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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alTech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4
Nov 14, 2014
52342_rns_2014-11-14_e2375d63-8efd-47d1-ae70-5759a738c851.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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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im$
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3 及 102 年第 1 季
地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篤行一路6號4樓 電話: (03)6661660
$\hat{\mathcal{A}}$
§目 錄§
$\frac{1}{2}$
$\sim$
| 財 | 務 | 報 | 表 | ||
|---|---|---|---|---|---|
| 日頁 項 |
次附註編 | 號 | |||
| 一、封 面 |
$\mathbf{1}$ | ||||
| 二、目 錄 |
$\overline{2}$ | ||||
|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 3 | ||||
| 四、資產負債表 | $\overline{\mathbf{4}}$ | ||||
| 五、綜合損益表 | $5\sim 6$ | ||||
| 六、權益變動表 | 7 | ||||
| 七、現金流量表 | $8\sim9$ | ||||
| 八、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10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0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 $10 - 15$ | $\equiv$ | |||
| 用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5 - 24$ | 四 |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 $24 - 25$ | 五 | |||
| 定性之主要來源 |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5 - 49$ | ホ〜ニセ | |||
| (七)關係人交易 | $49 - 50$ | 二八 | |||
| (八) 質押之資產 | 51 | 二九 |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 |||||
| 承諾 |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51 | 三十 | |||
| (十二)其他 | 51 | $\Xi$ -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52 | ミニ |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
| 3.大陸投資資訊 | |||||
| (十四)部門資訊 | 52 | ミミ | |||
$\sim$ $\sim$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ipei 10596, Taiwan, ROC
Tel: +886 (2) 2545-9988 Fax:+886 (2) 2545-9966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核閱報告
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鑒:
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3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與現金 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 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查核,因是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 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 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 金管證審字第 0980032818號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
|||||
|---|---|---|---|---|---|---|---|
| ₩ 華 |
R. | 國 | 103 | 年 | 4 | 28 | 日 |
| w | X | $\overline{u}$ | 5 | უ $\frac{46}{5}$ |
N | $\frac{48}{3}$ | ង ង | ო თ | $\overline{52}$ | 힄 | ||||||||||||||
|---|---|---|---|---|---|---|---|---|---|---|---|---|---|---|---|---|---|---|---|---|---|---|---|---|
| 单在:禁台幣仔元 | $102 + 343$ (經核関) |
Ķ 41 |
626,325 tĄ. |
1,576,643 | 7,732 | 123,166 2,33,867 |
41,896 60,633 |
9,000 111,529 |
2,445,396 | 1,390,476 632,594 |
168,555 459,181 |
2,650,716 | 2.650.716 | \$5.0%.112 | ||||||||||
| X | ä | ន | $\frac{1}{2}$ | 15 | π π |
$\mathbf{E}$ | 꾀 | ង ង | m, e, |
╕ 当 |
퀭 | 녧 | ||||||||||||
| $102 + 12$ $\beta$ 31 $\beta$ (經重核) |
¥ ₩ |
760,028 se. |
1,262,982 | 67,129 241.122 |
2.331.261 | 17,434 921,799 |
41,530 71.172 |
2,000 1,060,935 |
3.392.196 | 1,402,085 | 748,425 | 180,884 631,923 |
$\frac{41,22}{2}$ 2,922,025 |
2,922,025 | \$6314.22 | |||||||||
| X | a | 8 | ್ರೆ | ٠ | 14 | H ↽ |
$\frac{16}{1}$ | $\mathbb{E}$ | ដ ដ | ິດ ເ2 |
'। भ |
늭 | ă | |||||||||||
| 103年3月31日 (經核型) |
籇 44 |
624,635 u) |
1,452 | 1,473,828 | 202,615 91,141 |
2,393,677 | 9,364 | 925,815 | 41,384 79,082 |
SQQC 1,064,645 |
3,458,316 | 1,401,355 | 750,313 | 180,884 778,955 |
32,748) 3,078.759 |
3,078.759 | \$6,537.075 | |||||||
| Ε $\overline{5}$ Ę m 啖 œ |
X, 莘 喊 ₩ 体 |
短期借款(附註十四及二七) 流動負債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流動 (附註四、七及二七) |
應付帳款(附註十六、二七及二八) |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七及二八) 营期所得税负债 (附註四及二一) |
流動負債總計 | 非流動負債 | 选遍损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非流 | 動(附註四、七及二七) | 應付公司債 (附註四、十五及二七) |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 存入保證金(附註二七) |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四及十七) 非流动负债趋针 |
負債總計 | 踏屬於本公司案主之權益 (附註四、十九及二 ุล |
脊通股股本 쓕 鬟 |
資本公積 保留盈款 |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
其他模型 |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其他權益一其他 |
模式熄针 | $\ddagger$ Q 糊 業 4, ₩ Ø, |
|||
| Ŵ ť |
2100 | 2120 | $\overline{n}$ | 230 2900 |
XX | 2500 | 2530 | 2640 2645 |
XGZ 2600 |
2000 | 3110 | 3200 | 3310 3350 |
310X S490 |
300X | |||||||||
| X | N | P. | Ņ | 님 న |
জ | ျ | 녧 | |||||||||||||||||
| 气 m 4 民国 103 |
102年3月31日 (總核関) |
炭 ∢∣ |
352,887 49 |
1,872,512 | 381,958 | 522.474 1,822,933 |
4,952,764 | 40,737 | 28,270 41,757 |
32,584 Ł |
145,348 ٦ |
\$5.096.112 | ||||||||||||
| Ж | ٩ | R | m 4 |
늬 | $^{\circ}$ | $\mathbf{r}$ | ᄫᅨ | |||||||||||||||||
| 1024125315 (經查核) |
檃 41 |
383,389 49 |
141 | 2,072,541 | 188,912 2,772,010 |
756,858 | 6,173,851 | 26,759 26,597 44,440 |
42574 140.370 |
\$6,314,221 | ||||||||||||||
| X | ۰ | ¥, ٣ |
٩ | 3 | 덱 | $\mathcal{C}$ | 녧 | |||||||||||||||||
| 103年3月31日 (經核関) |
檃 ∜+ |
567,663 ₩ |
58,018 2,219,990 |
279,578 2,490,380 |
767,974 | 6,383,603 | 43,005 | 46,110 20,902 |
43.455 | 153,472 | \$6,537.075 | |||||||||||||
| 慟 Ķ. N) |
现金及约當现金(附註四、六及二七) 流動資產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附註四、七及二七) |
備供出售会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八及二 | 感收恨救净额 (附註四、五、九及二七) ₽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爭額(附註四、五、九、 | 存货(附註四、五及十) ニセルニハ) |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三及二九) | 流动资産稳计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一) 非流動資產 |
無形資產(附註四、十二及二八) 退延所得税资産 (附註四及二一) |
存出保證金(附註二七)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ŧ 聊 蕉 ₩ |
|||||||||||
| ť | 1110 1100 |
1125 | 1170 | 1180 | 130X | ÎЮ | 110X | 500 | 1840 1780 |
1920 | NGL | 100X |
會計主管:張光佑
明遠 經理人:廖明政
$-4-$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普遍
指挥机:率静衡
| 4 公司 旭曜: |
|
|---|---|
| 民國 103年及1至到51期的日至3月31日 | |
|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代碼 | 額 金 |
% | 金 額 |
% | |
| 4100 | 銷貨收入 (附註四及二八) | \$2,611,572 | 100 | \$1,965,460 | 100 |
| 5110 | 銷貨成本 (附註十、十八、 二十及二八) |
2,207,043 | 84 | 1,678,971 | 86 |
| 5900 | 營業毛利 | 404,529 | 16 | 286,489 | 14 |
| 營業費用(附註十八、二十 及二八) |
|||||
| 6100 | 推銷費用 | 42,667 | $\overline{2}$ | 26,733 | $\mathbf 1$ |
| 6200 | 管理費用 | 21,107 | $\mathbf{1}$ | 18,116 | $\mathbf{1}$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90,587 | 7 | 157,679 | 8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254,361 | 10 | 202,528 | 10 |
| 6900 | 營業淨利 | 150,168 | 6 | 83,961 | $\overline{4}$ |
| 702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利益及損失 (附註 |
||||
| 二十) | 24,865 | $\mathbf{1}$ | 14,872 | $\mathbf{1}$ | |
| 7010 | 其他收入 (附註二十) | 1,457 | 1,076 | ||
| 7050 | 財務成本 (附註二十) | 7,075) | 1,404)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淨額 |
19,247 | $\mathbf{1}$ | 14,544 | $\mathbf 1$ |
| 7900 | 税前淨利 | 169,415 | 7 | 98,505 | 5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附註四及二一) | 22,383 | 1 | 17,142 | $\mathbf{1}$ |
| 8200 | 本期淨利 | 147,032 | 6 | 81,363 | 4 |
(接次頁)
(承前頁)
$\hat{\mathcal{A}}$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代 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8325 | 其他綜合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損益(附註四 |
||||||
| 8300 | 及十九) 其他綜合損益(稅 後淨額)合計 |
\$ | 18 | \$ | |||
| 18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47,050 | 6 | 81,363 | |||
| 每股盈餘 (附註二二) | |||||||
| 9750 | 基 本 |
1.06 | 0.59 | ||||
| 9850 | 釋 稀 |
\$ | 0.89 | 0.58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sim 10^{-1}$
| 幣仟元 ★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 像群台 |
後 懲 썎 業 |
\$2,559,177 | 81,363 | 10,176 | \$2,650,716 | \$2,922,025 | 147,032 | $\overline{18}$ | 4,560 | t | 5,124 | \$3,078,759 | ||
|---|---|---|---|---|---|---|---|---|---|---|---|---|---|---|
| m, 承 쎠 |
員工未賺得酬勞 | (附註四及十九) | €Đ | မ∋∥ | $(6 \t41,292)$ | 3,402 | 5,124 | $(\frac{6}{2} - 32.766)$ | ||||||
| 糊 其 他 權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 未實現 (損) |
Ø は 空 |
ŧ9 | ശା | 5 | $\mathbf{g}$ | $\overline{\mathbf{a}}$ ക∥ |
||||||||
