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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T GLAS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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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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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1-077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结果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0 日

  • 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00,000 股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 2020 年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 会以 2021 年 5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 万股 A 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

公司预留 A 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授予股票来源 等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5 日

  • 2、授予数量:70 万股

  • 3、授予人数:3 人

4、授予价格:14.23 元/股

  •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职务 授予数量
(万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授予总量的比例
占授予时总股本
的比例
中高层管理人员(共3 人) 70.00 13.21% 0.033%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 所致。

二、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 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 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 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 预留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1 年 6 月 25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激励对 象实际缴纳的预留 A 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 (21)第 0032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7 月 25 日止,公司共收到 3 位股 权激励对象认购 7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缴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 9,961,000.00 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75,000.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人民币 9,786,000.00 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 536,723,313.50 元。

四、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办 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 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 的 2,146,193,254 股增加至 2,146,893,254 股,公司控股股东阮洪良先生、姜瑾华 女士、阮泽云女士及赵晓非先生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

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及赵晓非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20,091,000 股(其中 A 股 1,118,772,000 股,H 股 1,319,0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2.19%。 本次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 女士及赵晓非先生合计持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17%。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一、有限售流通股 1,163,620,000 700,000 1,164,320,000
二、无限售流通股 982,573,254 0 982,573,254
1、无限售流通A股 532,573,254 0 532,573,254
2、无限售流通H股 450,000,000 0 450,000,000
总计 2,146,193,254 700,000 2,146,893,254

七、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人民币 9,961,000.00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 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责表日,根据最 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 限售的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A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 例进行分期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 年5 月25 日,以 2021 年5 月25 日A 股股票收盘价,对预留授予的70 万股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测算。经测算,预计未来预留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1,003.10 万元,

具体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1,003.10 267.21 341.05 198.95 118.14 61.02 16.72

注: 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 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 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