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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bocom Wireless Inc. — Director's Dealing 2019
Dec 3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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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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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19-10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广和通”) 董事、副总经理许宁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 股,即不超过其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0.61%。
2、公司副总经理邓忠忠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16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25 股,即不超过其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25%。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仕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25 股,即不超过其目前持有公司 股份的25%。
公司于2019 年12 月30 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许宁先生、副总经理邓 忠忠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仕江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持有首发前股份数量(股) | 持有股权激励股份数量(股) | 持股总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许宁 | 董事、副总经理 | 1,602,000 | 45,000 | 1,647,000 | 1.23% |
| 2 | 邓忠忠 | 副总经理 | 0 | 22,500 | 22,500 | 0.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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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陈仕江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0 | 22,500 | 22,500 | 0.0168% |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许宁先生、邓忠忠先生、陈仕江先生
2、股份来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发行股份
-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1)许宁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0,000 股,即不超过其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0.61%。
(2)邓忠忠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625 股,即不超过其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25%。
(3)陈仕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625 股,即不超过其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25%。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期间:
-
(1)许宁先生与邓忠忠先生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
-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3 个月内。
(2)陈仕江先生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 日之后的6 个月内。
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许宁先生、邓忠忠先生、陈仕江先生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 (1)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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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 个月(2017 年 10 月12 日)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2017 年 10 月 12 日)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
(3)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的,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 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本人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 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该等收益上缴公司;
(4)本人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许宁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股东许宁先生、邓忠忠先生、陈仕江先生不存在在公司 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许宁先生、邓忠忠先生、陈仕江先生严格履行
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 本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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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许宁先生、邓忠忠先生、陈仕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
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 1、许宁先生、邓忠忠先生、陈仕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О 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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