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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alTech — Annual Report 2015
Nov 16, 2015
52342_rns_2015-11-16_61dc7972-e190-4489-ad46-3ec9d49c7dba.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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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3545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原名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4 及 103 年度
地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篤行一路6號4樓 電話: (03)6661660
§目 錄§
| 財 | 務 | 報 | 告 | ||
|---|---|---|---|---|---|
| 項 目 |
頁 | 次 附 | 註編 | 號 | |
| 一、封 面 |
$\mathbf{1}$ | ||||
| 二、目 錄 |
$\overline{2}$ | ||||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 3 |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 $4\sim5$ |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6 |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7 - 8$ |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9 |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10 - 11$ | ||||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12 - 14$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4 | $\equiv$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 $14 - 21$ | $\equiv$ | |||
| 用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21 - 34$ | 四 |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 $34 - 36$ | E | |||
| 定性之主要來源 |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6 \sim 72$ | 六~三一 | |||
| (七)關係人交易 | 72 | $E =$ | |||
| (八) 質抵押之資產 | 73 | E E |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 |||||
| 承諾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
| (十二)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 | 73 | 三四 | |||
| 訊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73 \sim 74 \cdot 76 \sim 78$ | 三五 | |||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74 \cdot 79$ | 三五 | |||
| 3. 大陸投資資訊 | $74 \cdot 80$ | 三五 | |||
| (十四)部門資訊 | $74 - 75$ | 三六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104年度(自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 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 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胡 正 大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18 日 | |||||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ipei 10596, Taiwan, R.O.C.
Tel: +886 (2) 254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 鑒: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 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 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敦泰電子股份有限 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4年及 103年 12月 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4 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一所述,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旭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104年1月2日為基準日發行股票 275,857,526股與敦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併購。此項併購案經綜合判斷後為反向併購,故第一段所
$-4-$
述之以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義所發布之 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法律上子公司敦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主體之延續。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4 及 10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30160267號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代 | 碼 | 產 蕡 |
金 | % 額 |
全 | $\overline{\mathcal{H}}$ 額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附註六) | \$1,680,546 | 11 | \$1,725,308 | 21 |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七) | 129,120 | 1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八) | 1,587,586 | 10 | 48,591 | $\mathbf{1}$ | |
| 130X | 存貨(附註九) | 2,543,876 | 17 | 826,380 | 10 |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 (附註十) | 5,287,856 | 35 | 5,199,327 | 64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 | 152,003 | $\mathbf{\overline{1}}$ | 80,268 | $\mathbf{1}$ | |
| 11XX | 流動資產總計 | 11,380,987 | 75 | 7,879,874 | 97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十一) | 49,238 | 47,475 | $\mathbf{1}$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四) | 140,189 | $\mathbf{1}$ | 139,390 | $\overline{a}$ | |
| 1805 | 商譽(附註四、十五及二八) | 3,237,268 | 21 | |||
| 1821 |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 172,819 | 1 | 18,105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 154,154 | $\mathbf{1}$ | 9,921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三三) | 54,437 | 1 | 19,644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總計 | 3,808,105 | 25 | 234,535 | $\mathbf{3}$ | |
| 1XXX | 資 産 總 旪 |
\$15,189,092 | $-100$ | \$ 8.114,409 | 100 | |
| 代 | 碼 | 债 權 及 益 負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十七) | \$ 269,775 |
2 | \$ |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流動(附註七及三一) | 47,818 | ||||
| 2170 | 應付帳款 (附註十九) | 974,714 | 7 | 222,902 | 3 | |
| 2209 |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 | 980,385 | 7 | 649,838 | 8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 3,254 | 13,030 | |||
| 2320 | 一年內到期之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十八) | 956,772 | 6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 | 37,413 | 20,132 | |||
| 21XX | 流動負債總計 | 3,270,131 | 22 | 905,902 | 11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 190,372 | 1 | 149,243 | $\overline{\mathbf{2}}$ | |
|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附註四及二一) | 48,168 | ||||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114,110 | $\mathbf{1}$ | |||
| 2670 | 其他非流動負債一其他 | 10,400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總計 | 363,050 | $\overline{a}$ | 149,243 | $\mathbf 2$ | |
| 2XXX | 負債總計 | 3,633,181 | 24 | 1,055,145 | 13 | |
|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二二及二七) | ||||||
| 本 股 |
||||||
| 3110 | 普通股 | 2,933,299 | 19 | 2,758,575 | ||
| 資本公積 | 34 | |||||
| 3210 | 發行溢價 | 6,362,250 | 42 | 2,372,113 | 29 | |
| 3220 | 庫藏股 | 236 | 236 | |||
| 3271 | 員工認股權 | 103,350 | $\blacksquare$ | 110,543 | $\overline{2}$ | |
| 3273 | 限制员工權利股票 | 115,999 | $\mathbf{1}$ | 103,375 | 1 | |
| 3280 | 員工認股權一逾期失效 | 10,806 | 10,782 | |||
| 3200 | 資本公積總計 | 6,592,641 | 43 | 2,597,049 | 32 | |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41,463 | $\mathbf{1}$ | 127,018 | $\mathbf 2$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1,341,697 | 9 | 1,253,875 | ||
| 3300 | 保留盈餘總計 | 1,483,160 | 10 | 1,380,893 | 15 17 |
|
| 其他權益 | ||||||
| 3410 | 因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609,785 | 4 | 432,277 | 5 | |
| 3491 | 其他權益一員工未賺得酬勞 | 62,974) | 109,530) | |||
| 3400 | 其他權益總計 | 546,811 | $\overline{a}$ 4 |
322,747 | $_{1}$ | |
| 4 | ||||||
| 3XXX | 摧益總計 | 11,555,911 | $\frac{76}{2}$ | 7,059,264 | $-87$ | |
| 負債與權益總計 | \$15,189,092 | 100 | \$ 8.114.409 |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请参阅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年3月18日查核報告)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敦泰電子關 副及子公司 (原名旭) 限公司) 表 E 民國 104年及1 )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代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附註二三) | \$11,479,739 | 100 | \$ | 4,522,834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 (附註九及二四) | 9,512,645) | ( 83) | 2,931,909) | 65) | ||||
| 5900 | 營業毛利 | 1,967,094 | 17 | 1,590,925 | 35 | ||||
| 營業費用(附註二一、二四、 二七及三二) |
|||||||||
| 6100 | 推銷費用 | 458,293) | 4) | 175,350) | 4) | ||||
| 6200 | 管理費用 | 342,208) | 3) € |
224,818) | 5)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319,640) | 11 ) C |
489,578) | 10)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2,120,141) | 18) | 889,746) | 19) | ||||
| 6900 | 營業淨損 | 153,047) | $\mathbf{1})$ $\left($ |
701,179 | 16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50 | 財務成本 (附註二四) | 17,533) |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減損損失 (附註 十三) |
||||||||
| 7100 | 利息收入 | 94,849 | $\mathbf{1}$ | 83,000) | 2) | ||||
| 7235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利益 (損失) (附註十 |
96,864 | $\overline{2}$ | ||||||
| 八及三一) | 233,196 | $\overline{2}$ | |||||||
| 7590 | 其他利益及損失一淨額 | ||||||||
| (附註二四) | 84,232 | 48,218 | 1 | ||||||
| 7670 | 減損損失 | 45,459) | $\ket{1}$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合計 | 394,744 | 3 | 16,623 |
(接次頁)
(承前頁)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代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7900 | 税前淨利 | \$ | 241,697 | $\overline{2}$ | \$ | 717,802 | 16 | |
| 7951 | 所得税費用 (附註四及二五) | $($ 5,875) | 53,090) | $\left( \underline{\hspace{1cm}} 1 \right)$ | ||||
| 8200 | 本期淨利 | 235,822 | $\overline{2}$ | 664,712 | 15 | |||
| 8311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 |
|||||||
| 8349 | 數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 |
4,284) | ||||||
| 8310 | 之所得稅 | 728 3,556)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换算之兒換差額 |
177,508 | $\overline{2}$ | 384,594 | $\boldsymbol{8}$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409,774 | 4 | \$ | 1,049,306 | 23 | |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本公司業主 | \$ | 235,822 | $\overline{2}$ | $\mathfrak{L}$ | 664,712 | 15 | |
| 8710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
\$ | 409,774 | $\overline{4}$ | \$1,049,306 | 23 | ||
| 9750 | 每股盈餘 (附註二六) 基 |
|||||||
| 9850 | 本 稀 釋 |
$\overline{P}$ \$ |
0.62 0.03 |
$\mathbb S$ \$ |
2.47 2.36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年3月18日查核報告)

| 氏圈 104 | 单位:新台幣仟元 | ||||||||||||
|---|---|---|---|---|---|---|---|---|---|---|---|---|---|
| 学 | * | 宰 | × 樂 |
||||||||||
| * | 螵 ₩ |
製 切 股 $\mathbf{H}$ œ |
ョ 懶 |
니 야 員 股 触线 |
隐取推 f 失 致 寰 $\mathbf{H}$ 医钳 |
* 4 |
公積 雛 法定盈餘 医 |
年 条 혜¦伞 -*∣ |
4 э, N |
员工未赚得酬劳 | 標 Ŋ |
||
| e) | U) | 10,782 U) |
s, | 283 Ø |
1,269,898 s, |
47,683 $\bullet$ |
U) | 6,406,580 Ø, |
|||||
| $\mathbf{A} = \mathbf{A}$ | $\mathcal{L}_{\mathbf{r}}$ | $\mathbf{I}=\mathbf{I}$ | 126,735 | $126,735$ ) $554,000$ ) |
|||||||||
| ٠ | 55,570 | 55,570 | 55,570 | ||||||||||
| 37,968 | $\blacksquare$ | ٠ | 102,751 | 102,751 | 133,995 | 6,724 | |||||||
| 624) | $\mathbf{I}$ | $\bullet$ | 624 | 624 | |||||||||
| 76,915 | 77,479 | 83,775) ◡ |
6,296) | 70,619 | |||||||||
| $\blacksquare$ | 664,712 | 664,712 | |||||||||||
| $\bullet$ | 384,594 | 384,594 | |||||||||||
| 24,465 | 24,465 | ||||||||||||
| 2,758,575 | 2,372,113 | 110,543 | 236 | 103,375 | 10,782 | 2,597,049 | 127,018 | 1,253,875 | 432,277 | 109,530) | 7,059,264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blacksquare$ ٠ |
$\mathbf{r}$ | $\bullet$ . $\bullet$ | 14,445 | 14,445) 130,005) |
130,005 | |||||||
| 1,400,495 | 3,891,821 | 16,277 | 54,583 | 3,962,681 | 13,216) | 5,349,960 | |||||||
| 19,514 | 19,514 | 19,514 | |||||||||||
| 6,496) $\check{}$ |
6,630 | $\blacksquare$ | 1,045) | 5,585 | 2,952 | ψ | |||||||
| 31,746 | 50,772 | 42,960) ◡ |
7,812 | 39,558 | |||||||||
| $\pmb{\ast}$ | ٠ | $\blacksquare$ | 235,822 | 235,822 | |||||||||
| $\pmb{\cdot}$ | $\blacksquare$ | 3,556) | 177,508 | 173,952 | |||||||||
| 1,249,021) ◡ |
$\,$ | 1,249,021 | |||||||||||
| $\,$ | × | 24) | $\mathbf{z}$ | ||||||||||
| $\,$ | 40,914 | $\pmb{\ast}$ | 40,914) | ||||||||||
| 11 | 56,820 | 56,820 | |||||||||||
| \$2,833,299 | $2 - 6,362,250$ | 103,350 оś |
ă ᆒ |
JJ5.999 | 10.806 ۰n |
6.522.641 еŃ |
141.463 | 1341.697 ual |
609.785 ๗ |
12.274 لین |
5 11,555.911 | ||
| $\ddot{\phantom{0}}$ | ha ≝ ţ D |
$\frac{1}{4}$ | |||||||||||
|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酬券成本(附註二二及二七) 执行認股權計畫下發行之普通股 (附註二二及 执行認股權計畫下發行之普通股(附註二二及 二七) 柱销限制员工模利股票 (附註二二及二七) 途期失效之员工级股權(附柱二二及二七) 既得限制员工摧利股票(附註二二及二七) 员工認股權酮勞成本(附註二二及二七) 员工認股權酬勞成本(附註二二及二七) 未既得限制员工權利股票返還股利 限制员工權利股票酬券成本 103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104年度税後其他综合损益 102年度盈餘指指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安行限制员工推利新股 反向併購資本公核調整 性解限制员工推利股票 103年12月31日检额 104年12月31日快顿 103年1月1日检锁 103 年度净利 104年度净利 $\frac{1}{4}$ 现金减资 |
$\star$ 2,644,316 股 普通股股 |
$rac{17}{2,294,634}$ $\ddot{\bm{v}}$ |
138,748 短短人 $\pmb{\omega}$ |
គ្ល ¦ on 빡 【精多聞 |
로 북 | ∢ | 2,444,400 註俄本合併財務服告之一部分。 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5 年 3 月 18 日查核报告) |
a B |
其 因外哲逐换棋 财務预表换算 |
554,000 ) খ $#$ |
$-9-$
敦泰

民國 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sim$
| 代 | 碼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 241,697 |
\$ | 717,802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69,243 | 44,459 |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41,639 | 22,443 |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 ||||
| 資產及負債之淨 (利益)損 | |||||
| 失 | 233,196) |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17,533 |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94,849) | 96,864) | ||
| A21900 | 認股權酬勞成本 | 19,514 | 55,570 | ||
| A21900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 56,820 | 24,465 | ||
| A223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 | ||||
| 益份額 | 83,000 | ||||
| A225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益 | 2,618 | |||