| $+ \frac{1}{2}$ # Ż |
龜 뺶 넕 仒 ∗ķ |
377,818 ÷ |
81,363 | 459,181 ക് |
\$631,923 | 147,032 | \$778,955 | |||||||
| $\overline{\phantom{0}}$ 输 嚫 æ 張 |
₹ 幽察公 似 长 |
168,555 €Ĥ |
168,555 ᆈ |
\$180,884 | \$180.884 | |||||||||
| 資本公務 (附註四、十九 |
비 ١ļ শ্ৰ |
625,610 UD |
t | 6,894 | 632,504 ശ∥ |
\$748,425 | 4,560 | 2,672) | $\frac{2}{3}$ 750,313 | |||||
| ╭ $\mathfrak{n}$ (附註十九及二 |
簯 ∖ 袅 溥 # a |
\$1,387,194 | ı | 3,282 | \$1,390,476 | \$1,402,085 | ۰ | ŧ | ı | 730) | \$1,401,355 | |||
| 股本 | 仟股) 現数 |
138,719 | ı | 329 | 139,048 | 140,209 | ı | 73) | и | 140.136 | ||||
| 102年1月1日餘額 |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净 ₹ |
員工認股權計畫下發行之普通 股 |
102年3月31日餘額 | 103年1月1日餘額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净 玉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税 後其他綜合損益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 103年3月31日餘額 | ||||
| 代碼 | $\mathbf{z}$ | Z | Z | $\vec{\Sigma}$ | $\mathbf{z}$ | ቯ | B3 | Z | ξ | Σ | $\overline{\mathbf{z}}$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7-$ 照 經理人:廖明政
董事長:黄洲杰
$373$ 準則查核) A ć 民國 103年及
(僅經核閱,
$\bar{\beta}$
旭曜
תחון ו 會計主管:張光佑
$\ddot{\phantom{0}}$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bar{z}$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代 | 碼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期税前淨利 | \$ 169,415 |
\$ 98,505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8,239 | 8,060 |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5,820 | 7,081 |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 |||
| 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損 | ||||
| 失 | 6,477) | 1,293 | ||
| A21900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4,560 | ||
| A21900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 5,124 |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7,075 | 1,404 |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1,457) | 1,068) | |
| A24100 | 外幣兌換淨損失 | 29,886 | 20,582 | |
| A23100 | 處分投資利益 | 143) | 35) | |
| A30000 | 營業資產負債淨變動數 | |||
| A31150 | 應收帳款增加 | 257,366) | 325,389) | |
| A31200 | 存貨減少 (增加) | 281,630 | 476,752) |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 10,071) | 39,754) | |
| A32150 | 應付帳款增加 | 204,873 | 514,156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 39,653) | 3,911) | |
| A32240 | 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 | 146 ) | 177)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 401,309 | 196,005) |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412 | 269 |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3,435) | 1,017) |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underline{41}$ | $\underline{26}$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398,245 | 196,779) |
(接次頁)
(承前頁)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代 碼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300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568,000) | (\$ | 116,000) |
| B00400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510,143 | 116,035 | ||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3,472) | 3,577) | ||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125) | 4,677) |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881) | 3,571 |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82,335) | 4,648 )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0100 |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 139,678) | 300,990 | ||
| C031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8,042 | 10,597 | ||
| C04800 | 員工執行認股權 | 10,176 |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131,636) | 321,763 | ||
| EEEE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 184,274 | 120,336 | ||
| E0010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83,389 | 232,551 | ||
| E00200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S | 567,663 | 352,887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為新台幣仟元)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95年1月設立,並於同年4月遷入於新竹科學工業園區, 主要從事於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平面顯示驅動晶片及控制 晶片。
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凌陽公司),已依企業併購法規定,以95 年 3月31日為分割基準日,將有關平面顯示驅動晶片及控制晶片事業 部門之相關營業價值計1,099,800仟元分割讓與本公司,本公司則按每 股 12.22 元溢價發行新股計 90,000 仟股予凌陽公司,作為受讓相關營 業之對價,並自95年4月正式營運。
本公司股票經核准自96年7月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於103年4月28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發布但尚未生效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 計準則 (IAS)、解釋 (IFRIC) 及解釋公告 (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於103年4月3 日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號函,本公司應自104年起開始 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 IFRS、IAS、IFRIC 及 SIC (以下稱「IFRSs」)。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
|---|---|
| IFRSs 之修正「IFRSs 之改善-對 IAS 39 之修正 | 2009年1月1日或2010 |
| $(2009 + )$ | 年1月1日 |
| IAS 39 之修正「嵌入式衍生工具」 | 於 2009年6月30日以後 |
| 結束之年度期間生效 | |
| 「IFRSs 之改善 (2010年)」 | 2010年7月1日或2011 |
| 年1月1日 | |
| 「2009-2011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3年1月1日 |
| IFRS1之修正「IFRS7之比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 | 2010年7月1日 |
| 之有限度豁免」 | |
| IFRS1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者 | 2011年7月1日 |
| 固定日期之移除; | |
| IFRS1之修正「政府貸款」 | 2013年1月1日 |
| IFRS7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 | 2013年1月1日 |
| 抵」 | |
| IFRS7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 2011年7月1日 |
|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 2013年1月1日 |
| IFRS $11 \nightharpoonup$ 聯合協議 | 2013年1月1日 |
| IFRS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 2013年1月1日 |
| IFRS 10、IFRS 11 及 IFRS 12 之修正「合併財務報 | 2013年1月1日 |
| 表、聯合協議及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過 | |
| 渡指引」 | |
|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7 之修正「投資個體」 | 2014年1月1日 |
|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 2013年1月1日 |
| IAS1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 2012年7月1日 |
| IAS12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 2012年1月1日 |
| IAS19之修訂「員工福利」 | 2013年1月1日 |
| IAS 27 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 2013年1月1日 |
| IAS 28 之修訂「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 2013年1月1日 |
| IAS 32 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 2014年1月1日 |
| IFRIC 20「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 2013年1月1日 |
註: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 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 2013年版 IFRSs 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 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FRS 13 「公允價值衡量」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 定義公允價值、建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 量之揭露。此外,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現行準則更為廣泛, 例如,現行準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 值三層級揭露,依照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規定,適用該準 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前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 104 年起推延適用。 2. IAS 1「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之修正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 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應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 並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本公司將於 104 年適用上述修正編製綜合損益表,不重分 類至損益之項目預計將包含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後續可能重 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預計將包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3. IAS 19「員工福利」
該修訂準則規定確定福利義務變動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變 動係於發生時認列,因而排除過去得按「緩衝區法」處理之選 擇,並加速前期服務成本之認列。該修訂規定所有精算損益將 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俾使已認列之淨退休金資產或負債 反映計畫短絀或剩餘之整體價值。此外,「淨利息」將取代適用 修訂準則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福 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 評估 2013 年版 IFRSs 對各期間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 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二)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本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IASB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 截至本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生效日。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註2) |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
