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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T GLAS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9, 2021

57302_rns_2021-08-09_d6cd5115-4b25-48d6-8a2c-8084a82b418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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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达成,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 划有关解除限售的相关规定。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 发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 对象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 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同意公司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

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