| A23100 | 處分投資利益 | 167) | |||
| A23500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45,459 | |||
| A23700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34,912 | |||
| A23800 |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 50,156) | |||
| A24100 | 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 17,652 | 1,909) | ||
| A29900 | 存貨報廢損失 | 25,549 | |||
| A30000 | 营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575,745 | € | 27,460) | |
| A31200 | 存 貨 |
149,341 | 46,234 |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26,195 | 29,276) | ||
| A32150 A32180 |
應付帳款 | 396,726) | 81,428 | ||
| A32230 |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
95,350 | 57,047) |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51,953 | 67,408)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 | 533) |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672,123 | 818,907 |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2,778)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47,063) | 6,257) | ||
| 622,282 | 812,650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 碼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100 | 取得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 | ||
|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130,620) |
\$ | |
| B00300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88,000) | |
| B00400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188,033 | |
| B00900 | 取得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 31,585) | |
| B01000 | 處分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價款 | 32,818 | |
| B01800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83,000) | |
| B02700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9,286) | 93,451) |
| B04500 | 取得購置無形資產 | 28,251) | 2,478) |
| B04900 | 併購本公司之首日現金流入(附註 | ||
| 二八) | 717,370 | ||
| B06500 | 其他金融資產 | 101,183 | 584,382 |
| B068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31,965) | 3,378) |
| B07500 | 收取之利息 | 81,435 | 92,148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671,132 | 494,223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0200 | 短期借款減少 | 54,327) | |
| C031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45,274 | |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130,005) | 554,000) |
| C04700 | 現金減資 | 1,248,440) | |
| C04800 | 員工執行認股權 | 39,558 | 70,619 |
| C09900 | 發放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6,724 | |
| C09900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671) | 130) |
| C09900 | 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返還股利 | 6 |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349,605 ) | 476,787 |
| DDDD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11,429 | 68,773 |
| EEEE |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 (減少)增加 | 44,762) | 898,859 |
| E0010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725,308 | 826,449 |
| E00200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680,546 | \$1,725,308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年3月18日查核報告)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敦泰雷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原名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4年及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敦泰電子公司;或本公司)於 95年1月設立,並於同年4月遷入於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原名旭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自104年1月27日起更名為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從事於研究、開發、設計及銷售平面顯示驅動晶片及控制晶片, 並提供上述產品之軟硬體應用、設計、測試、製造、維修及技術諮詢 服務。
本公司股東常會於103年6月30日決議與敦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敦泰科技公司;原F股,股票代號 5280)進行併購及股份 轉換,本併購案之換股比例定為每1股敦泰科技公司普通股,換發4.8 股本公司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併購及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04年1月2 日。其架構及程序為由本公司所持有 100%股份之開曼子公司 Orise Holding (Cayman) Inc. (Orise Cayman 公司), 與敦泰科技公司合併, 合併後敦泰科技公司為存續公司,而 Orise Cayman 公司消滅,同時由 本公司發行新股給原敦泰科技公司股東;交易完成後敦泰科技公司成 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此項併購案經綜合判斷後為反向併購, 係以法律上子公司敦泰科技公司為主體之延續。另敦泰科技公司經臺 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已於104年1月2日終止上市。
本公司之投資關係圖列示如下:

敦泰科技公司係 FocalTech Systems, Inc.之母公司,於 101年7 月設立於英屬開曼群島。FocalTech Systems, Inc.於 94年10月設立於 美國,其100%持股之子公司 FocalTech Systems, Ltd.於 94年10月設 立於英屬開曼群島。璟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年6月設立於中華民 國)及敦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95年4月設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皆為 FocalTech Systems, Ltd. 100%持股之子公司。
本公司 103年8月成立 FocalTech Electronics, Ltd.並透過該公司 間接轉投資大陸地區設立100%持股之子公司敦泰電子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及敦泰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分別於103年9月及10月經經 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淮,並完成設立登記,該二家子公司主要分別 從事消費性電子晶片之銷售服務及消費性電子晶片之設計及研發。
本公司股票經核准自96年7月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105年2月26提報董事會後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計準則 (IAS)、解釋 (IFRIC)及解釋公告 (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第 1030029342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 號函,本公司及由 本公司所控制個體(以下稱「合併公司」)自104年起開始適用業經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 IFRS、IAS、IFRIC及 SIC (以下稱「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2013年版 IFRSs 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此準則取代 IAS 27「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同時亦取代 SIC 12「合併:特殊目的個體」。合併公司考量對其他個體是否 具控制,據以決定應納入合併之個體。當合併公司有(i)對被投 資者之權力、(ii)因對被投資者之參與而產生變動報酬之暴險或 權利,且(iii)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該等報酬金額之能 力時,則合併公司對被投資者具控制。此外,針對較為複雜之 情況下投資者是否具控制之判斷,新準則提供較多指引。
- IFRS 12 之「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IFRS 12 針對子公司及關聯企業規定應揭露內容。首次適用 IFRS 12 時, 合併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將提供較廣泛之揭露。
-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IFRS 13 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 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
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為廣泛,例如,適用 IFRS 13 前,準 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 露,而依照 IFRS 13 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 提供前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 104 年起推延適用。相關揭露請參 閱附註三一。
-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 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並 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合併公司於 104 年追溯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不重分類至損 益之項目包含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包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採用權益 法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外)。惟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期淨利、本期稅後其他綜合損 益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IAS 19「員工福利」
該修訂準則規定確定福利義務變動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變 動係於發生時認列,因而排除過去得按「緩衝區法」處理之選 擇,並加速前期服務成本之認列。該修訂規定所有確定福利計 書再衡量數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俾使已認列之淨退休金 資產或負債反映計畫短紬或剩餘之整體價值。確定福利計畫再 衡量數係單獨列為其他權益項目。
此外,「淨利息」取代適用修訂準則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 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福利負債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 修訂後 IAS 19 除了改變確定福利成本之表達,並規定更廣泛之 揭露。
(二)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生效日。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註2) |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6年1月1日 (註3) |
| IFRS 9「金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 未定 |
|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
|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 2016年1月1日 |
| 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 |
|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 2016年1月1日 |
| IFRS14「管制遞延帳戶」 | 2016年1月1日 |
| IFRS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16 \nmid 44$ $\frac{2}{3}$ | 2019年1月1日 |
| IAS1之修正「揭露計畫」 | 2016年1月1日 |
| IAS7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7年1月1日 |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 2017年1月1日 |
| 認列」 | |
| IAS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 2016年1月1日 |
| 法之闡釋 | |
|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 2016年1月1日 |
| IAS19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 2014年7月1日 |
|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 2014年1月1日 |
| 之繼續」 | |
| IFRIC 21 $\lceil \bigtriangleup \mathbb{R} \rceil$ | 2014年1月1日 |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給與日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 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註 3: 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 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FRS 9 $\lceil$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 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合併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 量, 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合併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 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除 股 利 收 益 認 列 於 損 益 外 , 其 他 相 關 利 益 及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後 續 無 須 評 估 減 損 , 累 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15「來自客戶合約之 收入」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 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 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 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 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 捐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 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考 量 原 始 認 列 時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以 計 算 信 用 調 整 後 之 有 效 利 率 , 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2.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IASB 於發布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 IAS 36 「 資 產 減 損 」 之 揭 露 規 定 , 導 致 合 併 公 司 須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增 加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 IAS 36 之修正 係 釐 清 合 併 公 司 僅 須 於 認 列 或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當 期 揭 露 該 等 可 回 收金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 分成本衡量,合併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 IFRS 3「企業合併」及 IFRS 8「營運部門」等若干準則。
IFRS 2 之修正係改變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定義,並增列績 效條件及服務條件定義。該修正釐清績效條件所訂之績效目標 得按合併公司或同一集團內另一個體之營運(非市價條件)或 權益工具之市價(市價條件)設定。該績效目標之設定得與合 併 公 司 整 體 或 部 分 (例 如 某 一 部 門 ) 績 效 有 關 , 而 達 成 績 效 目 標 之 期 間 則 不 得 長 於 服 務 期 間 。 此 外 , 該 修 正 並 釐 清 股 價 指 數
目標因同時反映合併公司本身與集團外其他企業之績效,故非 屬績效條件。
IFRS3之修正係釐清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無論是否為IAS 39 或 IFRS 9 之適用範圍,應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係 認列於損益。
IFRS 8 之修正係釐清若合併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 運部 門 彙 總 揭 露 , 應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露 管 理 階 層 於 運 用 彙 總 基準時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合併公司僅於部門資 產定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始應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 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
IFRS 13 之修正係釐清適用 IFRS 13 後,無設定利率之短期 應收款及應付款,若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仍得按原始發票金額 衡量。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合併公司提供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服 務 之 管 理 個 體 係 屬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人 , 應 揭 露 管 理 個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支 付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3、IFRS 13 及 IAS 40 「投資性不動產」等若干準則。
IFRS 3 之修正係釐清 IFRS 3 不適用於聯合協議本身財務報 表中關於其設立之會計處理。
IFRS 13 之修正係對適用以淨額基礎衡量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群組公允價值之例外(即「組合例外」)進行修正,以釐清 該例外範圍包括 IAS 39 或 IFRS 9 適用範圍內並依其規定處理之 所有合約,即使該合約不符合IAS 32「金融工具:表達」對金 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定義亦然。
-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企業應採用適當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以反映其消耗該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型態。
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修正規定,收入並非衡 量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之適當基礎,且該修正並未提 供得以收入為基礎提列折舊費用之例外規定。
IAS 38「無形資產」之修正則規定,除下列有限情況外, 收入並非衡量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之適當基礎:
- (1) 無形資產係以收入之衡量表示 (例如,合約預先設定當收 入達特定門檻後無權再使用該無形資產),或
- (2) 能證明收入與無形資產經濟效益之耗用高度相關。
上述修正於生效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推延適用,並允許 提前適用。
- IFRS $15 \rceil$ 客户合约之收入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代IAS18「收入」、IAS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 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 生效時, 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 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5「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及停業單位」、IFRS 7、IAS 19 及 IAS 34 等若干準則。