| IFRS $9 \rceil$ 金融工具 | 註3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 註3 |
|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 | 2016年1月1日 |
| IAS19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 2014年7月1日 |
|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 2014年1月1日 |
| 之繼續」 | |
| IFRIC 21 「公課」 | 2014年1月1日 |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給與日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 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 3: IASB 將 IFRS 9 生效日暫定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 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FRS 9「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若本公司係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 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且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 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未符合前述條件之其他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惟本公司 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 他相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負債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負債方面,其分類及衡量之主要改變係指定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之後續衡量,該金融負債公允價 值變動金額中歸因於該負債之信用風險變動者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後續不予重分類至損益,其剩餘之公允價值變動金額則 列報於損益。若上述關於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負債之會計處理引發或加劇會計配比不當,則該負債之利益或 損失全數列報於損益。
- IAS 36「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之修正
IASB於發布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 IAS 36 「資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本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加 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IAS36之修正係 釐清本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該等可回收金 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 本衡量,本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及 IFRS 8「營運部門」等若干準則。
IFRS 2 之修正係改變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定義,並增列績 效條件及服務條件定義。該修正釐清績效條件所訂之績效目標 - 得按本公司之營運(非市價條件)或權益工具之市價(市價條 件)設定。該績效目標之設定得與本公司整體或部分(例如某 一部門)績效有關,而達成績效目標之期間則不得長於服務期 間。此外,該修正並釐清股價指數目標因同時反映本公司外其 他企業之績效,故非屬績效條件。
IFRS 8 之修正係釐清若本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運 部門彙總揭露,應於財務報告揭露管理階層於運用彙總基準時 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本公司僅於部門資產定期提 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始應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至企業 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
IFRS 13 之修正係釐清適用 IFRS 13 後,無設定利率之短期 應收款及應付款,若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仍得按原始發票金額 衡量。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本公司提供主要 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本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理個 體 提 供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服 務 而 致 報 導 個 體 發 生 之 已 支 付 或 應 支 付 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13 準則。
IFRS 13 之修正係對適用以淨額基礎衡量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群組公允價值之例外(即「組合例外」)進行修正,以釐清 該例外範圍包括IAS39或IFRS9適用範圍內並依其規定處理之 所有合約,即使該合約不符合 IAS 32「金融工具:表達」對金 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定義亦然。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 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 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 可之IAS 34「期中財務報導」編製。本財務報告並未包含整份年度 財務報告所規定之所有 IFRSs 揭露資訊。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 礎編製。歷史成本通常係依取得資產所支付對價之公允價值決定。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
-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
-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换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
-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
-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四)外 幣
編製本財務報告時,以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 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 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换算。
(五)存 貨
存貨包括原物料、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 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 項目為基礎。存貨平時按標準成本計價,於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再 予調整使其接近按加權平均法計算之成本。淨變現價值係指估計售 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 餘額。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後之金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對於每一重大部 分則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 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係以推延方式 處理。
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 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期損益。
(七)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 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後之金額衡量。本公司以直線基礎進行攤銷,即 於資產預計耐用年限內平均分攤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餘額,並且 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 視。除本公司預期於該無形資產經濟年限屆滿前處分該資產外,有 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之殘值估計為零。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係以推 延方式處理。"
除列無形資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 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期損益。
(八)有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 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 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進 行 減 損 測 試 , 或 於 有 減 損 跡 象 時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九)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 列於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 易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 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 產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
B.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貨 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與以有 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 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 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 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 時認列。
C.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 (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應收款項) 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衡量, 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以滿足短期現金 承諾。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係 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 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 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 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 若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損 。 應 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 驗、集體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 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19-$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該減少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 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大幅 或持久性下跌時,係為客觀減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客觀減損證據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 大財務困難、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滞或不償 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由 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已 認 列 於 捐 益 之 減 捐 捐 失 不 得 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 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 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 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 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其 他 企 業 時 , 始 將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捐益。
- 權益工具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 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 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 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除下列情況外,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含持有供交 易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 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 支付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 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可轉換公司債)係依據合約 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將其 組成部分分別分類為金融負債及權益。
