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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bocom Wireless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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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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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本人叶卫平自2020 年12 月10 日起担任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 年年度工 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自2020 年 12 月10 日起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 次,召开股东大会0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1 次 董事会会议,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会议所 议事项均签署表决了意向。

2、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于2020 年12 月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暨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于2020 年12 月29 日,参加公司召开的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 议案》。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独立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董事对上述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叶卫平

2021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