- IFRS 16「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 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合併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 短期 租 賃 得 選 擇 採 用 類 似 IAS 17 之 營 業 租 賃 處 理 外 , 其 他 租 賃 皆 應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合 併 綜
合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 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合併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 倩之本余余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IFRS 16 生效時, 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 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 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 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有關法 今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3等級:
-
-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
-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 (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
-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
-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
-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换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
-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
-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倩。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四)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 之財務報告。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適當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 之會計政策一致。
於 編 製 合 併 報 告 時 , 各 個 體 間 之 交 易 、 帳 户 餘 額 、 收 益 及 費 捐 已全數予以銷除。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合併公司國外營運機構 (包含營運所 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 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美元。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 换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另將以美元編製之財務報表轉換為新台幣,所有資產及負債以 資產負債表日之匯率換算;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 及股東權益按歷史匯率換算。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亦列 入其他綜合損益。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請參閱附註十二、附表四 及附表五。
(五) 企業合併
企業合併係採收購法處理。收購相關成本於成本發生及勞務取 得當期列為費用。
商譽係按移轉對價之公允價值、被收購者之非控制權益金額以 及收購者先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於收購日之公允價值之總額, 超過收購日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淨額衡量。
若合併公司因企業合併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衡量尚 · 未 完 成 , 於 資 產 負 倩 表 日 係 以 暫 定 金 額 認 列 , 並 於 衡 暈 期 間 進 行 追 溯調整或認列額外之資產或負債,以反映所取得有關收購日已存在 事實與情況之新資訊。
反向收購時,係由會計上被收購者發行其股份予會計上收購者 之業主。因此,會計上收購者為取得會計上被收購者權益而支付之 移轉對價之收購日公允價值,應基於為使法律上母公司之業主擁有 與反向收購後產生之合併後個體相同比例之權益,法律上子公司假 使 須 發 行 權 益 之 數 暈 。 依 前 述 方 法 所 計 算 權 益 數 暈 之 公 允 價 值 , 可 作為交換被收購者之移轉對價公允價值。
反向收購時,收購者與被收購者僅以權益交換者,被收購者權 益之收購日公允價值較收購者權益之收購日公允價值更能可靠衡量 時,係以被收購者權益之收購日公允價值決定商譽之金額,而非以 其所移轉權益之收購日公允價值決定。
反向併購之合併財務報表應反映法律上子公司按合併前帳面金 額認列與衡量其資產及負債,並認列其依企業合併前保留盈餘之帳 面 金 額 ; 法 律 上 母 公 司 則 按 公 平 價 值 認 列 與 衡 量 其 資 產 及 負 債 。 合 併財務報表的股東權益總額等於法律上子公司合併前的股東權益總 額加計對被收購者的併購對價。
另應追溯調整法定資本以反映會計上被收購者之法定資本。 (六)外 幣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 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 損益。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换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及其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 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七)存
存貨包括原物料、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 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 項目為基礎。存貨平時按標準成本計價,於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再 予調整使其接近按加權平均法計算之成本。淨變現價值係指估計售 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 餘額。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後之金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對於 每一重大部分則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 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 之影響。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九) 商 譽
企業合併所取得之商譽係依收購日所認列之商譽金額作為成 本,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商譽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因該合併綜效而 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簡稱「現金產生單位」。
受 攤 商 譽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每 年 ( 及 有 跡 象 顯 示 該 單 位 可 能 已 減 損時)藉由包含商譽之該單位帳面金額與其可回收金額之比較,進 行該單位之減損測試。若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係當年度企業
合併所取得,則該單位應於當年度結束前進行減損測試。若受攤商 譽之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減 少 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 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任何減損損失直接認列為 當期損失。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處分受攤商譽現金產生單位內之某一營運時,與該被處分營運 有關之商譽金額係包含於營運之帳面金額以決定處分損益。
(十) 無形資產
-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 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 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 響。除合併公司預期於該無形資產經濟年限屆滿前處分該資產 外,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之殘值估計為零。
- 企業合併所取得
企業合併所取得之無形資產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認列, 並與商譽分別認列,後續衡量方式與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相同。
- 除 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一)有形及無形資產 (商譽除外)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 無形資產 (商譽除外)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 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 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針 對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及 尚 未 可 供 使 用 之 無 形 資 產 , 至 少 每 年 於 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二)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放款及應收款。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為指定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於下列情況下,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 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
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 以公允價值為基礎;或
c. 將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混合 (結合)合 約整體進行指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 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不包含該金融資產 所產生之任何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 式請參閱附註三一「金融工具」附註。
B.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及 其他金融資產)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 損損失後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 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 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 款,係用以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 否有減損客觀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 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 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 如 應 收 帳 款 , 該 資 產 若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損 。 應 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 經驗、集體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 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 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捐捐失金 額減少,且該減少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 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其他金融資產客觀減損證據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 大財務困難、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 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由 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銷 而 後 續 收 回 之 款 項 則 貸 記 備 抵 帳 户 。 除 因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 損益。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權益工具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 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 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
- 金融負債
- (1) 後續衡量
除下列情況外,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含持有供交易 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 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股利或 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三 $\overline{\phantom{0}}$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 (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 可轉換公司債
合併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所含轉換權組成部分,並非 透過以固定金額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交換固定數量之合併公司 本身之權益工具交割之轉換權,故分類為衍生性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可轉換公司債之衍生性金融負債部分係以公 允價值衡量,非衍生性金融負債部分之原始帳面金額則為分離 嵌入式衍生工具後之餘額。於後續期間,非衍生性金融負債係 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衍生性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 值衡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交易成本,係按相對公允價值之 比例分攤至該工具之非衍生性金融負債部分(列入負債帳面金 額)及衍生性金融負債部分(列入損益)。
(十三)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 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負債準備係以清償義務 之估計現金流量現值衡量。
(十四)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 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列。
-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 持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
- 利息收入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 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 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五)租 賃
合併公司為營業租賃之承租人時,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 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十六)退職後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之期間, 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當年度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書之確定福利成本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 進行精算評價。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淨利息於發生時或 清償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確定福利義務產生之所有精 算損益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 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係確定福利退休計書之提撥短絀。淨確定 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 現值。
-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
- 本公司給與員工之權益交割股份基礎給付,係以給與日權益工 具之公允價值衡量。
員工認股權係按給與日所決定之公允價值及預期既得員工 認股權之最佳估計數量,於既得期間內以直線基礎認列費用, 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若其於給與日立即既得, 係於給與日全數認列費用。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時,係於給與日認列員工未賺得酬 勞,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一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若屬有償發行, 且約定員工離職時須退還價款者,應認列相關應付款。於既得 期 間 ,若 員 工 提 前 離 職 時 無 須 返 還 已 領 取 之 股 利 , 於 宣 告 發 放 股利時認列費用,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一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修正預期既得之員工認股權 及限制員工權利股票估計數量。若有修正原估計數量,其影響 數係認列為損益,使累計費用反映修正之估計數,並相對調整 資本公積一員工認股權及資本公積一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 给與子公司員工之權益交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本公司給與子公司員工以本公司權益工具交割之權益交割 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視為對子公司之資本投入,並以給與日 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於既得期間內認列為對子公司投資 帳 面 金 額 之 增 加 , 並 相 對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一 員 工 認 股 權 及 限 制 股 票。
- 收購者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修改
修改權益工具給與所依據之條款及條件至少應以所給與權 益工具於修改日衡量之公允價值認列已收取的勞務,除非該等 權益工具因未能滿足修改日所約定之既得條件。此外,企業應 認列因修改而使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總公允價增加或對員工有 利之影響。若修改所給與權益工具之條款或條件,使股份基礎 給付協議之總公允價值減少或較不利於員工,應視該修改未發 生,而仍繼續處理作為所給與權益工具對價之已收取勞務。
若修改使所給與權益工具於修改前與修改後當下衡量之公 允價值增加或是修改增加所給與權益工具之數量,企業應將所 給與增額公允價值或是所給與額外權益工具於修改日衡量之公 允價值納入所收取勞務之認列金額衡量中。
给與增額公允價值或是所給與額外權益工具於修改日衡量 之公允價值係指修改後權益工具與原始權益工具兩者於修改日 估計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若修改於既得期間發生,除應於剩 餘之原既得期間認列以原始權益工具之給與日公允價值為基礎 之金額外,應將所給與增額公允價值或是所給與額外權益工具 於修改日衡量之公允價值納入於修改日至額外權益工具既得日 間所收取勞務之認列金額衡量中。
- 被收購者所給與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當被收購者員工所持有之股份基礎給付報酬(以下簡稱「被 收購者報酬」)由合併公司之股份基礎給付報酬(以下簡稱「替 代性報酬」)取代時,於收購日依市價基礎衡量被收購者報酬及 替代性報酬。替代性報酬中屬企業合併移轉對價衡量之部分, 係 等 於 以 市 價 基 礎 衡 量 之 被 收 購 者 報 酬 乘 以 下 述 比 率 : 以 已 完 成之既得期間,除以總既得期間。以市價基礎衡量之替代性報 酬超 過 以 市 價 基 礎 衡 量 之 被 收 購 者 報 酬 納 入 企 業 合 併 移 轉 對 價 衡量之部分,係認列為合併後之酬勞成本。
當權益交割之被收購者報酬未由替代性報酬取代時,被收 購者報酬係以市價基礎衡量。收購日已既得之報酬全數列入非 控制權益,未既得之該報酬按前述比率分攤至非控制權益,其 餘認列為合併後之酬勞成本。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 當期所得稅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原旭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敦泰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璟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敦泰電子科 技(上海)有限公司及敦泰電子 (深圳)有限公司依當地所得 稅法規定計算之所得稅,列為所得稅費用。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資產及負債原始認 列當時既不影響課稅所得亦不影響會計利潤,其產生之暫時性 差異不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此外,原始認列商譽產生 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不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 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 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 關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 僅 於 其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課 稅 所 得 用 以 實現 暫 時 性 差 異 , 且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預 期 將 迴 轉 的 範 圍 內 , 予 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 業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 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 於 修 正 當 期 認 列;若 會 計 估 計 之 修 正 同 時 影 響 當 期 及 未 來 期 間 ,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所得稅
