通資金 |
- |
營運週轉 |
- |
無 |
- |
91,690 |
122,254 |
註7 |
|
2 |
浩瀚數位
(股)公司 |
吉祥全球
實業(股)
公司 |
其他應
收款-
關係人 |
是 |
51,902 |
41,120 |
41,120 |
- |
業務往來 |
41,120 |
不適用 |
- |
無 |
- |
91,690 |
122,254 |
註7 |
|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2: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項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
註3: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
註4:資金貸與性質應填列屬業務往來者或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
註5:資金貸與性質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
註6: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
註7:應填列公司依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及資金貸與總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資金貸與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其中子公 司-浩瀚貸與個別對象及總限額分別為30%及40%,子公司華訊對個別對象之貸與及總限額皆為40%。
-
註8: 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4 條第1 項將資金貸與逐筆提董事會決議,雖尚未撥款,仍應將董事會決議金額列入公告餘 額,以揭露其承擔風險;惟嗣後資金償還,則應揭露其償還後餘額,以反應風險之調整。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14 條第2 項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 於一定額度及一年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雖嗣後資金償還,惟考量仍可能再次撥貸,故仍應以董 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
附表二
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仟元
編 號
(註1) |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註3) |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餘額
(註4) |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註5) |
實際動支金
額 |
以財產擔保
之背書保證
金 額 |
累計背書保證
金額佔最近期
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3) |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證 |
|
|
公司名稱 |
關 係
(註2) |
|
|
|
|
|
|
|
|
|
|
0 |
吉祥全球實
業股份有限
公司 |
浩瀚數位股份有限
公司 |
1 |
4,496,040
(註7) |
1,195,718 |
1,185,781 |
1,185,781 |
- |
237.37% |
7,493,400
(註7) |
是 |
否 |
否 |
0 |
吉祥全球實
業股份有限
公司 |
Mediacopy
Teaxs,
Inc. |
3 |
4,496,040
(註7&8) |
33,862 |
32,672 |
32,672 |
- |
6.54% |
7,493,400
(註7) |
否 |
否 |
否 |
0 |
吉祥全球實
業股份有限
公司 |
New
Star
Digital
Inc. |
1 |
4,496,040
(註7) |
899,174 |
848,926 |
848,926 |
- |
169.93% |
7,493,400
(註7) |
否 |
否 |
否 |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
1.發行人填0。
-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
2.直接與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
4.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
註3:應填列公司依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背書保證之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背書保證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式。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限額。
-
註5:截至年底舉凡公司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額度獲准時,即承擔背書或保證責任;另其他相關有背書保證情事者,皆應入計背書保證餘額中。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
註7:本公司於民國102 年4 月25 日經董事會同意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並於民國102 年6 月11 日經股東會同意,對外背書保證之餘額,以不超過本公司財務報表 最近期淨值之1,500%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財務報表最近期淨值之900%為限。
-
註8:直接持有普通股權超過50%之子公司轉投資公司之再投資公司。
-
註9: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50%之轉投資公司。
-
註10:本公司於民國105 年12 月31 日背書保證總額為2,067,379 仟元。
附表三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
種 類 |
有價證券名稱
(註1) |
有價證券發行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註2) |
帳 列 科 目 |
期 |
|
|
末 |
備 註
(註4) |
備 註
(註4) |
|
|
|
|
|
股數/單位 |
帳面金額
(註3) |
比 率 |
市 價 |
提供擔保
股 數 |
質借金額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未上市股票 |
