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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4

Aug 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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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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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24 年上半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或“公司”) 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投关指引》”)《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 监管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准则有关投资者保护相关要求,切实推进投资者保护工 作,重点开展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投资者回报,积极推进中期分红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根据监管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制定对股 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重视对投 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4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 政策,制定并执行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 年4 月25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6 月28 日召开的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2 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34,476,800.00 元,占公司2023 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267,437,517.12 元的50.28%。2024 年 7 月31 日,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决策程序、分红标准和比例、实施期限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 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公司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积极推进中期分红。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 4.71 亿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95.61%。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 报力度,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于2024 年6 月28 日召开的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公司章 程》新增中期现金分红的程序、金额上限和利润分配在年度报告中的披露要求,增加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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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24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信息披露 工作考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准则 及公司制度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以及符合监管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日报》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文件共计69 份。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深入 披露并比较分析公司的行业发展趋势、经营模式等行业及经营性信息;公司信息披露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针对性反映公司情况,充分、及时提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 风险,有利于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同时,公司在官方网站 (www.firstcapital.com.cn)和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 及时发布各类公告信息。

三、建立双向互动机制,全面加强投资者沟通

2024 年上半年,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深交所“互 动易”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各类咨询25 次,回复率继续保持100%;通过7*24 小时投资者服务热线0755-23838868 及投资者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 回答投资者各 类咨询32 次。

公司通过举办投资者关系活动,创造机会与投资者沟通互动。2024 年5 月9 日, 公司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举办2023 年年度报告暨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业 绩说明会,与非银金融行业分析师进行现场交流,并同时在全景网“全景路演”和深 交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互动。公司通过公告披露问题 征集二维码,提前收集投资者问题并予以针对性解答。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和两位独立董事代表在线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务进展、阶段 性业绩、独董履职情况等45 个问题,回复率保持100%,有效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提升投资者对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信心。业绩说明会结束后,公司及时、完 整披露《投关活动记录表》,列示公司对投资者问题的详细回复,确保所有投资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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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等地获取信息。

公司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双向互动,持续收集投资者观点、诉求及建议,及时回 应并采纳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合理建议。例如,对于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投资 者互动平台提出的希望公司提供股东户数最新信息的建议,公司经认真研究,予以采 纳,将提供最近一期定期报告股东户数调整为提供最新一期股东户数。此外,通过 《舆情简报》《投资者关系月报》《要情简报》等方式将投资者观点、诉求及建议反馈 给董事会和管理层,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关注重点和利益 诉求,促进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公司优秀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获得权威机构认可。2024 年4 月15 日,公司荣 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 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奖项,并作为 最具代表性的96 家上市公司案例入选《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 例》。2024 年6 月21 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屈婳女士荣获证券时报第十五届中国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天马奖“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杰出管理董秘天马奖”。

四、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披露ESG 实践

作为国内首家加入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以下简称“UN PRI”)的 证券公司,公司从战略高度全面践行ESG 理念,并严格落实《投关指引》关于落实新 发展理念的相关要求,在投资者沟通内容中增加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 息。

2024 年4 月27 日,公司发布《2023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以下简称“《2023 年度ESG 报告》”)。这是公司第四年将公司ESG 履行情况与公司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合并披露,从环境、社会、治理等三方面全面披露公司践行可持续 金融、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举措及绩效。公司《2023 年度ESG 报 告》支持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建议并参考其框架对气候风险管理进 行信息披露,并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 指引》相关要求对气候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持续推进各项节能举措,通过倡导低碳 办公、节能出行等方式,促进绿色运营;加强公司绿色投融资业务开展情况披露,统 计披露ESG 投融资业务开展成效及部分绿色投融资活动的环境效益。公司以投资者 需求为导向,梳理《2023 年度ESG 报告》的核心要点,制作视频短片在公司微信视 频号发布,制作H5 长图在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帮助投资者快速了解报告要点。

公司优秀的ESG 实践表现进一步获得权威机构认可。2024 年1 月,公司ESG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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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案例《大湾区上市公司ESG 价值的先行者:第一创业ESG 实践的卓越突破》荣获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六届“卓越开发者”案例大奖赛三等奖;2024 年6 月,公 司荣获格隆汇2024 金格奖“ESG 投资卓越证券公司”;2024 年7 月,公司荣获证券 之星“ESG 新标杆企业奖”。

五、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投保投服走深走实

公司深入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开展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生动的投资者教育 活动,健全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2024 年5 月15 日,由深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中证 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指导,深圳证监局作为 特别支持单位,证券时报社主办的“5.15 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正式发起资本市 场投教“星火计划”,公司成为首批入驻资本市场投教“星火计划”的机构成员。公 司董事会秘书屈婳女士与金融机构同业代表共同宣读联合倡议书,倡议坚守金融为 民初心,落实“强本强基”理念,增强主动服务质效,扎实推动投资者保护和服务工 作走深走实,为建设金融强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2024 年6 月27 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公布了2023 年度证券市场调 查工作考核结果,公司荣获“2023 年度证券市场调查优秀证券公司”奖项,公司上 海浦东分公司、金华李渔东路证券营业部荣获“2023 年度证券市场调查优秀分支机 构”奖项。

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2024 年上半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4 次公司董事会会议, 勤勉尽责地审议各项议案,发表表决意见。

对于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公司均通过召开独董专门会议进行 审议,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 年4 月19 日和2024 年 6 月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第一次会议和2024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续聘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公司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等5 项议题,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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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益不受损害,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规范召开股东大会,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2024 年上半年,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公司股东大会 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

公司于2024 年6 月28 日召开的2023 年度股东大会,提供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 两种参会方式,确保全体投资者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及时披露,切实维护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大会设有股东问答环节,现场参会的投服中心授权 代表就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开展情况、《公司章程》修订等关注的问题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进行了直接沟通。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升投资者保护效能,切实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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