由於未來獲利之不可預測性,合併公司於104年及103年12月 31 日止與投資子公司有關未認列之所得稅資產的暫時性差異分別尚 有 21,975 仟元及 17,409 仟元。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 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而定。
由於 母 公 司 控 制 其 子 公 司 之 股 利 政 策 , 故 可 控 制 與 該 投 資 相 關 之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 不會迴轉,故合併公司於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有關未認列 所 得 税 負 債 的 暫 時 性 差 異 分 別 尚 有 4,375,242 仟 元 及 3,839,923 仟 元。
(二) 商譽減損估計
決定商譽是否減損時,須估計分攤到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之使 用價值。為計算使用價值,管理階層應估計預期自現金產生單位所 產 生 之 未 來 現 余 流 量 , 並 決 定 計 算 現 值 所 使 用 之 適 當 折 現 率 。 若 實 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三)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 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 (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 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 生重大減損損失。
(四)公允價值衡量及評價流程
當採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於活絡市場無市場報價時,合 併公司依相關法令或依判斷決定是否委外估價並決定適當之公允價 值評價技術。
若估計公允價值時無法取得第 1 等級輸入值,合併公司委任之 估價師係參考市場價格或利率及衍生工具特性等資訊決定輸入值, 若未來輸入值實際之變動與預期不同,可能會產生公允價值變動, 合併公司每季依市場情況更新各項輸入值,以監控公允價值衡量是 否適當。
公允價值評價技術及輸入值之說明,請參閱附註三一「金融工 具」。
(五)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六)股份基礎給付
發行員工認股權係按預期既得認股權之最佳估計數量及給與日 公平價值計算之認股權價值,後續資訊顯示預期既得之認股權數量 與估計不同時及員工實際離職率及估計未來離職率改變而有所變動 時,可能會產生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金額。
(七)投資關聯企業之減損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且帳面金額 可能無法被回收,合併公司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合併公司管 理階層係依據關聯企業之未來現金流量預測,包含關聯企業內部管 理階層估計之銷貨成長率及產能利用率等假設,評估減捐。合併公 司亦考量相關市場及產業概況,以決定其相關假設之合理性。
(八)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係 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 率、離職率及薪資預期增加率等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濟情 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債金額。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3,269 | 1.600 |
|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 1,409,940 | 353,309 |
| 約當現金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 | ||
| 以内之投資) | 267,337 | 1,370,399 |
| \$1,680,546 | \$1,725,308 |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活期存款 | $0.001\% \sim 0.35\%$ | $0.001\% \sim 0.35\%$ |
| 定期存款 | $0.3\% \sim 6.5\%$ | $0.34\% \sim 3.5\%$ |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一流動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組合式商品一信用連結結 構型商品 |
\$129,120 | |
| 金融負債一流動 持有供交易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 公司債之認股權 |
-47.818 |
八、應收帳款淨額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1,699,191 | 48.591 |
| 減:備抵呆帳 | 111,605 | $\sim$ |
| 應收帳款淨額 | \$1,587,586 | 48,591 |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月結60至120天,應收帳 款不計息。於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 始授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其備抵呆帳係參考交 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於資產負債表日已逾期但合併公司尚未認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 款,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變,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 金額,合併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 保障。
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60$ 天以下 | \$20,488 | - |
| 60至180天 | 711 | - |
| 180天以上 | 13,534 | - |
| 計 合 |
\$ 34,733 | -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 個 | 別 | 評 | 估 | 群 | 組 | 評 | 估 | ||||
|---|---|---|---|---|---|---|---|---|---|---|---|
| 減 | 損 | 損 | 失 | 減 | 損 | 損 | 失 | 合 | 計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 \$ | \$ | \$ | ||||||||
| 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 191 | 191 | |||||||||
| 匯率評價 | 2 | ||||||||||
| 本年度迴轉呆帳費用 | 193) | 193) | |||||||||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 \$ | \$ | ||||||||
| 併購取得 (美金3,400 仟元) | 107,610 | 107,610 | |||||||||
| 匯率評價 | 3,995 | 3,995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11,605 | \$111,605 |
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10月13日發佈重大訊息,因連 續經營虧損,故經該公司董事會決議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重 整及緊急處分,截至104年12月底止,合併公司對勝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之應收帳款提列備抵呆帳餘額為111,605仟元。
九、存鱼貨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製成品 | \$791,208 | \$407,923 |
| 在製品 | 622,755 | 391,103 |
| 原物料 | 1,129,913 | 27,354 |
| \$2,543,876 | 826,380 |
104 及 103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9,512,645 仟元及 2,931,909 仟元,其中分别包括存貨跌價損失34,912 仟及存貨淨變現價 值回升利益50,156仟元,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係因呆滯庫存去化所致。 十、其他金融資產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 | ||
| 款 $(-)$ | \$5,157,869 | \$5,199,327 |
| 附買回權零息債券(二) | 129.987 | - |
| \$5,287,856 | \$5,199,327 |
- (一) 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 存款利率區間分別為年利率 0.62%~4.0%及 0.87%~7.10%。
- (二)合併公司於104年折價購買4,000仟美元之183天期附買回權債券, 其票面利率為0%,有效利率為0.7428%。
十一、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國外未上市 (櫃)特別股 | \$49,238 | \$47,475 |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 係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 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 無法可靠衡量。
合併公司於104及103年度分別認列金融資產減損損失0仟元及 45,459 仟元。
合併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況。 十二、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 所持股權 | 百分比 | |||
|---|---|---|---|---|
| 104年 | 103年 | |||
| 稱 管 司 投 公 Z |
司 子 稱 公 z |
務 性 質 業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敦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資控股 | 100% | |
|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FocalTech Electronics, | 消費性電子晶片之研 | 100% | |
| Ltd. | 發、製造及銷售 | |||
| 敦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FocalTech Systems, Inc. | 投資控股 | 100% | 100% |
| FocalTech Systems, Inc. | FocalTech Systems, Ltd. | 消費性電子晶片之研 | 100% | 100% |
| 發、製造及銷售 | ||||
| FocalTech Systems, Ltd. | 敦泰科技 (深圳) 有限公 | 消費性電子晶片之設計 | 100% | 100% |
| 司 | 及研發 | |||
| FocalTech Systems, Ltd. | 璟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消費性電子晶片之進出 | 100% | 100% |
| 口報關手續 | ||||
| FocalTech Electronics, | 敦泰電子科技 (上海) 有 | 消費性電子晶片之銷售 | 100% | |
| Ltd. | 限公司 | 服務 | ||
| FocalTech Electronics, | 敦泰電子 (深圳) 有限公 | 消費性電子晶片之設計 | 100% | |
| Ltd. | 司 | 及研發 |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列示如下:
| 本公司持有之所有權 | |||||||||||||||
|---|---|---|---|---|---|---|---|---|---|---|---|---|---|---|---|
| 帳 | 面 | 金 | 額 | 權 | 益 | 百 | 分 | 比 | |||||||
| 104年 | 103年 | 104 $#$ | 103年 | ||||||||||||
| 被 | 投 | 資 | 公 | 司 | 名 | 稱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非上市 | 櫃) 公司 | ||||||||||||||
| 利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2% | 36.2% |
上述關聯企業之業務性質、主要營業場所及公司註冊之國家資 訊,請參閱附表四「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FocalTech Systems, Ltd.及璟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於103年3 月及11月参與利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認購普通股共 8,300 仟股,認購總金額為 83,000 仟元,增資案後持股比例為 36.2%。 利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11月3日董事會同意聲請宣告破 產,經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評估後於 103 年度將投資金額全數認列減損 損失。
103年12月31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合併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捐益 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
截至104年12月底止,合併公司採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利順 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經法院裁定宣告破產。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房屋及建築 研 發 設 備 辦 公 設 備 資 訊 設 備 運 輸 設 備 租赁改良物 光 罩 設 備 機 器 设 備 未 完 工 程 合 | 처 | |||||||||||||||||
|---|---|---|---|---|---|---|---|---|---|---|---|---|---|---|---|---|---|---|
| 成 本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 \$ ٠ |
20,214 | S | 9,669 | S. | 28,599 | S | 1.738 | \$. | 28,539 | S | 67,988 | S | S | \$156,747 | |||
| 重分 類 |
2,251 | 578) | 578 | 2,251) | ||||||||||||||
| 添 增 |
37,600 | 5,473 | 2,184 | 6,750 | 5,530 | 35,914 | 93,451 | |||||||||||
| 分 處 |
182) | 251) | 5,369) | 6,482) | 12,284) | |||||||||||||
| 淨兒換差額 | 794 | 392 | 1,500 | 101 | 880 | 5,684 | 9,351 | |||||||||||
| 103年12月31日徐 | ||||||||||||||||||
| 颔 | \$37,600 | \$28.550 | \$ 11.416 | S. | 32.058 | \$. | 1.839 | s. | 28.467 | \$107.335 | \$247,265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 \$ $\tilde{\phantom{a}}$ |
S | 11,056 | s | 4,486 | s. | 15,044 | £. | 495 | £. | 7,998 | s | 29,205 | \$ | £. | 68,284 | ||
| 重分 類 |
266 | 142) | 142 | 266) | ||||||||||||||
| 折舊費用 | 348 | 4,370 | 1,451 | 3,338 | 316 | 9,699 | 24,937 | 44,459 | ||||||||||
| 分 處 |
$\blacksquare$ | 479) ( | 508) | 5,946) | $\bullet$ | $2,733$ ) | 9,666) | |||||||||||
| 淨兒換差額 | 400 | 221 | 685 | 44 | 554 | 2,894 | 4,798 | |||||||||||
| 103年12月31日徐 | ||||||||||||||||||
| 额 | -348 | s. | 15,613 | $5 - 5.508$ | s. | 13.263 | \$ | 855 | \$15,518 | \$5, 56, 770 | \$107,875 | |||||||
| 103年1月1日淨額 103年12月31日浄 |
9.158 | S. | 5.183 | \$ 13.555 | \$. | 1.243 | \$. | 20,541 | \$38.783 | S. | 88.463 | |||||||
| 頚 | \$ 37,252 | S. | 12,937 | S. | 5,908 | \$18.795 | 984 | s. | 12.949 | \$ 50.565 | \$139,390 |
(接次頁)
(承前頁)
| 房屋及建築 研 發 | 設 備 辩 公 設 備 資 訊 設 備 運 輸 設 備 租賃改良物 光 罩 設 備 機 器 設 備 未 完 工 程 合 | 計 | ||||||||
|---|---|---|---|---|---|---|---|---|---|---|
| 成 本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37,600 S. |
28,550 £. |
11,416 S. |
\$32,058 | 1,839 S. |
S 28,467 |
\$107,335 | \$ | S $\ddot{\phantom{a}}$ |
\$247,265 |
| 併購取得 | 14,893 | 304 | 30 | 11,567 | 2,492 | 29,286 | ||||
| 重分 類 |
2,492 | 2,492) | ||||||||
| 添 增 |
20,427 | 1,526 | 5,134 | 11,734 | 1,600 | 40,421 | ||||
| 淨兒換差額 104年12月31日徐 |
236) | 177) | 666) | 42) | 361) | 3,707 | 2,225 | |||
| 额 | 37,600 | 63.634 | 13.069 | 36.526 \$ |
1.797 | 42.362 \$. |
\$111.042 | \$13.167 | \$319,197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348 |
S 15,613 |
5,508 \$ |
13,263 £. |
855 \$ |
\$ 15,518 |
56,770 \$. |
S | \$107,875 | |
| 折舊費用 | 836 | 18,012 | 1,785 | 5,207 | 326 | 12,580 | 26,329 | 4,168 | 69,243 | |
| 淨兒換差額 104年12月31日餘 |
131) | 98) | 306) | $22^{\circ}$ | 284) | 2,731 | 1,890 | |||
| 額 | 1,184 | \$33.494 | $5$ 7.195 | \$18.164 | 1.159 S |
27.814 \$ |
\$85.830 | 4.168 $S_{-}$ |
\$179,008 | |
| 104年1月1日淨額 104年12月31日淨 |
\$37.252 | 12.937 SS. |
5.908 S. |
\$18.795 | 984 S. |
12.949 \$ |
50.565 S. |
\$139,390 | ||
| 額 | 36.416 | 30.140 | 5.874 | \$18.362 | 638 | 14.548 | \$25.212 | 8.999 | \$140,189 |
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 提折舊:
| 房屋及建築 | 45年 |
|---|---|
| 研發設備 | 3至5年 |
| 辦公設備 | 3至5年 |
| 資訊設備 | 3至5年 |
| 運輸設備 | 5年 |
| 租賃改良物 | 1至5年 |
| 光罩設備 | 3年 |
| 機器設備 | 4年 |
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形。
十五、商 譽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成 本 本期企業合併取得 |
\$3,237,268 | œ | |
| 十六、其他無形資產 | |||
| 技術授權 | 權 電腦軟體 專 利 商 |
權 標 計 合 |
|
| 成 本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 \$ 46,799 |
\$ \$ 257 21,054 |
\$ 68,110 \$ |
| 重 分 類 |
$2,037$ ) | 2,037 | |
| 增 添 |
2,478 | 2,478 | |
| 淨兌換差額 | 2,807 | 1,435 15 |
4,257 |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47,569 \$ |
272 27,004 \$ \$ |
\$ 74,845 |
(接次頁)
(承前頁)
| 技術授權 | 電 腦軟體 |
專 利 權 |
標 商 權 |
合 計 |
|
|---|---|---|---|---|---|
| 累計攤銷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 \$ 19,845 |
\$ 11,362 |
\$ 187 |
\$ | \$ 31,394 |
| 重分類 | 736) | 736 | |||
| 攤銷費用 | 14,432 | 7,974 | 37 | 22,443 | |
| 淨兌換差額 | 1,837 | 1,053 | 13 | 2,903 | |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35,378 | \$ 21,125 |
$\overline{P}$ 237 |
\$ | \$ 56,740 |
| 103年1月1日淨額 | \$ 26,954 |
$\frac{3}{2}$ 9,692 |
\$ $\overline{20}$ |
$\overline{P}$ | 36,716 \$ |
| 103年12月31日淨額 | 12,191 | \$ 5,879 |
\$ 35 |
\$ | \$ 18,105 |
| 成 本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47,569 |
\$ 27,004 |
\$ 272 |
\$ | \$ 74,845 |
| 併購取得 | 9,826 | 6,900 | 76,478 | 74,000 | 167,204 |
| 增 添 |
3,520 | 24,731 | 28,251 | ||
| 淨兒換差額 | 1,826 | 1,732 | 6) | 3,552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62,741 | 60,367 \$ |
76,744 \$ |
\$ 74,000 |
\$273,852 |
| 累計攤銷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35,378 |
\$ 21,125 |
\$ 237 |
\$ | \$ 56,740 |
| 攤銷費用 | 13,673 | 12,746 | 7,820 | 7,400 | 41,639 |
| 淨兌換差額 | 1,624 | 1,036 | 6) | 2,654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 50,675 |
\$ 34,907 |
\$ 8,051 |
$\mathfrak{D}$ 7,400 |
\$101,033 |
| 104年1月1日淨額 | \$ 12,191 |
$\mathfrak{D}$ 5,879 |
$\mathfrak{D}$ 35 |
$\frac{6}{2}$ | \$ 18,105 |
| 104年12月31日淨額 | 12,066 | \$ 25,460 |
$\mathfrak{D}$ 68,693 |
\$ 66,600 |
\$172,819 |
上述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攤 銷費用:
| 技術授權 | 3至5年 |
|---|---|
| 電腦軟體 | 1至5年 |
| 專利權 | 7至10年 |
| 商標權 | 10 $#$ |
十七、短期借款
$\sim$ $\sim$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銀行信用借款: | ||
| 額 金 |
\$269,775 | $\cdots$ |
| 年利率 | $1.25\% \sim 1.62\%$ | $\rightarrow$ |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 | |||
| 債 | 996,200 | \$ | |
| 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 | 39,428 | ||