原始認列時,負債組成部分之公允價值係以類似之不可轉 換工具當時市場利率估算,並於執行轉換或到期日前,以有效 利息法計算之攤銷後成本衡量。
分類為權益之轉換權係等於該複合工具整體公允價值減除 經單獨決定之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之剩餘金額,經扣除所得 稅影響數後認列為權益,後續不再衡量。於該轉換權被執行時, 其相關之負債組成部分及於權益之金額將轉列股本及資本公積 一發行溢價。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權若於到期日仍未被執行, 該認列於權益之金額將轉列資本公積一發行溢價。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交易成本,係按分攤總價款之比 例分攤至該工具之負債(列入負債帳面金額)及權益組成部分 (列入權益)。
- 衍生工具
本公司簽訂之衍生工具為遠期及即期外匯合約,用以管理 本公司之匯率風險。
衍生工具於簽訂衍生工具合約時,原始以公允價值認列, 後續於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後續衡量產生之利益 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然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 其認列於損益之時點則將視避險關係之性質而定。當衍生工具 之公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 為金融負債。
(十)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 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若負債準備係以清償該 現時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衡量,其帳面金額係為該等現金流量之現 值(若貨幣之時間價值影響重大)。
(十一)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 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列。
-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 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
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 利息收入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 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二) 租 賃
本公司為營業租賃之承租人時,租金之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 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十三)退職後福利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財務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 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並針對該結束日後 之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加以調 整。
(十四)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本公司給與員工之員工認股權對員工之權益交割股份基礎給 付,係以給與日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
員工認股權係按給與日所決定之公允價值及預期既得員工認股 權之最佳估計數量,於既得期間內以直線基礎認列費用,並同時調 整 資 本 公 積 一 員 工 認 股 權 。 若 其 於 給 與 日 立 即 既 得 , 係 於 給 與 日 全 數認列費用。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時,係於給與日認列員工未賺得酬勞, 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一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若屬有償發行,且約定 員 工 離 職 時 須 退 還 價 款 者 , 應 認 列 相 關 應 付 款 。 於 既 得 期 間 , 若 員 工提前離職時無須返還已領取之股利,於宣告發放股利時認列費 用,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一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修正預期既得之員工認股權及限制 員工權利股票估計數量。若有修正原估計數量,其影響數係認列為 損益,使累計費用反映修正之估計數,並相對調整資本公積一員工 認股權及資本公積一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十五)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期中期間之所 得稅係以年度為基礎進行評估,以預期年度總盈餘所適用之稅率, 就期中稅前利益予以計算。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容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 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排 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 大減損損失。
(二)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470 | 369 | 305 |
| 銀行活期存款 約當現金 |
479,687 | 295,596 | 285,377 |
| 定期存款 | 87,506 567,663 |
87,424 383,389 |
67,205 352,887 |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如下: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銀行存款 | $0.02\%$ ~ $0.88\%$ | $0.02\%{\sim}0.88\%$ | $0.02\%$ ~ $0.92\%$ |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
\$ | \$ 141 |
\$ |
| 流 動 |
\$ | \$ 141 |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遠期及即期外匯合約 可轉換公司債之賣回權 |
\$ 1,452 9,364 \$ 10,816 |
\$ 17,434 \$ 17,434 |
\$ |
| 沆 動 非 流 動 |
\$ 1,452 9,364 |
\$ 17,434 |
\$ |
| \$ 10,816 |
\$ 17,434 |
ፍ |
於資產負債表日未適用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遠期及即期外匯合 约如下:
| 幣 | 別 | 合 | 約 | 期 | 間 | 合約金額(仟元) | ||
|---|---|---|---|---|---|---|---|---|
| 103年3月31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美金兌新台幣 | $\sim$ 103.05.27 | 分別自 103.02.07 | 合計 USD 10,000 | ||||
| 賣出即期外匯 | 美金兌新台幣 | ~103.04.02 | 分別自 103.03.31 | 合計 USD 1,000 |
(接次頁)
(承前頁)
| 幣 | 別 | 合 | 約 | 期 | 間 | 合約金額 (仟元) | ||
|---|---|---|---|---|---|---|---|---|
| 102年12月31日 賣出遠期外匯 |
美金兌新台幣 | 分別自 102.12.20 ~103.02.05 間 |
合計 USD 2,500 | |||||
| 102年3月31日 賣出遠期外匯 |
美金兌新台幣 | 分別自 102.03.22 ~102.04.25 |
合計 USD 5,000 |
本公司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從事遠期及即期外匯 交易之目的,主要係為規避外幣資產或負債因匯率波動所產生之風 險。本公司持有之遠期及即期外匯合約因不符合有效避險條件,故不 適用避險會計。
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 |||
|---|---|---|---|
| 國內投資一基金受益憑證 | 58.018 | $\sim$ |
九、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2,219,990 | \$2,072,541 | \$1,872,549 |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279.578 | 188.912 | 381,958 |
| 備抵呆帳 | $\overline{\phantom{a}}$ | 37) | |
| 應收帳款淨額 | \$2,499,568 | \$2,261,453 | \$2,254,470 |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月結30至150天,應收帳款 不計息。於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 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其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 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逾 期 但 本 公 司 尚 未 認 列 備 抵 呆 帳 之 應 收 帳 款 於 103年3月31日暨102年12月31日及3月31日分別為49,516仟元、 170,511 仟元及 3,681 仟元 (參閱下列帳齡分析), 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 大改變,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金額,本公司對該等應收帳 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保障。上述103年3月31日已 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帳款,截至103年4月28日止,已收回34,332 仟元。此外,本公司亦不具有將應收帳款及對相同交易對方之應付帳 款互抵之法定抵銷權。
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 |||
|---|---|---|---|
| $60$ 天以下 | 17,834 | 23,104 | 3,681 |
| 60至180天 | 31.682 | 147.407 | $\overline{\phantom{0}}$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期初及期末餘額 | $\overline{\phantom{a}}$ | -37 |
十、存 貨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製成品 | \$1,153,396 | \$1,146,401 | 605,833 $^{\circ}$ S $^{\circ}$ |
|
| 在製品 | 649,624 | 702.842 | 602,499 | |
| 原物料 | 687,360 | 922,767 | 614,601 | |
| \$2,490,380 | \$ 2,772,010 | \$1,822,933 |
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 為 2,207,043 仟元及 1,678,971 仟元。103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銷 貨成本包括提列存貨跌價損失 56,836 仟元、賠償收入 42,857 仟元及下 腳收入 8,447 仟元。102 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銷貨成本包括提列 存貨跌價損失12,024仟元及下腳收入8,680仟元。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機 器 備 設 |
備 試 驗 設 |
器 具 財 生 |
賃 良 改 租 |
計 合 |
|
|---|---|---|---|---|---|
| 本 成 |
|||||
| 102年1月1日餘額 | \$ 15,766 |
\$ 73,671 |
\$ 6,757 |
\$ 71,412 |
\$. 167,606 |
| 增 添 |
2,110 | 2,110 | |||
| 102年3月31日餘額 | 15,766 | 75,781 \$. |
6,757 | £. 71,412 |
\$ 169,716 |
| 累計折舊 | |||||
| 102年1月1日餘額 | \$ 9,322) |
(\$ 52,870) |
(\$ 6,682) |
\$ $52,045$ ) |
\$ 120,919) |
| 折舊費用 | 904 | 2,703 | 70) | 4,383) | 8,060) |
| 102年3月31日餘額 | 10,226 \$ |
\$ 55,573 |
6,752 \$ |
\$ 56,428 |
$$128,979$ ) |
| 102年1月1日淨額 | 6,444 | S 20,801 |
75 \$ |
\$ 19,367 |
\$. 46.687 |
| 102年3月31日淨額 | 5,540 | 20,208 | ፍ | 14.984 | 40,737 |
(接次頁)
(承前頁)
$\sim 10^{-11}$
| 機 備 器 設 |
試 備 驗 設 |
器 具 財 生 |
賃 改 良 租 |
合 計 |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
\$ 16,416 22,230 |
\$ 83,791 |
\$ 6,757 |
\$ 71,412 |
\$178,376 |
| 103年3月31日餘額 | 38,646 \$. |
2,255 86,046 S. |
6,757 | S. 71.412 |
24,485 \$202,861 |
| 累計折舊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 (\$ 12,961) |
(\$ 63,980) |
(\$ 6,757) |
(\$ $67,919$ ) |
S 151,617) |
| 折舊費用 | 2,334 | 2,465 ) | 3,440 | 8,239 | |
| 103年3月31日餘額 | 15,295 \$ |
66,445 S |
6.757 \$ |
71,359 \$ |
\$159,856 |
| 103年1月1日淨額 | 3,455 | 19,811 Я. |
£. 3,493 |
26,759 S. |
|
| 103年3月31日淨額 | 23,351 | 19,601 | 53 | 43,005 |
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折舊:
| 機器設備 | 4年 |
|---|---|
| 試驗設備 | 4年 |
| 生財器具 | 4年 |
| 租賃改良 | $1 - 4$ $\pm$ |
十二、無形資產
| 技 權 授 術 |
腦 軟 體 電 |
權 專 利 |
計 合 |
|
|---|---|---|---|---|
| 成 本 102年1月1日餘額 單獨取得 102年3月31日餘額 |
\$ 66,659 523 $\overline{P}$ 67,182 |
$\mathfrak{S}$ 93,305 350 $\mathbf{\mathfrak{L}}$ 93,655 |
\$ 4,368 \$ 4,368 |
\$ 159,964 5,241 165,205 \$ |
| 累計攤銷 102年1月1日餘額 攤銷費用 102年3月31日餘額 |
(\$ 45,145) 2,790) $\mathbf{\underline{\mathfrak{L}}}$ 47,935) |
$($ \$ 71,222) 4,250) (\$ 75,472) |
