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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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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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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第一创业 股票代码:002797.SZ 债券简称:18 一创 02 债券代码:112633.SZ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发行人"或"公司")提供 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大同证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编制。大同证券编制本报告的 内容与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大同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大同证券书面许 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第一创业发行的由大同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尚未到期 的公司债券包括"18 一创 02",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一)债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18 一创 02", 代码"112633"。
(二)发行规模:2 亿元人民币。
(三)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 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本期债券起息日:2018 年 1 月 16 日。
(六)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 月 16 日。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七)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 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 款项不另计利息。
(八)募集资金用途: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发行无担保。
(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 人主体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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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第一创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选举产生第 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 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 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监 事会主席。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刘学民先生(董事长)、王芳女士、邓文斌先 生、杨维彬先生、徐建先生、梁望南先生、臧莹女士、高天相先生;
(2)独立董事:龙翼飞先生、罗飞先生、彭沛然先生、李旭冬 先生、刘晓蕾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 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第四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刘学民先生(主任委员)、 王芳女士、邓文斌先生、梁望南先生、彭沛然先生、刘晓蕾女士;
(2)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王芳女士(主任委员)、徐 建先生、臧莹女士、高天相先生;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龙翼飞先生(主任委员)、 刘晓蕾女士、高天相先生;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罗飞先生(主任委员)、彭沛然 先生、杨维彬先生;
(5)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龙翼飞先生(主任委员)、李旭 冬先生、梁望南先生。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钱龙海先生(监事会主席)、李章先生、陈 志成先生、王学锋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孙晶女士、孙蕤先生、覃荔荔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最近 两年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大同证券作为发行人"18 一创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 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大同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 发行人关于"18 一创 02"的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18 一创 02"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 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