|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 | 956,772) | ||
| $\overline{\phantom{a}}$ |
本公司於102年6月17日發行5年期票面利率為零之第一次無擔 保可轉換公司債1,000,000 仟元,其用途係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債權人 得於 102年7月18日至107年6月7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 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 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與辦理減資之減資 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外),依轉換價格(發行 時為每股新台幣 57.03元,嗣後則依公式調整,104年12月31日之轉 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9.46元)向本公司請求將所持有之債券轉換為本 公司之普通股股票,或於公司債發行滿3年 (105年6月17日)要求 本公司按債券面額之103.03%買回。自102年7月18日至107年5月 8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 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 30% (含)以上時,或該可轉換公司債尚 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 10%時,本公司亦得按約定公 式計算之價格將剩餘流通在外之債券全部贖回。本公司於債券到期日 (107年6月17日)應按債券面額將剩餘債券全部贖回。
此一可轉換公司債,於併購基準日重新評估公允價值,且此可轉 換公司債所含轉換權組成部分,因非透過以固定金額現金交換固定數 量之合併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故分類為衍生性金融負債。併購基準 日之公平價值如下:
| 104年1月2日 | |
|---|---|
| 應付可轉換公司債 | \$941,210 |
|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含轉換權及贖賣回權) | 283,121 |
十九、應付帳款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應付帳款 | \$974,714 | \$222,902 |
本公司因營業而發生之應付帳款平均賒帳期間為 15~60 天。本公 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 內償還。
二十、其他應付款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應付返利 | 438,250 | 302,231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388,586 | 205,884 |
| 應付勞健保及社會保險費 | 16,164 | 12,765 |
| 訴訟準備 | 94,317 | 98,472 |
| 應付專業服務費及其他 | 43,068 | 30,486 |
| 980,385 | 649,838 |
二一、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 局之個人專戶。
(二)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 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 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2%提撥 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 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 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 户 係 委 託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管 理 , 本 公 司 並 無 影 響 投 資 管 理 策 略之權利。
列入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63,441 | $\sim$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5,273) |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48,168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確 | 定 | 福 | 利 | 計 | 畫 | 資 | 產 | 確 淨 |
定福利 | ||
|---|---|---|---|---|---|---|---|---|---|---|---|
| 義 | 務 | 現 | 值 | 公 | 允 | 價 | 值 | 負 | 債 | ||
| 104年1月2日餘額 | \$ | 57,814 | $($ \$ | 13,397) | \$ | 44,417 |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114 | 114 | |||||||||
| 利息費用(收入) | 1,156 | 281) | 875 | ||||||||
| 認列於損益 | 1,270 | 281 ) | 989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 | |||||||||||
| 含於淨利息之金 | |||||||||||
| 額外) | 73) | 73) | |||||||||
| 精算損失一財務假 | |||||||||||
| 設變動 | 2,620 | 2,620 | |||||||||
| 精算損失一經驗調 | |||||||||||
| 整 | 1,737 | 1,737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4,357 | 73) | 4,284 | ||||||||
| 雇主提撥 | 1,522 | 1,522 )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63,441 | S | 15,273 | 48,168 |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 (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 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
-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與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 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書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 之重大假設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折現率 | 1.75% | -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4.50% | $\overline{\phantom{a}}$ |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減少)之金額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現 率 折 |
||
| 增加 0.25% | 2,606 \ | |
| 減少 0.25% |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
| 增加1% | \$11,423 | |
| 減少1% |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1.407 | $\sim$ |
|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 18年 | $\overline{\phantom{a}}$ |
二二、權益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股 本 |
||
| 普通股 | \$2,933,299 | \$2,758,575 |
| 資本公積 | 6,592,641 | 2,597,049 |
| 保留盈餘 | 1,483,160 | 1,380,893 |
| 其他權益項目 | 546,811 | 322,747 |
| \$11,555,911 | \$7,059,264 |
$(-)$ 股 本
普通股(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額定股數 (仟股) | 500,000 | 500,000 |
| 額定股本 | \$5,000,000 | \$5,000,000 |
|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 ||
| (仟股) | 293,330 | 275,858 |
| 已發行股本 | \$2,933,299 | \$2,758,575 |
本公司於104年1月2日(併購基準日)與敦泰科技公司進行 併購及股份轉換。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取得敦泰科技公司100% 股權,換股比例為本公司普通股 4.8 股換發敦泰科技公司普通股 1 股,本公司合計增加發行股本 2,758,575 仟元,每股面額 10 元,共 為 275,858 仟股。因此項併購案經綜合判斷為反向併購,依企業合併 之會計處理,追溯調整法定資本為本公司原發行股本1,400,495仟元 加計增發之股本 2,758,575 仟元,追溯調整後之法定資本為 4,159,070 仟元。
本公司於 104年3月5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1,249,021 仟元, 銷除本公司股份 124,902 仟股, 依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 4,179,262 仟元計算減資比例約為30%。本減資案已於104年6月10 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於104年8月26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核准;嗣於104年9月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基準日為104 年9月23日,並已於104年10月8日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二)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中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之溢額(包括以超過面額 發行普通股、公司債轉換溢價及庫藏股票交易等)得用以彌補虧損, 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 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因發行員工認股權產生之資本公積,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因逾 期失效或可轉換公司債贖回時產生者得用以彌補虧損。
因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及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 不 得作為任何用途。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 事 業 所 得 税 及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外 , 應 先 提 撥 10%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 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所餘盈餘按下列方式分派之, 惟前述盈餘提供分派之比率及股東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 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
- 股東股息提存股本之6%。
-
- 次就餘額提撥董事酬勞 1.5%;及員工紅利不低於 1%。然董事 酬勞及員工紅利之計算不得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員工紅 利以股票發放時,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 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
- 前款所餘,連同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為股東股利,由股東會決 議股利分配數額。上述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數(股東股息 及股東股利)之10%,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0.5元得不予發放。 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 股東權益減項,應自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 盈餘公積,並於擬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因應 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本公司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已 配合上述法規修正公司章程,並於105年2月26日董事會通過擬議, 尚待於預計105年6月22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員工及董事酬勞 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情形,參閱附註二四之(四)員工福利費用。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於104年6月10日及103年6月30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103及102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盈 | 餘 | 分 | 配 | 案 每股股利(新台幣元) | |||
|---|---|---|---|---|---|---|---|
| 103年度 | $102$ 年度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14.445 | \$126,735 | |||||
| 現金股利 | 130,005 | 554,000 | \$0.3123 | 10 |
本公司105年2月26日董事會擬議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盈 | 餘分配案 | 每股股利 (元)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23,582 | |||
| 現金股利 | 212,240 | \$0.7222 |
有關104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05年6月22日召開之 股東常會決議。
二三、收入
$\mathcal{L}_{\mathcal{A}}$
| $104$ 年度 | $103$ 年度 | |
|---|---|---|
| 手持式行動裝置應用晶片 | \$11,464,209 | \$4,522,834 |
| 其 他 |
15,530 | $\overline{\phantom{0}}$ |
| \$11,479,739 | 4,522,834 |
二四、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一)其他利益及損失一淨額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 | \$55,545 | 8,300 \$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 | 33 | |
| 處分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 ||
| 利益 | 134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2,618) | |
| 賠償收入 | 28,139 | 40,823 |
| 其 他 |
381 | 1,713 |
| 84,232 | \$48,218 |
(二) 財務成本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可轉換公司債利息 | \$15,562 | \$ |
| 銀行借款利息 | 1,861 | |
| 押金設算息 | 110 | |
| 승 計 |
\$17,533 | \$ |
| (三) 折舊及攤銷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9,243 | \$44,459 |
| 無形資產 | 41,639 | 22,443 |
| 合 計 |
\$110,882 | \$66,902 |
| 折舊及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 | ||
| 總 | ||
| 營業費用 | \$79,853 | \$43,125 |
| 營業成本 | 31,029 | 23,777 |
| 合 計 |
\$110,882 | \$66,902 |
$\mathcal{A}$
(四)員工福利費用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退職後福利一確定提撥計畫 | \$ 26,824 |
\$ 5,346 |
| 退職後福利一確定福利計畫 | ||
| (附註二一) | 989 | |
| 股份基礎給付 | 76,334 | 80,035 |
| 薪資費用 | 1,190,625 | 510,439 |
| 勞健保費用 | 92,812 | 54,503 |
| 其他員工福利 | 35,109 | 14,467 |
|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1,422,693 | 664,790 |
| 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 82,411 |
\$ 44,505 |
| 營業費用 | 1,340,282 | 620,285 |
| \$1,422,693 | \$ 664.790 |
本公司員工紅利分別按當年度稅後淨利之一定比例估列,103 年度因不足提存章程所訂之股東股息6%,故103年度無需提列相關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依 104年5月修正後公司法及及 105年2月26日經董事會擬議 之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 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 1%及不高於 1.5%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 勞。104年度估列員工酬勞 51,049 仟元及董事酬勞 635 仟元, 係分 別按前述稅前利益之不低於1%及不高於1.5%估列,該等金額於105 年 2月 26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配發,尚待預計於105年6月 22日 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修正章程後,報告股東會。
10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 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 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 調整入帳。
本公司於104年6月10日及103年6月30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103及102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 103年度 (註1) | 102年度 | ||||||||||||
|---|---|---|---|---|---|---|---|---|---|---|---|---|---|
| 現金紅利股票紅利現金紅利股票紅利 | |||||||||||||
| 員工紅利 | $-$ \$ 73,388 | $\overline{\phantom{a}}$ | |||||||||||
| 董監事酬勞 | $\sim$ | $\sim$ 100 $\sim$ | 3.648 |
註1:本公司於104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3年度之員工 紅利及董監事酬勞數,係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原旭曜)103 年度分派之金額。
104年6月10日及103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 利及董監事酬勞與103及10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紅利及 董監事酬勞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有關本公司 105 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資訊,及 104 與 103 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 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外幣兌換損益
| 104年度 | $103$ 年度 | |
|---|---|---|
|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342,035 | \$18,413 |
|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286,490) | (10,113) |
| 净損益 | \$55,545 | 8,300 |
二五、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產生者 | \$12,389 | \$26,807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3,788) | 929 |
| 8,601 | 27,736 | |
| 遞延所得稅 | ||
| 當期產生者 | 3,323 | 33,645 |
| 匯率影響數 | 6,049) | 8,291)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726) 5,875 |
25,354 53.090 |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税前淨利 | \$241,697 | \$717,802 |
| 税前淨利依法定稅率計算之 | ||
| 所得稅費用 | \$26,149 | \$11,091 |
| 長期股權投資產生之投資損 | ||
| 失 | 7,781 | |
|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 11,009 | 14,371 |
| 稅上不可加計之利益 | 40,007) | |
| 子公司當期盈餘預計分配產 | ||
| 生之所得稅 | 14,856 | 24,695 |
|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2,770) | |
| 暫時性差異之迴轉 | 13,010) | |
| 未認列之虧損扣抵 | 5,755 | 2,219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於本年度之調整 | 3,788) | 929 |
| 其 他 |
100) | 215)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5,875 | \$53,090 |
合併公司中敦泰科技公司及 FocalTech Systems, Inc. 所在地適 用之聯邦企業所得稅率為35%。
FocalTech Systems, Ltd.及 FocalTech Electronics, Ltd.依設立 當地法律規定,免納所得稅賦。
本公司及璟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在地適用之企業所得稅率 為17%。
敦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敦泰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及敦泰電子(深圳)有限公司依所在地適用之企業所得稅率為25%。 由於 105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104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4年度
| 1 | 月 $\overline{2}$ $\mathbf{H}$ |
認列於其他 | |||||||
|---|---|---|---|---|---|---|---|---|---|
| 年 | 初餘 額 |
併 | 購取得 | 認列於損益 | 綜合損益 | 兒換差額 | 底餘額 年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未實現存貨損失 \$ |
\$117,104 | (\$ | 14,544) | \$ | \$ | \$102,560 | |||
| 虧損扣抵 | 19,177 | 123) | 19,054 | ||||||
