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Flying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27, 2017
57676_rns_2017-07-27_da7a077f-f1a7-46ed-9ffa-5d7c4dcc22e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鹏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展鹏科技拟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58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 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 7.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6,468,347.92元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371,652.08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10日全部到位,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 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预算(万元) | 计划募集资金使用量(万元) |
|---|---|---|---|
| 1 | 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 | 9,737.52 | 8,769.43 |
| 2 | 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 | 4,853.79 | 4,371.23 |
==> picture [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 | 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 | 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 | 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 | 5,154.06 | 4,641.65 | 4,641.65 | |
|---|---|---|---|---|---|---|---|
| 4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5,331.00 | 4,801.00 | ||||
| 5营销6在本次发行 | |||||||
| 5 | 营销 | 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 495220 | 445986 | |||
| ,. | ,. |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9,194.00 | ||||
| 合计 | 40,028.57 | 36,237.17 | |||||
| 次发行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 资金。公司采用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方式来管理募集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基于业务发展需求,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 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 升级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7年6月30日预先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 7,604,86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1 | 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 | 87,694,300.00 | 7,481,910.00 |
| 2 | 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 | 43,712,300.00 | 37,950.00 |
| 3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48,010,000.00 | 85,000.00 |
| 合 计 | 179,416,600.00 | 7,604,860.00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会字 (2017)第5587号鉴证报告。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 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picture [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展鹏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 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 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展鹏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 picture [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