建邦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944,488 |
- |
5.33% |
-
(註8) |
944,488
(註6) |
(註6) |
華訊投資創業股份有限公司 |
未上市股票 |
建邦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531,274 |
- |
3.00% |
-
(註8) |
- |
- |
華訊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未上市股票 |
聯太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41,378 |
227 |
7.42% |
24.9 元/股
(註5) |
- |
- |
華訊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未上市股票 |
Aetax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468,750 |
- |
1.23% |
-
(註7) |
- |
- |
華訊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未上市股票 |
Integrated Memory Incorporated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00,000 |
- |
1.15% |
-
(註7) |
- |
- |
華訊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未上市股票 |
BroadRiver Communicatuons Inc.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42,045 |
- |
1.40% |
-
(註7) |
- |
- |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39 號「金融資產:認知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即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註5:以被投資公司之自結報表列示。
註6:本公司持有建邦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944 仟股因資金需求設定質權予主要管理階層。
註7:已無法取得財務報表。
註8:建邦創業投資(股)公司經104 年9 月29 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自104 年10 月1 日起解散,申請解散登記乙案經104 年10 月7 日府產業商字第10488817200 號函核准在案,現正辦理清算中。
附表四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投資公司
名 稱 |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
主 要
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持股比率乘
以被投資公
司期末淨值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
備 註 |
|
|
|
|
本期期末 |
上期期末 |
股數/單位 |
比
率 |
帳面金額 |
|
|
|
|
吉祥全球
實業股份
有限公司 |
華訊創業投
資股份有限
公司 |
台灣 |
一般投資 |
159,952 |
159,952 |
15,995 |
99.97% |
18,488 |
18,488
(註5) |
(1,739) |
(1,739) |
|
吉祥全球
實業股份
有限公司 |
浩瀚數位股
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國際貿易 |
1,305,458 |
1,305,458 |
90,644 |
49.48% |
151,121 |
151,121
(註6) |
(32,583) |
(16,123) |
|
吉祥全球
實業股份
有限公司 |
大友國際光
電股份有限
公司 |
台灣 |
照明設備 |
49,500 |
49,500 |
4,950 |
43.81% |
23,135 |
23,135 |
355 |
155 |
|
吉祥全球
實業股份
有限公司 |
大吉祥國際
建設股份有
限公司 |
台灣 |
房地產投資 |
500,000 |
500,000 |
50,000 |
99.30% |
474,796 |
474,796 |
57 |
57 |
|
華訊創業
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
大友國際光
電股份有限
公司 |
台灣 |
照明設備 |
30,000 |
30,000 |
3,000 |
26.55% |
14,021 |
14,021 |
355 |
94 |
|
-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定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緊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 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在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 並於備註欄著名個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個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需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於得免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 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註3:本公司持有華訊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5,995 仟股及大友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4,950 仟股,因資金需求設定質權予主要管理階層。
註4:本公司持有浩瀚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6,250 仟股提供質押作為台北富邦銀行借款之擔保、19,000 仟股質押給主要管理階層、4,000 仟股設定質權予華訊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21,394 仟股信託給元
大商業銀行。
註5:已減遞延貸項66 仟元。