| 備抵呆帳 | 4,872 | 5,659 | 10,531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2,630 | 3,500) | 9,130 | ||||||
| 員工認股權 | 8,954 | 1,860) | 7,094 | ||||||
| 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 |||||||||
| 業損失之份額 | 1,360 | 1,360 | |||||||
| 應付費用 | 1,123) | 2,058 | 935 | ||||||
|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728 | 728 | |||||||
| 可轉換公司債 | 421 | 48) | 373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
| 量之金融負債 | 808 | 808) | |||||||
| 兌換利益 | 393) | 5,370) | 5,763 | ||||||
| 其 他 |
2,389 | 2,389 | |||||||
| 9,921 S |
\$129,342 | \$14,286 | 728 | $\overline{P}$ | 123) | \$154,154 | |||
| 遞延所得稅負 債 |
|||||||||
| 採權益法認列國外被投 資公司之投資收益 |
\$149,243 | \$ | \$ | 14,856 | \$ | \$ | 6,049 | \$170,148 | |
| 無形資產 | 23,520 | 5,880) | 17,640 | ||||||
| 未實現兒換利益 | 2,584 | 2,584 | |||||||
| \$149,243 | \$23,520 | \$11,560 | \$ | \$ | 6,049 | \$190,372 |
103 年度
$\bar{z}$
| 年 額 俆 初 |
認列於損益 | 差 兌 换 額 |
其 註) 他 |
年 底 餘 額 |
|
|---|---|---|---|---|---|
| 得 資產 遞 稅 所 延 |
|||||
| 員工認股權 | \$ 10,521 |
(\$ 1,567) |
\$ | \$ | \$ 8,954 |
| 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 |||||
| 損失之份額 | 1,360 | 1,360 | |||
| 未實現兌換損益 | 59 | 452) | 393) | ||
| 虧損扣抵 | 8,888 | 38 | 8,926) | ||
| 19,468 | 659 \$ |
38 \$ |
8,926 ′\$ |
9,921 | |
| 得 債 負 遮 稅 所 延 採權益法認列國外被投資 |
|||||
| 公司之投資收益 | 116,257 | 24,695 ቈ |
8,291 | 149,243 | |
註:係以前年度所得稅費用調整923仟元及使用虧損扣抵8,003仟元。
(三)未使用之虧損扣抵及免稅相關資訊
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合併公司中之子公司虧損 扣抵相關資訊如下:
| 尚未扣抵餘額 | 最後扣抵年度 |
|---|---|
| \$14,839 | 109 |
| 34,744 | 114 |
| 3,984 | 115 |
| 753 | 116 |
| 2,558 | 117 |
| 1,963 | 118 |
| 5,729 | 119 |
| 9,044 | 120 |
| 16,740 | 122 |
| 23,681 | 123 |
| 20,957 | 124 |
| \$134,992 |
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下列增資擴展產生之所得可享5年 免税:
| 壇 | 首 | 擴 | 展 | 日日 ja I |
||
|---|---|---|---|---|---|---|
| 第三次增資擴展 | 101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 |
(四)與投資相關且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之暫時性差異彙總金額
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與投資子公司有關且未認 列遞延所得稅負債之暫時性差異分別為 4,375,242 仟元及 3,839,923 仟元。
(五)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可扣抵税額帳戶餘額 | \$ 62.742 | \$ 67,050 |
104年度預計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為4.68%。 (六)所得税核定情形
本公司及合併公司中之子公司璟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102 年度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六、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0.62 | |
| 稀釋每股盈餘 | ገ በ3 | ' 36 |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淨利 | \$235,822 | \$664,712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可轉換公司債稅後利息 | 12,917 | |
| 可轉換公司債評價利益 | 235,303) |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盈餘 | \$13,436 | \$664,712 |
| 股 數 |
單位:仟股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 ||
| 股加權平均股數 | 379,400 | 269,246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轉換公司債 | 20,141 | |
| 員工認股權 | 6,651 | 11,120 |
| 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 | 1,495 | 930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203 |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 ||
| 股加權平均股數 | 407,890 | 281.296 |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則計 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 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 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 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七、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一) 104年度認股權計書
本公司於104年7月6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發行員工 認股權憑證 2,800,000 單位 (以下簡稱「104 年認股權計劃」), 每單 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 1 股本公司普通股,因認股權行使而需 發行之普通股股數為 2,8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認股價格為每 股10元。給與對象包含本公司及子公司符合特定條件之員工,且認 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10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2年之日起, 可行使被給與 50%之認股權證,其後每年可行使被給與 25%之認股 權。認股權發行後,遇有本公司股份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 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 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權行使價格及 認股數量依規定公式予以調整。
104年度員工認股權之相關資訊如下:
| 104年度 | ||||||||||
|---|---|---|---|---|---|---|---|---|---|---|
| カロ | 權 | 平 | 均 | |||||||
| 員 | 工 | 認 | 股 | 權 | 單 | 位 | 執行價格 (元) | |||
| 年初流通在外 | \$ | |||||||||
| 本年度給予 | 2,800,000 | 10.0 | ||||||||
| 本年度放棄 | $112,000$ ) | |||||||||
| 年底流通在外 | 2,688,000 | 12.7 | ||||||||
| 本年度給與之認股權加權平 | ||||||||||
| 均公允價值 (元) | 16.60 |
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相關資訊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
|---|---|---|---|---|---|---|---|---|
| 執行價格之範圍 (元) | 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限(年) | |||||||
| S12 5 | 9.67 |
本公司104年認股權計書給與之員工認股權使用 Black-Scholes 評價模式,評價模式所採用之輸入值如下:
| 104年9月2日 | |
|---|---|
| 衡量日參考市價 | 24.40 元 |
| 執行價格 | $10 \n\pi$ |
| 預期波動率 | 43.71% |
| 存續期間 | $10$ 年 |
| 預期股利率 | |
| 無風險利率 | $0.84\%$ ~0.92% |
(二) 102年度認股權計畫
本公司於102年7月11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發行員工 認股權憑證 2,000,000 單位 (以下簡稱「102年認股權計劃」),以低 於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20,000 仟元,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 之本公司普通股數為 1股,因認股權行使而必須發行之普通股股數 為 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不低於認股權憑證發行日之普 通股收盤價之 50%為認股價格。給與對象包含本公司及子公司符合 特定條件之員工,且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6年。憑證持有人於 發行屆滿 2年之日起,可行使被給與50%之認股權證,其後每年可 行使被給與 25%之認股權。認股權發行後,遇有本公司股份普通股 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 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等),認股權行使價格及認股數量依規定公式予以調整。
104年度員工認股權之相關資訊如下:
104年度
| 權 均 平 加 |
|||||||
|---|---|---|---|---|---|---|---|
| 員 | ᅩ | 認 | 股 | 權 | 單 | 位 | 執行價格 ( 元) |
| 年初流通在外 | 1,744,000 | 27.60 \$ |
|||||
| 本年度放棄 | 154,500) | 29.30 | |||||
| 本年度執行 | 9,500) | 27.60 | |||||
| 本年度逾期失效 | 1,500) | 27.60 | |||||
| 年底流通在外 | 1,578,500 | 39.40 | |||||
| 年底可執行 | 823,000 | 39.40 | |||||
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相關資訊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
| - 圍 胃 裕 由口 -71 ◡ . . |
限 餘合約 . 駆り 耳月 J-I -- - -------------------------- |
|---|---|
本公司102年認股權計畫給與之員工認股權使用 Black-Scholes 評價模式,104年1月2日併購基準日亦採用 Black-Scholes 評價模 式,重新評價後,評價模式所採用之輸入值如下:
| 104年1月2日 | |
|---|---|
| 衡量日參考市價 | 38.6 元 |
| 執行價格 | 27.6 元 |
| 預期波動率 | 45.97% |
| 存續期間 | 6年 |
| 預期股利率 | |
| 無風險利率 | $0.72\%$ ~ $0.89\%$ |
(三) 95年度認股權計畫
FocalTech Systems, Inc.於 95 年 2 月經董事會通過認股權酬勞 計劃,該計劃可供發行之認股權為 3,950,000 單位,另於 96年3月、 99年7月及101年2月及10月,經董事會通過增加可供發行之認股 權分別為1,000,000 單位 (此認股權額度係專供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再 發行認股權之用)、2,500,000 單位、2,300,000 單位及 600,000 單位, 截至101年12月31日止,可供發行之認股權為10,350,000單位(包 含 1,000,000 單位為保留買回庫藏股再發行認股權之用),每一單位 可認購 FocalTech Systems, Inc.普通股一股, 给予對象包含本公司及 其子公司之員工、董事及約聘之顧問等。
FocalTech Systems, Inc.因配合組織架構重組,於101年12月 21日將上述之員工認股權計畫之權利義務移轉至敦泰科技公司。
102年1月、3月及4月董事會通過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 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各增加1,000,000、 650,000 及 600,000 單位之可供發行之認股權憑證。
認股權行使價格係依發行日董事會決議訂定之。認股權證發行 後,遇有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權行使價格及得認股數量依 認股權酬勞計劃規定予以調整。
敦泰科技公司因於中華民國申請第一上市,於102年6月24日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 95 年認股權酬勞計畫。終止前已依據 95 年 認股權酬勞計書發行之認股權憑證之效力不受影響。
認股權證之存續期間為10年,除部分在職員工得提前執行其認 股權及部分離職員工延長其得執行之認股權期間外,其餘員工之既 得期間如下: (1) 屆滿1年之日起,可行使被給與25%之認股權,其 後每半年可行使被給與12.5%之認股權,既得期間共4年;或依(2) 績效達成狀況行使其認股權。
104 及 103 年度員工認股權之相關資訊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加權平均 | 加權平均 | |||||||||||
| 執行價格 | 執行價格 | |||||||||||
| 員 | エ | 認 | 股 | 權 | 單 | 位 | 台幣(元) | 單 | 位 | 美元) | ||
| 年初流通在外 | 2,434,079 | \$70.19 | 4,625,595 | S | 2.19 | |||||||
| 併購基準日股數轉換 | 11,683,576 | 14.37 | ||||||||||
| 本年度放棄 | 1,779,600) | 17.37 | 589,125) | 2.52 | ||||||||
| 本年度執行 | 3,165,052) | 12.42 | 1,602,391) | 1.46 | ||||||||
| 年底流通在外 | 6,738,924 | 18.61 | 2,434,079 | 2.22 | ||||||||
| 年底可執行 | 3,423,929 | 16.01 | 484,080 | 1.99 |
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相關資訊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格之 執行 價 |
加權平均剩餘 | 格之 執行 價 |
加權平均剩餘 | ||||
| 範圍台幣 (元) | 合約期限 (年) | (美元) 範圍 |
合約期限 (年) | ||||
| 1.82 \$ |
4.32 | 0.23 \$ |
5.32 | ||||
| 2.07 | 5.05 | 0.25 | 5.81 | ||||
| 2.22 | 5.32 | 0.26 | 6.05 | ||||
| 2.39 | 5.57 | 0.28 | 6.32 | ||||
| 3.14 | 5.81 | 0.30 | 6.57 | ||||
| 4.37 | 6.11 | 0.40 | 6.81 | ||||
| 5.53 | 6.34 | 0.55 | 7.11 | ||||
| 14.25 | 6.11 | 0.70 | 7.34 |
(接次頁)
(承前頁)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執行價格之 | 加權平均剩餘 | 格之 執行價 |
加權平均剩餘 | |||
| 範圍台幣 (元) | 合約期限 (年) | 範圍 (美元) |
合約期限 (年) | |||
| \$17.95 | 6.82 | 0.90 S |
7.57 | |||
| 25.52 | 7.13 | 2.27 | 7.82 | |||
| 29.47 | 7.27 | 3.23 | 8.12 | |||
| 33.42 | 7.48 | 4.84 | 8.08 | |||
| 38.29 | 7.08 | 3.73 | 8.27 | |||
| 4.23 | 8.48 |
敦泰科技公司於反向併購本公司時,上述之員工認股權計書之 權利義務亦已移轉至本公司。依併購及股份轉換合約書之規定,每 一敦泰科技公司認股權憑證原可認購之敦泰科技公司股份乘以 4.8 倍换股比例為可認購本公司股份;故調整後每股執行價格即為原每 股認股價格除以換股比例。此項因併購契約修改之合約條件,經於 併購基準日評估並無增額酬勞成本。
104 及 103 年度認列酬勞成本分別為 19,514 仟元及 55,570 仟元。 (四)102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計畫
本公司於102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 10,000 仟元,發行新股總數為 1,0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發 行價格擬以每股0元(即無償)為發行價格,前述發行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案業於102年8月15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
本公司董事會於102年10月23日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總額為 9,820 仟元,每股面額10元,計982 仟股,每股發行價格為 新台幣 0 元 (即無償) · 本公司 102 年 10 月 23 日為給與日及發行日, 給與日股票之公平價值為46.6元。104年1月2日併購基準日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重評之公平價值依當日最近之開盤價新台幣38元為衡 量基礎。
員工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於下列各既得期限屆滿 仍在職,且善盡服務守則、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 或本公司員工管理辦法等情事,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 下:
-
- 獲配後任職屆滿1年;獲配股數之20%。
-
- 獲配後任職屆滿2年:獲配股數之30%。
-
- 獲配後任職屆滿3年;獲配股數之50%。
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
- 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其依本辦法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 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
- 本公司代表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簽訂信託契約,股東會之 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依該合約 規定全權執行。
-
- 既得期間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 認股。
-
- 自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現金增資認股 停止過戶日、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所定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 或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 於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停止達成既得條件股票之限制 解除及交付。
屬無償配發,員工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 件者,獲配之股份由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五)10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計畫
敦泰科技公司董事會於103年2月24日決議通過103年度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 1年內 1次或分次申 報辦理發行。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總額為新台幣 8,000 仟 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發行普通股800,000股。
敦泰科技公司董事會於103年8月1日決議授權董事長決定增 資基準日,經董事長決定以103年8月20日為增資基準日。本次發 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額為 3,854 仟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共 計發行 385,350 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 元 (即有償)。本公司
103年8月1日及年8月20日分別為給與日及發行日,給與日股票 之公平價值為 247.5元。
敦泰科技公司董事會又於103年10月31日決議授權董事長決 定增資基準日,經董事長決定以103年11月7日為增資基準日。本 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額為 4,057 仟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發行 405,650 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 10 元 (即有償)。本公 司103年10月31日及年11月7日分別為給與日及發行日,給與日 股票之公平價值為173元。
該辦法所授予之員工權利新股於授予日起 3 年間每年平均既 得。於授予日起持續在敦泰科技公司任職屆滿每 1 週年時可分別既 得三分之一。
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
- 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轉讓、贈與他人、設定 他項權利或負擔,或為其他方式之處分。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依本辦法交付信託或保管。本公 司股東會之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由 信託或保管機構依約代為行使之。
-
- 各批之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因任何原因所衍生之配股 (含盈餘轉增資股利及公積轉增資)及配息 (含現金股利及以 現金配發公積),以及該部分之配股與配息再衍生之配股及利 息,與該批之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受相同之限制。
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時,敦泰科技公司將以原發行價格收買其 股份並辦理註銷。
敦泰科技公司於反向併購本公司時,上述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發行計畫之權利義務亦已移轉至本公司。此項權利義務之移轉於併 購基準日評估並無增額酬勞成本。
104 及 103 年度認列酬勞成本分別為 56,820 仟元及 24,465 仟元。
二八、企業合併
$\frac{1}{2} \sum_{i=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一)收購本公司
具表決權之
| 所有權權益/ | |||||||
|---|---|---|---|---|---|---|---|
| 主 | 要營 | 運活動收 購 日收購比例 (%) | |||||
|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 | 消費性電子晶片之研 104年1月2日 | 100% | |||||
| 公司(本公司) 發、製造、銷售 | |||||||
| 此次併購行為主係為考量長期發展策略所需、整合雙方資源並 | |||||||
| 提昇企業競爭力,為公司合併帶來業績成長、增加獲利並且創造更 | |||||||
| 多價值。 | |||||||
| (二)移轉對價 | |||||||
| 司 | |||||||
| 發行權益工具取得敦泰科技公司100%股權部分 | $\frac{*}{\$5,321,880}$ | ||||||
| 非控制權益(本公司給予之認股權及限制員工權利 | |||||||
| 新股) | 28,080 | ||||||
| \$5,349,960 | |||||||