\$ 41) '\$ 41) |
\$ 116,367) 7,081) $\mathbf{\mathfrak{L}}$ 123,448) |
| 102年1月1日淨額 102年3月31日淨額 |
\$ 21,514 \$ 19,247 |
$\overline{P}$ 22,083 \$ 18,183 |
$\overline{P}$ $\overline{P}$ 4,327 |
\$ 43,597 \$ 41,757 |
| 本 成 103年1月1日餘額 單獨取得 103年3月31日餘額 |
\$ 68,329 \$ 68,329 |
\$ 97,821 125 $\mathbf{S}$ 97,946 |
\$ 4,368 \$ 4.368 |
\$ 170,518 125 \$ 170,643 |
| 累計攤銷 103年1月1日餘額 攤銷費用 103年3月31日餘額 |
\$ 56,457) 2,310) ʻ\$ 58,767) |
(\$ 87,059) 3,389) (⊈ $90.448$ ) |
(\$ 405) 121) (⊈ 526) |
\$ 143,921) 5,820) $\mathbf{\hat{F}}$ 149,741) |
| 103年1月1日淨額 103年3月31日淨額 |
11,872 \$ $\frac{6}{2}$ 9,562 |
\$ 10,762 \$ 7,498 |
\$ 3,963 \$ 3,842 |
26,597 S \$ 20,902 |
$\sim 10^{-1}$
上述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攤 銷費用:
| 技術授權 | 5年 |
|---|---|
| 電腦軟體 | 3年 |
| 專利權 | 9年 |
十三、其他資產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流 動 |
|||
| 受限制資產(附註二九) | 591,481 | 591,481 | 411,085 |
| 應收退稅款 | 123,276 | 56,979 | 102,029 |
| 留抵稅額 | 33,063 | 56,671 | |
| 其 他 |
20,154 | 51,727 | 9,360 |
| 767,974 | 756,858 | 522,474 |
十四、短期借款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銀行信用借款: | |||
| 額 全 |
624,635 | 760,028 | 626,325 |
| 美金 (仟元) | 20,500 | 25,500 | 21,000 |
| 年利率 | 1.59%~1.70% | $1.06\% \sim 1.69\%$ | $0.95\% \sim 1.3\%$ |
| 到期日 | 103年8月底前 | 103年2月底前 | 102年6月底前 |
| 陸續到期 | 陸續到期 | 陸續到期 |
十五、應付公司債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 | |||
| 司債發行總額 | \$1,000,000 | \$1,000,000 | |
| 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 | 70,385 | 74,401 | |
| 減:轉換 | 3,800 | 3,800 | |
| 925,815 | 921,799 |
本公司於102年6月17日發行5年期票面利率為零之第一次無擔 保可轉換公司債1,000,000仟元,其用途係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債權人 得於102年7月18日至107年6月7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 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 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與辦理減資之減資
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外),依轉換價格(發行 時為每股新台幣 57.03元,嗣後則依公式調整,103年3月31日之轉 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56.23 元)向本公司請求將所持有之債券轉換為本 公司之普通股股票,或於公司債發行滿3年 (105年6月17日)要求 本公司按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3.03%) 買回。自102年7月18日至107年5月8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 30%(含)以上時,或該可轉換公司債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原發 行總額之 10%時,本公司亦得按約定公式計算之價格將剩餘流通在外 之債券全部贖回。本公司於債券到期日 (107年6月17日)應按債券 面額將剩餘債券全部贖回。
此可轉換公司債包含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權益組成部分於權益 項下以資本公積一認股權表達。負債組成部分原始認列之有效利率為 $1.74%$
十六、應付帳款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應付帳款 | |||
| 因營業而發生 | \$1,473,828 | \$1,262,982 | \$1,576,643 |
本公司因營業而發生之應付帳款平均賒帳期間為45天~60天。本 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 限內償還。
十七、其他負債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流 動 |
|||
| 應付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 \$ 107,394 |
\$ 77,238 |
\$ 24,940 |
| 應付獎金 | 18,716 | 67,874 | 14,505 |
| 應付勞健保費 | 9,146 | 9,243 | 8,132 |
| 應付賠償款 | 18,000 | ||
| 其 他 |
67,359 | 68,767 | 75,589 |
| 202,615 | 241,122 | 123,166 | |
| 流動 非 |
|||
| 除役負債 | \$ 9,000 |
\$ 9,000 |
\$ 9,000 |
十八、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福利計畫相關退休金費用係以102年及101年12月31日精 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在各期間分別認列於下列項目: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至3月31日 | ||
| 營業成本 | 45 \$ |
23 \$ |
| 推銷費用 | 19 | 17 |
| 管理費用 | 21 | 35 |
| 研發費用 | 125 | 109 |
| 11 | 184 |
十九、權益
(一)股 本
- 普通股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額定股數 (仟股) | 210,000 | 210,000 | 180,000 |
| 額定股本 | \$2,100,000 | \$2,100,000 | \$1,800,000 |
|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 | |||
| 款之股數(仟股) | 140,136 | 140,209 | _1 39,048 |
| 已發行股本 | \$1,401,355 | \$1,402,085 | \$1,390,476 |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 取股利之權利。
額定股本中供員工認股權憑證所保留之股本為 13,000 仟 股。
本公司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股本變化主 要係因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員工執行認股權。
(二) 資本公積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股票發行溢價 | \$637,985 | \$637,985 | \$632,504 |
|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 | 66,308 | 66,308 |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33,269 | 35,941 | $\rightarrow$ |
| 員工認股權 | 12,751 | 8,191 | $\tilde{\phantom{a}}$ |
| \$750,313 | \$748,425 | \$632,504 |
資本公積中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 部 分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 亦 得 於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 用 以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或 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因員工認股權及認股權產生之資本公積,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 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 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 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所餘盈餘按下列方式分派之, 惟前述盈餘提供分派之比率及股東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 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
- 股東股息提存股本之百分之六。
-
- 次就餘額提撥董事、監察人酬勞百分之一·五;及員工紅利不 低於百分之一,員工紅利以股票發放時,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 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
- 餘為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〇 · 五元則不予發放。
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 股東權益減項,應自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 盈 餘 公 積 , 並 於 擬 撥 供 分 派 前 先 行 扣 除 。 嗣 後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數 額 有 迴轉時,得就迴轉金額分配盈餘。
本公司員工紅利分別按當期稅後淨利之一定比例估列,惟依本 公司章程規定,應先提存股東股息百分之六,故102年1月1日至3 月 31 日並無需估列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103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估列相關應付員工紅利為 29,445 仟元及董監酬勞為 711 仟 元。前述董監酬勞,就提存股東股息百分之六後餘額提撥董監酬勞 百分之一·五計算。年度終了後,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 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於股東會決議日時,若金額仍 有 變 動 , 則 依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年 度 調 整 入 帳 。 如
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股數以決議分紅之金額 除以股票公平價值決定,股票公平價值係以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 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於103年4月28日舉行董事會及102年6月18日舉行 股東常會,分別擬議及決議102及101年度盈餘分配案、員工紅利 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 盈 | 俆 | 分 | 配 | 案 | 每 | 股 | 股 | 利 | |||
|---|---|---|---|---|---|---|---|---|---|---|---|
| 102年度 | 101年度 | 102年度 | 101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36,372 | \$12,329 | |||||||||
| 現金股利 | 280,417 | 97,104 | S | 2.0 | 0.7 | ||||||
| 316,789 | 109,433 |
| 102年度 | 101年度 | |||||||||||||
|---|---|---|---|---|---|---|---|---|---|---|---|---|---|---|
| 現 | 金紅利股票紅利現金紅利 | 股票紅 | 利 | |||||||||||
| 員工紅利 | \$73,388 | $\overline{\phantom{0}}$ | 24,465 | - | ||||||||||
| 董監事酬勞 | 3,648 | $\overline{\phantom{0}}$ | 416 | $\tilde{\phantom{a}}$ |
103年4月28日董事會及102年6月18日股東常會分別擬議及 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與102及101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有關 102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尚待預計於 103年6月30日召開之股東會決議。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勞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 其他權益項目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期初餘額 |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 ||||
| 利益 | 18 | |||
| 期末餘額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係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 價值衡量所產生之累計利益及損失,其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並減除當該等資產處分或減損而重分類至損益之金額。
- 員工未賺得酬勞
本公司股東會於102年6月18日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相關說明參閱附註二三。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期初餘額 | $($ \$41,292) | |
| 本期註銷 | 3,402 | - |
| 認列股份基礎給付費用 | 5,124 | |
| 期末餘額 | \$ 32,766 |
二十、淨 利
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其他收入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利息收入 | ||
| 銀行存款 | \$1,457 | \$1,068 |
| 什項收入 | ||
| 1,457 | 1,076 |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3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02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淨損 | $($ \$ 1,592) |
$($ \$ 1,292)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負債淨益 (損) | 6,640 | 4,070) $\left($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淨益 | 143 | 35 |
