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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T GLAS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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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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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1-015 转债代码:113035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转股代码:191035 转股简称:福莱转股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福莱转债”转股价格:人民币 13.48 元/股

 调整后“福莱转债”转股价格:人民币 14.15 元/股

 “福莱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拟生效日期:2021 年 1 月 28 日

 转股价格调整原因:鉴于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18 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对应的登记托管手续,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收到了相 关登记证明。“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需依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整。“福莱转债”拟自 2021 年 1 月 27 日停止转股,2021 年 1 月 28 日起恢复转股。

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提前赎回“福莱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福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莱转债”全部赎回。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 发布的实施“福莱转债”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 2021 年 1 月 21 日收市后,“福莱转债”以 13.48 元/股转股的交易日仅 3 个交易日。“福莱转债”拟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停止转股,拟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起开始以 14.15 元/股转股,特别提醒“福莱转债”持有人注意转股风险。

一、“福莱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 号)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45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4.50 亿元,期限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57 号文同意,公司 14.50 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3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 明书》,“福莱转债”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起进入转股期,转股简称“福莱转股”, 转股代码“191035”,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3.56 元/股。

自 2020 年 11 月 9 日起,因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权激励A 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和实施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 币 13.4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福莱特关于“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9)。

2020 年12 月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提前赎回“福莱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福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莱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0 年12 月24 日、2021 年1 月4 日、2021 年1 月8 日以及2021 年1 月14 日 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关于提前赎回“福莱转债”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福莱特关于实施“福莱转债”赎回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31)、《福莱特关于实施“福莱转债”赎回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以及《福莱特关于实施“福莱转债”赎回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实施 “福莱转债”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8 号)的核准,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450,000,000 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545,14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0.25 元,每股发行价格 29.57 元。公司 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上述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应股份的登记托管 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福莱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因此,“福莱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 规定。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福莱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 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 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公式中“P 1 =(P0+A×k)/(1+k)”进行计算,P 0 为调整前转股价 人民币 13.48 元/股,A 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价格人民币 29.57 元/股,k 为每股增发新股率 4.33%(84,545,147 股/1,954,600,000 股,不考虑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计算调整后转股价:P 1 =(13.48+29.57*4.33%)/(1+4.33%)=14.15 元/股。

根据上述公式,“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由目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13.48 元/ 股调整为人民币 14.15 元/股。

调整后的“福莱转债”转股价格拟自 2021 年 1 月 28 日开始生效,“福莱转 债”拟自 2021 年 1 月 27 日停止转股,2021 年 1 月 28 日起恢复转股。

四、风险提示

2021 年1 月21 日收市后,“福莱转债”以13.48 元/股转股的交易日仅3 个交易日。“福莱转债”拟于2021 年1 月27 日停止转股,拟于2021 年1 月28 日起开始以 14.15 元/股转股,特别提醒“福莱转债”持有人注意转股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