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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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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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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3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7 日以现 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刘学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董事张兴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缺席本次会议,公 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学民先生、王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龙翼飞先生、罗飞先生、彭沛然先生、李旭冬先生、刘晓蕾女士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经董事会逐项审议,同意将刘学民先生、王芳女士、邓文斌先生、杨 维彬先生、徐建先生、梁望南先生、臧莹女士、高天相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推选刘学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推选王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推选邓文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推选杨维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推选徐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推选梁望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推选臧莹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推选高天相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 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 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经董事会逐项审议,同意将龙翼飞先生、罗飞先生、彭沛然先生、李 旭冬先生、刘晓蕾女士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推选龙翼飞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推选罗飞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推选彭沛然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推选李旭冬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推选刘晓蕾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屈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止,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续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期截止日一致。

马东军先生自本次董事会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彬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止,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续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期截止日一致。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建立 ESG 治理体系、落实 ESG 实质性议题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 ESG 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与 ESG 有关的 公司战略。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相关事项的组织与执行;

(二)同意公司 ESG 实质性议题框架,并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在 ESG 实质性 议题框架下,结合实际运作情况,动态调整实质性议题清单内容。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刘学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高级经济师。刘学民先生 1984 年 8 月至 1985 年 6 月在北京第二棉纺织厂任 职,1985 年 6 月至 1987 年 11 月在北京市体改办综合处任职,1987 年 12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外经处副处长,1994 年 1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北京京 放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1997 年 8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2001 年 1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水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 年 8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10 月兼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至 2021 年 4 月先后兼任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17 年 9 月至 2021 年 4 月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学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2、王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王芳女士 2000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 理,2004 年 10 月至今历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 常务副总裁、总裁。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2 月兼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3、邓文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邓文斌先生 1999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先后在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总公司、北 京传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工作,2013 年 10 月起历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 管理部副总经理、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 团有限公司战略总监、战略管理部总经理及科技创新工作促进办公室主任,首创 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邓文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 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4、杨维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 历,助理会计师。杨维彬先生 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9 月在华通物产技术发展公 司从事会计工作,1998 年 9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联想电脑公司台式电脑事业部职 员,200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1 月历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

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历任北京首都 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部门总经理、首创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怡泽投资管理顾问有 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维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 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5、徐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徐建先生 2007 年 5 月至 2013 年 7 月曾任职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电脑资 讯部工程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承销与保荐分公司高级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2015 年 7 月 至 2018 年 1 月任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11 月 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首 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6、梁望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 历,工程师。梁望南先生 1996 年 8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干部,2003 年 3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北京市委商贸工委干部,2003 年 11 月至 2009 年 5 月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2009 年 5 月至今 在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工作,历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 经理、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 现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基金投资二部总经理,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梁望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7、臧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臧莹女士 200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先后在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北 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昌平区金融服务办等单位工作,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证券部部长,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北 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部长,现任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金融 事业部总经理、兼任中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中化资本有限公司监 事、北京二商金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臧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8、高天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 7 月出生,大专学历, 高级经济师。高天相先生 1975 年 1 月至 1981 年 2 月任瓜沥镇航民大队生产队会 计、大队会计,1981 年 2 月至 1982 年 8 月任萧山县长沙乡农村财务辅导员,1982 年 9 月至 1984 年 4 月任萧山县农业局农业统计,1984 年 5 月至 1992 年 9 月任萧 山市政府办公室法制科长,1992 年 10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杭州钱江投资区江南开 发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1998 年 1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浙江航民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1999 年 至 2005 年 6 月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8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兼副总经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富春成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天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龙翼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 10 月出生,法学博 士。龙翼飞先生自 1985 年 7 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讲师、副教授、 教授。龙翼飞先生自 1986 年 1 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龙翼飞先 生于 1996 年 1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担任吴忠仪表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金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龙翼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龙翼飞先生已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罗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 年 5 月出生,经济学(会 计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 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 人。罗飞先生自 1984 年起在中南财经大学(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职,1994 年评为教授,1997 年评为博士生导师。1993 年至 1997 年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 副主任,1998 年至 1999 年任中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主任,1999 年至 2008 年任中 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2008 年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罗飞先生曾担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九 州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任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 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罗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罗飞先生已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彭沛然先生: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1961 年 9 月出生,先 后取得英国牛津大学本科学历及意大利国际研究学院硕士学位,取得英国特许会 计师资格。彭沛然先生自 1985 年 12 月至 1995 年 12 月在毕马威会计事务所(伦 敦、悉尼、奥克兰、香港)从事会计审计工作,1996 年 1 月至 2000 年底先后在香 港证监会、香港交易所工作,2001 年至 2016 年先后任华高和升财务顾问公司董事 总经理、领展房地产投资基金财务总监、Gulf Fund Management 基金总裁,联合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首席投 资总监,2016 年 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太平洋网络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营运官。现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Venturous Group Limited 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彭沛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彭沛然先生已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李旭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及中国注册税务师。1992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1 月任呼和浩特锅炉制造总厂会计,1996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经理,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内蒙古国正会计 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0 年 8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1 年 9 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现兼任北京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泰坦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泰达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旭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旭冬先生已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刘晓蕾女士: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刘晓蕾女士 2005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 教授(终身职),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会计系教授, 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现兼任天津友发钢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晓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刘晓蕾女士已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