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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alTech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Nov 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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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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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545 敦泰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11/04 發言時間 17:25:32
發言人 廖明政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661660
主旨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敦泰一、債 券代號:35451)行使贖回權及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11/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11/04
2.公司名稱: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一)依據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
轉換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民國一○二年
七月十八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一○七年五月八日)止,本轉換公司債尚未
轉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發行總額之10%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債券
持有人(以寄發前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
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債券收回通知書」,且函請櫃買
中心公告。
(二)本公司將以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之日(含)起加計三十日作為債券收回基準日
,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機構要求以現金贖回者(於送
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本公司即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
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
(三)若債券持有人未於前項受理收回期間申請辦理債券收回手續,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
換價格(目前轉換價格為新台幣48.29元),以通知期間屆滿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所持
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惟考量本公司普通股市價若低於債券面額價格
時,基於保障債券持有人之權益,故本公司將於106年1月4日改依債券面額以匯款或單掛
號郵寄支票方式交付未申請辦理收回之債權人,取代原強制轉換作業。
(四)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05年11月21日至105年12月21日。
(五)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5年12月21日。
(六)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5年12月22日。
(七)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5年11月21日。
(八)本轉換公司債收回手續如下:
因本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債券持有人得於上述收回期間開始日(105年11月21日)前
一個營業日起至屆滿日(105年12月21日)前一個營業日止,向原交易券商申請辦理收回手
續,由交易券商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
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申請撤回。
(九)本公司將於105年12月28日,將贖回價款(扣除處理費),匯入 貴債權人帳號。如
貴債權人未提供匯款帳號,將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以掛號郵寄至 貴債權人通
訊地址。為確保 貴債權人權益,如有通訊地址變更者,務必儘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
(02)6636-5566)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