| (三)收購日取得之資產及承擔之負債之公允價值 | |||||||
| 本 | 公 | 司 | |||||
| 流動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717,370 | ||||||
|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2,177,210 | ||||||
| 存 貨 |
1,871,832 | ||||||
| 其 他 |
53,948 | ||||||
| 非流動資產 | |||||||
| $m \rightarrow \infty$ $\rightarrow$ | $\sim$ $\sim$ |
| クルヒ ヨミノ 貝 /生 |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717,370 |
|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2,177,210 |
| 存 貨 |
1,871,832 |
| 其 他 |
53,948 |
| 非流動資產 | |
| 固定資產 | 29,286 |
| 無形資產 | 167,204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29,342 |
| 其 他 |
3,339 |
| 流動負債 | |
| 短期借款 | 316,500) |
|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 1,344,710) |
| 其 他 |
5,524) |
| 非流動負債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283,121) |
| 應付公司債 | 941,210)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23,520) |
| 其 他 |
122,254) |
| \$2,112,692 |
$\frac{1}{2}$ , $\frac{1}{2}$
(四) 非控制權益
本公司給與其員工之流通在外認股權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該 等股份基礎給付協議,於收購日依市價基礎衡量被收購者報酬及替 代性報酬。收購日用以決定市價基礎衡量金額之方法及重大假設詳 附註二七。
- 替代性報酬中屬合併移轉對價衡量部分:
| 104年1月2日 | |
|---|---|
| 認股權 | 16,277 S.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1,803 |
| 28,080 |
- 替代性報酬中屬合併後酬勞成本部分:
| 104年1月2日 | |
|---|---|
| 認股權 | 13,062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認列於收購日資本公積 | |
| 一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項下) | 13,216 |
| 26,278 |
(五) 因收購產生之商譽
| 秭 | 收購公司 | ||||
|---|---|---|---|---|---|
| 移轉對價 | \$5,321,880 | ||||
| 加: 非控制權益 (本公司給予之認股權及限制員 | |||||
| 工權利新股) | 28,080 | ||||
| 減︰所取得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 | (2,112,692) | ||||
| 因收購產生之商譽 | \$3,237,268 |
收購本公司產生之商譽,主要係來自控制溢價及本公司之其他 無形資產。此外,合併所支付之對價係包含預期產生之合併綜效、 收入成長、未來市場發展及本公司之員工價值。惟該等效益不符合 可辨認無形資產之認列條件,故不單獨認列。
(六)企業合併對經營成果之影響
自收購日起,來自被收購公司之經營成果如下:
104年1月2日 至12月31日
\$7,230,043
$$ 1,620$
營業收入 本年度淨利
二九、營業租賃協議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本公司及子公司業已簽訂辦公室、廠房及部分辦公設備之租賃合 約,該等租賃合約將於107年3月間陸續到期。
當期認列於損益之租賃給付如下:
| $104$ 年 「 理 $\tilde{}$ -------------------------------------- |
103年 度 ∼ |
|
|---|---|---|
| 租賃給付 | .D | w æ |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預計租金給付金額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不超過1年 | \$43,651 | \$25,743 |
| $1 - 5 +$ | 9,013 | 3,384 |
| \$52,664 | \$29,127 |
三十、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 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之資本結構管理策略,係依據所營事業的產業規模、產 業未來之成長性與產品發展藍圖,以設定本集團適當之市場佔有率, 並據以規劃所需之產能以及達到此一產能所需之廠房設備及相對應之 資本支出;再依產業特性,計算所需之營運資金與現金,以對合併公 司長期發展所需之各項資產規模,做出整體性的規劃;最後根據合併 公司產品競爭力推估可能之產品邊際貢獻、營業利益率與現金流量, 並考量產業景氣循環波動、產品生命週期等風險因素,以決定合併公 司適當之資本結構。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定期審核資本結構,並考量不 同資本結構可能涉及之成本與風險。一般而言,合併公司採用審慎之 風險管理策略。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合併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 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 成。
合併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三一、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資訊一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之帳面價值趨近於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二)公允價值資訊一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 公允價值層級
104年12月31日
| 第 | 等 | 級 | 第 | $\overline{2}$ | 等 | 級 | 第 | - 3 | 等 | 級 | 송 | 計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
| 量之金融資產 | |||||||||||||
| 組合式商品 | \$ | 129,120 | 129,120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
| 量之金融負債 | |||||||||||||
| 可轉換公司債之認 | |||||||||||||
| 股權 | \$ | \$ | ٠ | S | 47.818 | 47.818 |
2. 金融工具以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衍 | 生 | 工 | 具 |
|---|---|---|---|---|
| 期初餘額 | \$ | |||
| 買 購 |
130,620 | |||
| 認列於損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 資產損失)一未實現 | 2,107) | |||
| 兌換差額 | 607 | |||
| 期末餘額 | \$129,120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衍 | 生 | 工 | 具 |
| 期初餘額 | \$ | |||
| 104年1月2日併購取得 | 283,121 | |||
| 認列於損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 負債利益) 一未實現 | 235,303) | |||
| 期末餘額 | \$47.818 |
-
-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 (1) 组合式商品
| 金 | 融工具 | 類 | 一別 | 評 | 僧 | 抟 | 術 | 及 | 輸 | 佰 | |
|---|---|---|---|---|---|---|---|---|---|---|---|
| 信用連結結構型商品 | 銀行依照經合理檢視現在與未來市場 | ||||||||||
| 條件、投資部位規模大小及流動性與 | |||||||||||
| 實際潛在避險交易之計價模型及/或 | |||||||||||
| 假設所估算出之市價。 |
(2)可轉換公司債之認股權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係以二元樹可轉債評價模型評 價,經考量評價日期、存續期間、本公司股票價格、轉換 價格、波動度、無風險利率、風險折現率及流動性風險估 計公平價值。本公司取得外部金融工具評價報告,其採用 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 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評價模型所採用輸入值如下:
104年12月31日
| 波動度 | 47.56% |
|---|---|
| 無風險利率 | 0.4569% |
| 風險折現率 | 1.2490\% |
| 流動性風險 | 5.74% |
-
- 第3等級公允價值-可轉換公司債之認股權敏感度分析:
- (1) 匯率風險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幣別為新台幣,故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損益,不受匯率變動影響。
(2) 利率風險
於評價基準日,若無風險利率變動上漲10bp、20bp, 或下跌10bp、20bp,且假設其他風險變數維持不變的情況 下,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損)益(每張;每張為 10萬元)將影響(110)元、(250)元及130元、250元。
(3) 股價風險
於評價基準日,若股價變動上漲7%、10%,或下跌7%、 10%,且假設其他風險變數維持不變的情況下,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損)益(每張)將影響(1,350)元、(1,850) 元及 1,260 元、1,710 元。
(4) 波動度對損益影響
於評價基準日,若波動度變動上漲 1%、5%,或下跌 1%、5%,且假設其他風險變數維持不變的情況下,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損)益(每張)將影響(130)元、(770) 元及150元、1,210元。
(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 | ||
| 價值衡量 | 129,120 S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註1) | 49,238 | 47,475 |
| 放款及應收款 (註2) | 8,596,823 | 6,981,100 |
| 金融負債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持有供交易 | 47,818 | |
|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註3) | 3.295.756 | 875.291 |
註1: 餘額係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餘額。
3,295,756
875,291
- 註 2: 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其他金融資產及存 出保證金 (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 註3: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公司債 及存入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分類為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 款、其他金融資產、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短期借款、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及應付公司債。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 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 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 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 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董事會 則由董事長及集團營運中心發展及控管本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政 策,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
合併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 所面臨之財務風險,評估財務風險之影響,並執行相關規避財務風 險的政策。財務風險管理政策業經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 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等內部控 制,致力於發展一個有紀律且具建設性的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皆 了解到自身之角色及義務。
合併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合併公司財務風險管 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及覆核合併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財務 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合併公司董事會扮演監 督 角 色 。 該 等 人 員 進 行 定 期 及 例 外 覆 核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控 制 及 程 序 , 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 及管理風險之目標、政策及程序。
-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金融商品交易並未涉及重大市場風險變動之 公平價值及價格風險,因是市場風險並不重大。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 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包含合併財務報表中已沖銷 之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項目)以及具匯率風險暴險 之衍生工具帳面金額,參閱附註三四。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元及人民幣匯率波動之影響。下 表 詳 細 說 明 當 功 能 性 貨 幣 對 各 攸 關 外 幣 之 匯 率 增 加 及 減 少
5%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5%係為集團內部向主要管 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度比率,亦代表管理 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敏感度分析 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期末之換算以 匯率變動5%予以調整。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功能性貨幣相 對於各相關貨幣貶值5%時,淨資產將使稅前淨利增加之金 額;當功能性貨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貶值5%時,淨負債將 使税前淨利減少之金額。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美元之影響 人民幣之影響 美元之影響 人民幣之影響 | |||||||
| 損益及權益 | 14.369 (i) | (ii) | (ii) 42,897 |
- $(i)$ 主要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 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美元定期存款、應收帳款、應付 帳款、其他應付款、其他流動資產及其他流動負債。
- (ii) 主要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 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人民幣定期存款。
-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固定利率之定期存 款、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其他金融 資產投資標的以及來自浮動利率之活期存款所產生之利率 風險。合併公司之定期存款及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均為固定利率,其他金融資產投資標的主係 固定利率或保證最低利率且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故利率變 動並不會影響未來現金流量。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帳面 金額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
| 一金融資產 | \$5,684,313 | \$6,569,726 |
|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 ||
| 一金融資產 | \$1,409,940 | 5 353,309 |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 率暴險而決定。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 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1 碼,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 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針對合併公司 104年及 103年 12月 31日持有之利率 變動金融資產部位,市場利率每上升 1 碼,浮動利率金融 資產將分別有現金流入 2,926 仟元及 733 仟元。當市場利率 下降1碼時,其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合併公司財務 捐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 履行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資產 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 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 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 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 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之信用 風險已顯著滅少。
另因流動資金及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方大都為信用良好 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故該信用風險係屬有限。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本公司應收帳款前五大客 戶。本公司持續地針對應收帳款客戶之財務狀況進行評估。
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應收帳款前五大客戶之餘額占 本公司應收帳款餘額之百分比為 66%,其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 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 支 應 集 團 營 運 並 減 輕 現 金 流 量 波 動 之 影 響 , 另 銀 行 借 款 對 合 併 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 31 日止,合併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為 3,171,475 仟元 及0仟元。
(1) 非衍生金融負債之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係依合併公司最早 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按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 (包 含本金及估計利息)編製。
104年12月31日
| 短於1年 | 1至5年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固定利率工具 | \$270,058 | \$1,026,385 |
| 無附息負債 | 1,955,099 | 114,110 |
| \$2,225,157 | \$1,140,495 |
(2) 融資額度
| 104年12月31日 | |
|---|---|
| 無擔保銀行透支額度(每年重新檢視) | |
| 一已動用金額 | \$ 269,775 |
| 一未動用金額 | 3,171,475 |
| \$3,441,250 |
三二、關係人交易
-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 (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 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
- (二)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 104年度 | $103$ 年度 | |
|---|---|---|
| 長期員工福利 | \$18,403 | 5,176 S. |
| 短期員工福利 | 42,142 | 39.221 |
| 退職後福利 | 762 | 357 |
| 股份基礎給付 | 9.429 | 9,075 |
| \$70,736 | \$53,829 |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 及市場趨勢決定。
三三、質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下列資產作為銀行質押借款額度之擔保品: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質押定存單(帳列其他非流動資 | ||
| 產 | 4.000 | 4,000 |
三四、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 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 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4年12月31日
| 率 匯 |
幣 新 台 |
||||
|---|---|---|---|---|---|
| 外 | 幣 | (外幣兌功能性貨幣) | (帳面金額) | ||
| 資 融 金 |
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S | 64,896 | $0.0305$ (美元:新台幣) | \$2,838,274 | |
| 美 全 |
959 | 0.1540 (美元:人民幣) | 31,487 | ||
| 幣 民 人 |
91,688 | 6.4936 (人民幣:美元) | 461,679 | ||
| 負 融 全 |
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全 |
25,355 | $0.0305$ (美元:新台幣) | 123,666 | ||
| 美 全 |
13,974 | $0.1540$ (美元:人民幣) | 458,710 |
103年12月31日
| 匯 | 率 | 新 | 台 | 幣 | |||||||||
|---|---|---|---|---|---|---|---|---|---|---|---|---|---|
| 外 | 幣 | 外幣兒功能性貨幣) | 帳面金額) | ||||||||||
| 融 金 |
資 | 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2,839 | $0.0320$ (美元:新台幣) | 89,842 | ||||||||||
| 美 全 |
2.069 | 0.1634 (美元:人民幣) | 65,479 | ||||||||||
| 幣 人民 |
166,119 | 6.1190 (人民幣:美元) | 857,948 |
三五、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一。
-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 附表 $=$ $\circ$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 20%以上:無。
