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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bocom Wireless Inc.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Oct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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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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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16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补充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广和通”)于2021 年8 月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和创虹”)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7,134,930 股,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 划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第16 个交易日至6 个月内(即2021.9.13 至2022.2.20);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第 4 个交易日至6 个月内(即2021.8.26 至2022.2.20)。
2021 年10 月22 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广和创虹发出的《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情况通知》,广和创虹于2021 年10 月22 日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且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1 年10 月25 日,公司已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数量过半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现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康泰路21 号1078 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 年10 月22 日 |
| 股票简称 | 广和通 | 广和通 | 广和通 | 股票代码 | 股票代码 | 300638 | 300638 | 300638 | |
|---|---|---|---|---|---|---|---|---|---|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 股 | 713.4930 | 1.73% | |||||||
| 合 计 | 713.4930 | 1.73%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不适用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合计持有股份 | 2,853.9721 | 6.90% | 2,140.4791 | 5.18%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53.9721 | 6.90% | 2,140.4791 | 5.1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否□ 公司已于2021 年8 月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1-09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134,930股,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第16 个交易日至6个月内(即 2021.9.13 至2022.2.20);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第 4 个交易日至6 个月内(即2021.8.26 至2022.2.20)。 截至目前,广和创虹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