| 淨外幣兌換淨益 | 19,674 | 20,199 |
| \$24,865 | \$14,872 | |
| (三) 財務成本 | ||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可轉換公司債利息 | \$4,016 | \$ |
| 銀行借款利息 | 3,059 | 1,404 |
| \$7,075 | $\overline{P}$ 1,404 |
|
| (四)折舊及攤銷 | ||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8,239 | \$8,060 |
| 無形資產 | 5,820 | 7,081 |
| 計 合 |
\$14,059 | \$15,141 |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2,859 | \$ 1,525 |
| 營業費用 | 5,380 | 6,535 |
| \$ 8,239 |
\$. 8,060 |
$\boldsymbol{\mathsf{S}}$
$\overline{\phantom{a}}$
$\blacksquare$
494
5,326 $$ 5,820$ \$
$\overline{\phantom{a}}$
$\blacksquare$
685
6,396
$$7,081$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
$-35-$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退職後福利 | ||
| 確定提撥計畫 | \$ 5,132 |
\$ 4,119 |
| 確定福利計畫(附註十 | ||
| $\lambda$ ) | 210 | 184 |
| 股份基礎給付 | ||
|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 | ||
| 付 | 9,684 | |
| 其他員工福利 | 139,486 | 108,405 |
|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154,512 | \$112,708 |
| 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21,486 | \$13,759 |
| 營業費用 | 133,026 | 98,949 |
| \$154,512 | \$112,708 |
二一、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 103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02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產生者 | \$24,053 | \$26,971 |
| 遞延所得稅 | ||
| 當期產生者 | 1,670) | 9,829)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2,383 | \$17,142 |
財政部於 103年4月9日發布台財稅字第 10304540780號令修 正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修正規定自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結算申報案件起開始適用。
適用該等修正規定預期將不致對本公司之當期所得稅或遞延所 得稅產生重大影響。
(二)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 |||
|---|---|---|---|
|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33,364 | $\frac{1}{2}$ 33,364 | 29,751 |
102 及 101 年度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 5.28% (預 計)及12.33%。
依所得稅法規定,本公司分配屬於87年度(含)以後之盈餘時, 本國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抵 稅額。由於實際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應以股利分配日之股東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準,因此本公司預計 102年度盈餘分配之稅 額扣抵比率可能與將來實際分配予股東時所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有 所差異。
依台財稅字第 10204562810 號規定,首次採用 IFRSs 之當年度 計算稅額扣抵比率時,其帳載累積未分配盈餘應包含因首次採用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產生之保留盈餘淨增加數或淨減少數。
(三)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 100年度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 定。
二二、每股盈餘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基本每股盈餘 | 1.06 | 0.59 |
| 稀釋每股盈餘 | 0.89 | 0.58 |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期淨利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淨利 | \$147,032 | \$81,363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認股權 | ||
| 員工分紅 | ||
| 可轉換公司債 | 4,737) |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盈餘 | \$142,295 | \$ 81,363 |
股 數
單位:仟股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 ||
| 股加權平均股數 | 139,226 | 138,788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可轉換公司債 | 17,717 | |
| 員工分紅 | 1,919 | 525 |
| 員工認股權 | 781 | 102 |
| 員工限制權利新股 | 246 |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 ||
| 股加權平均股數 | 159,889 | l39,415 |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盈 餘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 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 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 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三、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員工認股權證
本公司於 95年12月19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10,000仟單位(以下簡稱「96年認股權計劃」),因行使前述 認股權憑證而所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額 10,000 仟股。給與對象包含 本公司及子公司符合特定條件之員工,且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6 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 2 年之日起,可行使被給與之一定比例之 認股權證。認股權行使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認股價格,惟發行日本公司已為上市或 上 櫃 公 司 時 , 則 不 得 低 於 發 行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之 收 盤 價 。 認 股 權 發 行 後,除遇非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外,認股價格不予調 整也不增發認股權憑證。
本公司於102年7月11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 2,000 仟單位 (以下簡稱「102 年認股權計劃」),以低於時價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20,000 仟元,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本公司 普通股數為 1股,因認股權行使而必須發行之普通股股數為 2,000 仟 股,每股面額10元,以不低於認股權憑證發行日之普通股收盤價之50% 為認股價格。給與對象包含本公司及子公司符合特定條件之員工,且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6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2年之日起, 可行使被給與之一定比例之認股權證。認股權發行後,除遇非庫藏股 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外,認股價格不予調整也不增發認股權 憑證。
本公司103年及102年3月31日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相關資訊如下:
| 9 | 6 | 年 | 認 | 股 | 權 | 計 | 畫 | |||||
|---|---|---|---|---|---|---|---|---|---|---|---|---|
|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カロ | 權 | 平 | 圴 | |||||||||
| 員 | エ | 認 | 股 | 權 | 單 | 位 | 仟 | 執行價格 ( | 元) | |||
| 期初流通在外 | 471 | \$ | 31.00 | |||||||||
| 本期註銷 | ||||||||||||
| 本期執行 | 329) | 31.00 | ||||||||||
| 期末流通在外 | 142 | |||||||||||
| 期末可執行 | 142 | |||||||||||
| 本期給與之認股權加權平均 | ||||||||||||
| 公允價值 (元) | ||||||||||||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權 平 均 加 |
||
| 權 員 股 認 ᅩ |
單 仟 位 |
執行價格 (元) |
| 期初流通在外 | 1,997 | 28.8 \$ |
| 本期增發 | ||
| 本期註銷 | 54) | 28.8 |
| 期末流通在外 | 1.943 | |
| 期末可執行 | ||
| 本期給與之認股權加權平均 | ||
| 公允價值 (元) | ||
$\mathbf{1}$
$0 \quad 2$
年
認
股
計
權
書
| $1 \quad 0$ | $\overline{2}$ | 年 | 認 | 股 | 權 | 計 | 畫 | 9 6 | 年 | 認 | 股 | 權 | 計 | 畫 | ||
|---|---|---|---|---|---|---|---|---|---|---|---|---|---|---|---|---|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執 | 行 | 價 | 格 | 加權平均剩餘 | 執 | 行 | 價 | 格 | 加權平均剩餘 | |||||||
| 之範圍 | (元) | 合約期限(年) | 之範圍 | (元) | 合約期限 (年) | |||||||||||
| \$28.8 | 5.25 | \$ | 31 | 0.24 | ||||||||||||
| $\mathbf{1}$ | - 0 | $\mathbf{2}$ | 年 | 認 | 股 | 權計 | 畫 | |||||||||
| 102年12月31日 | ||||||||||||||||
| 執 | 行 | 價 | 格 | 加權平均剩餘 | ||||||||||||
| 之範圍 | (元) | 合約期限 (年) |
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相關資訊如下:
本公司102年認股權計畫給與之員工認股權使用 Black-Scholes 評 價模式,評價模式所採用之輸入值如下:
5.50
$\mathbb{S}^-$
28.8
| 102年10月 | |
|---|---|
| 給與日股價 | 46.6 元 |
| 執行價格 | 28.8 元 |
| 預期波動率 | 47.29%~48.48% |
| 存續期間 | 6年 |
| 預期股利率 | |
| 無風險利率 | $0.99\% \sim 1.18\%$ |
預期波動率係基於過去5年歷史股票價格波動率執行之效果。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認列之酬勞成本為4,560仟元。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本公司於102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10,000仟元,發行新股總數為1,0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發行價 格擬以每股0元(即無償)為發行價格,前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案業於102年8月15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
本公司董事會於102年10月23日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 額為 9,820 仟元,每股面額10元,計982 仟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 幣0元(即無償)。本公司102年10月23日為給與日及發行日,給與 日股票之公平價值為46.6元。
員工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於下列各既得期限屆滿仍 在職,且善盡服務守則、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本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等情事,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一)獲配後任職屆滿1年:獲配股數之20%。
- (二)獲配後任職屆滿2年:獲配股數之30%。
- (三)獲配後任職屆滿3年:獲配股數之50%。
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 (一)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其依本辦法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 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 (二)本公司代表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簽訂信託契約,股東會之出 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依該合約規定全 權執行。
- (三)既得期間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
- (四)自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現金增資認股停止 過戶日、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所定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或其它 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於此期間達 成 既 得 條 件 之 員 工 , 停 止 達 成 既 得 條 件 股 票 之 限 制 解 除 及 交 付 。
屬 無 償 配 發 , 員 工 獲 配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 遇 有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者,獲配之股份由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二四、非現金交易
