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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bocom Wireless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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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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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于2021 年5 月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2 人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5 人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同时,由于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对股票期权及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 次调整”)。

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116,700 份调整为1,666,170 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896,700 份变更为1,292,170 份,行权价格由51.83 元/份调整为30.31 元/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6 人调整为137 人;拟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1,600,000 股调整为2,622,93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1,300,000 股变更为2,112,930 股,授予价格由25.92 元/股调整为15.07 元/ 股,激励对象由199 人调整为191 人。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2021 年3 月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4 月8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3、2021 年4 月13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1 年4 月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公司此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46 名激励对 象授予89.67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199 名激励对象授予130 万股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5 月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12 名激励对象离职、5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因2020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对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 数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 年5 月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放弃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鉴于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7名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等激励对象拟获授的19,100 股限 制性股票及129,500 份股票期权不得授予;3 名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 对应的限制性股票38,000 股,2 名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股票期 权7,100 份。综上,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人数由146 名变更为 137 名,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1,116,700 份变更为980,100 份,首次授予的 期权数量由896,700 份变更为760,100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人数由 199 名变更为191 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600,000 股变更为1,542,900 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1,300,000 股变更为1,242,900 股。

(二)由于实施2020 年度权益分派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2021 年5 月7 日公司召开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1 年 4 月15 日公司总股本241,904,2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送红股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7 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 年5 月25 日完成。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 股票期权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0 年度权益分派,对此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 股票的数量、行权价格/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 整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80,100 份调整为 1,666,170 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292,170 份,预留股票期权374,000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1.83 元/份调整为30.31 元/份;拟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42,900 股调整为2,622,93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112,93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510,00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5.92 元/股调整为15.07 元/股。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数量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Q=Q0 ×(1+n)=980,100 份 ×(1+0.7)=1,666,170 份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1)因派息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P=P0-V=51.83 元-0.3 元=51.53 元

(2)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P0÷(1+n)=51.53 元÷(1+0.7)=30.31 元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0.31 元/份。 3、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Q=Q0 ×(1+n)=1,542,900 股 ×(1+0.7)=2,622,930 份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因派息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P=P0-V=25.92 元-0.3 元=25.62 元

(2)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 P=P0÷(1+n)=25.62 元÷(1+0.7)=15.07 元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5.07 元/股。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 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放弃及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激 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属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 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四、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放弃及2020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对激励对象名单、 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除离职及放弃人员外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一致,符合《深 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同意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 格的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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