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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rotec (An Hui)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May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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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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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1号》”)和《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均不 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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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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