本公司於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應付設備款增加及 減少用以取得設備金額分別為 1,013 仟元及 1,467 仟元。
二五、營業租賃協議
本公司為承租人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向茂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廠房,租約 至106年4月到期,期满得續約,目前每年租金為14,637仟元。
前述租约於未來年度應給付最低租金列示如下: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1年内 | 14.637 | 4,026 | 14.637 | |
| 超過1年但未超過5年 | 29,274 | $\sim$ | 367 | |
| 43.911 | 4.026 | 15.004 |
二六、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 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本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之淨倩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 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本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二七、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
-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中,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 有重大差異者如下: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悵面金額 | 公允價值 | 帳面金額 | 公允價值 | 帳面金額 | 公允價值 | ||
| 債 負 融 全 |
|||||||
| 以攤銷後成本衡 | |||||||
| 量之金融負債: | |||||||
| 一可轉換公 | |||||||
| 司債 | \$925,815 | \$930,949 | \$921,799 | \$925,370 | \$ $\overline{\phantom{0}}$ |
-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以公允價值衡量方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衡 量方式依照公允價值可觀察之程度分為第一至三級:
- (1) 第一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活絡市場相同資產或負債之公開 報價 (未經調整)。
- (2) 第二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除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以屬於 該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 而得)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 (3) 第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評價技術係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 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 公允價值。
103年3月31日
| 第 | 級 | 第 | 级 | 第 | 三 | 级 | 合 | 計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
$\mathfrak{D}$ | 58,018 | $\mathbf{\mathfrak{L}}$ | $\mathbf{\mathfrak{L}}$ | $\overline{P}$ | 58,018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及即期外匯合 |
|||||||||||
| 約 可轉換公司債之賣 |
$\frac{2}{3}$ | \$ | 1,452 | S. | \$ | 1,452 | |||||
| 回權 | \$ | \$ | 9,364 | \$ | $\mathfrak{L}$ | 9,364 | |||||
| 102年12月31日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第 | 級 | 第 | 级 | 第 | 三 | 級 | 合 | 計 | ||
| 量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
\$ | \$ | 141 | $\mathbf{\underline{S}}$ | $\hat{\phantom{a}}$ | \$ | 141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可轉換公司債之賣 回權 |
$\mathbf{\mathfrak{L}}$ | \$ | 17,434 | \$ | 17,434 | ||||||
| 102年3月31日 | 第 | 级 | 第 | 级 | 第 | 三 | 級 | 合 | 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
$\mathbf{\mathfrak{L}}$ | £ | $\overline{1}$ | \$ | £ | 1 | |||||
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無第一級與第二級公 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 (1)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工具公允 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2) 衍生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 允價值。衍生工具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遠期及即期 外匯合約公允價值係以遠期匯率報價及由配合合約到期期 間之報價利率推導之殖利率曲線衡量。可轉換公司債買賣 回權係以二元樹可轉債評價模型評價,經考量評價日期、
存續期間、本公司股票價格、轉換價格、波動度、無風險 利率、風險折現率及流動性風險估計公平價值。本公司採 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 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二)金融工具之種類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률 |
|||
| 持有供交易 放款及應收款 (註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3,240,356 58,018 |
\$ 141 2,749,871 |
\$ 2,711,069 |
|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률 |
|||
| 持有供交易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2) |
1,452 3,212,433 |
3,093,886 | 2,230,304 |
註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 (含關係人)、其他應 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註 2: 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公司債 及存入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三)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投資基金受益憑證、應收帳款、短期 借款、應付帳款及應付公司債。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 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 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關之財 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 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 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 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 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書面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 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複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目的而進行金融 工具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之交易。
本公司財務管理部門依據交易情況向最近期之董事會提出報 告。
-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 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
本公司從事衍生金融工具及外幣借款以管理所承擔之外幣 匯率風險。
本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管 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之現金流入與流出,有一部分係以外幣為之, 故有部分自然避險之效果;本公司匯率風險之管理,以避 險為目的,不以獲利為目的。
匯率風險管理策略為定期檢視各種幣別資產及負債之 淨部位,並對該淨部位進行風險管理;規避匯率風險工具 之選擇,係以避險成本與避險期間為考量,目前以賣出遠 期及即期外匯合約與舉借外幣負債為主要規避匯率風險之 工具。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 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童 產 |
|||
| 美 金 |
\$ 92,290 |
\$ 78,340 |
\$ 78,198 |
| 圓 日 |
86 | 5 | 190 |
| 幣 民 人 |
73 | 6 | 73 |
| 幣 港 |
5 | 52 | 4 |
| 歐 元 |
1 | ||
| 債 負 |
|||
| 美 金 |
58,599 | 60,386 | 60,873 |
| 圓 日 |
25 |
本公司使用遠期及即期外匯合約暨外幣短期借款以減 輕匯率暴險。該遠期及即期外匯合約暨外幣短期借款之幣 別須與被避險項目相同。本公司透過上述工具與被避險項 目合約條款之配合,以使避險有效性極大化。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具匯率風險暴險之衍生工具帳 面金額如下: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資 美 |
產 金 |
S | S | 141 | |||
| 負 美 |
情 | 1,452 | $\tilde{\phantom{a}}$ |
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主要受到美金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美金之匯率 增加及減少 1 元時,本公司之敏感度分析。敏感度分析係 考量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及指定為現金流量避險之 遠期及即期外匯合約,並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1元 予以調整。敏感度分析之範圍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 帳款、其他應收款、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下表之負數 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升值 1 元時,將使稅後淨利減 少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貶值 1 元時,其對稅後淨 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正數。
| 金 | 影 | 響 | ||
|---|---|---|---|---|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損 | 益 | (\$33,691) | $(\$17,325)$ |
-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本公司財務損 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
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資產負債 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為減輕信用風險,本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信 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 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 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 當減損損失。據此,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之信用風險已 顯著減少。
另因流動資金及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方大都為信用良好 之余融機構及公司組織,故該信用風險係屬有限。
應收帳款之對象涵蓋眾多客戶,分散於不同產業及地理區 域。本公司持續地針對應收帳款客戶之財務狀況進行評估。
截至 103年3月31日暨102年12月31及3月31日止, 前五大客户之應收帳款餘額占本公司應收帳款(含關係人)餘 額之百分比分別為 61%、61%及 55%,其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 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以支應公司營運 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另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 103年3月31日暨102年12月31及3月31日止,本公司未動 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 1,791,005 仟元、1,217,632 仟元 及 942,800 仟元。
(1) 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 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 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 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 103年3月31日 | ||||||||
|---|---|---|---|---|---|---|---|---|
| 短 | 於 | $\mathbf{1}$ | 年 | $\mathbf{1}$ | 至 | 5 | 年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固定利率工具 無附息負債 |
\$ \$2,294,976 |
625,231 1,669,745 |
\$ \$1,070,231 |
991,149 79,082 |
||||
| 102年12月31日 | ||||||||