註6:已減遞延貸項119 仟元。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民國105 年度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明細表名稱
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存貨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減損變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
長期借款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損益項目明細表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權益法認列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編號/索引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註廿一
附註廿二
附註廿三
附註十一 |
- 61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明細表 1
|
|
明細表 1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外幣存款 |
日圓1 元,匯率:0.2756
美金0.8 元,匯率:32.25 |
71
-
3,318
-
- |
合 計 |
|
3,389 |
- 62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票據明細表
民國105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 2
|
|
|
明細表 2 |
客 戶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非關係人:
甲客戶
乙客戶
小 計
關係人
小 計
合 計
減:備抵呆帳 |
營業性質發生
″ |
368
7 |
|
|
|
375 |
|
|
|
- |
|
|
|
- |
|
|
|
375
- |
|
淨 額 |
|
375 |
|
- 63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105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 3
|
|
|
明細表 3 |
客 戶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非關係人:
A1 客戶
B1 客戶
C1 客戶
D1 客戶
E1 客戶
F1 客戶
G1 客戶
其 他
小 計
關係人:
合 計
減:備抵呆帳 |
已全數提列備抵呆帳
″
″
″
″
″
″ |
82,678
66,761
57,592
52,890
43,198
35,813
22,625
47,320 |
每一零星客戶金額均
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 |
|
|
408,877 |
|
|
|
- |
|
|
|
408,877
(402,440) |
|
淨 額 |
|
6,437 |
|
- 64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105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 4
|
|
|
明細表 4 |
項 目 |
金 額 |
|
備 註
|
|
成 本 |
淨變現價值 |
|
商 品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78,481
(78,381) |
152
- |
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
低,採逐項比較法
|
淨 額 |
100 |
|
|
- 65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105 年度
明細表 5
被投資事業名稱 |
期 初 |
餘 額 |
本 期 |
增 加 |
本 期 |
減 少 |
順流交易
未實現損益調整 |
期 |
末 餘 |
額 |
股 權 |
淨 額 |
評價方法
|
提供擔保
或質押情形 |
備註 |
|
|
股 數
(仟 股) |
金 額 |
股 數
(仟 股) |
金 額 |
股 數
(仟 股) |
金 額 |
金 額 |
股 數
(仟 股) |
持股比率 |
金 額 |
單價(元) |
總 價 |
|
|
|
|
華訊創業投資(股)公司 |
15,995 |
20,227 |
- |
- |
- |
1,739 |
- |
15,995 |
99.97% |
18,488 |
1.16 |
18,560 |
權益法 |
全數質押予
主要管理階
層 |
|
|
浩瀚數位(股)公司 |
90,644 |
167,242 |
- |
- |
- |
16,123 |
2 |
90,644 |
49.48% |
151,121 |
1.67 |
305,634 |
權益法 |
註5 |
|
|
大友國際光電(股)公司 |
4,950 |
22,980 |
- |
155 |
- |
- |
- |
4,950 |
43.81% |
23,135 |
4.67 |
52,814 |
權益法 |
全數質押予
主要管理階
層 |
|
|
大吉祥國際建設(股)公司 |
50,000 |
474,739 |
- |
57 |
- |
- |
- |
50,000 |
99.30% |
474,796 |
9.50 |
478,119 |
權益法 |
全數信託永
豐裕資產管
理(股)公司 |
|
|
合
計 |
|
685,188 |
- |
212 |
- |
17,862 |
2 |
|
|
667,540 |
|
855,127 |
|
|
|
|
註1:本公司對華訊創業投資(股)公司本期減少係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1,739 仟元。
註2:本公司對浩瀚數位(股)公司本期減少係係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16,123 仟元。
註3:本公司對大友國際光電(股)公司本期增加係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155 仟元。
註4:本公司對大吉祥國際建設(股)公司本期增加係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57 仟元。
註5:分別質押於主要管理階層(19,000 仟股),華訊創業投資(股)公司(4,000 仟股)及台北富邦銀行(46,250 仟股)作為借款擔保,信託給元大銀行(21,394 仟股)。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105年度
明細表 6
項 目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重 分 類 |
期末餘額 |
提供擔保
或抵押情形 |
機器設備
(含出租機器)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
1,191,716
452
332 |
-
-
- |
-
-
- |
-
