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22, 2022

54801_rns_2022-08-22_51298e00-8a73-4020-9c4f-c59ab124b84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证券代码: 002797 公告编号: 2022-035 债券简称: 21 一创 01 债券代码: 14961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 一创 01,债券代码:149611,以下简称“21 一 创 01”或“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8 月 24 日,凡在 2022 年 8 月 24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 年 8 月 2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发 行的“21 一创 01”将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支付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本期债券发行价格 100 元/张,票面利率 3.30%,每手(面 值 1,000.00 元)派息金额 33.00 元。根据“21 一创 01”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 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将进行付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2、债券简称:21 一创 01

  • 3、债券代码:149611

1

  •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 5、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

  •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

  •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7、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8、存续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 9、票面利率:票面利率 3.3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计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2、起息日:2021 年 8 月 25 日

13、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8 月 25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8 月 25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1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 年 8 月 25 日

16、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30%

1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不设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发行无担保。

  • 19、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

20、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30%,每手(面值 1,000.00 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33.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 币 26.4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 暂免征企业所得税,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 33.0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 1、债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24 日

  • 2、除息日:2022 年 8 月 25 日

  • 3、债券付息日:2022 年 8 月 25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8 月 24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

3

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本期 债券的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息后,向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关于延续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 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咨询联系人:屈婳

咨询电话:0755-23838868

传真:0755-23838877

八、相关机构

1 、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芳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联系人:毛志刚、宋海莹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0102

  • 2 、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联系人:于耀茹

联系电话:010-63210757

传真:010-68573837

  • 3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5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