| 短 | 於 | $\mathbf{1}$ | 年 | $\mathbf{1}$ | 至 | 5 | 年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固定利率工具 無附息負債 |
\$ \$2,260,761 |
760,999 1,499,762 |
\$ \$1,062,321 |
991,149 71,172 |
||||
| 102年3月31日 | ||||||||
| 短 | 於 | 1 | 年 | $\mathbf{1}$ | 至 | $\overline{2}$ | 年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固定利率工具 |
\$ | 627,790 | \$ | |||||
| 無附息負債 | 1,684,303 \$2,312,093 |
\$ | 60,633 60,633 |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針對衍生金融工具所作之流動性 分析,就採淨額交割之衍生工具,係以未折現之合約淨現 金流入及流出為基礎編製;就採總額交割之衍生工具,係 以未折現之總現金流入及流出為基礎編製。
103年3月31日
$\bar{z}$
$\ddot{\phantom{a}}$
| 要求 | 即付或 | ||||||||
|---|---|---|---|---|---|---|---|---|---|
| 短 | 於 | 個 | 月 | 至 | 3 | 個 | 月 | ||
| 總額交割 | |||||||||
| 遠期及即期外匯合約 | |||||||||
| 一流 入 |
\$212,167 | \$121,323 | |||||||
| 一流 出 |
212,446 | 121,506 | |||||||
102年12月31日
| 要 | 求 | 即 | 付 | 或 | |||||||
|---|---|---|---|---|---|---|---|---|---|---|---|
| 短 | 於 | $\mathbf{1}$ | 個 | 月 | $\mathbf{1}$ | 至 | 3 7 | 個 | 月 | ||
| 總額交割 | |||||||||||
| 遠期外匯合約 | |||||||||||
| 一流 入 |
\$44,872 | \$ | 29,734 | ||||||||
| 出 一流 |
44,935 | 29,770 | |||||||||
| 102年3月31日 | |||||||||||
| 要 | 求 | $B_{\rm P}$ | 付 | 或 | |||||||
| 短 | 於 | $\mathbf{1}$ | 個 | 月 | $\mathbf{1}$ | 至 | 3 | 個 | 月 | ||
| 總額交割 | |||||||||||
| 遠期外匯合約 | |||||||||||
| 一流 入 |
\$149,323 | \$ | |||||||||
| 出 一流 |
149,322 | ||||||||||
| (2) 融資額度 | |||||||||||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尚未動用之無擔保銀 | |||||||||||
| 行透支額度,要求 | |||||||||||
| 即付,每年重新檢 | |||||||||||
| 視 . |
$H \wedge \wedge \wedge \wedge$ |
| 一 匕 動 用 金 額 | \$ 624.635 | \$760.028 | \$ 775,450 |
|---|---|---|---|
| 一未動用金額 | 1,791,005 | 1,217,632 | 942,800 |
| \$2,415,640 | \$1,977,660 | \$1,718,250 |
二八、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明細如下:
(一) 營業收入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帳 | 列 | 項 | 月 | 關 | 係 | 類 | 別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銷貨收入 | 實質關係人 | 196.862 | 196,823 |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銷貨價格及交易條件與一般客戶相當。 (二) 製造費用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帳列 | 項 | 目 | 關 | 係 人 | 類 | 別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銷貨成本 | 具有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 986 | 1,515 |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測試費價格及交易條件與一般廠商相當。
(三) 營業費用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帳 列 項 目 |
關 係 類 別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營業費用 | 具有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 90 | 161 |
| 實質關係人 | 14,458 | 7,198 | |
| 14,548 | 7,359 |
(四) 取得無形資產
|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 無形資產 | $\overline{\phantom{a}}$ | .,368 | |||||||||
|---|---|---|---|---|---|---|---|---|---|---|---|---|
| 關 | 係 | 類 | 別 | 帳 | 列 | 項 | 月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取 | 償 | 款 |
(五) 應收關係人款項
| 帳 |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類 別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實質關係人 | \$ 279,578 \$ 188,912 \$ 381,958 |
$\sim$ $\sim$
流通在外之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102及101年度應收關 係人款項並未提列呆帳費用。
(六) 應付關係人款項
| 帳 | 別 | 項 | 目 關係人類別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 |||
|---|---|---|---|---|---|---|
| 應付帳款 | 具有重大影響 | |||||
| 之投資者 | 874 | 1.134 | 5.645 |
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係未提供擔保。
(七)其他流動負債
| 帳 | み小 | 項 | 關 | 係人類別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 ||
|---|---|---|---|---|---|---|---|---|
| 其他流動負債 | 實質關係人 | 5.438 | 8.25F | 6.81F |
(八)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 103年1月1日 | 102年1月1日 | |
|---|---|---|
| 至3月31日 | 至3月31日 | |
| 短期員工福利 | \$8,851 | \$4,518 |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 及市場趨勢決定。
二九、質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下列資產業經提供作為購買原物料之擔保品:
|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 |||
|---|---|---|---|
| 其他流動資產一受限制資產 (質押定存單) |
|||
| \$ 591,481 | \$ 591,481 | 411,085 |
三十、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臨時董事會於103年4月7日決議與敦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敦泰公司)進行併購及股份轉換,其架構及程序為先由本公司於 開曼設立 100%持股之子公司 Orise Holding (Cayman) Inc. (Orise Cayman 公司), 其次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取得敦泰公司 100%股 權,同時並將 Orise Cayman 公司 (消滅公司) 併入敦泰公司 (存續公 司), 交易完成後敦泰公司將成為本公司 100%持股之子公司。本次併 購及股份轉換基準日暫訂為104年1月2日,換股比例為本公司普通 股 4.8股換發敦泰公司普通股1股,本公司預計增加發行股本 2,664,314 仟元,每股面額10元,共為266,431仟股。
本併購案尚待經雙方股東會與主管機關核准後進行換股作業,並 於換股作業完成後,將召開董事會及股東臨時會決議更改公司名稱為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全面改選董事。
三一、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單位:各外幣仟元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外 | 幣 | 匯 | 率 | 外 | 幣 | 匯 | 率 | 外 | 幣 | 匯 | 率 | ||||
| 全 | 融 | 資 | 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金 | \$ | 92,290 | 30.47 | \$ | 78,340 | 29.805 | \$ | 78,198 | 29.83 | |||||
| 日 | 圓 | 86 | 0.296 | 5 | 2.839 | 190 | 0.317 | ||||||||
| 人 | 幣 民 |
73 | 4.900 | 6 | 4.919 | 73 | 4.806 | ||||||||
| 港 | 幣 | 5 | 3.927 | 52 | 3.843 | 4 | 3.840 | ||||||||
| 歐 | 元 | 41.930 | 1 | 41.090 | 1 | 38.23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 | 金 | 5 | 29.805 | ||||||||||||
| 全 | 融 | 負 | 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全 | 58,599 | 30.47 | 60,386 | 29.805 | 60,873 | 29.83 | ||||||||
| 日 | 圓 | 25 | 0.317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 | 金 | 48 | 30.47 | 29.83 |
三二、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
-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附表一)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以上。(附表二)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附表三)
-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附註七及二七)
除附表(一)至(三)外,並無其他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投資事 業相關資訊及大陸投資資訊應揭露事項。
三三、部門資訊
本公司經依據主要營運決策者定期複核用以分配資源及績效衡量 之營運結果,本公司係屬單一營運部門。另本公司提供給營運決策者 複核之部門資訊,其衡量基礎與財務報告相同,故103年及102年1 月1日至3月31日應報導之部門收入及營運結果可參照103年及102 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綜合損益表;103年3月31日暨102年12 月 31 日及 3 月 31 日應報導之部門資產可參照 103 年 3 月 31 日暨 102 年12月31日及3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
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03年3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除另與註明者外
l,
| 뇗 | ||||
|---|---|---|---|---|
| 堙 | ||||
| 术 | ||||
| $\ddot{\phantom{1}}$ | 29,009 | 29,009 | ||
| 恤 | ||||
| 股比例公允價 | ||||
| u۹ | ||||
| 額持 | ||||
| 29,009 | 29,009 | |||
| 41 | ||||
| 庖 | ||||
| 些 | ||||
| ₩ | ||||
| $\frac{4}{\pi}$ | 1,819 1,774 |
|||
| 燅 | ||||
| ₫ | ||||
| 聚 | 뗾 昅 |
|||
| E | ||||
| 衡 | 彰 | |||
| 塓 | 痮 | |||
| 华 | I 爩 |
I 恻 |
||
| 鰴 | Ķœ, | |||
| 諙 | 詭 | |||
| 苌 | 섺 | 쉐 | ||
| qŵ 班 |
出希 | |||
| 供 | 共 | |||
| 举顺 | Ė | 堰 | ||
| Æ | ||||
| 噩 總 |
||||
| $\vee$ | ||||
| 債 | ï | |||
| $\prec$ | ||||
| 有 i. |
||||
| 與發 | ||||
| 稱 | ||||
| 4 | ||||
| 啖 | ₩ | 金金 彬 |
||
| 颊 | 岺 | 噪 | ||
| 種 | 惰 | ۱Ė | ||
| 券 | 胃鳳头 | . ¥e |
||
| كسير 棒 |
||||
| 總 | 永 | 瀬 | ||
| 債 | 惬 | $\overline{\phantom{a}}$ | ||
| 有 | 樺 | 乾 | ||
| 丽 | ||||
| 厛 | 帘 | |||
| ∜ | ্ব | 限公 | ||
| $\vec{v}$ | E $\frac{1}{\sqrt{2}}$ |
卓 | ||
| \$ | خ | |||
| 嵏 | 裒 | |||
| 有 | ₩ | ₩ | ||
| 4 뺗 |
4 쬍 |
|||
| 弉 | ಲ್ಲಿ | Đ | ||
註:係按103年3月31日基金淨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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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與註明者外
| 封 易 ₩ |
Æ 霊 錄 |
擲 쒡 ⊀ |
∖ ्रेळ, |
嶺 易 |
授 圖率 貲 、截着 ( 伯貨 |
ă, 噩 斯 Ļ |
條情 昜 交叉 肼 |
棠 價 興形 |
彰 易原 ₩ 信 般及 |
表 餘 應 同因 噩 |
帐 潁 $\overline{a}$ $\pm$ |
¥ 萩 硎 應票 싶 悞 $\boldsymbol{\lambda}$ 付款 đ. 據 壑 佑 |
꿟 篐 |
|---|---|---|---|---|---|---|---|---|---|---|---|---|---|
| i 躛 慚 |
椰 | e fік |
96,403 | 7.52% | $120 \times$ | မာ | 279,005 | 11.16% ï |
$\bar{z}$
$-54-$
$\ddot{\phantom{0}}$
單位:除另與註明者外
附表三
核額 備金 列腺 မာ - 項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
- 式|期 後 收 回 金 額|呆 28,481 s 人数 $\overline{\mathcal{R}}$ $\overline{1}$ 收 關 係
額處 理 ∥≝ 期 မာ 通金 3.36 尊 人
如 夜 闢 係 項 餘
\$ 279,005 像餐 實質關係人 象属 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rac{1}{2}$ $\frac{1}{2}$ 家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 $\mathbb{E}$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 103年3月31日
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