-
- |
1,191,716
452
332 |
有
無
無 |
合 計 |
1,192,500 |
- |
- |
- |
1,192,500 |
|
- 67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民國105年度
明細表 7
|
|
|
|
|
明細表 7 |
項 目 |
期初金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期末金額 |
備 註 |
機器設備
(含出租機器)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
995,962
429
206 |
-
16
28 |
-
-
- |
995,962
445
234 |
|
合 計 |
996,597 |
44 |
- |
996,641 |
|
- 68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
民國105年度
|
|
|
|
|
明細表 8
備 註 |
項 目 |
期初金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期末金額 |
備 註 |
機器設備
(含出租機器) |
195,754 |
- |
- |
195,754 |
|
- 69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明細表 9
|
|
|
明細表 9 |
客 戶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非關係人:
應付票據
甲客戶
乙客戶
丙客戶
其他 |
營業性質
″
″
″ |
270
148
56
44 |
每一零星廠商金額均
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 |
合 計 |
|
518 |
|
關係人:
其他應付票據
管理階層 |
|
1,071 |
|
合 計 |
|
1,071 |
|
非關係人:
應付帳款
A 客戶
B 客戶
其 他 |
營業性質
″
″ |
4,373
1,464
350 |
每一零星廠商金額均
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 |
合 計 |
|
6,187 |
|
- 70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
|
|
明細表 10
利率
額度
擔保品
2.915% 50,000
-
-備償戶及股票 |
明細表 10
利率
額度
擔保品
2.915% 50,000
-
-備償戶及股票 |
明細表 10
利率
額度
擔保品
2.915% 50,000
-
-備償戶及股票 |
債權人 |
借款性質 |
借款金額 |
契約期間 |
利率 |
額度 |
擔保品 |
第一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
減:一年內到
期之長期借款 |
信用借款
擔保借款 |
9,420
-
( 9,420) |
105.09.02-
106.09.01
-
|
2.915%
- |
50,000
- |
備償戶及股票 |
合 計 |
|
- |
|
|
|
|
- 71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
明細表 11
金 額
備 註
84,902
9,877
8,800
103,579
( 9,877)
93,702 |
明細表 11
金 額
備 註
84,902
9,877
8,800
103,579
( 9,877)
93,702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估計訴訟賠償損失
估計保證損失
民間借款
合 計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淨 額 |
|
84,902
9,877
8,800 |
|
|
|
103,579
( 9,877) |
|
|
|
93,702 |
|
- 72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105 年度
|
明細表 12 |
明細表 12 |
明細表 12 |
項 目 |
數 量 |
金 額 |
備 註 |
銷售收入:
銷售多媒體資訊商品等
減:銷貨折讓 |
2,614,010 |
18,284
(34) |
|
淨 額 |
|
18,250 |
|
- 73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105 年度
明細表 13
|
|
|
明細表 13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期初商品
加:本期進貨
減:期末商品
轉入費用
進銷成本
期初原料
加:本期進料
物料轉入
原料盤盈
減:期末原料
轉入費用
本期原料耗料
期初物料
加:本期進料
製成品轉入
減:期末物料
轉入商品
轉入包裝費等
物料報廢
出售物料
本期物料耗料
直接人工
製造費用
製造成本
加:期初半成品
本期進貨
製成品轉入
其他
減:期末半成品
在製品盤虧
出售在製品
製成品成本
加:期初製成品
本期進貨
減:期末製成品
商品盤虧
轉入物料
轉入在製品
轉入商品
轉入樣品費等
製成品報廢
產銷成本
出售物料及在製品
存貨報廢
存貨跌價損失 |
|
78,404
16,238
(78,481)
(154) |
|
|
|
16,00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營 業 成 本 |
|
16,007 |
|
- 74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推銷費用明細表
民國105 年度
明細表 14
|
|
|
明細表 14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薪
資
支
出
租
金
支
出
文
具
用
品
旅
費
運
費
郵
電
費
修
繕
費
廣
告
費
水
電
瓦
斯
費
保
險
費
交
際
費
捐
贈
稅
捐
折
舊
各
項
攤
提
伙
食
費
職
工
福
利
退
休
金
其
他 |
|
75
-
-
-
211
10
-
-
-
-
8
-
-
-
-
-
-
-
166 |
各科目餘額均未超
過本科目金額之5% |
合
計 |
|
470 |
|
- 75 -
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費用明細表
民國105 年度
明細表 15
|
|
|
明細表 15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薪
資
支
出
租
金
支
出
文
具
用
品
旅
費
運
費
郵
電
費
修
繕
費
廣
告
費
水
電
瓦
斯
費
保
險
費
交
際
費
捐
贈
稅
捐
折
舊
伙
食
費
職
工
福
利
訓
練
費
勞
務
費
交
通
費
其
他 |
|
5,686
70
56
26
-
91
309
-
-
487
1,005
-
95
44
68
19
40
1,325
294
1,774 |
各科目餘額均未超
過本科目金額之5% |
合
計 |
|
11,389 |
|
- 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