-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 上:無。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附表三。
-
-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四。
(三) 大陸投資資訊: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五。
-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三六、部門資訊
(一)部門別財務資訊
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著重於 每一交付或提供產品或勞務之種類。本公司係以單一營運部門進行 組織管理及分配資源營運活動均與研發及銷售手持式行動裝置應用 晶片相關,故無需單獨揭露部門別財務資訊。
(二) 主要產品之收入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主要產品之收入分析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手持式行動裝置應用晶片 | \$11,464,209 | \$4,522,834 |
| 其 他 |
15,530 | $\overline{\phantom{0}}$ |
| \$11,479,739 | \$4,522,834 |
(三) 地區別財務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於兩個地區營運一中國與台灣。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繼續營業單位收入依營運地點區分與 非流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列示如下:
| 部 自 外 來 |
客 之收 |
流 非 |
資 產 動 |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ㅎ | 國 | \$9,517,266 | \$4,025,207 | 109,372 S |
\$ 114,900 |
| 슴 | 灣 | 1,025,506 | 440,125 | 244,470 | 62,117 |
| 其 | 他 | 936,967 | 57,502 | ||
| \$11,479,739 | 4,522,834 | 353,842 | 177,017 |
地區別收入係以收款地區為計算基礎。非流動資產係指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其他無形資產及存出保證金,不包括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
(四) 主要客户資訊
來自單一客戶之收入達合併公司收入總額之10%以上者如下:
| $104$ 度 | 103年度 | |||
|---|---|---|---|---|
| 佔銷貨收 | 佔銷貨收 | |||
| 客 | 額 全 |
入淨額% | 額 全 |
入淨額% |
| 客戶 A | \$1,400,079 | 12 | \$1,515,881 | 34 |
| 客戶B及其聯屬公司 | 1,175,199 | 10 | 1,169,622 | 26 |
| 客戶C及其聯屬公司 | 1,122,452 | 10 | 818,112 | 18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表一
| 풔 | |||
|---|---|---|---|
| 料,由敦泰電子提供 Ltd.向供應商採購原 FocalTech Systems, Electronics, Ltd. R 背書保證共用額度 其中 FocalTech |
USD30,000 仟元。 | ||
| 劄 | Z | z | ≻ |
| Z | Z | Z | |
| 额對子公司對母公司地區背書儲 證屬母公司屬子公司屬對大陸 ) 背書保證 背書保證 保 |
≻ | ≻ | |
| $\frac{11}{2}$ 保 뼏 陋 ¢ |
\$5,767,331 | 5,767,331 | 5,767,331 |
| 徐 铜實際勁支金銅 以财產擔保之 金銅佔最近期 雷 3 ) 累計背書保證 之比率 (%) |
8.54 | 19.92 | 10.67 |
| G) | 1 | 656,500 | |
| \$86,729 | 231,515 | ı | |
| 註 3 鯯 $\star$ 有 40 春碗 |
\$984,750 (USD30,000) |
USD70,000) 2,297,750 |
USD20,000) 656,500 |
| $$2,306,932$ \$ 984,750 (USD30,000 |
2,297,750 USD70,000 |
656,500 USD20,000 |
|
| 率對單一合業 備 睿 保 證 依 證 保 係 限額(註2) 保 證 徐 彳 |
2,306,932 | 5,767,331 | |
| 象 蔪 巒 稱圖 |
直接持有普通股 股權超過百分 之五十之子公 FD. |
直接持有普通股 股權超過百分 之五十之子公 ίű |
敦泰科技 (深圳) 直接持有普通股 股椎超過百分 之五十之子公 俪 |
| 保 9 舯 |
|||
| $\frac{1}{n}$ laz 帘 楼 |
Systems, Ltd. | Electronics, E |
有限公司 |
| [編 號 背 書 保 證 者 (註1) 公 司 名 稱 公 |
教泰電子股份有限FocalTech 公司 |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 FocalTech ঢ়ে ∢ |
Systems, Ltd. FocalTech |
| $\ddot{\phantom{0}}$ | $\circ$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ddot{\phantom{0}}$
$(1)$ 發行人填0。
(2)被投资公司按公司别由阿拉伯数字1周始依序编號
註 2: 背書保證之額度
- 稱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因業務往來為他公司背書保證者,其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背書保證前十二個月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且不超過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所 「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 枝 二、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之財務報表净值之百分之五十。本公司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之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且以該 $\ddot{\phantom{0}}$ 背書保證公司净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 值 百分之二十,且以该被背書保證公司净值百分之五十為限。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各子公司間,各該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之額度不得超過本公司合併財務報 三、本公司之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子公司最近期之財務報表净值之百分之五十。本公司之子公司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額度,不得超過子公司最近期之財務報表淨 表净值之百分之五十。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决權股份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其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
-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整體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之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整體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 證之合併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二十。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載為準。公司財務報告係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者,本程序所稱之淨值,係指『證 茶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日
註 3:係按 104年12月31日之匪率 US\$1=\$32.825 計算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原名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 핆 | ||||||||||
|---|---|---|---|---|---|---|---|---|---|---|
| 笔 | ||||||||||
| 치 | 鱼 | |||||||||
| $$ 49,238$ (USD 1,500) |
129,120 (USD 3,934) 129,987 129,987 (USD 3,960) |
|||||||||
| $2.84\%$ (注1) |
ŧ | ı | ||||||||
| 铜持股比率(%) 公 允 價 | ||||||||||
| 数 帳 固 金 | (15D 1,500) | 129,120 (USD 3,934) 129,987 |
USD 3,960) | |||||||
| ,057,492 | ||||||||||
| × | ||||||||||
| m | ||||||||||
| 科 | ||||||||||
| 贰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其他金融資產 | |||||||
| 米德 | ||||||||||
| 盥 | ||||||||||
| 修 | 行人之關 | |||||||||
| 有 | ||||||||||
| 與發 | ||||||||||
| 絳 49 |
ρģ | |||||||||
| 及 | 恒 | |||||||||
| 颊 | 芬 | |||||||||
| 楂 | ||||||||||
| 券 劏 |
ن ≧ |
|||||||||
| 價 | 雲 | . IBE |
益憑證 | 商巴黎銀行信用連結結構型 | 中信證券國際零息票 | |||||
| 有 $\overline{w}$ |
랖 | ্ৰু | 长 | |||||||
| $\Leftrightarrow$ | ||||||||||
| $\frac{1}{2}$ | Systems, Ltd. | |||||||||
| 有 | nealTech | |||||||||
| 蜚 |
註1: 持股比率係按持有之特別股股數除以流通在外特別股股數。
註2: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四及附表五。
註 3: 係按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匯率 US\$1=\$32.825 計算。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原名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athbf{m}$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
附表三
| 嚣 编 |
易 ₩ |
往 | ₩ | 先 奖 |
||||||||||
|---|---|---|---|---|---|---|---|---|---|---|---|---|---|---|
| $\left(\begin{array}{cc} \text{at} & 1 \end{array}\right)^{n} \times$ | 易 | ≺ | 4 | 稱文 | 易 | 往 | 霕 ≪ |
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3) | 굓 | 鎭 꿟 ∢∺ w |
粢 교지 ₩ |
빾 减 併總營收 ᆚ $\sqrt{ }$ 蓙 ķ. 懲 40 辻 |
|
| 104年度 | ||||||||||||||
|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FocalTech Electronics, Ltd. | 付關係人款項 德 |
309 eĄ |
썼 | ||||||||||
| 業成本 zh:1 |
썲 | |||||||||||||
| 0 |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FocalTech Systems, Ltd. | 人数項 預收關係 |
쎫 | ||||||||||
| 勞務收入 | 썳 | |||||||||||||
| FocalTech Electronics, Ltd. | 璟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應付關係人款項 | 씼 | |||||||||||
| 研發費用 | 쎫 | |||||||||||||
| FocalTech Electronics, Ltd. | 敦泰科技 (深圳) 有限公 | 伵 | $\sim$ | 預付費用 | 뉣 | |||||||||
| 研發費用 | 쳾 | |||||||||||||
| $\mathbf{\sim}$ | FocalTech Systems, Ltd. | 璟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scriptstyle\sim$ | 1付關係 鬯 |
$\begin{array}{c} 1.631\ 38.618\ 88.618\ 279.970\ 21.441\ 11.17\ 13.5111\ 7.571\ 88.649\ 7.571\ 7.571\ 8.8649\ 87.534\ 234,534\ 234,534\ 234,534\ 234,534\ 234,534\ 234,534\ 234,534\ 234,534\ 234,534\ 234,534\ 234,534\ 234,534\ 234$ | 썳 | $\begin{array}{l} \text{5.5\textwidth}{\begin{tabular}{l} $8$ \textwidth}{\begin{tabular}{l} $8$ \textwidth}{\begin{tabular}{l} $8$ \textwidth}{\begin{tabular}{l} $8$ \textwidth}{\footnotesize{0.1}} \end{tabular} \end{tabular}} \end{array} \end{array} \end{array} \end{array} \begin{array}{l} \text{5.5\textwidth}{\begin{tabular}{l} $8$ \textwidth}{\footnotesize{0.8}} \end{tabular}} \end{array} \begin{array}{l} \text{5.5\textwidth}{\footnotesize{0.8}} \end{array} \end{array} \begin{array}{l} \text{5.5\$ | |||||||
| 成本 #4 潮 |
쎲 | |||||||||||||
| Æ 微 谈 \$ |
씼 | |||||||||||||
| $\mathbf{\tilde{c}}$ | FocalTech Systems, Ltd. | 敦泰科技 (深圳) 有限公 | ΙP, | N | Æ 費費 付 瘐 |
씼 | ||||||||
| Æ 燚 \$ |
236,997 | N 쒋 |
||||||||||||
註1: 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ddot{\phantom{0}}$ 註 2: 集團間交易係屬提供生產管理及研發設計之服務,其餘交易因無相關同類交易可循,其交易條件由雙方協商決定
$\ddot{\phantom{0}}$ 註3:1.係代表本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或本公司對孫公司之交易
$\ddot{\phantom{0}}$ 2. 係代表子公司對孫公司之交易,或孫公司對孫公司之交易
註4: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註1)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原名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外幣仟元
| 꿟 術 |
一千公司 | 子公司 | 平公司 | 子公司 | 子公司 | 開聯企業 $($ #4) |
医蜂令素 $($ it 4) |
|
|---|---|---|---|---|---|---|---|---|
| 13 N 示 iģ 덣 |
387,096 12,196) |
132,864) 13,638) |
390,920 12,317) |
422,216 13,303) |
430) 13,633 |
ı | ||
| :/a 쳞 一本 |
TWD GSD) |
(TWD) GSD) |
TWD (USD) |
TWD GSD |
TWD (USD) |
TWD | TWD | |
| ∢ 環 ĶŒ |
$12,196$ ) 387,096 |
32,864 13,638) |
$12,317$ ) 390,920 |
422,216 13,303) |
430) 13,633 |
ı | ||
| 投 ş 鎮长 栊 |
TWD (13D) |
GML GSD |
TWD GSD) |
TWD (USD) |
TWD (USD) |
TWD | TWD | |
| 有 | 섺 | 187,434) 5,152,508 |
1,405) 46,134 |
182,422) 5,988,013 |
186,066) 6,107,613 |
6,773) 22,312 |
||
| 45 | 悒 | TWD GSD |
TWD GSD |
TWD USD |
TWD CSD |
TWD USD |
TWD | TWD |
| ₩ | 8信表 4 美元 |
$\overline{00}$ | $\overline{100}$ | 100 | 100 | 100 | 32.7 | 35 |
| (任股) 5,491 |
S | 100 | 2 | (任股) 5,000 |
7,500 (作股) |
800 (仔股) |
||
| 铜属 쉐 |
望 ш S |
1 | 102,293) 3,237,569 |
23,350) 739,028 |
50,000 | 75,000 | 8,000 | |
| ĶB. | 44 썳 |
TWD | TWD | TWD GSD) |
TWD (USD) |
TWD | TWD | TWD |
| 椝 桨 |
大太 N 粟 |
7,059,264 | 15,100) 495,658 |
102,293) 3,357,763 |
23,350) 766,466 |
50,000 | 75,000 | 8,000 |
| 咚 | 꿟 戛 ₩ |
TWD | TWD GSD |
GSC | TWD CSD |
TWD | TWD | TWD |
| w 嘌 ₩ 瀚 啷 써 |
投資控股 | 消費性電子晶片之研發、製 造及銷售 |
投資控股 | 消費性電子晶片之研發、製 造及銷售 |
消费性電子晶片之進出口報 關手續 |
电子材 $\cdot$ 帐 易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料批發業、國際貿 ₩ 電子材料零售 |
電子材 ŕ ₩ 易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Şs. 料批發業、國際 電子材料零售業 |
|
| 画 夬 44 |
Cayman Islands | Cayman Islands | 圝 巘 |
喪 40 |
卖 | 槷 | ||
| 日 名 稱 所 名稱被投資公 |
敦泰科技股份有限公 ήp, |
Electronics, Ltd. | نع ص |
ocalTech Systems, FocalTech Systems, Cayman Islands ਤੇ ਜ |
球正科技股份有限公 丽 |
利順精密科技股份有台 限公司 |
景正科技股份有限公 利順精密科技股份有 台 限公司 |
|
| 冋 ∜ ĶE ₫ď, |
教泰電子股份有限公 冚 |
放泰電子股份有限公 FocalTech 同 |
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 FocalTech Systems, 丽 |
. Inc. |
ocalTech Systems, Ë |
ocalTech Systems, ن ہ سا |
俪 |
註1:大陸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六。
註 2:係按 104年12月 31日之匪率 US\$1=\$32.825 计算。
註 3:係按 103 年 12 月 31 日之匯率 US\$1=\$31.65 计算。
註4: FocalTech Systems, Ltd.及璟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於 103年度對利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數 100%提列減損。
$-79-$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外幣仟元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敦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原名旭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 썼 | ||||
|---|---|---|---|---|
| च Xij |
||||
| 資收 至本期 運回投資业 |
||||
| 截已 | ||||
| :/a | ||||
| 投金 | 30,726 936' |
(USD 22,542) TWD 739,944 |
||
| 禾面 从 |
||||
| 帳 巪 |
$\begin{bmatrix} (TWD & 13,345) \ (USD & 407) \end{bmatrix}$ | |||
| 썌 $\sim$ |
$\begin{pmatrix} 44,689 \ 1,408 \end{pmatrix}$ | $\frac{196}{61}$ | 10,457 329) |
|
| 為仟元 $($ # $)$ |
||||
| 本 期 投資( (外幣 ) 쎪 |
EXEL | |||
| 本投 | ||||
| 100% | 100% | 100% | ||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
||||
| $\frac{1}{10}$ Жŧ |
196) 6 |
329 | ||
| $\Leftrightarrow$ 损 Ķĸ |
$44,689$ 1,408) |
10,457 | ||
| 覃 殶 |
$\begin{array}{c}\n\text{1.3}\n\ \text{1.4}\n\ \text{1.5}\n\ \text{1.6}\n\ \text{2.7}\n\ \text{2.8}\n\ \text{3.9}\n\ \text{4.9}\n\ \text{5.1}\n\ \text{5.1}\n\ \text{6.1}\n\ \text{7.1}\n\ \text{8.1}\n\ \text{9.1}\n\ \text{1.1}\n\ \text{1.1}\n\ \text{1.1}\n\ \text{1.1}\n\ \text{1.1}\n\ \text{1.1}\n\ \text{1.1}\n\ \text{1.1}\n\ \text{1.1}\n\ \text{1.$ | TWD USD |
||
| 被本 自積額 |
||||
| 7 期 末 重出累 表 섺 |
$32,825$ $1,000$ |
$32,825$ $1,000$ |
||
| 匯資 | ||||
| 期熱 | eg 8 |
ESS | ||
| ħ | 本台投 α |
|||
| 쉐 | ||||
| !⁄a: | ||||
| 收回投 | ||||
| 腻 | 出贡 | 1,000 | ||
| 43 | 32,825 | 32,825 1,000 ) |
||
| 本野區 | ESP | EXECT | ||
| 圏 | ||||
| æ | 萊 扇 |
ï | ||
| 本期期初 | 出职 쉐 |
|||
| 搜擦 $\eta_{\rm B}$ |
||||
| 台式 投 |
||||
| $\ddot{\mathcal{R}}$ | ||||
| Ķs | $\binom{11}{2}$ | (3) | (3.4) | |
| 美女 | ||||
| 收资本: | 32,825 1,000 |
32,825 1,000 |
USD 22,000 | |
| 微、 | TWD GSD |
TWD GSD |
TWD 722,150 | |
| œ | ||||
| Ħ | ||||
| ₩ | ||||
| 数数 | 售服務 | 計及研發 | 计及研發 | |
| 泰電子科技(上海)消費性電子晶片之樹 | ||||
| 有限公司 | 丽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 | 敦泰電子 (深圳) 有 消费性電子晶片之設 限公 |
改泰科技 (深圳) 有 消費性電子晶片之設 限公司 |
| 定额 | ||||
|---|---|---|---|---|
| 弍 | ||||
| ¢ $\frac{1}{2}$ |
||||
| ł¢ 校 |
||||
| 投 凹 |
י הפת $546$ | |||
| 扁 | ||||
| 懷 | ٩H | |||
| 尉 | ||||
| ł i 镉 |
||||
| 섺 | ||||
| Ķщ, | ||||
| 投 | ||||
| 捶 | ||||
| 核 | 919,568 29,933 |
|||
| 伽 | USD | |||
| 榊 | ||||
| 寰 罱 |
||||
| 慡 | ||||
| 쁶 | ||||
| 넹 4 |
||||
| Ř, 惚 |
||||
| 10 | ||||
| 投 W |
737 27 s S |
2,000 | ||
| 넵 志 |
||||
| 颐 Đ |
USD | |||
| ₩ 천 雲 |
||||
| 写 |
||||
| $\frac{1}{2}$ 走 |
註 1:係按 104年12月31日之匯率 US\$1=\$32.825 计算。
註 2:係按 104年度之平均匯率 US\$1=\$31.739 計算。
註3: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4:係由海外母公司之資金投資設立,資金未由台灣匯出投資。
附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