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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rotec (An Hui)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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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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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 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富乐德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 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6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7,4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4,842,172.50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632,565,827.5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 验〔2022〕742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进展
1 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 12,000.00 12,000.00 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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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 15,615.74 15,615.74 已终止
3 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5,781.43 5,781.43 进行中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已完成
合计 41,397.17 41,397.17 --

公司 IPO 募集资金净额为 632,565,827.50 元,超募资金为 218,594,127.50 元。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5,000,000 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0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5,000,000 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 130,000,000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 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5,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 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4%,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 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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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意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5,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0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 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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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宇翔 刘丽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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