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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YT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Dec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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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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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8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现对公司2018 年A 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 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2018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 下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2018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所涉及公司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为剩余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2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事宜,涉及解除限售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35.7641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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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王建新) (独立董事:钟洪明) (独立董事:唐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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